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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林口鄉麗林國民小學九十九學年度上學期備課業務報告 990825
◎人事主任
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3條規定,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應於完成請假手續並經學校(校長)核准後,始得離開。但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註:發生急病或緊急事故時,請先通知單位主管,再委請同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
同法第15條復規定以,未辦請假手續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無故缺課者,以曠課論。曠職或曠課者,除應扣除其曠職或曠課日數之薪給外,並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註:遲到、早退未辦理請假手續即曠職。)
為符合上述規定,並確保同仁權益,本校自99學年度起,請假除由【校務行政系統】線上申請外,另請填寫【請假卡】。
另節錄重要差勤規則如下:
1.本校上班時間自早上八點至下午四點(中午不算休息時間,兼行政教師及公務人員請依本校行政
人員寒暑假彈性上班注意事項辦理)。
2.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
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餘可不必到校。……返校服務、研究及進修等活動之
實施,教師無法配合參與時,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3.請娩假、流產假、陪產假、二日以上之病假及骨髓捐贈或器官捐贈假,應檢具醫療機構或專科醫
師證明書。但於分娩前先請之娩假,不在此限。
4.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其課務應委託適當人員代理。教師無法覓得合適代理人時,學校應協調
派員代理。(請先洽教學組長)
5.請家庭照顧假,依請假規則規定僅限「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
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故請家庭照顧假者,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如兒童手冊、診斷
證明書等)。
6.出國前應事先填具出國報告單經學校同意後始能出國。
依「臺北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申請出國案件審核要點」規定:本府及各機關公教人員非因公出國者,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教師請假規則及其他相關請假規定辦理,並應於假單上註明前往國家及出國原因等事項。各級學校教職員申請出國觀光,為免影響學校教學及行政工作之推行,應利用寒、暑假或其他放假期間辦理。但其利用婚假、休假申請者不在此限,各校並應審酌實際情況,逕行核實認定給假出國。
7.專任教師(除兼行政職務者)於學期中以不影響課務及校務為前題,得利用放假日出國,惟為
維護學生學習權益,不得以調補課之方式加請事病假出國。
8.公出、公差與公假之定義(依據考試院(46)台試秘二字第0八四二號函釋規定:)
公差:由機關指派執行一定之任務,適用差旅費報支之規定。
公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或教師請假規則)第四條所明定。
公出:公出與公差性質上並無不同。惟公出通常指短時間外出處理公務,不涉及差旅費之報支。
※人事相關訊息及最新法規修正均公告於本校【特別宣導】,請同仁隨時上網查詢最新人事訊息。
本次僅就重點摘錄標題如下:(詳細內容仍請上網查看)
1. 有關公立學校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未具合格教師資格之教師年資,得否併計為退休年資疑義案。
2. 銓敘部釋示有關公務人員提前請娩假事宜之相關疑義案。
3. 國中技藝教育專班增聘之代理教師年資,得否採計為公立中小學校教師職前年資辦理提敘疑義案。
4. 教育部前函有關公立學校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未具合格教師資格年資得併計為退休年資函釋之生效日期疑義案。
5. 富邦銀行推出「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最新優惠活動,歡迎同仁自由參考運用。
6. 具新制施行前公教人員保險年資未滿1年之公立學校教師退休時,得按比例辦理優惠存款之生效日期及適用對象疑義案。
7. 交通部及內政部提供全國公教員工之優惠托育服務資訊,請有需求同仁多加利用。
8.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公布目前辦理之各項福利措施一覽表,歡迎多加利用。
9. 台灣產物保險公司推出全國公教員工汽機車保險優惠自費專案,歡迎自由運用 。
10. 有關公立學校教師曾任國民小學附設自立幼稚園(班)之74至78年納編前年資,得否採計為教師退休年資疑義案。
11. 民國100年以後,公務人員依退休法重行退休、資遣時,其曾任技工、工友之年資無需合併計算並受最高採計35年年資限制。
12. 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辦理「2010秋楓問情系列~99年秋季中央機關未婚同仁聯誼活動」,歡迎未婚公教同仁參加。
13.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布「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數位學習注意事項」。
14. 重申公教人員子女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或全免或減免學雜費者,不得再申請子女教育補助案。
15. 公告本校98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名單異動(自99年8月1日起生效,任期至99年8月31日)。
16. 人事室公告受理99暨100年度後備軍人緩召3款申請。
【教務處】
◎註冊組
1. 請各班級導師檢查校行政系統學生資料是否填妥,缺漏請協助填上。轉學生資料會後補上。
2. 以下人員會後簽領敘薪通知書:涂淑貞、許雅菁、陳桂香、黃美虹老師。
3. 以下人員會後填寫聘約:唐麗珠、陳桂香、陳政冠、黃秀精、高才淯、蔡敬賢、曾士豪、姜素琬、黃美虹、張馨云、蕭婉庭、賴貴昐老師。
4. 請協助更正99學年度通訊錄,更正完畢傳回註冊組。
【學務處】
◎體育組
1. 發下99-1課後育樂營簡章,請各班導師協助於8/30(一)統一發給學生
2. 請學年老師利用今天下午學年會議時間討論本學期運動會學年活動內容:
一、三、五年級:趣味競賽;二、四、六年級:表演節目;幼稚園:表演節目or趣味競賽
3. 體育器材室8/30(一)開始開放,請各班擇定固定學生至學務處借還器材
4. 體育團隊(田徑、桌球、羽球隊)晨間練習自9/6(一)開始;桌球、羽球隊課後訓練自8/31(二)
開始
5. 最新研究:晨運10分鐘不只有益健康,更能增加學習效率。請老師多鼓勵學生於早上進教室前先到操場活動筋骨,更歡迎各班利用導師時間全班一起進行體能活動
◎衛生組
1. 各項發給物品、調查表:
(1) 本次提供垃圾袋仍為一般垃圾袋。
size為:(小- 48寬*65長)、(大 – 60寬*70長)。
(2) 一年級新生便當盒已送達學校,一年級導師可利用時間至學務處領取。如有損毀,可至衛生組更換。
(3) 學生用餐調查表請於開學當日發下,並請導師於9/3(五)下班前上網登錄學生用餐資料,以利出納組製作繳費通知單。另請學年主任協助傳閱各班級用餐人數統計表。教師用餐調查表請於8/27(五)下班前送回衛生組。
(4) 備課日期間發給各班級「漂白水、肥皂、外掃區掃具」。
2. 環境打掃:
(1) 三~六年級外掃區分配表,請學年主任填寫好後於8/26(四)下班前送回衛生組。
(2) 返校日當天,請利用時間打掃內外掃區(尤其公廁、戶外開放空間)。暑假二個月未打掃,故校園環境髒亂,請老師指導學生加強打掃。
(3) 返校日大型家具回收時間:上午08:30前(學校正門口警衛室旁)
一般垃圾收取時間:上午10:00-10:20(護美箱處)
資源回收時間:上午10:00-10:30(活動中心旁)
(4) 專用垃圾袋:教室內仍使用一般垃圾袋,學校統一於護美箱處架設專用垃圾袋供各班級傾倒垃圾。鄉公所垃圾車隨隊派有稽查人員,請老師指導學生務必確實做好垃圾分類,以免垃圾被退回班級。
(5) 高溫炎熱的夏季是腸病毒好發的時間,建議班級在打掃時間可利用稀釋後的漂白水來拖地、沖洗廁所便斗及地板。
Ps.漂白水稀釋為500ppm:0.5瓶蓋的漂白水 + 5公升的自來水
3. 學生午餐補助申請條件:【申請請向衛生組領取申請表,9/3(五)前提出】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身心障礙學生
(4)父or母領有身障手冊且為中低收入戶
(5)家庭突發因素(失業、風災、火災等突發事故)致無力繳納午餐費【此項請
導師訪視後,詳填家庭環境】
4. 學生早餐補助:(本學期仍由”全家便利商店”供應早餐)
(1) 凡是通過午餐補助申請者,可依需求申請早餐補助,衛生組將製發通知單調查符合早餐補助申請之需求人數。
(2) 8/30(一)即開始供應早餐,先以「學生本人領有手冊、具低收or中低收入証明」之學生造冊(詳閱附件-學生早餐名冊),請導師提醒學生8/30即開始到學務處領取早餐。
5. 營養午餐:
(1) 本學期供應廠商為:正午味、北區。
(2) 教師用餐葷食、素食之打菜地點:3F科任辦公室。(本學期起科任教師增加,故無法另外提供座位給科任以外教師用餐,故請老師們打菜後,回到自己辦公座位用餐,不便之處請大家包涵)
6. 合作社:
(1) 返校日當天即有營業。
(2) 8/30(一)在學務處前穿堂,販售學校運動服裝(8:00-14:00),可提醒家長到校購買。
◎活動組
1. 99學年度音樂性團隊練習時間:
團隊
練習時間
地點
團隊老師
合唱團
週一~週五07:50~08:30
3樓演藝廳
鄭潔文老師
管樂A
週一12:30~13:30
週二、五07:30~08:30
週三16:00~18:00
週六07:30~12:30
活動中心
音樂教室
陳顗棓老師
張雅君老師
管樂C
週一~週五07:50~08:30
*分組上課分配如下:
週一:301~306、408
週二:307~310、409
週三:402~405、410
週四:三年級
週五:四年級
活動中心
音樂教室
陳顗棓老師
直笛團
週一~週五07:50~08:30
一樓階梯教室
徐慧芳老師
2. 9/15(三)四年級進城看藝術活動。上午至縣府欣賞表演,下午至十三行博物館。
【總務處】
◎出納組
1. 9月份薪資、休假補助、晉級追補薪資於9/1入帳。
2. 家長繳費說明單每班一張,供各班導師留存參考。
3. 這學期家長會費仍由家中最低年級的學生繳交,但不含幼稚園的學生,請各班導師於8/30~9/3上網輸入學生身份別(是否無力負擔午餐、是否自備午餐、選擇本土語言課程)及點選同校兄弟姐妹資料,以利製作繳費單,謝謝!
◎事務組
1.各班教室黑板已全面重新粉刷,建議在使用前可用板擦先重複擦過,使其毛細孔縮小後會更擦。
2.教職員工地下停車場在管理要點未經校務會議通過並成立管理委員會管理時,仍請依上學期末分配之位置停放。
※ 請各位老師先行討論本校停車辦法的內容是否需要增刪,請各學年、科任、職員、行政於今天(8/25)討論後,將建議內容交至總務處統整修正,總務處於8/26備課日進行公告,如無異議,將於8/27日提交校務會議進行決議。
※ 停車場相關內容執行細節及作業,將於校務會議通過後一週內,進行分配及抽籤工作,並依相關規定成立「停車場管理委員會」及推選委員代表。
3.為顧及停車場教師使用的安全,映遠已將停車場感應燈檢修完畢。
4.校園環境及地下室已於8月23日消毒完畢。
5.學校飲水機系統已請廠商於8月23日進行保養工作。
【輔導處】
◎輔導組
【新生迎新活動】
1. 明日(8/26)上午10:30學年時間,請一年級、幼稚園老師至109教室,輔導處將召開新生迎新暨始業輔導活動說明,謝謝。
2. 新生迎新活動當天(8/30),上午第1、2節活動中心暫停開放,請見諒。
【六年級導生】
1. 麻煩601~611導師推薦班上2位學生擔任一年級導生,請您詳閱調查表中之說明,並將導生名單填入調查表中,填妥完畢由學年主任送回輔導處,謝謝。
【家長日】
1. 本學期家長日為開學第二週,請老師可以先行準備親師懇談資料,實施計畫及家長通知單
會盡快發給大家。
【輔導工作】
1. 本(99)學年學校輔導教師為娟娟老師、雅真老師、雅菁老師、旻汝老師,為了能提供孩子、教師及家長心理諮商輔導的機會,輔導處將安排上述輔導教師固定時間於輔導處進行諮商
輔導服務,時間會盡快公佈,請老師多加利用。
2. 學生憂鬱及自傷事件頻傳,提供幾項資訊讓老師對學生憂鬱及自傷有近一步了解,並能依照三級預防輔導工作,以利導師進行第一級的預防及判斷,輔導學生。
◎輕鬱症
幾乎整天憂鬱心情,為期至少2年。在兒童及青少年可為心情易怒,為期必須至少1年。下列症狀2項或2項以上:
(1)胃口不好或吃的過多
(2)失眠或嗜睡
(3)活力低或疲累
(4)低自尊
(5)專注能力減退或有困難作決定
(6)感覺無望
◎憂鬱症
1.至少2週內有憂鬱心情或失去興趣或喜樂
2.幾乎每日同時出現下列症狀5項(或以上):
(1)持續有憂鬱心情
(2)日常生活失去興趣
(3)體重明顯下降或增加
(4)即使再疲倦也會失眠
(5)情緒激動或遲滯
(6)每日疲累或失去活力
(7)思考能力或專注力減退
(8)無價值感或罪惡感
(9)有死亡意念
憂鬱症狀 憂鬱症。
◎兒童憂鬱症的原因有哪些?
(1)受歧視或虐待:心情壓抑,幼小心靈受到創傷。
(2)生活壓力:家長期望過高,使孩子無法承受。
(3)人際能力缺乏:生活單調,缺乏與其他孩子交往的機會。
(4)多重因素:身體因素、家庭不幸、學習成績差、負面的自我核心信念。
◎兒童憂鬱症出現的症狀有哪些?
生理症狀:疲倦疼痛、食慾減少、發育減緩、睡眠困擾、行動遲緩或不安、腸胃問題、
常常無緣無故生病
情緒表現:悲傷心情、生氣或易怒、對生活失去樂趣、過度害怕擔心、過度壓抑、過度罪惡感
低自尊、缺乏自信、猶豫不決、不規則情緒
不適當的行為/其他特殊表現:
反抗;言語或身體攻擊;逃學;翹家;混幫派。
拔毛;攻擊行為;不當飲食行為。
自傷或自殺意念或行為。
◎自傷
自我傷害行為常與焦慮、攻擊行為有關,但並無結束生命的意願
自傷是一種「以身體的疼痛,轉移心理創傷」的自我療傷模式
◎自我傷害的癥兆
(一)語言上的線索:
話語裡或文章中有意、無意地透露出想死的念頭。例如:
(1)「我希望我死了」
(2)「沒有人關心我的生死」
(3)「如果沒有我的話事情也許會好些」。
(二)行為上之線索:
(1)突然的、明顯的行為改變。
(2)出現與上課有關的學習與行為問題。
(3)放棄個人擁有的財產。
(4)突然增加酒精的濫用或藥物的濫用。
(三)環境的線索:
(1)重要人際關係的結束。
(2)家庭發生大變動,如:經濟危機、不得已的搬家。
(3)對環境變化產生不良好的處理或因應技巧,導致缺乏信心或失去信心的狀態。
(四)併發性的線索:
(1)從人際關係退縮回來,顯得與世隔絕的樣子。
(2)顯現出憂鬱的癥兆,經常出現無助的念頭,對許多事物失去興趣。
(3)睡眠、飲食習慣產生改變;身體常有不適、常生病。
(4)顯現出不滿的情緒,甚至暴發性的攻擊行為。
3. 三級預防輔導工作流程,供大家參考,要請第一級預防工作的導師們,多觀察關懷學生狀況。
提昇學生正向思考、情緒與壓力管理、行為調控、人際互動以及生涯發展知能,以促進全體學生心理健康與社會適應。
早期發現高關懷群,早期介入輔導。
1.針對偏差行為及嚴重適應困難學生,整合專業輔導人力、醫療
及社政資源,進行專業之輔導、諮商及治療。
2.在學生問題發生後,進行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理,並預防問題再發生。
工作內容
推動人員
主要推動者:全體教師
協助者:
全體教職員
輔導教師
主要推動者:
輔導教師
協助者:
全體教師
專業輔導人員
主要推動者:
專業輔導人員
協助者:
輔導教師
初級預防
二級預防
三級預防
整合各項資源
4. 鑑於近來父母帶子女自殺案件頻傳,各界慣以「攜子自殺」稱之,且以其處境堪憐過度合理
化是類行為,惟此舉非但漠視兒童及少年之生命權,究其行為本質,子女本身並無自殺意願,
父母實有加工自殺暨殺害子女之嫌。
基於兒童及少年為獨立個體,任何人均無權結束孩子生命,包括親生父母,縱有不得已之苦
衷,仍不可將之視為己有任意殺害。為導正社會大眾觀念,避免錯誤報導引發模仿效應,嗣
後是類案件請改採「殺子自殺」用語。
◎特教組
1. 轉知南台科技大學於11月19日(五)辦理「2010年國民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學術研討會」暨徵稿活動,相關資料已上網公告,收稿日期為9月10日至10月15日止,請有興趣之同仁自行上網下載參閱。
2. 轉知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於10月13日(三)08:30~17:10辦理「從人權與性別平等觀點論教育發展學術研討會」,資料已上傳至<教師隨身碟/輔導處資料/99上研習資料>中,請有興趣參加之同仁自行至<http://www.tec.ntou.edu.tw/edu/>報名,報名日期為9月1日至9月15日止。
3. 轉知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辦理「2010年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刊徵文活動」,收稿日期至10月8日(五)止,資料已上傳至<教師隨身碟/輔導處資料/99上活動資料>中,請有興趣之同仁自行下載參閱。
4. 特教組有製作專門與特殊生家長聯繫用之信封袋,請班級內有特殊生之導師協助培訓一名愛心小天使,除了平時可以幫助班級內之特殊生一切生活或是學業上之事務外,也能夠擔任此專用信封袋的郵差,於每日放學前的任一時間(導師自訂)到輔導處收送資料(也可訓練特殊生自行收送)。若信封袋上有勾選需轉交導師之資料,也請導師閱畢簽名後再交給貴班的愛心小天使交回,感謝您的協助!
5. 週五上午9點將在圓桌會議室召開一年級新進特殊生的轉銜會議,請102、103、104、111的班級導師記得出席。此外新年段(一、三、五年級)班級內有安置特殊生的導師請留意,雖然輔導處之前有先提供給各位導師一張特殊生狀況的描述表,但還是希望您能在開學前與家長做個電話聯繫,以利親師雙方能因為對孩子的多一份了解,而讓您找到對這個孩子最適合的教學與輔導方式。
6. 期初再次提醒各位導師,教育部有設立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若貴班有符合資格之學生,請您儘快告知特教組以利辦理。學產基金之實施要點已上傳至<教師隨身碟/輔導處資料/99上活動資料>中,各位同仁可以自行下載參閱,要點摘錄於下:
C 申請時間: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所屬學校或幼稚園提出申請。
C 核給條件及金額:
(一)學生或幼稚園兒童因傷病住院七日以上或發生意外死亡者,核給新臺幣一萬
元;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但家庭總收入依最近
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或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超過新臺
幣一千萬元以上,不予核給。
(二)學生或幼稚園兒童遭受父母虐待、遺棄、強迫從事不正當職業行為,致無法
生活於家庭者,或經政府核准有案之社會福利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委託親屬
收容者,核給新台幣二萬元。
(三)學生或幼稚園兒童因父母有下列情形之一,致家庭經濟陷於困境無力撫育者:
1 .雙方離異、分居或一方失蹤達六個月以上、或入獄服刑、遭裁員、資遣、強迫退休或其他因素未盡撫育責任者,核給新臺幣一萬元。
2 .一方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經學校或幼稚園實地訪視結果另一方確無工作收入者,加發新臺幣一萬元。
3 .一方因特殊災害受傷並住院未滿七日者,核給新臺幣五千元;住院逾七日以上者,核給新臺幣一萬元。
4 .一方死亡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雙方死亡者,核給新臺幣六萬元。
(四)教育工作人員,學生或幼稚園因其他家境特殊、清寒或遭逢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經本部專案核准者。
C 其他: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個人申請一年以一次為限;第三款第一、二目如父母雙方發生同事故者以累計方式核發;第一~四目如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依原核給金額增加新臺幣一萬元。同一事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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