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规划审批相关业务讲义提纲.docx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8840747 上传时间:2025-03-04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7.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规划审批相关业务讲义提纲.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规划审批相关业务讲义提纲.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规划审批相关业务讲义提纲 一、规划与用地科职责 负责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对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建筑总平面方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市区规划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设计条件;负责组织重大规划设计方案招标;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批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与设计方案;负责风景名胜区、城市色彩、城市夜景等重大环境艺术要素的规划管理;参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承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以上底下划横线职能为对房地产企业的业务。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业务 (一)审批依据:《城市规划法》第37条、第38条。 (二)审批期限:法定时间2个月(城市规划法规定)、《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二十日内办结。 (三)承诺时间: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听证、公告时间、业务评审和政府审批时间)。 (四)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听证、公告时间、业务评审和政府审批时间)。 (五)受理范围: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情形有: 1、申请人已有用地的; 2、以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3、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4、历史用地补办的; 5、分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一般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1、3、5情形的,办理程序如下: (六)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已有用地的 (1)申请表、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3)已领取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件〕或规划条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有则提供); (4)1:5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 2、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1)申请表、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3)1:500现状地形图(纸质)及电子版文件; (4)招、拍、挂成交文件(复印件); (5)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出让合用》(复印件); (6)规划条件(复印件); (7)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有则提供)。 3、分解劝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请表、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3)1:500现状地形图(纸质)及电子版文件; (4)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或权属证明材料; (5)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 (6)经市政府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在日常规划管理中,经济纠纷案涉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土地也较普遍,属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土地规划用地许可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法院裁决书及委托拍卖文件; (2)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3)被拍卖土地合法权属文件及附图; (4)1:500现状地形图(纸质)及电子版文件; (5)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有则提供); (6)地块规划条件(复印件)。 (七)核发程序: 1、窗口收录资料后1日内转科室; 2、科室7日内提出用地审核意见,并在期限内开展公示工作; 3、局领导2日内审批签发; 4、科室4日内办理批复; 5、窗口1日内发文、15个工作日内归档。 流程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窗口收录材料 1日 科室提出审核意见 7日 局领导审核签发 2日 科室办理批复 4日 窗口发文1日、15日归档 三、规划审批业务 规划审批包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下列情形的开发用地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法定图则),按程序报批。 土地出让时,没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出让合同中没有约定开发强度指标、且拟开发用地没有规划条件约定、控规未覆盖。 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 修改完善技术文件草案,编制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草案◆ 公示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不少于30日 公众提出重大异议 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进行论证 修改完善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草案◆ 审议通过 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的下设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同级城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善成果草案,形成规划成果◆ 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议 发布公告,不少于15日 申请调整的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报告 存档及备查 发生重大变更,需要调整规划 不违背法定文件,需局部调整管理文件 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阳江市城市规划局 建议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形成技术文件草案 委托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 和临时建筑总平面)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分为方案审查和成果审批两个阶段 一、方案审查阶段 l 审批性质:非行政许可事项 l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条件 l 审批期限:法定时间2个月 l 承诺时间:30个工作日 l 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原来办结时间29工作日) l 受理范围: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工程建设的。 (一)需提交材料: 1、 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2、 土地权属材料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有土地出让合同的,应提交),两者均为复印件,同时,产权人需与申请人相同,由收件人核对原件并签名,指令性任务可暂不提供); 3、 规划范围及周边的现状图一份(1:500或1:1000),电子文件一份; 4、 规划审查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规划方案或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5、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总平面图(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临时建筑总平面)一式六份,电子文件一份(但重要地段需提供立面街景图及灯光夜景效果图); 6、 填写《规划业务办理意见呈批表》; 7、 其他一些相关资料(如涉及与方案审查相关的有关部门意见)。 (二)业务流程:(二十工作日) 窗口收件(1日) 科 后 室 连 列 同 明 档 应 案 补 退 资 回 料 窗 清 口 单 经办人发文(1日) 科长分件(1日) 局领导签发(2日) 规划科科长审核(1日) 经办人员审查资料、提出初审意见(3日) 经办人草拟审查意见(2日) 违反规划依据的 科室开会研究(3日) 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公示三十天(2日内公示),公示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汇总意见 需听证的 举行听证会(不计时限) 需专家讨论的 专家评审会研究(不计时限) 局评审会研究(不计时限) 重点片区或重要地段 市发展策略与建筑艺术委员会(不计时限) 不同意送审方案的 原则同意送审方案的 局领导签发(2日) 经办人办文(1日) 窗口发文(1日) 窗口发文(1日) 局领导签发(2日) 经办人填写《规划业务办理意见呈批表》:则原则同意该总平面,请完善其它图纸(七图一书)一齐送批(进入审批阶段)(2日) 规划科科长审核(1日) 经办人发文(1日) 市领导签发(不计时限) 经办人填写《规划业务办理意见呈批表》:提出修改意见或说明理由(2日) 规划科科长审核(1日)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审批 l 审批性质:非行政许可事项 l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意见 l 审批期限:法定时间2个月 l 承诺时间:30工作日 l 办结时间:15工作日 l 受理范围: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工程建设,且已通过方案审查的建设工程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2、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含附件图纸); 3、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成果(七图一书)一式六份,电子文件一份; 4、土地权属材料(若成果的规划范围与审查方案的规划范围相同,产权人与申请人相同的可不再提供,但收件人应说明); 5、填写《规划业务办理意见呈批表》。 业务流程:(十五工作日) 窗口收件(1日) 科长分件(1日) 经办人员审核(七图一书),提出初审意见(符合审查意见要求的,则进入下一流程,不符合审查意见的,则要求申请方作出调整,符合要求后进入下一流程,审核阶段时间以重新收到修改图纸后算起) (2日) 科室开会研究(3日) 经办人填写《规划业务办理意见呈批表》(3日) 科长审核(1日) 局领导签发(2日) 市领导签发(不计时限) 经办人员办文(1日) 窗口发件(1日) 批后公告十天 注: 1、“七图”是指: 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竖向规划图; 给水规划图;排水规划图;其他管线综合图 2、“一书”是指:规划说明书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 1、涉及修改控规内容的,如经济技术指标、性质、配套设施等。先按上面控规调整程序,先调整控规,然后再按上面修规审查程序进行修规调整方案进行审查。 2、未有涉及修改控规内容的,如仅建筑形态、布局变化。 经办人发文(1日) 窗口收件(1日) 局领导签发(2日) 科长分件(1日) 规划科科长审核(1日) 经办人员审查资料、提出 初审意见(4日) 科室开会研究(2日) 经办人回复申请方:不同意调整(2日) 违反规划依据的 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公示三十天(2日内公示并发布听证公告) 公示三十天(2日内公示),公示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意见 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后3个工作日内汇总意见(不计时限) 需征求专家意见的 专家论证会(不计时限) 局评审会研究(不计时限) 重点片区或重要地段 市发展策略与建筑艺术委员会(不计时限) 不同意调整的 原则同意调整的 经办人填写《规划业务办理意见呈批表》:原则同意调整 (2日) 经办人填写《规划业务办理意见呈批表》:不同意调整或提出修改意见(2日) 科长审核(1日) 科长审核(1日) 局领导签发(2日) 局领导签发(2日) 经办人发文(1日) 重点片区或重要地段 市领导签发(不计时限) 窗口发文(1日) 经办人办文(1日) 窗口发文(1日) 四、海陵岛规划业务、高新区规划业务(含银岭工业园区)、阳东东城规划业务与市局的关系 五、一些基本知识及常遇的一些规划管理要求 (一)容积率; (二)建筑密度; (三)绿地率; (四)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要求; (五)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要求; (六)停车配套标准; 六、我市规划管理配套政策 (一)阳府[2008]78号《阳江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超容补土地差价的管理规定》 (二)阳府[2010]22号《阳江市城市规划区内控规未覆盖、已出让、容积率无约定用地的规划管理规定》 (三)“三旧”改造配套文件《阳江市“三旧”改造用地规划管理技术和收费标准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