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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采煤沉陷区农民搬迁安置区三期一期续建工程
施
工
现
消
防
资
料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采煤沉陷区农民搬迁安置区三期一期续建工程
一、现场消防保卫制度、方案、预案、协议
1、施工现场、生活区、材料场保卫平面图
2、施工现场、生活区、材料场消防平面图
3、当地消防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消防审批。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采煤沉陷区农民搬迁安置区三期一期续建工程
二、 现场消防保卫制度、方案、预案、协议
1.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
2.施工现场门卫管理制定;
3.现场警卫人员职责;
4.宿舍治安、防火管理制度;
5.木工防火制度;
6.油工防火制度;
7.烘炉工防火制度;
8.电、气焊工防火制度;
9.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0.工程消防、保卫方案;
11.消防、保卫预案;
12.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应急预案;
13.施工现场燃煤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预案;
14.防水施工消防预案;
15.工程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方案;
16.冬季施工方案;
17.工程总、分包治安、消防协议书。
18.电、气焊工治安、消防责任书;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项目消防保卫制度
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或设吸烟室;
二、非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
三、动用明火前必须经检查,开用火证方可操作;
四、现场的临时支搭禁止使用易燃物,支搭临时建筑必须符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消防规定,并经消防部门审查;
五、工地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消火栓禁止被埋压圈占,高层建筑及时安装临时消防竖管;
六、工地的办公室、宿舍、更衣室必须人走关门上锁,财务室等要害部门要安装防橇锁;
七、职工、民工携物外出和开出车辆必须凭出门条经门卫查验方可放行。工程建筑内不准做仓库;
八、工地禁止留宿非本工地人员,会客和洽谈业务人员要经门卫允许。工程建筑内住人要经审批;
九、班前要对职工开展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做好安全交底。所有职工要掌握本工种的防火知识和一般防火常识;
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章用火、用电
十一、各工种下班前要拉闸断电,清理杂物做到活完脚下清。
中煤三建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三期一期续建工程项目部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项目部门卫管理制定
1.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内。
2.外来参观学习、联系业务人员、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并在门卫室进行登记后方准入内(无证件者拒绝接待)。
3.车辆出入, 必须停车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运送货物车辆必须出示运货单, 方可通行。
4.车辆载物、行人携带物品出现场时, 必须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凭出门条放行, 出门条由项目有关部门或现场保卫组开具,项目部领导审批。
5.现场主要出入大门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未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的出入口, 无人值班时出入口要锁闭。值班门卫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和登记, 妥善保管好出门条。
中煤三建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三期一期续建工程项目部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警卫人员职责
一、 热爱本职工作,当班时间严守工作岗位。
二、 当班时间必须尽职尽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三、 非本单位职工,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来客联系业务、探亲、访友必须出示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能进入。
四、 禁止无关人员在门卫工作区逗留,叫买叫卖或寻衅闹事。
五、 值班期间,必须对重点部位勤检查并做好值班登记,交接要清楚并做好记录。
六、 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发现违法人员,要奋力抓获,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侵犯。
七、 值班人员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禁止监守自盗。
八、 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睡岗。
九、 接班人员需提前10分钟接班。
十、 现场西门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外环境卫生,车辆进出交通指挥,门前车辆停放整齐,保障项目部车辆停放。
十一、 东北角值班人员负责北门车辆进出,负责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安全巡查。负责东北角大门随时开关。
以上职责认真遵守,如有违反,予以经济处罚。
中煤三建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三期一期续建工程项目部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宿舍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一、 离开宿舍时,必须做到关窗、锁门、防止财物丢失被盗。
二、 集体宿舍禁止男女混住、非法同居。
三、 未经申报登记,不得擅自留宿他人。
四、 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
五、 烟头不得随地乱扔,应随时熄灭,睡前禁止卧床吸烟。
六、 室内不准存放易燃物品(汽油、酒精、稀料等)。
七、 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炉子、电褥、电饭锅等电器。宿舍照明不准用碘钨灯和100W以上的大灯泡。
八、 室内使用煤油灯或蜡烛时,睡前必须熄灭。
九、 宿舍内不准私自搭围小房间,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电器。
十、 严禁在宿舍内吸倒床烟。
十一、 冬季使用炉火应符合规定,设置风斗,严禁在炉火旁乱烤衣物,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十二、冬季取暖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办公室、宿舍取暖管理规定。
中煤三建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三期一期续建工程项目部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项目部木工车间防火安全制度
一、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二、熬胶、熬沥清时, 必须在指定地点熬胶炉应与易燃物隔离。
三、烘烤木料室和烤木池, 应设在独立的场地上,不要设在施工现场。
四、工作地点存放木料, 一般不应超过一日的使用量,成品应当日运往指定地点。
五、易燃废品(碎木刨花等)必须当日清除, 做到下班活完地清。
六、工作场所必须设置明显防火标语或标志。
七、根据场地大小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八、木工车间必须设立制度牌,必须有专人负责。
中煤三建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三期一期续建工程项目部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工程项目油漆车间防火制度
一、油漆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照明, 油漆作业不准与其他明火作业同时、同部位或上下交叉操作。
二、油麻、油丝、油布、油手套等不得随便乱扔乱放, 应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定期清洗或销毁。
三、熔油应在指定安全地点, 并有专人看管。
四、油漆配料间储存油漆、稀料不得超过三天使用量。下班时必须将油料、稀料集中在配料间内并加锁。
五、油漆车间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中煤三建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三期一期续建工程项目部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项目部烘炉工防火制度
一、距建筑工程、易燃材料场所25米内不准设烘炉。
二、操作时应有专人看火, 用完或下班时必须将火熄灭。
三、操作时不准用木料当工具弯热铁。
四、烧过的煤渣必须用水浇灭, 不得倒于易燃物旁边。
五、烘炉场地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中煤三建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三期一期续建工程项目部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工程项目电、气焊工防火制度
一、电气焊工必须持有合格的操作证。
二、焊、割工具必须完好。电焊机和电源线绝缘要好, 有牢固的接地装置。施工现场电焊机的电源开关, 应建箱加锁。乙炔瓶、氧气瓶要装有可靠的防爆减压装置。
三、严格施工现场用火申报制度, 坚持做到四有: ⑴ 有用火证; ⑵ 有看火人; ⑶ 有灭火器材; ⑷ 易发火险部位作业有工长的书面安全交底, 否则, 电气焊工应拒绝操作。
四、焊、割及看火人员应做到“三检”。即: 操作前检查周围有无易燃物, 并对易燃物采取清除。浇湿覆盖等措施, 操作检查有无异常变化, 操作后检查是否埋下火种。
五、焊、割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和管道,
首先要采取蒸气清扫, 苏打火清洗或通风吹除等有效措施, 在经安全测试检查, 主管领导批准, 并做好防毒、防燃、防爆等安全防范后, 方可焊割。
六、焊割密封器时, 必须把容器的盖子和空洞打开, 避免发生爆炸。
七、在生产、加工或储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 禁止焊割或其他明火作业。
八、在工程闷顶、隔墙或管井等隐蔽部位作业时, 操作完毕后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 防止阴燃。
九、高空焊割要有接火设备, 电焊头不能乱扔, 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天气, 应停止高空露天焊割。
十、乙炔瓶应装回火保险装置, 并和氧气瓶分别存放, 工作时与焊枪三者的布设应成三角形, 其间距不得少于10米, 如有困难, 应采取隔挡措施。
十一、严禁油污, 接触氧气瓶, 搬运氧气瓶时要轻取轻放,不得撞击和震动。
十二、露天存放电气焊设备, 要注意防火、防水、防晒。
十三、禁止焊、割油漆未干的结构、容器和器械, 不准与油漆、喷染、木工等工作同一部位、同一时间或上下交叉作业。
十四、乙炔瓶、氧气瓶不准进入建筑工程内, 在高空作业时,不能放在焊、割部位的正下方, 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十五、电焊机地线, 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及从属架上, 必须设立专用地线, 不得借路。
十六、电焊机导线不得与装有易燃气体的容器接触, 也不得与气焊的软管或其他易燃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 这些软管、导管也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穿过。
十七、焊、割完毕, 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中煤三建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三期一期续建工程项目部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工程项目、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一、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二、库内的照明电线绝缘要良好, 电闸必须安装在门外, 下班拉闸断电。
三、库内严禁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操作, 距油库油漆 库、 劳保库等25米内, 不准进行明火作业。
四、仓库必须有专人负责, 下班前认真检查库内外是否有隐患存在, 非本库人员, 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五、库内物品要保持一定间距, 分类存放, 码放整齐, 高度不可过梁, 库内要有人行通道, 库门不得堵塞, 门朝外开。
六、油库应建在地下或半地下, 与其他仓库和建筑要有一定的防火距离, 油库与锅炉房、厨房及其他固定用火处之间距离不少于25米, 与存放易燃材料的仓库之间距离不少于崐15米。
七、油库要通风、散热、温度不得超过35℃。
八、搬运桶装易燃、易爆物品要防止撞击, 开桶要用合金铝或铜扳手。
九、库房与库房之间, 库房与其他建筑物之间, 要有防火距离。距离不足的要有防火墙, 库房周围20米内不准堆放木材及其它易燃物。
一、 库房内不准住人和设置炉火。
十一、仓库必须配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水源要足。
十二、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不准用可燃材料建隔层。
十三、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不准使用超过60W以上的灯泡, 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灯头与物品应保持不少于1米的安全距离。
十四、设置库房必须配备安全通道,通道内安装应急灯。
中煤三建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三期一期续建工程项目部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工程灭火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6年8月20日
工程项目部灭火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时代中天广场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有组织的进行火灾扑救、抢险工作,减少火灾危害,减轻经济损失,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灵活运用灭火战术,有效的扑灭火灾。要求各级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不得玩忽职守,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特制定本灭火预案。
一、 现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毕淮新
副组长:丁鲁
成员:朱敬强 李强 席鹏强 邢超
二、职工生活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毕淮新
副组长:丁鲁
组员:生活区警卫及各施工单位职工生活区负责人
三、建立灭火作战组织机构
1),作战总指挥 :毕淮新
2),指 挥 :丁鲁
3),物资抢救负责: 朱敬强
4),灭 火 作 战 :李强
5),人员救护负责:席鹏强
6),宣传联络负责:邢超
7),后勤供应负责:张洁
四、各级职责及管理制度:
1),灭火作战总指挥职责:
接到报警后,迅速奔赴火灾现场,根据火场情况,组织指挥灭火战斗,制定灭火计划,采取果断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并对火场情况作决策。
2)抢救负责人的职责:
带领义务消防队,组成物资抢救队伍,把现场物资材料及时运到安全地点,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灭火作战负责人的职责:
积极组织义务消防队伍,动用现场消防器材、设施,根据着火的部位及着火物质,采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灭火战斗。一旦火势较大,先采取有效控制方法,等消防队到场后由专职灭火队伍统一指挥,配合战斗。
4),伤员救护负责人的职责:
率领医务人员、红十字协会成员及其他人员,负责伤员的救护和运送工作。
5),宣传联络负责人的职责:
及时传达总指挥的命令和各组的信息反馈工作,根据中心任务,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教育,鼓舞斗志,并迅速打火警电话,到路口迎接消防车辆,协助警卫人员维护火场秩序,疏导围困人员由安全通道或现场各安全出入口到安全地点。
6),后勤供应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车辆、消防器材及各种必要物资的供应工作,保证灭火作战人员的食品、茶水、毛巾充足,做好后勤保障。
7),火灾报警人:第一发现火灾情况者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讲清着火单位、区县、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着的是什么东西、火势怎样、报警人姓名及使用电话。报警完后派人去街道路口迎候消防车,以便及时达到着火地点。
8),警卫队的职责:
(1),有火灾事故,及时报警、及时灭火。
(2),组织好人员的疏散工作。
(3),负责火场警戒及维护火场秩序。
(4),积极参入灭火战斗。
9),救护队:(第二义务消防队)
(1),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救人时要认真询问仔细搜索注意安全。
(2),要知道一般的医疗抢救程序。急救中心电话:120
(3),抢救物资时,要先抢救贵重物品和有爆炸、毒害的危险性物品,抢救出的物资要存放在安全地点,派人守护。难以抢救的物品,要采取保护措施。
(4),有档案的要先抢救档案资料。
10),灭火队(分包义务消防队)
灭火队的职责:
(1),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火灾扑救时,要先断电、后扑救;
(3),熟练撑握消防器材及设备的使用;
(4),机智勇敢,本着先控制火势,再灭火的原则,进行灭火。
11),现场准备拆破队:
拆破队的职责:根据火势蔓延及灭火需要,可拆破建筑物。以防止火势蔓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2),经理部安排后勤队:
后勤队的职责:在灭火作战时,及时准确的将作战人员使用的饮水、用具运送到火场,作好后勤保障工作,以保灭火人员集中精力,更好地投入战斗。
5,相关通讯录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999
工程消防保卫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6年8月20日
消防保卫方案
一.工程概况
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采煤沉陷区农民搬迁安置区三期一期续建工程位于凤凰镇。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采煤沉陷区农民搬迁安置区三期一期续建工程包括7-5#、7-9#、7-10#、7-11#、7-13#、7-15#、7-17#、7-19#、7-22#、7-21#、7-18#、7-23#、8-13#、8-14#、8-17#、8-24#、8-25#、8-31#,此1118栋建筑总面积为76000m2。
由于本工程工期紧、质量要求高等因素,给顺利施工带来较大难度,为保证工程顺利竣工,特制定本消防保卫方案。
二,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
(一)、消火栓系统
消防通道由现场围墙内、外的硬化通道组成;根据现场楼位置以及用水分布情况,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布置成环状,管道采用焊接钢管DN65mm,焊接埋地并防腐,地上消防管线采用电源保温,与现场内西北角的市政自来水管网接口连接,接口点设置水表井,自给水点沿围墙内侧往东埋地敷设一根DN65供水管道至厢变初,管材为镀锌钢管,此处设置一个水表阀门井,从该井表后接出二路DN65管道,各安装DN65闸阀一个,一路东向通往办公区,焊管为消防管道,在管网上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8个DN65消火栓(地上式、单栓),用作给水立管,供楼内消防用水,主体4层以上采用水泵加压供水,在主楼设置增压水泵房一座。所有消防栓均配备消防箱(内设消防水带50M、消防枪一个),主楼消防竖管和消防栓随结构施工同步安设,到楼内正式消防水通后拆除。
(二)、灭火器系统
生活区、办公区设置消防架1个(包括:消防水桶2个、铁锹2把、斧子2把);三层办公楼,每层配备4kg灭火器4具,共12具。二层民工宿舍楼配备4公斤灭火器8具。
三、消防保卫组织机构
3.1.1现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毕淮新
副组长:丁鲁
成 员:朱敬强、李强、席鹏强、邢超
3.1.2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学习和贯彻国家及呼和浩特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督促制定执行各种消防规章制度。
(2)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消防工作。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的及时整改。指导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火灾、火警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对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做决策。
3.2.1组建治保委员会
治保委员会主任:毕淮新
治保委员成员:丁鲁、朱敬强、李强、席鹏强、邢超
3.2.2
治保委员会职责:
(1)治保委员会是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在基层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综合治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3)负责项目外来人口管理,贯彻执行呼和浩特市外来人口管理相关规定。
(4)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周边社会环境,确保工地安全,确实作到“保一方平安”。
3.3.1消防保卫职能部门
现场消防保卫专职人员:
施工现场警卫人员:6人。
3.3.2消防保卫负责人职责:
(1)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实施现场消防工作方案的条款,对各分包单位、特殊工种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进行指导部署。
(2)建立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指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3)制定施工现场遵纪守法和违章违纪的奖惩措施。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对查处的隐患问题督促整改;负责施工现场动火手续的审批。
(4)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五防教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自然灾害事故)。
(5)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组织灭火、抢救工作,并在上级消防部门指导下调查事故。
(6)贯彻执行国家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法律、法规、条令及单位内部相关管理制度。
(7)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保管与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及应急设施的完好、灵敏有效。
3.3.3现场警卫人员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执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安人员的《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十不准》。
(2)值勤时要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文明值勤,秉公执法。
(3)努力参加各项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文化水平。
(4)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5)爱护公共设施,保护内务整洁,爱护警戒设备,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6)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细想,搞好与驻地单位职工的关系,做“五讲四美”的好警员。
3.3.3建立义务消防队
第一义务消防队(项目经理部)
队 长:毕淮新
副队长:李强
成 员:聂勇、于小龙、胡锐、杨占松、
第二义务消防队(现场消防保卫部及警卫)
队 长:丁鲁
副队长:席鹏强
成 员:苏秀盛、陈明=军、李远豹、孙志银
第三义务消防队(四川省巴中市鑫晖劳务有限公司)
队 长:朱敬强
副队长:邢超
成 员:刘传友、朱西友、李玉军、李多标
3.4.2义务消防队职责:
(1)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等消防知识,模范带头遵守施工现场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消防训练,爱护消防器材及设施。
(2)配合消防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
(3)积极参加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4.1治安防范部分
4.1.1办公室管理制度
(1)办公室内严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丢失被盗。
(2)办公室做到门、窗齐全。个人领取的照相机、计算器,电脑记事本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存放在办公桌里的,要上锁。
(3)办公室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热器、电炉。使用前必须经总包方保卫部门审批。
(4)职工下班时做到先关门窗,息灯、检查无问题后关门上锁,方可离开。
4.1.2财务、机房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财务、机房要害部位要做到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2)要有“三铁一报警”。即铁门、铁栅栏、铁柜及报警器。
(3)财务要将现金、印章、票据存放在保险柜里,认真执行财务备用金制度,不得存放大量现金过夜,特别情况应通知保卫部门加强警戒,确保安全。
4.1.3 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1)贵重物品及材料(如电锤、电钻、焊把线等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专人看管。
(2)贵重物品出场须有物资部门开据的出门条,注明携物人、批准人姓名,警卫方可放行。
(3)贵重物品的存放地点应符合治安防范规定,并报保卫部门登记备案。
(4)贵重物品由保管人妥善看管,夜间要有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
(5)贵重物品一旦发生损坏或丢失,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
4.1.4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聚众赌博,不得酗酒闹事,不得卧床吸烟。
(2)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的必先到管理部进行外来人员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3)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不得私拉电线。
(4)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5)宿舍要做到人走关窗、灯灭、锁门。
4.1.5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外来人口的人员必符合北京市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无违法犯罪史,并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证件手续。
(2)工人进场前须经安全、保卫部门会同的入场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
(3)由分包单位统一将人员花在名册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保卫部统一备案后,办理现场出入证。
(4)施工人员进出现场配带本人出入证,主动接受警卫检查。
(5)外来人员须办理就业证,健康证、暂住证,妇女要有婚育证。
4.1.6外来参观接待管理制度
(1)经理部外来参观人员,必须先与项目办公室联系并通知门口值班警卫,警卫人员凭接待通知后放行。
(3)甲方、监理单位接待的外来考察、参观人员,由甲方、监理报项目经理部批准后通知值班警卫,方可入内。
(4)分包单位接待的外来参观人员,必须先同经理部办公室联系,经批准后,值班警卫凭通知放行。
(5)外来参观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按指定的路线参观行走,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4.2防火安全部分
4.2.1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民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
(2)现场设吸烟区,重点部位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不得随便动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报消防保卫部门检查批准,办理动用火审批手续,并有专人监视。
(4)物资仓库、木工车间(棚)、木料及易燃物品堆放处,机械修理处、油库区、油漆配料房、喷漆车间等部位,严禁烟火,未经批准现场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和明火作业。
(5)职工宿舍、办公室、更衣室、各类仓库、机修车间、木工车间、木工工具房等不得违反下列要求:
(a)严禁使用电炉子取暖、做饭、烧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宿舍休息室内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b)严禁乱拉电线,如需用者必然有专职电工负责架设,除木工车间(棚)、工具室、机械修理车间、办公室、临时实验室使用照明灯泡不得超过150瓦外,其他不得超过100瓦。
(c)各类仓库、木工车间(棚)、油漆配料室、冬季严禁使用火炉取暖。
(6)现场内禁止搭建易燃临建和防晒棚,一般工程内需要支搭的,须报项目防火负责人批准,到经消防保卫部门备案后,方可支搭。
(7)冬季施工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保温。
(8)建筑高度超过24米时,必须设有消防竖管,消防泵房应设专人负责,日夜值班。
(9)消火栓地下管路应设置环流(对流),干管直径不得小于4寸,出水口不得小于2.5寸,室内消防竖管应按每个消防接口控制面积,半径不得超于25米。
(10)施工现场道路为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必须设临时消防栓,并设置明显标志,周围3米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其它物品,不准埋压、圈占、挖沟、堆土、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各种消防设施。
(11)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油棉沙和维修用油应妥善保管。
(12)施工和生活区冬季取暖设施。必须设在专人负责,严格按按冬施防火规定执行。
4.2.2重点部位及物资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防火重点部位是发生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政治影响大,发生火灾时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大的部位,凡经审批的防火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必须做到“四有一及时”,即有防火负责人,又有义务消防员,有健全的岗位防火制度,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2)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冒险作业,防水重点部位的负责人,必须加强对职工防火、道德教育,增强职工的工作责任心,避免违章作业。
(3)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切合实际的防火档案,有职工的防火知识学习教育及训练计划,有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有灭火作斗计划和防范措施,能达到预期效果。
(4)各类物资仓库防火管理,应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设计,应报市公安局,消防局审批方可施工。
(5)各类仓库应用耐火材料建筑,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库房与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八至十米,库房与生活区要分开,库区内的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并设有明显标志,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严禁吸烟”等标牌。
(6)各类库房,库区必须建立各项防火制度,及安全措施,要有进出库房人员须知,库房内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存放外单位物资。
(7)露天堆放材料要垛码整放(可燃难燃应分开)。防火间距不小于五米,高压线下两侧6米和库房,建筑物旁不准放易燃可燃材料,高压线下面不堆支搭库房。
(8)各类仓库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使用电炉子和日光灯,碘钨灯及60瓦以上灯泡,库房内除看库人员外,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设阁层。
(9)库房内各材料应按其性质、火灾危险性,分类存放,能自燃的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
(10)库房应经常打扫,对散落、渗漏、不用的包装箱纸及其它易燃的物品要及时清运出库。
(11)仓库保管员要熟知《仓库防火管理规则》和所管物品的性质、特点及整理、存放、搬运、使用的注忌事项,每天下班前做好安全检查无疑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4.2.3木工车间(操作棚)防火规定
(1)木工车间和工棚的建筑应耐火,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
(2)木工车间、木工棚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车间内禁用电炉子,不准安装取暖火炉。
(3)木工车间、木工棚的刨花、木屑、碎料、锯沫、每天随时清理,集中堆放到指定安全地点,做到工完场清。
(4)操作部位禁止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应及时运往指定地点存放。
(5)熬制用的炉火、要设在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使用的酒精、油漆、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领用不易过多。必须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油棉丝,油抹布严禁随地乱扔,用完后应放在铁桶里。定期处理。
(6)电机,电闸等设备,必须保持干燥清洁,电机应采取封闭式的,敞开式的应设防护罩,电闸应安装在铁皮箱内加锁,加工场地严禁安装砂轮机。
(7)车间内必须设一名专人负责,不班前进行详细检查,无问题时,断电关窗,锁门方可下班。
4.2.4职工食堂防火规定
(1)食堂应用耐火材料建筑,炉灶添煤口应设在伙房外,添煤口上方禁用可燃材料搭棚,烟囱不要靠近房檐和其它易燃物,并设防火帽。
(2)食堂内的煤气、液化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防止漏气、气瓶与炉灶应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3)炼油或油炸食品时,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远离岗位。
(4)食堂内所使用的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应做防湿处理,必须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箱应装在安全地点。
(5)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6)炊事班(组)长,应在下班前负责安全检查,确无问题时,应熄火、关窗、锁门方可下班。
4.2.5雨季施工防火规定
(1)施工现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已支搭使用的木板和防晒棚,必须符合易燃建筑防火规定。
(2)施工现场、库房、料场、木工棚、油库区、机修间、喷漆车间部位,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和明火作业。
(3)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过程中,应建立领用,退回登记制度。
(4)散装生石灰不要堆放在可燃物随近,袋装的生石灰粉,不得贮存木板房内,与用火点保持25米以上距离。
(5)高层建筑、高大机械(固定塔吊、卷扬机)的电器设备等必须采取防雨、防雷、防静电措施。
(6)室内外的临时电线,不准随地随便乱拉、应架空、接头必须牢固包好,临时电箱上必须搭棚,以防漏雨。
(7)加强各种消防器材的雨季保养,要做到防雨、防潮、防雨水倒灌。
4.2.6冬季施工防火规定
(1)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室取暖用设施,经主管领导和消防人员检查合格,持《用火合格证》,方准安装使用,并设专人负责,制定必要措施。
(2)动用明火作业,严禁用油类及油棉纱生火,严禁在生火部位进行易燃液 、气体操作,无人居住的部位要做到人走火灭、不准封火。
(3)木工车间、材料库、清洗间、喷漆部位、油料(漆)、配料间、工具房部位不准生火和使用电炉取暖,周围15米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
(4)在施工程内一律不准暂设用房,不准使用炉火电炉,碘钨灯取暖,如因生产需要用火,生产技术部门应制定消防技术措施,使用日期列入冬施方案,并经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同意后,方能生火。
(5)各种动火部位必须距木板墙、办公桌、床铺、木箱或其易燃物一米以个,远离电线15公分以上,如果穿过板墙,木窗等要设防护,超出屋檐不得小于50公分,并配置相应的应急器材。
(6)用木板房做办公室、宿舍、要严格按上述制度用火取暖,作为其他用的板房一律不准用火或电炉取暖操作。
(7)施工中使用的易燃保温材料,必须控制使用,专人管理,不准积压,严禁草席、草袋做档风,现场堆放的易燃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工程拆下的模板,木方要及时清理,码放在安全地点。
(8)工程内禁止使用非燃材料保温,工程中使用的草帘、草袋、棉毡等物品,也应列为“防火重点”,并要制定严格的施工保管防火措施。
(19)冬转常温后,应立即停止保温和拆除生活取暖火炉,及时清除可燃保温材料及各种易燃易爆材料。
4.2.7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泵电源使用专用供电线路,接在现场总断路器上端,泵房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
(2)泵房值班人员不得吸烟、饮酒。要坚守岗位,遇火灾、火警情况时要保持冷静,按消防泵操作规程启动使用消防泵。
(3)消防设施由专人管理,定期对消防泵、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有损坏和失效的设备及时维修,保持良好地备战状态。
(4)做好冬季施工的防冻保温工作。
(5)非灭火和训练不得动用、损坏消防设施。
(6)消防竖管、水龙带、水枪头等消防设施不得私自动用,施工用水时不得开取消防竖管消火栓用水,不得用消防水带做施工用水管线。
(7)消防泵房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
4.2.8电炉使用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如工作需要使用电炉的,必须经消防保卫部批准。
(2)使用电炉必须有技术部门提供的用电安全措施,不得私自拉接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
(3)使用电炉时,旁边不得堆放可燃、易燃物。
(4)不得在电炉上做饭、烘烤衣物,鞋袜等物品。
(5)使用电炉时要有专人看护,人走断电。电炉断电后等电炉冷却后存放在安全地点。
4.2.9电暖器使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凡需使用电暖器的,使用前必须先报经理部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备案。
(2)电暖器使用期间要有专人保管,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
(3)电暖器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下班时要做到人走拔插销(拉闸断电)。
(4)电暖器如有故障,应停止使用,确保安全。
(5)现场禁止使用自制电暖器具。
4.2.10防水作业管理制度
(1)防水施工作业前要制定专项施工防火安全方案及措施,报项目保卫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2)施工前对工人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教育内容包括材料性能特点、防火、灭火常识,并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3)工人不得在作业现场吸烟及违章动火,施工时因工作需要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要先到保卫部办理动火证,批准后方可使用;
(4)施工时,划定警戒区,悬挂明显的防火标志,确定专人看守,警戒区严禁动用明火,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种;
(5)交叉作业时必须报告消防保卫部,协调工程上部电焊及下部防水交叉作业,即防水施工时上部电气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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