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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程序和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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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程序和要点 湖南省卫生厅人事处 主要内容 一、首次岗位设置工作流程 二、岗位设置管理关键环节 三、案例和相关表格填写说明 第一部分 首次岗位设置工作流程 第一步:制定方案 第二步:报批方案 第三步:制定实施方案 第四步:组织开展岗位聘用 第五步:报请认定 第六步:兑现工资 第一步 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一)方案概念 根据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人员结构和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拟定岗位的总量、等级及不同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编制 岗位设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单位基本情况;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拟设岗位情况;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详见培训资料《XX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参考文本) (二)需要把握的三个方面 制订主体:事业单位 文件依据:3个文件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办发〔2008〕11号)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人社函〔2011〕75号) 《湖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1〕86号) 基本原则: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现实需要与未来发展相结合原则。 (三)如何制定方案(7步工作法) 1、确定本单位编制总数 查看编办批复,了解编制部门下达的单位编制总数、规格、规模、机构设置等情况。 2、确定本单位所属类型 明确是管理型或专技型或工勤型 本单位无法确定类型的,由主管部门认定 可以征求编制部门意见 3、掌握本单位现有人员状况 准确掌握本单位现有人员的情况,包括现有在编人员总数,以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兼职人员的人数、结构等情况,编制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花名册以及2006年工改后进入本单位的人员情况说明 4、设定本单位岗位总量:原则上以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作为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 5、设置本单位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和数量 依据单位所属类型,设置本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和数量。 (1)专技型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0%。其中要设置主系列和辅系列占专技岗的比例。 (2)管理型单位管理岗位比例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3)工勤型单位工勤岗位比例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6、设置本单位岗位等级的内部结构比例和数量 (1)管理岗位各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及数量。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未定机构规格、编制数、领导职数(含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按照“一事一征求”的方式,由政府人社部门商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 (2)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及数量 以《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86号)为标准,结合本单位现有在编人员结构现状,在征求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中级、初级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和数量。 (3)专业技术岗位各层级内部等级的结构比例和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三个层级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国家已有明确规定,这个结构比例规定是钢性的,不能突破。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各层级内部等级结构比例确定本单位三个层级内部各等级岗位的具体数量。 (4)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及数量 国家和省已明确规定,工勤技术工岗位的结构比例不得突破,也就是说,设置的一、二、三级技术工岗位不得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5%,其中,一、二级技术工岗位不得超过工勤岗位总量的比例5%。根据规定的结构比例设置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的具体数量。 7、填报相关表格 各事业单位的审核表在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人事部门审批,审核表应一式三份。 第二步 报批岗位设置方案 (一)报批权限 省直属事业单位→报省人社厅核准; 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省人社厅核准 市州直属事业单位→报市州人社局核准; 市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市州人社局核准 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人事局审核→市州人社局核准; 县市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区人事局审核→市州人社局核准; (二)报批时间 岗位设置方案请于9月30日前报当地主管部门及人社(事)局核准 (三)报批材料 一案:《××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一册:《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花名册》 二表:《湖南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相关材料: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增减机构编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证明材料:工资套改汇总表、管理人员聘任文件、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医院等级评审证明材料、2006年后新进人员证明材料等等 第三步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6步工作法)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二)明确:岗位任职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四)召开:职工大会和聘用工作委员会讨论和审议 (五)通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六)报批: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规定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编写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把握两点: 一是必须严格按照组织、人社(事)部门核准的结构比例来设置各类各级岗位,不得突破。 二是要主动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加强主管部门在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和督查作用。 主要内容:实施范围与对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岗位聘用办法、组织领导、实施步骤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二)明确岗位具体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具体任职条件,由省人社厅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下的岗位任职条件,《湖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仅对基本任职条件做了规定,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任职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岗位说明书》是对本单位各岗位承担的工作职责任务、岗位工作标准和各岗位聘用条件的统一要求的描述,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流动、岗位聘任、进行岗位等级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岗位考核、兑现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事业单位每个岗位编写一个岗位说明书。若岗位等级和工作职责相同的岗位可以分别进行归类编写(同类同等级)。 具体编制说明如下(详见培训资料《岗位说明书》参考文本): 单位名称: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代码: 岗位职责任务:是解决做什么的问题。 岗位工作标准:是解决怎么做的问题。 岗位聘用条件:是解决谁来做的问题。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内各岗位情况按岗位等级分别填写《岗位说明书》,在专业技术岗中,需根据专业技能的高低、岗位职责的大小分级填写岗位职责任务、岗位工作标准、岗位聘用条件; 要点:准确掌握本单位现有在编人员的情况,包括现有在编人员总数,以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兼职人员的人数、结构等情况,编制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参加套改人员名册以及2006年工改后进入本单位人员的情况说明 (四)召开职工大会和聘用工作委员会会议 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宣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将拟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提交职工讨论,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聘用工作组织或聘用委员会的组成应具有广泛性,既要有组织人事管理干部,也要有单位的专家、业务骨干,还要有工会等代表参加,主要任务是对《实施方案》中具体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具体任职条件的可行性、聘用程序的规范性等内容进行认定,加强对聘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五)通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实施方案》必须经过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通过, (六)报批岗位设置方案 《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可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第四步 组织开展岗位聘用 这里有两种情况: 1、已经实行聘用制的单位 可以只签订或变更岗位聘任协议书,但岗位聘任协议书不得超过聘用合同期限。 重新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协议书。 2、未实行聘用制的单位(8步工作法) 未实行聘用制的单位,要全员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聘用及其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2)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各部门、各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组织竞聘: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或竞争上岗),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研究决定:聘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核准备案: (8)签约上岗: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步 报请认定 各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上级人事部门认定。 报送材料组成: 四表——认定表1个,审核表3个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 《湖南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 《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 《湖南省事业单位2006年工改后退休的专业技术、政工专业职务人员比照岗位等级审核表》 一报告——《实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报告》 上述材料至少一式三份。 第六步 兑现工资 从认定后的次月起兑现工资 凭《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核表》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部分 岗位设置管理中的关键点 一、实施范围 二、单位岗位总量 三、岗位分类和等级 四、岗位结构比例 五、岗位任职条件 六、岗位聘用 七、“双肩挑”的设置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 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以外,都要进行岗位设置,即包括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也包括使用事业编制的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以及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 不纳入实施范围的单位包括企业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包括已经确定转企改制的单位)。 (二)人员范围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均须参加岗位设置管理。 参加了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06年工改至首次设岗时(单位申报岗位设置方案的时间),经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与事业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把握两个要点: 一是有正式的人事工资关系,二是组织人社部门正式认可。 二 单位岗位总量 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岗位说明书必备内容)。与原各单位内设的创新岗位不一样,这是根据国家规定统一设置,可以用于兑现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记录入档。 要点:单位的岗位总量原则上以核定的编制为基数确定。 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满编单位,岗位总量按照编制数来核定; 第二种是空编单位,按照编制数,结合编制内的实有在岗人数并考虑近几年的事业发展,科学确定岗位总量,特别是三种类型岗位的分布 第三种是超编单位,以2006年参加了工资套改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06年工改至首次设岗时(单位申报岗位设置方案的时间),经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与事业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为基数进行设岗。 编制外使用的临时人员、单位自行招聘的人员,暂不列入本次岗位设置管理。 三 岗位分类和等级 事业单位岗位分类: 统一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全国共分为10个等级,我省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共分为13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别对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级。 4、特设岗位 特设岗位是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而设置的非常设岗位,其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其实质是三类岗位中的一种,不是单独的一类岗位。 四 岗位结构比例 岗位结构比例是岗位之间的比例关系,也是不同岗位占岗位总量比例的一种表示方法。包括三个层次的结构比例: (一)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服务的事业单位(如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如物业管理中心),管理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如后勤服务中心),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结构比例 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的岗位结构比例,我们依据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专业技术水平及承担医疗教学、科研任务等情况,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一、医院 类别 高级% 中级% 初级%   其中正高 三甲医院 25-30 10-20 45-50 20-30 三乙医院 15-20 5-15 40-45 35-45 三丙医院 10-15 5-10 40-45 40-50 二甲医院 5-15 5-10 35-40 45-60 中心卫生院 3-5 25-35 60-72 一级医院(含其他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医务所、社区服务中心) 3   20-30 67-77 二、公共卫生机构 类别 高级% 中级% 初级%   其中正高 省级机构 25-30 10-15 45-50 20-30 市、州机构 15-20 5-10 35-40 40-50 县级机构 50万人口以上的县 12-15 5-8 35-40 45-53 30-50万人口的县 8-12 4-6 30-35 53-62 30万人口以下的县 5-8 3-5 25-30 62-70 补充说明: ①上述没包括进来的医院(二乙医院、二丙医院)参照省人社厅下发的《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行草案》中规定的比例执行。即 二乙医院:高级3-10%(其中正高3-6%),中级35-40%,初级50-62% 二丙医院:高级3-8%(其中正高1-3%),中级25-35%,初级57-72%。 ②医院级别未予评定或评定暂未通过的医院,依据编制部门核定的床位数,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院等级评审办法》,按以下办法进行设置: 核定床位数超过500张(中医医院超过400张)以上的,参照三级乙等医院的标准设置; 核定床位数少于100张以下的,参照一级医院的标准设置; 核定床位数在100-500张之间的,参照二级乙等医院的标准设置。 ③其他不属于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范围之列的事业单位(如学会、中心、杂志社等)专业技术岗的结构比例,可参照公共卫生机构的标准执行。 (三)岗位等级的内部结构比例 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 正高 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 副高 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 中级  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 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此结构比例进行控制,不得突破。 三类岗位及内部等级比例既不能少设,也不能多设岗位。如现有结构比例达不到合理的比例结构,应通过压缩调整到合理的比例结构。 五 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由国家和省里统一制定,是最低的准入条件。 1、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岗位等级 对应等级 基本任职条件 资历 学历 三级职员 厅级正职 在四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 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级职员 厅级副职 在五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 五级职员 处级正职 在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 一般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级职员 处级副职 在七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 七级职员 科级正职 在八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 一般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级职员 科级副职 在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 九级职员 科员 十级职员 办事员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岗位 等级 卫生类专业技术职务对应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基本任职条件 年限要求 其他要求 三级 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 在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或聘任正高级专业职务满8年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级 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 五级 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或聘任副高级专业职务满10年 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级 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 七级 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八级 一级主治(管)医(药、护、技)师 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以上或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九级 二级主治(管)医(药、护、技)师 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 十级 三级主治(管)医(药、护、技)师 十一级 一级医(药、护、技)师 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4年 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十二级 二级医(药、护、技)师 十三级 医(药、护、技)士 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备注:1.非卫生类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参照相关行业的实施办法和标准执行,原则上沿用现专业技术名称。 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技术工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技术工五级岗位,须在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岗位等级 对应等级 基本任职条件 年限要求 其他要求 技术工一级 高级技师 在技术工二级岗位任职满5年 通过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技术工二级 技师 在技术工三级岗位任职满5年 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技术工三级 高级工 在技术工四级岗位任职满5年 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技术工四级 中级工 在技术工五级岗位任职满5年 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技术工五级 初级工 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 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普通工 (二)具体条件:由各单位结合实际及本单位岗位特点自主设计。根据资格、学历、年限、业绩、能力水平及本单位人员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人员条件进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必备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 必备的经验要求。即:在本职务岗位的任职年限、工作年限。 必备的能力要求。规定从事该项工作所必须具备特定的胜任工作的能力、技能要求和最低要求。 把握的要点: (1)单位设定的条件不能低于上级人事部门设定的基本条件。 (2)单位设定的条件要有行业,学科特征,要反映本单位的专业水平。 (3)首次聘用时,要适当控制最高等级人员的数量。高、中、初级内部最高等级的晋升条件要严格掌握,人员范围控制在卫生工作第一线、重点学科等岗位。 六 岗位聘用 岗位聘用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科学设置岗位就是要让每个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都能够被聘用到适合自己的岗位上,这也是检验岗位设置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聘用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通过聘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一)岗位聘用的前提和原则 1、首次岗位聘用的前提按照政策规定及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规定,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择优聘用人员。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以后岗位聘任前提是在有空岗的情况下,按政策和规定程序聘用。首先要有岗位,其次要具备竞聘该岗位的资格条件,还要符合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2、岗位聘用的原则是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首次设岗时,要保证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4、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期间,根据单位人员的具体情况,采取多退少聘的办法严格控制相应岗位人员数量,即超结构比例10%以内的退二聘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聘一。 5、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二)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略 (三)聘用形式:主要有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公开竞争、述职答辩、专家评议、择优聘用等。 (四)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统一采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一式三份,个人与单位各执一份,一份存在个人档案。 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中长期合同一般为3-5年;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七 “双肩挑”设置 文件规定: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但因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1、“双肩挑”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是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 二是该管理人员是否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三是该管理人员是否确实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 同时符合这三条原则的,按照岗位管理权限经核准,可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占管理岗位的职数,但在参与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分级时,要列入基数并占结构比例。 2、“双肩挑”的范围 卫生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职能科(股)室正副科(股)长、管理岗位中已聘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30% 3、“双肩挑”认定的基本程序: 填写“双肩挑”岗位设置审核表——主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核定。 4、“双肩挑”人员的待遇 享受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待遇(工资),并可参与专业技术各等级之间的内部分级。 5、政工人员的岗位设置 2001年以来,我省在事业单位开展了政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考虑历史原因和人员稳定,根据省人事厅有关规定,首次设岗时,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可列入管理岗位类别,以本单位管理岗位总量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岗位数为基数,其高、中、初级岗位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6、“双身份”人员的处理 (1)定义:“双身份”人员是指管理岗位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的非“双肩挑”岗位的工作人员。 已按政工专业职务兑现工资待遇,又不在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岗位,且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2)待遇:首次设岗时,可保留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待遇,但不参与分级,今后也不得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要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须调离管理岗位。 八 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现有人员结构与岗位设置的结构不一致的处理 1、超核准结构比例的处理 本次岗位设置后的聘用,对于现有人员结构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单位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首先按照现聘职务竞聘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超比例的部分人员,只能进入相应职务岗位等级中最低的细分级别,以后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如多退少进,退2进1、退3进1等等) 2、低于核准结构比例的处理 对于现有人员结构低于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高等级岗位的聘用数量,充分留有余地,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建设状况等选拔和吸引高层次人才,逐年逐步到位。 (二)高职低聘人员聘用 对取得任职资格,但业绩较差、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进行高职(岗)低聘。正高、副高、中级可分别低聘到副高级、中级、初级的五级、八级、十一级岗位。 (三)同一类岗位同一等级超数量的聘用 在首次岗位聘用中,如果高一级岗位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暂时在同一类别低一级岗位上多聘相应数量的人员,以保证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聘入相应的岗位等级。 (四)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和聘用? 单位在册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事业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订岗位设置方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政府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集中聘用。无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由政府人社部门会同相关单位集中调控、集中管理、集中聘用。 (五)工人身份聘用到管理或专技岗位(未满10年)后退休的待遇? (六)首次岗位设置中拒聘人员处理? 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中,职工拒绝与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给予其不少于3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未调出的,应当劝其办理辞职手续,未调出又不辞职的,予以辞退。 (七)在编不在岗位人员的处理? (八)精神病、癌症等长期病休人员的设置? 第三部分 案例及表格填写说明 一、举例说明: 某医院,编制1500人,在编职工1350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156人(其中正高30人,副高100人,中级450人,初级576人),管理人员110人( “双肩挑”20人,其中正高3人,副高5人,中级6人,初级6人),工勤人员84人。 ①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管理:专技:工勤比例按照1:8:1确定) 那么可设:管理岗位1500×10%=150个; 专技岗位1500×85%=1275个; 工勤岗位1500×5%=75个。 ②专技岗高:中:初级比例(按1.5:4:4.5设置) 可设:高级岗1275×0.15=191个(假设正高占11%) 正高21个岗位+3(双肩挑) 副高170个岗位+5(双肩挑) 中级岗1275×0.4=510个岗位+6(双肩挑) 初级岗1275×0.45=574个岗位+6(双肩挑)。 ③专技岗各等级内部结构比例 职称  实有人数 岗位设置人数 内部等级设岗比例 岗位等级 各等级设岗 人数 聘用人员上限数 正高 30+3 21+3 1:3:6 二     三 24×0.4=10 24×0.4=10 四 24×0.6=14 33-10=23 副高 100+5 170+5 2:4:4 五 175×0.2=35 105×0.2=21 六 175×0.4=70 105×0.4=42 七 175×0.4=70 105×0.4=42 中级 450+6 510+6 3:4:3 八 516×0.3=155 456×0.3=137 九 516×0.4=206 456×0.4=182 十 516×0.3=155 456×0.3=137 初级 576+6 574+6 5:5 十一 580×0.5=290 580×0.5=290 十二 580×0.5=290 582-290=292   1156 1275+20     1275   二、表格填写说明 1、《湖南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4 这是一张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汇总表,实际上是《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附件5)的汇总表。如实填报即可以。 单位名称:填写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的规范的全称。 单位规格:填写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规格,包括:如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出现没有明确单位规格等特殊情况的,填写“未定”。 单位主体岗位: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中的一种 经费来源:按机构编制部门认定的经费保障方式,填写:全额预算、差额预算或自收自支。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本单位事业编制数。 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以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的主要职责为依据。 2、《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附件5 是单位拟纳入岗位设置实施范围的现有人员名册,不包括单位的临聘人员。按现聘任岗位进行填报,先填参加了2006年工改的人员,再填2006年后进入的人员。排列顺序为: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同一类岗位的,按职务从高到低排列。 现聘职务:填报该同志聘任的行政职务 职称、技术等级:填写与已取得资格证书上名称相一致的内容。 获得时间:为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被单位聘任的时间。 现聘岗位类别:分别填写“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 是否参加2006年工改:填写“是”或“否” 何种方式进入:填写“调配、上级任免、公开招聘、政策安置、单位自行招聘” 3、《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附件6 这是正式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及结构标准表,作为今后单位岗位管理的依据,既是首轮聘用的依据,也是以后每年人员动态调整重新聘用的依据。 单位岗位总量=管理岗数量+专业技术岗数量+工勤技能岗数量 比例①:占岗位总量的比例 比例②:占管理岗位的比例 比例③:占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 比例④: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内部等级之间的比例。比例④的数量中需注明“双肩挑”岗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比例⑤: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 4、《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附件7 用于首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备案后,人员的岗位聘用确认。是单位人员聘用及兑现工资的依据。 核准职数:与经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附件6)内容相一致。 聘用人数:指单位实际聘用的人员数。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数包括聘用“双肩挑”岗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数。 空余岗位数:=核准职数-聘用人数。“+”表示空缺,“-”表示超过。 5、《湖南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附件8 管理岗位人员聘用名册,填报顺序:“双肩挑”→“双身份”→“政工专业”→纯管理人员。 6、《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附件9 是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名册。不包括附件8中的人员。 填报顺序:专技岗位聘用人员→工勤技能岗聘用人员。同一类岗位从高到低排序。 7、《湖南省事业单位2006年工改后退休的专业技术、政工专业职务人员比照岗位等级审核表》——附件10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XX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参考文本)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1号)和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86号)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我院是国家×级×等综合性(或专科)医院,属于差额拨款性(可根据单位修改)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按编制部门文件或事业单位登记证表述)……。 ××文核定,本单位为××(处、科)级,核定床位××张,编制××名,经费渠道为-----,领导职数为:……;人员结构为--------。 (二)现有人员情况: 现有在编人员××人。其中: 管理人员×人:单位领导正职×人、副职×人,内设机构领导正职×人、副职×人,其他管理人员×人(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或职级的须注明);管理人员中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其中正高级×人,聘任×人;副高级×人,聘任×人;中级×人,聘任×人;初级×人,聘任×人。 专业技术人员×人(不含管理人员中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正高级×人,聘任×人;副高级×人,聘任×人;中级×人,聘任×人;初级×人,聘任×人;未定职称×人。 工勤技能人员×人:高级技师×人,技师×人,高级工×人,中级工×人,初级工×人,普通工×人。 另外:单位使用编外人员×人,其中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人,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现实需要与未来发展相结合原则。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编制部门核定(或实际开放)××张床位和××文件规定(设岗依据),本单位共设岗位×个,以××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岗位总量××%。 其中,管理岗位××个,占岗位总量的××%;专业技术岗位××个,占岗位总量的××%;工勤岗位××个,占岗位总量的××%。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其中:四级×个,五级×个,六级×个,七级×个,八级×个,九级×个,十级×个。 1.单位领导岗位×个。其中:X级职员×个,名称分别是×××、……;Y级职员×个,名称分别是×××、…… 。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个。其中:X级职员×个,名称分别是×××、……;Y级职员×个,名称分别是×××、……。 3.其他管理岗位×个。其中:X级职员×个,Y级职员×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其中高级岗位××个;中级岗位××个;初级岗位××个,高、中、初等级结构比例为×:×:×。 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级。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系列,设置×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系列×个,最高等级(应低于主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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