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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规划审批相关业务讲义提纲
一、规划与用地科职责
负责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对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建筑总平面方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市区规划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设计条件;负责组织重大规划设计方案招标;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批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与设计方案;负责风景名胜区、城市色彩、城市夜景等重大环境艺术要素的规划管理;参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承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以上底下划横线职能为对房地产企业的业务。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业务
(一)审批依据:《城市规划法》第37条、第38条。
(二)审批期限:法定时间2个月(城市规划法规定)、《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二十日内办结。
(三)承诺时间: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听证、公告时间、业务评审和政府审批时间)。
(四)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听证、公告时间、业务评审和政府审批时间)。
(五)受理范围: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情形有:
1、申请人已有用地的;
2、以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3、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4、历史用地补办的;
5、分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一般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1、3、5情形的,办理程序如下:
(六)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已有用地的
(1)申请表、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3)已领取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件〕或规划条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有则提供);
(4)1:5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
2、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1)申请表、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3)1:500现状地形图(纸质)及电子版文件;
(4)招、拍、挂成交文件(复印件);
(5)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出让合用》(复印件);
(6)规划条件(复印件);
(7)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有则提供)。
3、分解劝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请表、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3)1:500现状地形图(纸质)及电子版文件;
(4)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或权属证明材料;
(5)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
(6)经市政府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在日常规划管理中,经济纠纷案涉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土地也较普遍,属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土地规划用地许可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法院裁决书及委托拍卖文件;
(2)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3)被拍卖土地合法权属文件及附图;
(4)1:500现状地形图(纸质)及电子版文件;
(5)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有则提供);
(6)地块规划条件(复印件)。
(七)核发程序:
1、窗口收录资料后1日内转科室;
2、科室7日内提出用地审核意见,并在期限内开展公示工作;
3、局领导2日内审批签发;
4、科室4日内办理批复;
5、窗口1日内发文、15个工作日内归档。
流程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窗口收录材料
1日
科室提出审核意见
7日
局领导审核签发
2日
科室办理批复
4日
窗口发文1日、15日归档
三、规划审批业务
规划审批包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下列情形的开发用地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法定图则),按程序报批。
土地出让时,没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出让合同中没有约定开发强度指标、且拟开发用地没有规划条件约定、控规未覆盖。
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
修改完善技术文件草案,编制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草案◆
公示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不少于30日
公众提出重大异议
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进行论证
修改完善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草案◆
审议通过
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的下设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同级城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善成果草案,形成规划成果◆
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议
发布公告,不少于15日
申请调整的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报告
存档及备查
发生重大变更,需要调整规划
不违背法定文件,需局部调整管理文件
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阳江市城市规划局
建议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形成技术文件草案
委托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
和临时建筑总平面)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分为方案审查和成果审批两个阶段
一、方案审查阶段
l 审批性质:非行政许可事项
l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条件
l 审批期限:法定时间2个月
l 承诺时间:30个工作日
l 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原来办结时间29工作日)
l 受理范围: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工程建设的。
(一)需提交材料:
1、 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2、 土地权属材料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有土地出让合同的,应提交),两者均为复印件,同时,产权人需与申请人相同,由收件人核对原件并签名,指令性任务可暂不提供);
3、 规划范围及周边的现状图一份(1:500或1:1000),电子文件一份;
4、 规划审查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规划方案或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5、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总平面图(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临时建筑总平面)一式六份,电子文件一份(但重要地段需提供立面街景图及灯光夜景效果图);
6、 填写《规划业务办理意见呈批表》;
7、 其他一些相关资料(如涉及与方案审查相关的有关部门意见)。
(二)业务流程:(二十工作日)
窗口收件(1日)
科 后
室 连
列 同
明 档
应 案
补 退
资 回
料 窗
清 口
单
经办人发文(1日)
科长分件(1日)
局领导签发(2日)
规划科科长审核(1日)
经办人员审查资料、提出初审意见(3日)
经办人草拟审查意见(2日)
违反规划依据的
科室开会研究(3日)
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公示三十天(2日内公示),公示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汇总意见
需听证的
举行听证会(不计时限)
需专家讨论的
专家评审会研究(不计时限)
局评审会研究(不计时限)
重点片区或重要地段
市发展策略与建筑艺术委员会(不计时限)
不同意送审方案的 原则同意送审方案的
局领导签发(2日)
经办人办文(1日)
窗口发文(1日)
窗口发文(1日)
局领导签发(2日)
经办人填写《规划业务办理意见呈批表》:则原则同意该总平面,请完善其它图纸(七图一书)一齐送批(进入审批阶段)(2日)
规划科科长审核(1日)
经办人发文(1日)
市领导签发(不计时限)
经办人填写《规划业务办理意见呈批表》:提出修改意见或说明理由(2日)
规划科科长审核(1日)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审批
l 审批性质:非行政许可事项
l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意见
l 审批期限:法定时间2个月
l 承诺时间:30工作日
l 办结时间:15工作日
l 受理范围: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工程建设,且已通过方案审查的建设工程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2、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含附件图纸);
3、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成果(七图一书)一式六份,电子文件一份;
4、土地权属材料(若成果的规划范围与审查方案的规划范围相同,产权人与申请人相同的可不再提供,但收件人应说明);
5、填写《规划业务办理意见呈批表》。
业务流程:(十五工作日)
窗口收件(1日)
科长分件(1日)
经办人员审核(七图一书),提出初审意见(符合审查意见要求的,则进入下一流程,不符合审查意见的,则要求申请方作出调整,符合要求后进入下一流程,审核阶段时间以重新收到修改图纸后算起) (2日)
科室开会研究(3日)
经办人填写《规划业务办理意见呈批表》(3日)
科长审核(1日)
局领导签发(2日)
市领导签发(不计时限)
经办人员办文(1日)
窗口发件(1日)
批后公告十天
注:
1、“七图”是指:
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竖向规划图;
给水规划图;排水规划图;其他管线综合图
2、“一书”是指:规划说明书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
1、涉及修改控规内容的,如经济技术指标、性质、配套设施等。先按上面控规调整程序,先调整控规,然后再按上面修规审查程序进行修规调整方案进行审查。
2、未有涉及修改控规内容的,如仅建筑形态、布局变化。
经办人发文(1日)
窗口收件(1日)
局领导签发(2日)
科长分件(1日)
规划科科长审核(1日)
经办人员审查资料、提出
初审意见(4日)
科室开会研究(2日)
经办人回复申请方:不同意调整(2日)
违反规划依据的
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公示三十天(2日内公示并发布听证公告)
公示三十天(2日内公示),公示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意见
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后3个工作日内汇总意见(不计时限)
需征求专家意见的
专家论证会(不计时限)
局评审会研究(不计时限)
重点片区或重要地段
市发展策略与建筑艺术委员会(不计时限)
不同意调整的 原则同意调整的
经办人填写《规划业务办理意见呈批表》:原则同意调整 (2日)
经办人填写《规划业务办理意见呈批表》:不同意调整或提出修改意见(2日)
科长审核(1日)
科长审核(1日)
局领导签发(2日)
局领导签发(2日)
经办人发文(1日)
重点片区或重要地段
市领导签发(不计时限)
窗口发文(1日)
经办人办文(1日)
窗口发文(1日)
四、海陵岛规划业务、高新区规划业务(含银岭工业园区)、阳东东城规划业务与市局的关系
五、一些基本知识及常遇的一些规划管理要求
(一)容积率;
(二)建筑密度;
(三)绿地率;
(四)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要求;
(五)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要求;
(六)停车配套标准;
六、我市规划管理配套政策
(一)阳府[2008]78号《阳江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超容补土地差价的管理规定》
(二)阳府[2010]22号《阳江市城市规划区内控规未覆盖、已出让、容积率无约定用地的规划管理规定》
(三)“三旧”改造配套文件《阳江市“三旧”改造用地规划管理技术和收费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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