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学校安全综合等级考评试行方案
为切实履行学校安全稳定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稳定管理水平,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稳定及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沧教安卫【2011】8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实施安全综合等级考评工作,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年第8号),以尊重和保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为本,积极探索和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的有效途径和进程,努力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积极推动学校安全工作达标升级。
二、 考评意义、目标
推行学校安全综合等级制度,有利于转变当前学校安全稳定管理模式,强化学校安全稳定责任意识,增强学校安全稳定管理的针对性,提升学校安全稳定管理的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群体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综合等级考评,建立学校安全综合等级考评档案,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学校安全综合等级。市教育局将对学校安全综合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创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思路,积极构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 考评范围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开发区、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市直各学校。
四、 考评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于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坚持从细节入手,全面衡量,予以客观公正的考评。
2、注重实绩、社会公认。学校在安全方面采取的措施是否及时、有效、科学合理,是否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认可。
3、激励和监督相结合。通过考评使各学校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增强学校安全工作创新的积极性。同时在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动态管理、稳步推进。结合每年各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实行安全综合等级考评动态管理。年度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自动降低安全等级;年度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连续两年合格的学校,在工作中未出现“一票否决事项”(详见附件),根据自评分数,向市或县教育局提出校园安全综合等级升级申报。
五、考评细则(见附件)
六、考评权限
1.市教育局负责各县(市、区)申报安全综合等级A级学校、B级学校、市直各学校的等级测评、资格认证、备案。
2.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申报安全综合C级、D级学校的等级测评、资格认证、备案;向市教育局申报A级、B级的学校,经市考评组测评达不到85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等级测评等相关事宜。
七、考评步骤
考评工作分两批进行,2011年为第一批,2012年为第二批(考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第一批考评时间从2011年6月至12月底,具体安排如下:
1、 自评阶段(6月--8月底)。各校对照考评细则,严格进行自查、整改、总结,形成自评报告。
2、 申报阶段(9月)。各县(市、区)自评在85分以上的学校、市直各学校向市教育局递交书面申请材料,进行相应安全综合等级的申报,各县(市、区)自评分数低于85分的学校向当地教育局递交书面申请材料,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3、测评、认证阶段(10月--12月15日)。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考评组按照考评细则、考评权限,完成申报学校安全综合等级的测评、资格认证。测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学校。
4、公示阶段(12月底)。各县(市、区)教育局12月20日前将辖区学校考评结果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向媒体、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考评结果
1、最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学校安全综合等级考评为A级;得分在85---95分之间的,学校安全综合等级考评为B级;得分在80—85分之间的,学校安全综合等级考评为C级;考评分80分以下、不按期申报的学校,安全综合等级考评视为D级(不合格),学校主要责任人向市教育局递交书面检查,全市通报批评,学校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任何综合类表彰;连续两次考评为D级的公办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免去校长职务,教育行政部门没有人事任免资格的学校,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免去校长职务;安全等级考评为D级的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停验办学许可证,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
九、等级验收
学校安全等级考评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每两年复检一次,市、县教育局根据考评权限,依据初次认证时间依次顺延。
十、本方案解释权在市教育局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科
附件:2011年度学校安全综合等级考评细则
2011年度学校安全综合等级考评细则
项目
分值
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自评
审评
组
织
领
导
(10分)
2分
1、建立党政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分
2、建立校园安全稳定管理组织,并有具体的工作机构,专管人员完成双注册工作。
2分
3、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并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2分
4、制定了合理的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分工清晰、责任到人。
1分
5、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书面自我评价和改进方案,每学年有工作总结。
1分
6、学校各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联动,安全工作进展顺利。
制
度
建
设
(18分)
1分
1、制定定期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分
2、制定门卫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
1分
3、制定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
1分
4、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分
5、制定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1分
6、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分
7、制定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分
8、制定大型活动申报制度。
1分
9、制定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1分
10、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分
11、制定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
12、制定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分
13、制定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分
14、制定各类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分
15、制定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分
16、制定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分
17、制定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1分
18、制定外包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基
础
建
设
(27分)
5分
1、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如:人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符合相关学校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3分
2、校园建筑设施符合办学安全标准和要求,内部设施无危害学生安全隐患。
4分
3、学校要保障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学校消防、防盗、防雷电设施和预警设施配备齐全、到位、完好,符合相关规定。
2分
4、学校重点部位如财务室、计算机房、重要实验室、重要仓库等地方安装防盗报警设施。
2分
5、安全通道畅通无阻,教学楼、学生住宿楼配备足够的应急照明设施。
2分
6、化学实验、体育教学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有安全保障措施。
1分
7、学校供水、供电、供暖设施符合安全标准。
1分
8、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指引、校内安全行车指引等安全标志合理设置。
2分
9、按照学校卫生管理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和设施设备。
4分
10、严格落实“三防”配备:专职保安、门卫配齐,24小时值班;警用器械齐全并且佩带规范;安装一键报警设备并与公安机关联网,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1分
11、校园环境整洁,文化建设主题鲜明,氛围浓厚;校园整体建设协调和谐,能体现办学理念,凸显人文关怀。
安
全
管
理
(18分)
2分
1、定期对学校校舍、教学设备、生活设施进行查勘、鉴定,并有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类安全标识清楚醒目。
2分
2、门卫符合有关标准,实行严格的门卫制度和验证制度,有值班记录和来访人员登记记录。
2分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校内食堂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在采购、存放、加工、出售、留样、消毒等环节管理规范。工作人员持“三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
1分
4、危险化学药品实行专人和专门的安全场所管理。
2分
5、学生住宿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室安装报警电话,每晚执行点名制度。
2分
6、重大节假日、寒暑假有安全要求;组织大型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有严格的审批手续、严密的组织方案和安全防范预案及保卫措施。
1分
7、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完备并及时上报。
1分
8、对学校教职工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资格要求的人员及时清理。对非本校人员管理有严格的用人标准和制度,并进行登记。
1分
9、学校自备车辆或接送师生的交通工具及车驾人员资质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无安全隐患。
1分
10、安全稳定工作档案资料齐备,管理规范。
3分
11、建立健全学校风险防范和救助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师生伤害事故。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17分)
4分
1公共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规划,有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记录,切实做到“六落实”。
2分
2、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有较强的安全知识技能和管理能力。
2分
3、定期对师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有聘请当地公安、司法、消防等部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记录。
1分
4、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广大师生维护安全稳定意识和法律意识较强,无违法犯罪行为。
2分
5、根据季节变化和具体实际,经常开展重点时期、特殊时段
安全常识教育,开展交通、消防、食品、居家安全和防溺水等有针对性的专题安全教育。开展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
1分
6、积极开展反邪教、禁毒教育,无学生吸毒或参加邪教组织活动。
2分
7、按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进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消防安全疏散演练等。,师生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能掌握基本逃生自救方法技巧。
1分
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无学生因心理问题导致出现自杀、出走等后果。
2分
9、学校教职员工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全员培训。
综
合
治
理
(5分)
1分
1、学校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2分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力度,校园及周边200米内无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等运营性场所,无各类流动摊点,校门出入口有交通警示标示,交通秩序良好。
1分
3、加强校办产业和学校出租房屋的管理,有安全责任协议。
1分
4、加强与综治、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各有关部门配合默契、协调联动,逐步体现依法合理、有序创建、多管齐下的创建理念,
工
作
绩
效
(5分)
1分
1、广大师生对校园安全综合等级创建工作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95%以上。
1分
2、校园政治稳定,未发生群体性上访、罢餐、罢课事件。
1分
3、校园治安稳定,无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及责任事故发生。
2分
4、校风、学风良好,校园整洁、优美,管理秩序良好,文化气息、育人氛围浓厚,师生对校园安全的满意程度高。
一
票
否
决
1、发生杀人、抢劫、纵火、入室盗窃等重、特大刑事案件。
2、多次发生多名学生集体殴斗事件。
3、发生安全伤亡责任事故。4、发生集体中毒事件。
5、发生校舍倒塌事件。6、发生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 。
7、公共安全教育未做到“六落实”。
8、“三防”达不到省、市规定的配备标准。
9、发生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滋扰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违法行为。
10、发生安全稳定事件、事故不报、瞒报、漏报。
11、在考评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12、校园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总 分
注:上述细则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看资料、调查了解等方法综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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