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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业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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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分公司 分销业务规范 第一章 分销资源管理规范 第一条 分销业务经营范围 一、分销商: 移动授权的卡品的分销(包括号源、充值卡) 移动授权的卡品在自营网点的零售 二、下属分销网点: 移动授权的卡品的零售; 第二条 业务资源的管理 一、 分销商所分销区域的经营业务种类由移动公司管理; 二、 分销商如需在所属的分销区域增加、变更、减少经营业务种类必须向移动公 司提出申请,经移动公司审核同意后进行相应的经营变更。 第三条 卡号资源管理 一、移动公司向分销商分配号源力求公平; 二、移动公司对分销商获得的号源作详细记录; 三、移动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对分销商进行卡号资源回收的管理; 四、分销商向移动公司订购各类号源或充值卡采用买断方式;(在卡、号不分离的情况下) 五、分销网点通过号单或买断的方式从分销商处获得号源; 六、分销商及其所属分销网点在销售移动公司产品时,不得随意更改销售价格,在特殊情况下可稍有浮动,但不得超过移动公司允许浮动的范围; 七、分销商在向客户提供服务时,发现SIM卡出现非人为故障须及时通知公司,并将坏卡退回; 八、分销商在保管发放SIM卡过程中,不得遗失或人为损坏已领取的SIM卡;损害应作相应赔偿; 九、分销商应指定专人到移动公司分销工作小组购买SIM卡和各类有价卡。 第四条 权限管理 一、 分销主管 分销主管是移动公司派驻协助分销商发展分销网点、业务管理、人员管理 的工作人员; 1)分销主管有对分销商及其下属分销网点业务考核、奖励与处罚权限; 2)分销主管有对分销商的号码资源、卡资源、发票资源管理及查询的权限; 二、分销商 1)分销商有对下属分销网点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提出相应的业务考核、奖励与处罚的建议权限; 2)分销商有对下属网点的号码资源、卡资源、发票资源管理及查询的权限; 三、销售人员 1)分销商按规定在各分销区域安排专职销售人员发展分销网点及对下属网点的物流配送; 2)分销商销售人员有权为下属分销网点开通号码。 第二章 业务质量管理规范 第五条 质量控制 一、业务培训: 1)移动公司定期对分销商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及考核; 2)分销主管定期对分销商销售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考核; 3)分销商在分销主管及移动公司其他人员的协助下,对分销网点人员进行业务技能的培训考核。 二、 业务受理: 1)分销商及其所属分销网点通过代销管理系统办理业务; 2)分销商及其所属分销网点在办理各类业务时,必须真实填写客户资料及各类表单; 3)分销商及其所属分销网点在办理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提供发票。 三、 质量稽核: 1)分销商在驻店经理的协助下,对其自营网点办理的用户资料进行及时抽查回访,更正错误; 2)分销商在分销主管的协助下,对分销网点上交的用户资料及时检查,发现错误要求分销网点及时更正。 第三章 业务款项管理规范 第六条 分销营收款项管理 一、分销商安排专人负责各类业务款项的核算管理。 二、核算时间营收款项以自然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为一个结算月,每月按旬结算三次: 1)第一旬结算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10日; 2)第二旬结算期为当月11日至当月20日; 3)第三旬结算期为当月2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每旬的营收款项在当旬结束后的两日内(第三旬如遇节假日不顺延),分销商需 严格按照业务款项结算周期完成业务款项的回收工作。 三、 分销商的业务款项需要从双方签定分销协议中的指定帐户转帐到移动公司 的指定帐户。 第七条 酬金结算管理 一、分销酬金按月结算以自然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为一个结算月; 二、移动公司专人负责分销商业务量的结算、根据分销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计算分销酬金,财务部根据市场部提供的资料进行结算。 1)销售酬金现结; 2)考核酬金于次月上旬结算,考核针对分销商该月表现和上一月的放号质量 第四章 报表资料管理规范 第八条 客户资料管理 一、按分销相关规定,分销商安排专人负责所属分销网点客户资料整理、复核及回收,确保客户资料的正确性。 二、客户资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晰,不允许出现涂改情况。 三、所有业务受理的原始《客户入网登记表》统一使用黑色或深颜色笔填写,并保持业务单试表面清洁。 四、分销商每日所发展业务的客户资料于次日提交移动公司; 五、分销商每旬上缴客户资料必须与系统显示的发展量一致,移动公司分销工作小组负责稽核,对问题资料退还分销商,按时按质整改。 第九条 业务报表管理 一、各类业务报表: 1)移动公司具有统计所有分销商及其下属分销网点销售报表功能; 2)移动公司具有统计所有分销商及其下属分销网点各类卡、号资源报表功能; 3)分销商须统计所属分销网点销售报表功能; 4)分销商须统计所属分销网点销售号码; 5)分销网点应具有统计本网点销售报表功能; 二、分销商及其销售人员有责任向分销主管提供真实有效的销售经营数据,协助分销主管完成各类报表。 第五章 票据管理规范 第十条 管理原则 分销商及各分销网点应妥善保管和合法使用由甲方提供的各类发票、图章,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向用户开具的发票不得以涂改、抽芯等非正常、非法的方式使用。严禁买卖发票。 第十一条 票据管理 一、分销商的营业票据仅限于分销商办理本公司分销业务使用; 二、分销商发票按每个分销网点领取的SIM卡数量发放机打发票,按零售需求给予有价卡品的定额发票;分销商应做好对每个网点发票资源管理分配记录,每月向公司提交票据使用报表,包括:票据发放、回收、核销、查询、统计等。 三、分销网点在销售各类有价卡时,应向客户提供加盖分销网点发票专用章的定额发票。 四、每本票据须保持其完整性,不得拆分使用。 第六章 促销业务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 促销的组织 根据移动公司的促销方案,制定分销渠道促销操作流程,由分销执行工作小组组长确认安排促销资源。 第十三条 促销的实施 一、分销商按确定的促销操作流程,在接到促销、宣传通知时,应安排本区域内的促销资源,并按通知的具体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促销资源、促销信息传达到分销网点,并监督各分销网点严格执行促销规定。 二、各分销商在接道停止促销活动时,应按通知的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停止活动的信息传达到下属各分销网点,并停止使用相应的促销宣传资料及规定时限内收回促销资源。 第十四条 促销资源、宣传管理规范 一、根据移动公司的促销宣传计划,确定分销渠道宣传用品发放表,统一宣传口径,由分销商负责各区域宣传用品的发放,统一下属分销网点的宣传口径。 二、所有新旧促销宣传资料及促销宣传资源只能在移动公司认可的分销网点使用,分销商不得把这些资料擅自另作它用。 三、各分销商应在规定的具体期限前把资料分发到分销网点,并监督各分销网点张贴、悬挂促销宣传资料。 四、停止促销活动后,各分销商应按要求及时返还所有剩余的促销资源。 五、分销商自行组织的促销方案必须提前上报移动公司批准认可。 第十五条 促销的控制 一、 分销主管负责汇总分销商及其下属网点的促销信息,按促销的进程向公司 供完整的促销分析及效果评估报告; 二、 分销商负责汇总下属各分销网点的促销信息,按促销的进程向分销主管提供 完整的促销报表。 3.1.202501:5801:58:1725.3.11时58分1时58分17秒3月. 1, 251 三月 20251:58:17 上午01:58:17 2025年3月1日星期六01: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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