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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三无食品调查问卷[大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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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XX年三无食品调查问卷[大全] 远离危险,拒绝“三无食品”进校园 班级:姓名: 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我们学校和家长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时代赋予的神圣职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其中一个组成部分,就是校园周边的以学生为消费主体的食品消费安全。在我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三个重要隐患:一是校园周边的流动食品摊贩;二是校园周边固定铺面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包括食品、玩具、文具、刮刮彩等;三是学生或家长驻留买东西,造成交通拥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保障广大学生食品消费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今年全省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特别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经营过期、变质、“三无”等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成效是显著的。“三无食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的食品。食用了这一类食品,吃过后轻则腹痛,重则呕吐、腹泻、以至食物中毒。这是多么可怕。但在校园周边,一些针对中小学生为主要销售对象的流动摊贩仍屡禁不止,所售食品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给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带来了极大隐患,成为老师和家长们的一块心病。根据上级的要求,针对我校周边存在的流动食品、餐饮摊贩突出问题,将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但流动商贩的游击战,使工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陷入了“执法部门一来流动摊贩就跑,一走又回来”的尴尬境地。长期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仅仅凭借行政职能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特别是学校、家长们的大力支持,以及学生们的自觉遵守。 (l)大家从我做起,不购买不健康食品、不合格食品。 (2)一起学习食品安全如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拒绝购买流动摊贩的食品,到合法经营的固定铺面购买食品。 (3)加强监督,发现流动摊贩及时向学校或者工商、城管举报。相互监督,对购买流动摊贩食品的学生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 (4)家长们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一名不购买路边摊不卫生食品的模范家长,为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 为了学生的食品安全,为了学生的茁壮成长,为了让老师、家长们少操一份心,为了避免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在我们的学生、我们的孩子身上,请让我们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校周边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XX县区小路口镇初级中学 2017年4月21日 食品安全,从我做起 班级:姓名: 我们知道。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是,我们一旦失去了健康和宝贵的生命,还有再来的时候吗。 健康,何等重要。生命,何等珍贵。 我们要时刻维护自己的健康,珍爱自己的生命,而食品安全则是生命健康最有力的保证。 常言道。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着子孙后代的幸福和民族的兴旺。不讲食品安全,哪怕是一块豆腐,一根豆芽,都能让你身体残缺;不懂食品安全,哪怕是小小的一包盐,就能中断免疫系统的正常运行;不要食品安全,哪怕只是小小的一个意念,就能让生机勃勃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我们不断从报纸、电视中,看到有关食品安全的新闻:大米里我们嚼出了石蜡,咸蛋里我们吃出了苏丹红,火腿肠里我们品出了敌敌畏,木耳里我们尝到了硫酸铜,南京“冠生园”事件,让人们望月饼而生畏;三亚的“毒咸鱼”,使我们谈“咸鱼”而色变;广东的“瘦肉精”事件,令我们望肉而怯步;猪肉中注水,蔬菜中残留农药,生产泡菜使用工业盐,喝黄酒丢了性命。连全国驰名商标,有着几十年辉煌历史,市场占有率高居全国第一的中国名牌——三鹿牌婴幼儿奶粉竟然也含毒。面对这一件件让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的事件,一种种假冒伪劣食品不断被揭露,被曝光;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制假售劣案件被查处,被打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残害,被扼杀,一颗颗善良的心灵被愚弄、被震撼。我们不禁要问:我们吃的安全吗。这越来越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越来越渴望绿色食品进入到千家万户。 大家对上述重大事件都已熟知,可是,你们可曾注意到在我们周围,劣质食品也正在悄悄地危害着我们的身体健康。“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食品安全需要你我的参与;食品安全需要你我的努力。为了我们的茁壮成长,为了千家万户的幸福,为了阳光灿烂的明天,朋友们,让我们时刻牢记:食品安全,从我做起。 XX县区小路口镇初级中学 2017年4月21日 你知道吗。 班级:姓名: 1、《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2、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3、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4、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5、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6、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7、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8、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9、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0、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11、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1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1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质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4、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5、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6、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17、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18、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9、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0、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你知道吗。 班级:姓名: 1、《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2、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3、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 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4、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5、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6、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7、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8、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9、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0、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11、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1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1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质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4、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5、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6、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17、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18、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9、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0、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第9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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