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对外政务公开事项
(电话:5212027)
序号
事项名称
公开
方式
设立法律或政策依据
提交材料
公开内容/办事(案)程序
责任
股室
时限要求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备 注
1
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文件展板
汉编办发(2004)4号
见附件一
行政股
2
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会议文件
1、积极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抓好名人、名产、名胜档案、声像档案的收集工作;
3、做好重点项目、移民搬迁档案的建档工作;
4、做好社区档案建档工作、
5、做好档案史志信息化工作。
行政股
3
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会议公示栏
收入总计为440523元,其中收费收入10000元,其它5800元,财政预算补助为424723元;支出总计440523元,其中人员经费387763元,公务费30800元,专项和事业发展经费21960元。
行政股
4
重要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
会议
序号
事项名称
公开
方式
设立法律或
政策依据
提交材料
公开内容/办事(案)程序
责任
股室
时限要求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备 注
5
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
会议
6
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情况
展板
见附件二、三
行政股
7
档案行政处罚程序
文件
《行政处罚法》《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档发〔2000〕4号)《安康市档案行政法实施办法》
见附件四、五
业务股
8
档案的接收与收集
文件展板
《档案法》
《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
《档案法》第十一条、《陕西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核实接收条件——检查案卷质量——编制接收目录——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安全移送进库
库管股
序号
事项名称
公开
方式
设立法律或
政策依据
提交材料
公开内容/办事(案)程序
责任
股室
时限要求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备 注
9
档案开放
展板
《档案法》
《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
《档案法》第十九条、《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编制开放目录——审核开放目录——向社会开放利用
库管股
10
向社会各界及群众提供档案资料利用服务
借阅查询咨询
《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
查验有效证件——咨询查阅内容——提供案卷目录(或全引目录)——提供相关档案——收取有关费用——核实复印内容——出据有效证明——编制利用记录
库管股
是
陕价费发〔1996〕13号文件
见附件六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对内政务公开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公开
方式
公开内容
责任
股室
备注
1
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政勤政情况
会议
公示
栏
廉政勤政制度(见附件七),2005年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政勤政制度,层层签定责任书,实行家庭承诺,定期报告制度,先后召开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并按照程序认真测评,在机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对照党员标准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了深入的对照检查并进行了民主测评。
行政股
2
人事任免、晋级、考核、奖惩情况
会议
公示
栏
2005年度考核,科级领导干部优秀1名,称职5名;一般干部优秀2名,称职9名。2005年度奖惩情况:被安康市委、市政府授予“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县档案馆被省档案局评审验收为AAA级档案馆。2006年4月被省档案局授予“全省优秀档案史志局”称号。
行政股
业务股
库管股
3
固定资产的处置情况
会议公示栏
行政股
4
重大管理决策事项
会议公示栏
各股室
5
其它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会议公示栏
各股室
附件一:
内部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一)行政股:承办机关党务、政务、事务、业务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全局性的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档案事业统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安全、信访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和全县档案管理人员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帐、资产、房产、后勤管理及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业务股:负责起草档案工作业务性文件及地方性规章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各单位档案业务工作;负责安排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目标管理活动的计划,组织开展目标管理的考评验收及复查工作;督促、协助有关主管部门搞好科技、专业档案的整理利用工作;组织档案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对档案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县内重大档案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有关处理决定的执行;负责拟定全县档案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工作,普及档案基本知识;承办档案学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档案理论及学术研究工作与通讯报道工作。
(三)库管股:负责对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到期档案资料及现行政策、法规、资料汇编、名人档案的征集、接收、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统计工作;负责对馆藏档案资料及现行文件资料的防火、防潮、防虫、防磁、消毒等保护工作,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建立档案检索体系、编制检索工具;负责做好到期档案资料向社会开放工作,利用档案资料向社会进行历史与县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负责珍贵档案的复制、裱糊、修复抢救工作;负责档案利用的日常接待、咨询、回复工作,做好档案利用的预测、利用信息反馈及实例汇编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著录工作;做好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提高档案的查准率;负责各类文件汇编、资料汇编的编辑工作以及其他资料的编研工作,为县域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服务。
(四)史志编辑室: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中共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保存、利用工作;开展中共党史人物的立传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中共党史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中共汉阴县党史研究工作,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教训;负责完成市委党史研究室交办的党史征研专题和其他业务工作;负责审查有关汉阴党史的专论、戏剧、影视作品、报刊文章;草拟续修《汉阴县志》工作计划,制订志书、年鉴篇目大纲;拟定志书、年鉴篇目,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各部门、各个行业在全书中的地位及文字比重;征集志书、年鉴资料,精心选择、严密考证,杜绝道听途说,以派传派、臆测杜撰的资料入志、入鉴;根据志鉴篇目大纲按篇、章、节、目组织分工编写,一支笔总纂、润色,拿出观点正确、体例完善、资料详实、特点突出、文风端正的志、鉴初稿送审;负责全县重大事项的情况收集、筛选工作;负责《年鉴》的编写、发行工作。
附件二: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馆)优质服务工作承诺
一、行政股优质服务工作承诺
主动协调 确保畅通 加强督办 灵活运作 规范操作
提高质量 热情接待 耐心服务 美化环境 塑造形象
苦练内功 争创一流
二、业务股服务工作承诺
接待热情 微笑服务 随问随答 决不推辞
周密安排 及时指导 规范严谨 一丝不苟
科学管理 严格执法 严以律己 杜绝腐败
三、库管股服务工作承诺
文明用语 热情接待 相互支持 亲疏如一
简化程序 安全高效 牢记宗旨 优质服务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四、史志编辑室服务工作承诺
精心指导 据实征集 规范统稿 缜密编纂
强化宣传 注重研究 内强素质 外塑形象
任劳任怨 恪尽职守 优质服务 无私奉献
附件三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行政执法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强化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确保档案管理法律法规有效执行,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着装整齐,仪表端正,执法证件齐全。行施档案执法检查的公务活动中必须二人以上,并出示执法监督员证书。
第三条 办理处罚案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处理恰当”的要求。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属违法行政行为:
(一)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
(二)主共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运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三)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四)执法过程越权,侵权或滥用职权的;
(五)其他违法行政行为的;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违法案件,应当立案:
(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危害后果;
(二)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
(三)属于档案行政处罚的范围;
(四)属于本机关管辖;
第六条 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一般应在30日内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不能近期办理完毕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期限。
第七条 承办人和主管领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八条 对违法违章案件处罚时,必须按规定制发处罚决定或处罚通知书,对应收的罚款必须用国家规定的罚款单据或收款单据,严禁打白条,贪污私分。
第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赔偿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触及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执行。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行政执法过错
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规范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防止和纠正错案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为档案管理人员及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责任人)。
第三条 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自负、教育与承戒。
第四条 县档案局负责追究本机关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并接受县人大、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等机关的监督。
第二章 过错错案的界定与确认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过错是指执法责任人在档案行政执法过程中未构成犯罪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错案是指执法责任人在档案行政执法过程中,针对相对管理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证据不足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处罚显失公正等情形之一而导致的,依法应当纠正的档案行政案件。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 档案行政主管机关和档案执法机构办结的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认为过错行为或错案:
(一)本局发现有关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违纪行为,做出有关行政自理的;
(二)本局发现原具体行政行为确有错误并做出纠正处理决定的;
(三)经上级档案机关复议认为有错误被撤销或变更原决定的;
(四)经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有错误,撤销或改判本局决定的。
第三章 执法人员应负的过错责任
第八条 执法案责任人按下规定承担责任:
(一)执法责任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过错行为由执法责任人承担责任;
(二)部门负责人否定办案人的正确意见而造成的错案,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承担责任;
(三)过错行为因技术鉴定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记录的错误造成的,分别由鉴定人、勘验人、取证人、记录人承担责任;
(四)集体研究决定造成的错案,由会议主持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错案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给予惩戒追究:
(一)执法责任人风纪、证件、票据违反本局行政执法暂行规定,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年度不能评先评优,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年度内不能晋职晋级;
(二)滥用职权,故意刁难被处罚、处理对象,造成社会影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执法责任人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由本局赔偿的,应追究执法责任人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条 错案责任人收受贿赂,殉私枉法隐瞒事实,毁匿或伪造证据,以及阻碍对错案责任调查的,应当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执法责任人对过错行为主动提出纠正,并采取措施防止过错后果发生或扩大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负予追究。
第四章 错案责任追究的程序
第十二条 本部门执法过错的追究,由局执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和查处。对执法责任人执法过失和错案的追究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重在教育,严肃法纪的原则,在充分调查取证,听取责任人陈述的基础上,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 经确认为错案需要追究的,必须由局执法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指派出人按程序办理。办理人员首先听取过错责任人的陈述意见并做好笔录,二是了解反映人的意见,收集证据,并予以核实,三是由局执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作出公证的追究处理决定。四是过错责任人享有申辩权。
第十四条 对错案责任涉及局领导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事先报告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或市(区)档案局,在研究处理决定时,由上级机关领导到会主持,处理决定由上级机关作出。
第十五条 对执法责任的工作考核要和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员年度考核紧密结合,对过错责任人作出决定后,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本人。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请复议,并有权向上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诉。复议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五章 执法过错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 本局对各股、室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进行监督,各股、室负责人对所属执法人员实行监督。
第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举报执法有过错的责任人员。本局对举报人员的举报情况予以保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纪律
一、执法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依法行政,不准借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接贿赂,贪赃枉法。
二、在执行公务中,必须着装整齐,仪表端庄。
三、执行检查公务时必须二人以上,并出示执法证件。
四、严格依法办案,禁止采用非法手段进行调查取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准截留、挪用、私分罚金。
六、不准为违法单位和个人出谋划策开拓责任,包庇、纵容违法分子。
七、恪尽职守,保守秘密,在执法中不随意表态,未经决定,不得公布处罚和处理决定内容。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执法目标责任制
第一条 为了增强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效率和执法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行政执法的基本目标
(一)对档案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要求本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二)案件受理率要达到100%,查处率要达到98%,及时查处率要达到95%,案件执行率要达到95%;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达95%以上;
(四)监督检查覆盖率达90%。
(五)案卷合格率达95%。
第三条 执法责任
(一)库房管理股实施的法律、法规、规模共23件。
1、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完成
2、档案馆工作通则
3、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
4、档案馆开放档案暂行办法
5、开发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暂行办法
(二)业务指导股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共19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
3、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试行)
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5、机关档案工作条例
6、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7、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8、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9、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10、竣工图编制办法
11、通过部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12、农牧渔业学料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13、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14、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试行办法
15、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16、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7、审核档案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18、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19、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
20、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21、艺术档案工作暂行办法
22、全国各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3、陕西省各级机关档案室升级试行办法
第四条 执法责任制实行效果一票否决制度,实行百分计奖,综合考评。
第五条 执法责任制实行效果,由业务股对其它各股进行考核,打分,定绩,结合考评。各执法机构负责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考核打分定绩。
第六条 奖励
(一) 完成执法工作任务,符合执法规定,计30分;
(二)执法工作受到县局表扬一次加计5分;
(三)执法工作受到县级或市(区)档案局表扬一次分别加计15分;
(四)执法工作受到市(区)委、市(区)政府表扬一次分别加计15分;
(五)执法工作受到省级表扬一次加计30分。
第七条 惩戒
(一)符合立案标准,应立案而未立案者,每起扣5分;
(二)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被裁定撤销或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每起扣10分;
(三)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被确认为错案的,每起扣10分;
(四)案件评查合格率达100%,每少1%扣减1分;
(五)对行为不作为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每发生一起扣减10分;
(六)行政执法过错触犯刑法人员,所在单位年终不能评为先进。
第八条 执法责任目标考核达到100分的为完成目标任务。得分最高的为执法先进单位。对执法中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档案行政执法程序
法制宣传
执法检查
群众举报或投诉
接受上级机关、人大、人民群众监督
违法案件查处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1)表明身份(2)确认违法事实(3)告知权利(4)制作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5)当场送达(6)备案(7)执行
(1)立案(2)调查取证(3)制作处罚决定(4)说明理由并告知(5)听证(6)制作处罚决定书(7)送达(8)执行
对处罚决定不服
60日内向安康市档案局申请行政复议
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当事人在行政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听证(适用于较大数额罚款的处罚)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
行政机关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时间地点
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五: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汉档罚字〔200 〕第( )号
当事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因 行为(以 为证),违反了 规定,依据
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
现要求你(单位):
1、于 月 日前将罚款交至 ,地址 。
2、于 月 日前履行 ,的行政处罚。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
(1)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
年 月 日
签收人 年 月 日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当场处罚决定书
汉档当罚字〔200 〕第( )号
当事人(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因
的行为,违反了 (法律条款),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以警告,要求你单位于 月
日前,送来书面检查或整改意见一份,接受本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1、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向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
年 月 日
签收人 年 月 日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责令改正通知书
汉档改字〔200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 年 月 日在
从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 月 日前改正上述行为,并报送改正汇报材料一份,接受本机关的监督和检查。逾期不履行的,本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
年 月 日
签收人 年 月 日
附件六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提供档案资料利用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档案保护费:
1、复印保护费:每页(16K)0.50元;
2、摘抄保护费:每页(16K)0.50元;
3、照相翻拍保护费:每个画幅10.00元;
4、录音、录像带、缩微胶片查阅保护费:每盘次收费10.00元,平片每片次2.00元。
对珍贵的历史档案,保护费标准可按上述标准的3至5倍收取。
(二)复制工本费:
1、复印每页(16K)收费0.50元;
2、拍照每份收取5.00元(扩大、扩印另计);
3、缩微胶片还原复制每页(16K)收费2.00元;
4、录音、录像带转录:录音每分钟收费2.00元,录像每分钟5.00元。
(三)证明费:
1、出具学历、工龄等项证明每份收2.00元;
2、出具房、地产等项证明,按照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每份收10元至400元。
(四)咨询服务费:
1、调档、查卷服务费每卷次5.00元;
2、利用档案资料需档案馆查复代查者,每人(件)次收取服务费10—40元;
3、代抄档案资料,每千字收费5.00元。
(五)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涉发(1992)147号文规定执行。
附件七
汉阴县档案史志局廉政勤政制度
一、廉洁自律,认真干事。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和上级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的规定,决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法钱物。发扬艰苦奋斗的优秀传统,移风易谷,不大操大办家中婚丧嫁娶事宜或借机剑财,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
二、依法行政、惩治腐败。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执纪执法,坚决查处和纠正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人员;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力。
三、遵纪守法,带好队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坐超标车,不用公款出境或变相出境旅游,不插手干预正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严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规定》,决不参与赌博和以公款支付的各项消费活动。
四、艰苦奋斗,为民爱民。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抑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坚持反对和禁止各种奢侈浪费现象。杜绝办事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行为。坚决以民为本,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备注
档案局
1
向国外组织或者个人增送、交换、出卖国家所有的档案复制件
《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2
集体、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公布
《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