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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设计原理学习
一 概述:住宅建筑应能提供不同的套型居住空间供各种不同户型的住户使用。户型是根据住户家庭人口构成的不同而划分的住户类型。套型则是指满足不同户型住户的生活居住需要而设计的不同类型的成套居住空间。
二 2.1 起源:什么是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住宅也许是人类最早的建筑形式→可推理得出 .原始的巢穴→人的住宅
住宅的雏形:
a、母系氏族时期的仰韶文化(河南 仰韶村),距今五千多年前
(瑞典J.F Anderson安特生,1921年发现),30万平米,文化层2-4米
b、父系氏族时期的龙山文化,距今约四千多年前
c、之后住宅的功能几乎没有多大的变化,由于家庭结构的相对固定
2.2 住宅的功能:住宅的初衷是出于对自然界巨大的不可抗拒力的恐惧→与回归自然相比
遮蔽自然风雨,抵制野兽和敌人→生存为第一需要。
本能的需要 : 作为动物的本能→繁殖子女。
作为人的本能→家→寻找心灵的家园
家 →精神:家庭, 物质载体:住宅
人类需求学说 ,民主贩子美国马斯洛:人类的需求是从低级到高级,当低级层次满足后才会追求高级层次,人类最基本需求(生理需求,生存、肌饿、干渴,古语“仓廉实而后知礼节”),安全需求,交往需求…
2.3 住宅的分类:
住宅的种繁多,主要分为高档住宅、普通住宅、公寓式住宅、TOWNHOUSE、别墅等。
(1)按楼体高度分类,主要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超高层等。
(2)按楼体结构形式分类,主要分为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混框架结构、钢混剪刀墙结构、钢混框架一剪刀墙结构、钢结构等。
(3)按楼体建筑形式分类,主要分类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4)按房屋型分类,主要分为普通单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复式住宅、跃层式住宅、花园洋房式住宅、小户型住宅(超小户型)等。
(5)按房屋政策属性分类,主要分为廉租房、已购公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住 宅合作社集资建房等。
低层住宅
低层住宅主要是指(一户)独立式住宅、(二户)联立式住宅和(多户)联排式住宅。与多层和高层住宅相比,低层住宅最具有自然的亲合性(其往往设有住户专用庭院),适合儿童或老人的生活;住户间干扰少,有宜人的居住氛围。这种住宅虽然为居民所喜爱,但受到土地价格与利用效率、高政及配套设施、规模、位置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在供应总量上有限。
多层住宅
多层住宅主要是借助公共楼梯垂直交通,是一种最具有代表性的城市集合住宅。它与中高层(小高层)和高层住宅相比,有一定的优势:
(1)在建设投资上,多层住宅不需要像中高层和高层住宅那样增加电梯、高压水泵、公共走道等方面的投资。
(2)在户型设计上,多层住宅户型设计空间比较大,居住舒适度较高。
(3)在结构施工上,多层住宅通常采用砖混结构,因而多层住宅的建筑造价一般较低。
小高层住宅
一般而言,小高层住宅主要指7层~10层高的集合住宅。从高度上说具有多层住宅的氛围,但又是较低的高层住宅,故称为小高层。对于市场推出的这种小高层,似乎是走一条多层与高层的中间之道。这种小高层较之多层住宅有它自己的特点:
(1)建筑容积率高于多层住宅,节约土地,房地产开发商的投资成本较多层住宅有所降低。
(2)这种小高层住宅的建筑结构大多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从建筑结构的平面布置角度来看,则大多采用板式结构,在户型方面有较大的设计空间。
(3)由于设计了电梯,楼层又不是很高,增加了居住的舒适感。但由于容积率的限制,与高 层相比,小高层的价格一般比同区位的高层住宅高,这就要求开发商在提高品质方面花更大的心思。 超高层住宅
超高层住宅多为30层以上。超高层住宅的楼地面价最低,但其房价却不低。这是因为随着建筑高度的不断增加,其设计的方法理念和施工工艺较普通高层住宅和中、低层住宅会有很大的变化,需要考虑的因素会大大增加。例如,电梯的数量、消防设施、通风排烟设备和人员安全疏散设施会更加复杂,同时其结构本身的抗震和荷载也会大大加强。别外,超高层建筑由于高度突出,多受人瞩目,因此在外墙
. 高层住宅
高层住宅是城市化、工业现代化的产物,依据外部形体可将其分为塔楼和板楼。
(1)高层住宅的优点:高层住宅土地使用率高,有较大的室外公共空间和设施,眺望性好,建在城区具有良好的生活便利性,对买房人有很大吸引力。
(2)高层住宅的缺点:高层住宅,尤其是塔楼,在户型设计方面增大了难度,在每层内很难做到每个户型设计的朝向、采光、通风都合理。而且高层住宅投资大,建筑的钢材和混凝土消耗量都高于多层住宅,要配置电梯、高压水泵、增加公共走道和门窗,另外还要从物业管理收费中为修缮维护这些设备付出经常性费用。
高层住宅内部空间的组合方式主要受住宅内公共交通系统的影响。按住宅内公共交通系统分类,高层住宅分单元式和走廊式两大类。其中单元式又可分为独立单元式和组合单元式,走廊式又分为内廊式、外廊式和跃廊式。
三、中国传统住宅的演变
3.1早在六七千年前,人类就已经从树上下来,从天然洞中出来,浙江河姆渡文化出现榫卯结构的木构干阑式住宅,西安半坡仰韶文化出现穴居式住宅。可见那时的人们已经开始建筑“构木为巢”的巢居和“穴而处”的“穴居”两种不同类型的住宅。
3.2“构木为巢”的巢居是为适应长江流域潮湿多雨的气候而产生的。“穴而处”的“穴居”则是因黄土高原的气候和土质特点应运而生。这两种住宅的建筑形式体现了地区特点和文化特征,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因此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历数千年不衰,成为我国住宅建筑的“开山鼻祖”。这两种住宅的建筑形式的不断发展,形成窑洞建筑、干阑式建筑和林构架建筑三种基本的建筑类型,组成了中国传统住宅建筑的基本形式。是中国古代建筑出现最早、数量最多、分布最广,是古代最基本的建筑类型,也是中国宗教建筑、园林建筑和宫殿建筑等建筑类型的总根。
1、建筑材料的演变。古代人们受生活与生产水平限制,只能以泥土草木为材料建造住宅,住宅也只是遮风挡雨的栖身之所。考古研究表明,西周时出现瓦件,战国以后瓦件才广泛用于建造屋顶。秦朝开始出现砖墙,然而江南一带广泛用砖砌墙已经是东晋以后的事。新疆交河、高昌故城遗址表明,唐以前的住宅建筑多为土坯,夯土建造。而保存至今的明清民居已经大量使用砖瓦。
2、住宅布局形式的演变。住宅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人们在追求其实用性的同时,始终不断地追求它的精神功能和艺术性,并形成了阶级社会的门弟观。
春秋士大夫的住宅大门为三间,中间为门,左右为“塾”,是办公与“家教”的场所,门内是庭院,上方为“堂”,是生活起居会宾礼仪的地方,堂的左右为“厢”,堂后的房子为“寝”。
汉代贵族住宅不但有门、塾、堂、厢等,还有车房、马厩、厨房、仓库及仆人住房。建筑形式多为木结构和干阑式,悬山屋顶,出现了方形、圆形、长方形等多种形式的窗户,并有各种窗棂。用围墙组成的三合院、四合院已经出现,也有二、三层楼的坞壁式住宅。
魏晋南北朝时,北方贵族的住宅庭院多为对称布局,大门多为庑殿式,围墙内侧有廊围绕的庭院,在一个宅院中,有数组回廊包绕,有数个厅堂供不同之用。
隋唐五代时期,贵族的住宅布局更为自由活泼,出现不对称布局的庭院,大门由乌头门代替了庑殿式,有直棂窗回廊组成庭院。
宋代著名的《清明上河图》中描绘了农村草舍、城市瓦屋等住宅的多种形式。城市住宅多为四合布局,歇山、悬山屋顶,有的加前檐后厦,有的有转角十字,有的开设开窗。有的建筑细部栏杆,梁架,美观实用,那时人们已经开始注意住宅庭院的绿化和美化,这表明人们在使住宅建筑在满足物质功能的同时,也在进一步讲究其满足精神功能与艺术功能。
历史上宋、金政权长期对峙,这使得南北住宅风格形成了鲜明的差异,这种差异一直影响到元明清。这种差异的出现加上人文历史的不同,造成了此后中国传统住宅建筑的多样化。
到了明清时期,住宅大致可分为规整式格局和自由式格局。规整式格局作为传统住宅样式的主流一般为三合院或四合院,清政府还对住宅的格式、尺度、等级进行严格的规定。有“一正二厢”严格内外、尊卑有序,这促规整式住宅为封闭内向型院落,建筑物都有中轴线,均齐对称,主次分明,体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生活观念。
四、中国近现代建筑的改革及现状:自近代以来,西方多元的建筑文化汹涌而来,中国的民传统的民居建筑风格收到强烈的冲击,并从此开始变化,本文通过概述中国近代至今的各个典型时期的民居建筑风格,阐述中国民居建筑风格的转变及发展。
人们的民居建筑风格是有着深厚地域文化底蕴的文化活动和行为,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建筑风格和特色,赋予时代和生活的印记。在中国近现代政治经济环境的的剧烈变化下,中国居住建筑风格演变大致能分为四个阶段。
4.1、 随着鸦片战争的到来,中西文化交流的大门打开,传教士带来的宗教文化被逐渐融入到建筑设计中去。清末民初,在西方列强不断的军事,经济,文化的冲击下,效仿西方成为当时的普遍选择。民居建筑中多以西方建筑为时髦,西方人则直接将本国建筑风格殖入租界和其势力范围,如山东青岛多德式建筑,哈尔滨多俄式建筑,而上海,天津等大的口岸城市则是多国建筑风格的汇聚之地。
19世纪末大量外国房产商在中国开发住宅项目,从最初英国商人经营的木板简屋到以后建造的石库门里弄民居,在维持中国传统合院住宅单体建筑格局的基础上,采用了西方联排式住宅的整体组合式。20世纪初,“花园洋房”即独立式的私人住宅开始出现,特别是中华民国成立后,这些“花园洋房”一般多为对英,发,德,意等西方国家花园式住宅的模仿,常有露天晒台、壁炉烟囱、地板等。特点是大面积、大尺度、豪华、气派。
20世纪20年代后期, 新式里弄开始出现在上海租界,总体上比石库门更接近欧洲近代住宅的建筑风格。建筑形式多为混合结构,注重使用功能。其外形别致整齐,装修精致舒适,室外弄道宽敞,楼前庭院葱绿,居住环境优美,有别于旧式石库门。
至此,西方各个时期的风格与流派,在中国建筑中杂陈并列逐渐呈现出一种交汇与融合的趋势,旨在探索出一种“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首先,表现在建筑材料方面,特定历史条件下,很多建材,家具,装饰,除了通过进口外,在中国无法找到,在当地寻找近似的替代品也成为了一种办法。其次,海外留学归来的我国第一代建筑师是传播折衷主义风格的力量之一,以西方建筑体系为主,结合东方建筑风格的“大杂烩”。装饰主义风格在这一时期也大量运用,融合了东方艺术的异国情调,结合了西方现代的几何体和速度感的装饰效果。再次,国人对西方文明的崇慕及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留恋心理也形成了近代民居中西交汇。许多达官贵人在认同洋房的同时,也通过一些方式保留传统文化:一是在西式住宅中采用中式风格的家具,陈设;或是在民居院落中,既保留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传统布局,又在院落中建造独立的西式别墅住宅。
自鸦片战争以来,在华北地区的北京,天津、哈尔滨等大城市纷纷出现了新式建筑,华中地区的南京,上海,苏州,杭州也深受影,华南地区的广州,佛山等地也受到了影响,不过较华中和华北地区华南地区民居的样式影响较少。近代民居受西方的影响局限在经济,政治重要城市及沿海侨乡地区,民居类型主要是富人的洋房,农村的村居基本上没改变,如广东梅县围拢屋、福建土楼、赣南围子、 藏族碉房等传统民居仍保持其传统风格。影响的范围,对象狭窄,没形成完整的近代民居建筑类型。
4.2、国建立后中国现代史开启,由于社会性质的改变,这时期城镇中心居住区建造规划模式基本照搬前苏联的经验,排斥西方的经验,居住建筑规划布局简单地采用行列式和周边式。而广大的农村地区,仍以当地传统民居为主。在思想高度集中和物质贫乏的环境下,人们一般只注重基本保障居住功能。
4.3、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居住区建设规模迅速扩大,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成为当时主要的建设模式,在规划理论上形成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的规划结构。80年代以后,新兴市镇建设更注重群体艺术的价值,深圳、珠海以及上海、天津、北京等大城市的卫星城和居住小区、历史文化名城的个性特征和艺术表现力都很突出。
90年代初到21世纪,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盛行各种风格的建筑风格设计,现在的居住建筑崇尚欧美风情,追求别致整齐的外形,精致舒适的装修,景观绿化比重加大,特别偏好罗马柱和欧式线角,欧式雕塑小品和喷泉等建筑元素。建筑风格趋向形式化,雷同化,形成“千城一面”的局面。
4.4、水平的进步不提高促使人们对居住区的要求提高,居住区建设不仅仅停留在生存、生理需求的生物层次,而是迈向心理和精神上的愉悦的高尚层次,是对美和情的追求。所以现在境内的比较有能力的建筑师都回归到这样这样一个问题上去:立足本国国情,在传统建筑风格上发展创造出有本国特色的建筑风格。逐步注重满足人们的需求,突出“以人为核心”,关注人们不断提升的审美需求,朝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关注居民生活的舒适性和功能性。
五 套型住宅的影响因素:一户家庭对住宅有不同的使用要求,一套住宅需要能提供不同的功能空间,它应当满足人的睡眠、起居、工作、学习、进餐、炊事、娱乐休闲、洗浴方便、储藏以及户外活动等功能。而且必须是独门独户,独立出入,独家使用的成套住宅。所谓成套,就是指各功能空间必须组成齐全,方便使用,满足使用者居住、厨卫、交通等等几大部分的使用要求。
一套住宅应当包含如下几项功能空间:卧室、起居室(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以及阳台、储藏间、交通空间、要求较高的还应当包括工作间、书房、洗浴间、车库等。
在具体的设计中,我们要根据各个功能空间的使用要求来确定每个空间的大小和形状,在空间组合时来确定放置位置,并根据各个空间的布置位置来合理的组织交通、安排门窗,组织通风和采光、同时还有考虑房间的朝向,周围的景观组织和空间环境处理等一系列问题。
六 中国建筑的发展趋势:智能化建筑、绿色环保建筑
建筑智能化,从技术的角度看,发展到当前以广泛运用的楼宇自动化控制,是一种保证现代化的建筑内全部设备整体正常运转的技术。
居住建筑智能化对建材饰材的要求是:巧妙、应用、合理、富有艺术性、装饰性。
绿色环保建筑的概念是为适应“可持续发展”这一当前人类所面临的课题而提出的。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类的消耗太大,人类不得不面对资源更加匮乏的境地。现在,世界各国已兴起一股绿色环保建筑的热潮。我国也已非常重视生态,环保建筑的开发与建设。
低碳型建筑体系是未来建筑发展方向
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是未来建筑发展的主题,尤其在高档住宅中,他们采用“地暖系统、新风系统、户式中央空调”等新技术,给住户带来全新的居住体验,同时达到节能的目的。
七 住宅建筑法规:
3.1 套型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套 型
居住空间数(个)
使用面积(m²)
一类
2
34
二类
3
45
三类
3
56
四类
4
68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m²;
2 单人卧室为6m²;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²。
3.2.2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²。
3.2.3 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 无直接采光的厅,其面积不应大于10m²。
3.3 厨房
3.3.1 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²;
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²;
3.3.2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²。
3.3.4 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置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 生 间
3.4.1 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²;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²;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²;
4、单设便器的为1.10m²。
3.4.2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 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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