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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辨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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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火灾隐患辨识、检查方法 一、几个基本概念 (一)人员密集场所: 1.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学校的教学及宿舍楼、托儿所和幼儿园; 3.客运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室;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公众聚集场所:为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和银行、证券营业厅等五类。 (三)公共娱乐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及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旱冰场、桑拿浴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上述三类场所自上而下是由大到小的范围,公共娱乐场所是公共聚集场所的一类,公共聚集场所又是人员密集场所的一部分,为防止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人员密集场所是我们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场所。 (四)火灾隐患:指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这种行为有导致火灾的可能性或在火灾发生时会产生一定的危害后果。主要有下列情形: 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的; 2.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的; 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6.其它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形。 (五)火灾隐患分类:分为设施问题、建筑问题、规划问题、区域问题等。 二、重大火灾隐患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不协调性。为了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城市的建设规模和档次,吸引外地资金,各级党委、政府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简化手续、特事特办等优惠政策,最大限度的放宽和降低了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门槛。有些地方还许诺可以先建设后办手续,更甚者为其全权包办。这种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财富积累方式形成了诸多难以整治的先天性隐患。另一方面,为满足不断提高的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各种市场、商场、百货超市、休闲娱乐场所大量涌现,而人们的安全意识淡薄,消防法制监督的滞后、消防投入的严重不足和经济利益至上的心理驱动,促使部分业主置消防安全于不顾,不择手段地去经营,带来了火灾隐患数量的大量增加。  (二)社会成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到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城市区域面积迅速扩大、农村城市化不断加速的过程中,社会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求,是火灾隐患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许多重大火灾隐患在建设之初都是规模较小、经济总量较少的单位或个体企业,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规模渐渐壮大,经济总量急剧增加,而淡薄的安全意识造成业主们普遍忽视消防安全,消防规划的欠缺、消防设施的投入不能及时跟上,致使存在上述隐患数量越来越多,危险越来越大。  (三)责任主体的复杂性及技术规范的修订调整。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形成,出现了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局面,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企业、民营个体经济竞相发展,一些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产权与使用权分离,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互相推诿,导致措施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出现空白。有的在同一建筑物上存在多家产权单位和个人、同一建筑物上存在着多家使用、经营单位和个人。对于多产权、多经营、多使用性质的建筑打破了传统单一主体独立经营、使用的局面,其消防工作的开展涉及到多个经济主体的协调和合作,而消防疏散通道、防火分区和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具有共同性、系统性、完整性的特征。随着产权的分割,有的产权单位、个人只考虑自身的安全和需要或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将属于自己这一部分的公共疏散通道锁闭、占用、封堵。有的消防设施缺乏系统的维修保养,致使局部或全部瘫痪,形成新的重大火灾隐患。另一方面,有些重大火灾隐患的存在具有一定历史原因,20 世纪80 年代以前的建筑由于当初消防技术规范的不完整性及消防机构消防审批的把关不严,致使一部分场所消防条件存在着先天性的“畸形”。同样由于GBJ 1621987 (2001 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 等技术规范的调整修订,使原本符合安全条件规定的单位成为隐患单位。如《建规》对公共娱乐场所的面积、设置楼层、自动消防设施要求的提高,使得一批公共娱乐场所成为隐患单位。 三、火灾隐患辨识方法: (一)设施问题辨识方法: 1.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方面的要素: (1)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 (2)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被埋压或圈占的; 检查方法:室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压力是否充足。 (3)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 检查方法:室内消火栓箱内的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是否缺少,是否有水,压力是否充足。 (4)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检查方法:①工作泵与备用泵转换运行。②消防控制室内启、停泵。③水流指示器及电动阀等进行末端放水试验。 (5)未按规定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等固定灭火设施(干粉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烟雾灭火系统),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2.防烟排烟设施方面的要素: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检查方法: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能否正常启停,自动状态下吹烟试验,或按动排烟阀释放按钮,送风口、排烟口附近的火灾探测器风机能否正常联动启动。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方面的要素:(1)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之外的其他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恢复正常运行;(3)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检查方法:用加烟器向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施加烟气,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启动零件,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状态和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拆下一只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观察控制器故障声、光信号、故障总指示灯(器)、故障部位和类型区分情况。 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过程中,应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4.消防电源方面的要素:(1)消防用电设备未按规定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2)未按规定设置消防用电设备,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工作。 检查方法: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电源,使控制器由备用电源供电,再恢复主电源,检查控制器主、备电源的转换、状态的指示情况。 (二)建筑问题辨识方法: 1.防火分隔方面的要素:(1)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未设置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3)内有火灾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或这些措施不能满足防止火灾蔓延的要求。 检查方法:防火卷帘,操作手动控制装置的上升、停止、下降按钮,或输入各种控制信号,观察动作和指示情况。防火门,闭门器、耐火五金件、玻璃、密封条、门扇外观,组件是否齐全。 2.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方面的要素:(1)擅自改变建筑内的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设施,或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被占用、堵塞而无法正常使用;(2)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或被封堵;(3)按规定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而未设置;(4)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距离超过20米的;(5)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6)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影响灭火救援;(7)建筑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8)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火门未设置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9)民用建筑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室内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低于B1级;(10)高层建筑的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被占用,影响消防扑救作业;(11)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之外的其他场所,其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12)超过32米的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电梯无法正常运行。 检查方法:①安全出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②疏散用的门不应采用吊门、水平推拉门,严禁采用旋转门。③疏散门开启时,门扇不应影响疏散走道和平台的宽度。④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观众厅的入场门、太平门不应设门槛,紧靠门口1.4m内不应设置踏步,疏散门严禁上锁。⑤建筑物内安全出口应分散不同方向布置,且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⑥进行应急疏散、指示标识的外观检查、亮度试验和断电试验。 3.设置部位要素:(1)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三层及三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3)商店、学校、电影院、剧院、礼堂、食堂、菜市场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二层以上;学校、食堂、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医院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一层以上;(4)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的三层以上或地下层;(5)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6)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7)地下商店的营业厅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8)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其它场所的设置部位不符合规范要求. 4.其他要素:(1)违反规定,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气设备;(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防雷、防静电设施失效;(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电气设备失效;(4)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 (三)规划问题辨识方法: 1.防火间距不足,或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 2.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 3.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4.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未设置在合理位置,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四)区域问题辨识方法: 主要针对“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 1.耐火等级低; 2.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 四、各类场所现场消防监督检查要点 不论对哪一类单位,在现场检查中需要首先检查的第一内容,就是场所的合法性,即单位或一建筑在开业、使用或施工前其土建或装修工程是否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并办理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手续;公众聚集场所在开业或使用前是否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被检查合格。 检查方法:查阅 “三书”: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和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仅针对公众聚集场所)。 各类场所检查的要点: (一)宾馆、旅社等住宿场所的检查 1.查看安全出口的数量及布置方向,一般来说出口数量不少于2个,只设一个的要满足国家防火规范的要求;出口一般布置在两个不同的方向,而且两个出口之间的最小间距不能小于5米; 2.查看内部疏散走道及楼梯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及影响疏散的栅栏门等; 3.查看内部电气线路是否穿管、槽(PVC或金属材质)敷设,灯具是否有效固定,灯具应当直接安装在灯座上,或者用铁丝、链条等固定,严禁以电线直接吊挂; 4.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器、消火栓、自救面具等器材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 5.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6.从业人员的培训及消防常识掌握情况; 7.房间之间的隔断材质(应为不燃材料),有些小型旅馆采用三合板等可燃材料分隔房间; 8.客房内应设“禁止卧床吸烟”标志。客房门后应备有疏散指示图,单位应制定有完备的灭火疏散预案。 9.对家庭旅馆检查时应特别注意: (1)因为住宅设计时的负荷与旅馆的使用性质并不符合,尤其是每个房间安装空调等用电器后,原有线路如不能满足要求就会长期处于超负荷的状态下,而对于自建住宅来说,线路老化较普遍,对电气线路的负荷需重新计算,必要时更换线路; (2)安全出口的数量及宽度是否符合规定,住宅的设计与旅馆等公共建筑的要求并不相同,多数情况下都是一个安全出口(疏散楼梯),而且净宽也会不足。住宅楼楼梯最窄可为1米,而旅馆类建筑最窄不得小于米; (3)室内用火用电的管理(做饭、大功率电器等) (4)各客房及安全出口门的开启方向:住宅的户门一般都是内开门,而旅馆作为一个公共聚集场所必须是外开门。 (5)房间分隔材料的选择:应当使用不燃材料。 (二)商店、市场检查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有无阻塞、锁闭现象; 2.用火用电管理情况:冬季采暖用何方式,明火还是暖气,各柜组或摊位内的电气线路安装是否都有专业电工进行; 3.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运行、维护保养情况; 4.内部走道应畅通,对较大的商场,主通道宽不小于3米,次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柜台组与组之间不小于3米; 5.对外疏散门不得采用转门、侧拉门,应当是向外(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 对室外集贸市场检查时还需注意: (1)室外消防车道的畅通,净宽不小于4米,禁止在车道上摆摊设点或建临时建筑,可采取划线的方法来方便日常管理。 (2)严禁使用明火采暖或做饭 (3)严禁在库房、摊位内住人 (4)库房内摆放应符合规定,参见库房的监督检查部分。 (三)银行、邮政、证券营业厅检查 1.安全出口数量与畅通情况; 2.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等疏散设施状况; 3.固定消防设施状况; 4.协调解决好消防安全与治安防范的关系,面积较大的营业厅应当设置2个安全出口,不能单纯以治安防范为借口减少出口数量和宽度,更不能人为锁闭安全出口; (四)公共娱乐场所检查 1.设置要求: ⑴不得设于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内,不得毗邻重要物品或危险品仓库,不得于居民住宅楼内改建; ⑵应当是独立的防火分区,设于商住楼内的出口应与居民出口分开设置,防止火灾时相互影响; ⑶如设于地下,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且与地面高差不超过10米; ②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 ③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防排烟系统 ④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的比重大于空气,一旦泄漏会沉积在地面附近,对地下建筑来说,泄漏的液化石油气是很难排除的。 ⑷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及含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桑拿浴(不含洗浴部分)、网吧等场所,应设于地上1、2、3层靠外墙部位,不应设于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如设于其它部位,应满足: ①不应设于地下二层及地下二层以下; ②每个厅室的面积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③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 ④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当面积小于50平方米时可只设一个; 同时应注意:有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且超过3层的建筑,应当设置封闭楼梯间;设置在地上1、2、3层的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应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⑸娱乐场所额定人数的计算:录像厅、放映厅按照每平方米1人计算;其他场所按照每2平方米1人计算。(计算按照场所的建筑面积)。 2.公共娱乐场所检查的具体内容: ⑴安全出口数量,通道是否畅通 ⑵设置的部位、设施种类是否符合要求 ⑶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与维护保养及运行情况 ⑷安全管理情况:每2小时一次的防火巡查,营业前后的防火检查,这些巡查和检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台帐,检查时可以根据记录对照检查结果,看单位自检自查是否认真落实;单位应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进行培训与演练。 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五个严禁: • 安全出口、疏散走道严禁上锁、阻塞 • 演出、放映场所观众厅内严禁明火照明 • 严禁存放及带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 营业期间严禁超员 • 营业期间严禁施工(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 (五)餐饮场所检查 1.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2.使用燃料的种类与消防措施。如使用管道燃气,则重点检查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阀;如为瓶装液化气,则首先应注意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建筑内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其余场所使用时,其胶管应定时检查,气瓶应相对集中存放,使用燃气的房间内不应有其他火源(煤火、柴油灶等);如使用柴油灶,重点检查储油设施,油箱一般不大于1立方米,应设置于安全的室外部位,如设于室内,则应为独立房间,房门用防火门,灯具采用防爆灯。 3.电气安全:不应有明线敷设。 4.消防设施与器材情况。 5.后堂灯具应使用防护型。 6.后堂油烟罩应随时清洗干净,烟道的定期清洗至少每半年一次,这是为了防止油锅起火时引燃油烟罩及烟道,从而酿成火灾。 7.后堂配置应当配置处置油锅火灾的石棉毯。 (六)桑拿浴、洗浴中心检查 1.出口数量及畅通情况,尤其在冬季,许多洗浴类场所为保暖将第二安全出口锁闭并覆以保温材料。 2.消防设施、器材情况。 3.干蒸炉的工作温度较高,干蒸房有多用木质材料建造,因此应以不燃材料将炉子与木质墙体隔开。 4.干蒸房内严禁挂晾衣物等,防止坠下后被引燃。 5.洗浴区湿度常年都很大,电气线路与灯具都需要做良好的防水措施,如接线接头处采用防水胶布缠绕,接线盒作防水保护,灯具采用防潮、防水灯具等。 (七)幼儿园、托儿所检查 1.安全出口数量与布置。 2.儿童用房及游艺场所不应在4层及4层以上、地下半地下设置(如为砖木结构,则为3层及3层以上)。 3.应独立建造,如必须在别的建筑内,则应设置独立的出入口,例如现在多见的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幼儿园,就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 4.必须有两个以上独立出口。 5.食堂的燃料及安全措施,用火的安全措施,包括正常的生活用火(蚊香、熏醋等),要建立严格的用火安全制度,采取专人监护的措施。 (八)寄宿制学校 1.教学楼安全出口数量及畅通状况,尤其是楼层多、面积大的建筑,要保证所有出口在使用期间畅通,而不只是一边与管理为借口只打开主要的通道。 2.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及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与状况 3.学生宿舍楼的出口和通道管理:学生宿舍楼内人员密度非常大,加强管理就尤其重要,楼内的走道、通道上严禁以各种原因(用途不同、男女分界等)设置固定隔断或锁闭通道上的疏散门(可以采用电磁门等进行集中控制);宿舍楼的安全出口应当保证随时畅通,或者采用集中控制电磁门的技术措施进行管理。 4.宿舍内不得动用明火,不使用蜡烛,不乱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并定期予以检查。 5.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及疏散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九)居民住宅区检查 1.公共部分(走道、楼梯)不准堆放杂物。 2.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尤其是夜间)。 3.地下室有无出租住人现象,有人住宿,必然会出现在地下室使用液化气等违章现象,而且一旦地下室出现火灾,烟气对全楼的居民人身安全都构成威胁。 4.有无居民私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情况,住宅底商部分严禁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 5.灭火器材的配置与维护,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6.物业管理单位每日防火巡查情况。 (十)其他常见场所检查 1.小型印刷厂: 厂房应为砖混或框架结构,厂房内的装修应当为不燃材料。 加强对油墨、稀释剂的管理,油墨、稀释剂是印刷行业内常见的易燃易爆物品,它们应存放在单独房间内,用多少领多少。 废纸屑每日回收并置于带盖的金属桶中,定时销毁。 车间内不宜用明装白炽灯,可采用日光灯或防护型灯具;库房内应采用防护型灯具、线路穿管。 印刷机械是否正常,有没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是否懂得常识并按照规程操作。 2.木材加工厂 烤板房是否安全,是哪一种原理的烤板房。目前一般有三种:一种是直接在房地面以下作火道,为室内加温的,这种情况要看火道有无漏火漏烟处,火道上有无木屑等杂物,以防止火道内的火引燃杂物或板材;第二种是用鼓风机将燃烧炉内的热烟气直接吹进烤板房烘干木材,这种方式因不能控制烟气中的火星而最为危险;第三种方式应予以推广:用鼓风机将燃烧炉内的热烟气吹进烤板房的夹墙内,间接为木材加温烘烤,危险性较低。 工房内电气线路应当穿管敷设,灯具应当作牢固的固定,并宜采用防护型灯具。 工房内严禁住人、做饭、动用明火,冬季工房内不得以明火取暖。 厂内应当每日清除锯末、刨花并将其储存在厂外的单独房间内,防止外来火源引发火灾。对原料、成品等可燃物室外堆场应当是用篷布覆盖,尤其是在大风等气象条件下要做到这一点。对设备内电动机上的沉积的可燃木屑应当及时清理,否则会造成电机过热引燃木屑。 喷漆房内易燃易爆品较多,应为相对密闭的房间,与其他工段有良好的防火分隔,内部要有良好的通风,安装防爆电器。 另外,对消防器材、设施、水源、车道等都应进行细致检查,对城乡接合部的企业,因城市消火栓未延伸建设到位,要考虑企业自备水池、水泵,以利于扑救、控制初起火灾。 3.仓库 可燃固体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的白炽灯泡,使用日光灯时,对整流器采取隔热措施;不准使用移动式灯具;灯具垂直下方0.5米范围内不应放货;架空电力线路下禁止放货;线路穿金属管或PVC管 货物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不大于100平方米,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与梁、柱和水暖管道不小于0.3米,垛间主通道宽不小于2米,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地面湖县的方法规范堆放。 库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如果是可燃材料室外堆场,进入的车辆还应配备防火罩。 每间库房应设独立配电箱(宜设于库外),保管离库时切断电源,巡查人员发现长明灯等现象后可以及时断电。 库房内不应设置休息室,严禁使用家用电器(热水器、电饭煲等)、采暖电器。 另外,对消防器材、设施情况,消防水源车道情况以及单位内部防火巡查、检查的落实情况予以检查。 (十一)汽车加气加油站检查 1.加气加油站分级 储量在120-180立方米的,一级加油站。 储量在60-120立方米的,二级加油站。 储量在60立方米以下的,三级加油站。 备注:储量按照汽油计算,柴油按2:1折算;市区只允许建二、三级加油站。 液化石油气二级合建站:汽油储量60立方米以下,液化石油气储量30立方米以下。 压缩天然气二级合建站:汽油储量60立方米以下,压缩天然气储量12立方米以下。 2.防火间距 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口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二级站25米,三级站18米;与民用建筑,二级站最小16米,三级站最小12米。详细可查询《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检查中尤其要注意在近期新建的民用建筑与加油加气站的间距,还有在加油加气站附近的原有建筑有没有变更使用用途的现象,如原来是一个库房,现在变成餐厅(明火散发地点)后,防火间距是否还符合规范规定。 3.防雷防静电 油罐、气罐(瓶组)应不少于2处防雷接地; 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工艺管线上法兰处应做跨接,以消除法兰两端的电位差; 罐车卸车处应有专用接地线,以消除罐车与站内管网的电位差; 接地电阻应定期(每季度)进行检测,并作详细记录; 4.消防设施器材 • 液化石油气合建站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等消防水源; • 灭火器配置:每2台加油机配不少于1部4KG干粉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每2台加气机配不少于1部8KG干粉灭火器或2只4KG干粉灭火器;地下储罐应设推车式35KG干粉灭火器1个,合建站每罐区1个;二级加油站应配灭火毯5块、沙子2立方米,三级站应配灭火毯2块、沙子2立方米。 5.可燃气体浓度检测装置 合建站、加气站内均有安装; 液化气的探测器安装于下方,天然气探测器安装于高位; 探测器可自动联动紧急切断供气阀门; 探测器应每年送技术监督部门标定检测; 在加气机、储瓶(罐)区和压缩机处均设有手动紧急停止按钮,一旦有紧急情况可以手动停止压缩机及关闭供气阀门。 6.加油操作 从业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 摩托车不得进站加油,严禁使用塑料桶加油; 加油、卸车时有无跑冒滴漏的现象; 灭火器材是否配置在位,方便使用; 7.内部管理情况 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落实; 各项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遵守; 从业人员是否得到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每日防火巡查是否落实; 是否定期进行静电接地检测; 是否制定了灭火疏散预案并进行了演练; (十二)医院、疗养院、养老院检查 1.安全出口的数量及布置方向。应注意,对此类场所的要求总是最严的。医院、疗养院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不得少于两个;其安全疏散距离,当位于两楼梯间之间时不得大于35米,位于袋形走道尽端时不得大于20米。 2.楼梯间的数量、宽度与形式。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高层医院病房楼应为防烟楼梯间,净宽不小于1.3米。 3.安全疏散用的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4.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及维护保养情况。 5.电器、线路与配电室(尤其是老建筑)。 6.疏散通道畅通与否?有些医院存在走道上加床、堆放杂物等现象,病房在夜间为便于管理、防止失窃而锁门的问题也是普遍现象。 7.使用明火的部位。有些医院在病房楼内每层护士站都设有热饭用的液化气灶,有的医院食堂与病房楼贴邻或者直接设在病房楼内,一旦出现火灾就对住院病人构成威胁。 8.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化验室、药房等)。 9.液氧储罐或氧气瓶的集中点。高层医院的液氧储罐总容量不超过3.00m3时,储罐间可一面贴邻所属高层建筑外墙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对氧气瓶则应控制实瓶数量,设置气瓶库,空瓶及时归库。 10.人员对消防常识的掌握及对本岗位火灾危险性的了解、应对措施的掌握情况。 11.有无切实可行的灭火疏散预案(尤其是在夜间)。建议对住院病人及其陪护人员进行教育及应急措施的告知,这样在紧急情况下有自主行动能力的病人及陪护可以自救并提供帮助。 (十三)清真寺等宗教场所检查 1.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与耐火等级,我区部分宗教场所年代久远,采用可燃材料搭建,耐火等级较低,应当逐渐予以改造已达到二级以上耐火等级要求。 2.安全出口的数量及布置方向。应注意,在伊斯兰教建筑中,清真寺的礼拜大厅多设于二层且为单向出口,而且在使用时出口不一定都会打开。 3.安全疏散用的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4.电气线路的辐射和用电器的使用状况。明敷线路宜穿管(硬质PVC或金属管),防止出现长明灯的现象。 5.使用明火的管理情况(锅炉房、厨房用火),在地毯上燃香时应注意置于不燃材料基座上。 6.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及维护保养情况。 7.外租部分的管理。在城市内的一些清真寺将地下室、一层出租作餐厅、市场等用途,这些场所的火灾危险较大,出现火灾时会直接影响清真寺的安全。 8.人员培训及常识掌握情况。 (十四)客运场站检查 1.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与耐火等级,作为一个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达到二级以上的耐火等级。 2.安全出口的数量及布置方向。出口(尤其是冬季)畅通情况。不能为了便于管理或防寒而锁闭出口,更不能为了创收将出口部位出租。 3.候车区域内疏散通道的畅通是否得到保障,尤其是在“春运”等人流量极大的时候要保障站内通道的畅通。 4.安全疏散用的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5.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及维护保养情况。 6.车辆进场时的安全检查是否到位。停车场内不应有维修作业,冬季烤车时人员应密切监视。 7.配套设施的安全状况:客运站一般都有旅社、餐厅等配套的设施,应一并进行检查。 (十五)建筑工地检查 1.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及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 2.现场库房、尤其是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或堆垛的安全情况。 3.现场的临时用房(办公室、库房、宿舍等)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情况。 4.是否建立并落实了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 5.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作业时是否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6.施工中采用的材料是否合格。近年开展建筑节能工程以来,外墙保温采用的苯板应为阻燃型产品,但许多施工单位为了降低造价而私换为普通产品,一旦起火,建筑物外墙势必形成立体燃烧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 7.施工中选用的消防产品是否为合格产品:甲方及监理方应将产品资料与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相对应(网址),发现不符时应禁止安装使用并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十五) “三合一”场所 禁止将住宿、生产、仓储等功能集中在同一个建筑物内。 (十六)人防与地下建筑检查 1.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 2.楼梯间的数量、宽度与形式。公共场所应设封闭楼梯间,当室内外地坪高差大于10米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商场、娱乐场所楼梯的净宽不少于1.4米,中走道净宽不少于1.6米。另外,应对安全疏散用的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畅通情况进行检查。 3.防火防烟分区是否被装修所破坏,在将人防工程改为民用用途的装修过程中,常会出现将原有的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破坏的现象,在检查时应确认防火分区不超过500(安装有自动喷水系统的为1000,商场营业厅、展览厅当设有报警、喷水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时可为2000)平方米,防烟分区不超过500平方米。 4.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及维护保养情况。(尤其是防排烟设施) 5.装修材料的特殊要求:地下商场按照2000平方米一分区时的货架、柜台及内装修应当采用不燃材料,楼梯内的装修也应采用不燃材料。 6.设置公共娱乐场所的规定:只允许地下一层,且与地面高差不超过10米。 (十七)室内体育场馆检查 1.安全出口的数量及布置方向。 2.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及维护保养情况。消防控制室的人员在位及专业培训情况。 3.使用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与否?安全疏散用的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4.更衣室内防止遗留火种。 5.大型活动时防止超员,并提前拟定应急预案。 (十八)广播、电视台检查 1.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及维护保养情况。消防控制室的人员在位及专业培训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与否,安全疏散用的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3.演播室内的电气线路,尤其是专业的舞台灯光,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线路接头部位有无虚接等。 附表:1、消防常用名词解释表 2、生产企业火灾危险性分类表 3、仓储企业火灾危险性分类表 表一    消防常用名词解释表 名 词 曾用名词 说 明 耐火极限 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非燃烧体 用非燃烧材料做成的构件。非燃烧材料系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的材料。如建筑中采用的金属材料和天然或人工的无机矿物材料 难燃烧体 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构件。难燃烧材料系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如沥青混凝土,经过防火处理的木材。用有机物填充的混凝土和水泥刨花板等 燃烧体 用燃烧材料做成的构件。燃烧材料系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或微燃的材料,如木材等 闪点 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 爆炸下限 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可燃蒸气、气体的浓度,按体积比计算) 甲类液体 易燃液体 闪点<28℃的液体 乙类液体 可燃液体 闪点≥28℃至60℃的液体 丙类液体 闪点≥60℃的液体 沸溢性油品 含水率在0.3%~0.4%的原油、渣油、重油等 甲级防火门 耐火极限不低于1.2h的防火门 乙级防火门 耐火极限不低于0.9h的防火门 丙级防火门 耐火极限不低于0.6h的防火门 地下室 房间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 半地下室 房间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 高层工业建筑 高度超过24m的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厂房、库房 高架仓库 货架高度超过7m的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库房 重要的 公共建筑 性质重要、人员密集、发生火灾后损失大、影响大、伤亡大的公共建筑物。如省、市级以上的机关办公楼、电子计算机中心、通讯中心以及体育馆、影剧院、百货楼等 商业服务网点 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的百货店、副食店及粮店、邮政所、储蓄所、饮食店、理发店、小修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 明火地点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 散发火花地点 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非防爆的电气开关等固定地点 厂外铁路线 工厂(或分厂)、仓库区域外与全国铁路网,其他企业或原料基地衔接的铁路 厂内铁路线 工厂(或分厂)、仓库内部的铁路走行线、码头线、货场装卸线以及露天采矿场、储木场等地区内的永久铁路 地下液体储罐 罐内最高液面低于附近地面(距储罐4m范围内的地面)最低标高0.2m者 半地下 液体储罐 罐底埋入地下深度不小于罐高的一半,且罐内的液面不高于附近地面(距储罐4m范围内的地面)最低标高2m者 零位罐 用作自流卸放槽车内液体的缓冲罐 安全出口 凡符合本规范规定的疏散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 闷顶 吊顶与屋面板或上部楼板之间的空间 封闭楼梯间 设有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的楼梯间,高层工业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防烟楼梯间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前室(面积不小于6 m2,并设有防排烟设施)或设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天桥 主要供人员通行的架空桥 栈桥 主要用于输送物料的架空桥 充实水柱 由水枪喷嘴起到射流90%水柱水量穿过直径38cm圆圈处的一段射流长度 防火水幕带 能起防火分隔作用的水幕,其有效宽度不应小于6m,供水强度不应小于2L/s·m,喷头布置不应少于3排,且在其上部和下部不应有可燃构件和可燃物 消防水喉 装在消防竖管上带小水枪及消防胶管卷盘的灭火设备 消防用电设备 一般包括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卷帘、阀门及消防控制室的各种控制装置等的用电设备 表二 生产企业火灾危险性分类表 类别 举 例 甲 1、闪点<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洗涤部位及其泵房,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二硫化碳的粗馏、精馏工段及其应用部位,青霉素提炼部位,原料药厂的非纳西汀车间的烃化、回收及电感精馏部位,皂素车间的抽提、结晶及过滤部位,冰片精制部位,农药厂乐果厂房,敌敌畏的合成厂房、磺化法糖精厂房,氯乙醇厂房,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工段,苯酚厂房的磺化、蒸馏部位,焦化厂吡啶工段,胶片厂片基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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