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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状况思考建议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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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状况思考建议 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浅谈 姓名:陈继焕学号:211216136专业班级:土木工程(1)班 摘要。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虽然客观上讲,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法律意识必然包括法律思想体系的理论内容,但就实际状况而言,在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法律思想体系理论内容的比重还是较低的。大学生纪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该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容。只有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法律修养,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法治观念社会主义 身处这个群体也感受颇深,近年来关于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新闻屡见不鲜,像室友投毒之类的重磅新闻不在少数,这样说明大学生培养法律意识尤为重要,不单是为了自己,同时也为了社会的和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之上。反映、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它既反映现代法治文明的一般要求,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就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在我国是根本的宪法性原则,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指宪法和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得到普遍的遵守和广泛的认同;宪法和法律在调控社会生活方面发挥基础和主导的作用,—切国家权力和其他社会规范只能在宪法和法律的支配下发挥作用。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个本质 要求,它揭示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执法是一种手段,为民是一种目的。它明确了执法的价值取向,表明人民是政法机关的服务对象。具体来说,执法为民就是要求政法机关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和价值追求。正义侧重法律内容,实践结果的评价;公平是正义的外在生命,正义是公平的内在灵魂。公平正义是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生命线。立法是公平正义的起点,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体现的是政治性,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政法工作才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党的领导具体来说就是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要求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才能保证依法治国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现阶段,党和国家根本利益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要求和功能体现。现阶段,党和国家根本利益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要求和功能体现。 由此可见,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社会主义物质生活条件的决定。法律不是凭空出现的,大学生这个庞大的集体,这个在将来融入社会,建造社会大厦的柱与梁,学好法律知识,具备良好素质是尤为重要的。对此,我们凭借对我国法律的一些了解,谈谈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据此,我们可以将大学生法律意识表述为: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这种反应和体验是积极的,能动的。这种 表述可以概括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同层次和组成部分,正如刘旺洪教授所言:“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 2010年,有关机构对全国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随机抽样1万余人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几乎所有大学生都赞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目标,认为应该自觉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等等。然而,同时却有42.67%的人同意“只有私了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 15.41%的人“遇到法律纠纷”选择“托人私了”,80.96%的人认为“在亲情和法律面前,有时确实不好办”,42.97%的人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有52.54%的人“买到假冒商品”后只能“自认倒霉”。这些数据表明,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增强,但大多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而且“知”与“行”存在较大反差;在不同大学生当中法律意识水平参差不齐。从大学生的行为表现来看,也是如此。一方面,大学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事例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鲜见,如盗窃、抢劫甚至卖淫、强奸、杀人等犯罪行为,以及打架斗殴、毁坏公物、剽窃他人学术成果、随意撕毁就业合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而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致使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和损害。其中不少女大学生对自身安全关注不够,有些大学生在就业、勤工助学过程中被骗,有的大学生上网交友陷入不法之徒布下的陷阱"" 分析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不难发现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第 一、当代大学生有着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制意识。随着知识的积累,视野的扩大,大学生开始学会对现实行进行深层次的理性思考,关注国家的法制建设,更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们又往往富于幻想,急于求成,缺乏对国情的全面了解,缺乏冷静、理性的分析,常常又表现出情绪化的倾向。第二,法制心理状态呈现出多样化倾向。有些学生对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比较欣赏,主张在法制建设上全盘照搬西方的那一套。也有些学生受到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消极因素的影响,轻视法律的作用。第三,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但他们往往不能正确认识自我,喜欢以批评的眼光对待周围的人和事,为表现个性,甚至把学校规章制度视为束缚其思想和行动的多余之举,对法纪教育存在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作出违规的情况。 第四,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法律知识懂得不少,然而现实生活中,其行为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现象。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不乐观,对待是非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态度不够坚决。上述情况表明由于受社会负面文化和学生自身道德以及心理成熟程度的影响,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面对这种情况,对大学生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势在必行。 由于当前的大学生群体的主要成分是独生子女,受现代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较重,他们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但他们往往不能正确认识自我,喜欢以批评的眼光对待周围的人和事,为表现个性,甚至把学校规章制度视为束缚其思想和行动的多余之举,对法纪教育存在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作出违规的情况。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也由于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我们经常看到法制宣传栏中的内容大多数是因违法犯罪所受到的惩罚,使大学生感觉到的是法律的无情,而并没有感觉到法律是他们生存的需要,是他们行为的准则,是他们利益的维护者,大学生的内心深处认为只要我不违法就无需学法。有的甚至把神圣的法律看做形同虚设,即使约束和规范,那也是针对“老百姓”的。 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呈现上升趋势。 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呈明显增长趋势。2002年轰动全国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北京动物园“伤熊事件”以及后来发生的“马加爵”案等,更是让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一名在读医科研究生黄某因身体不适入院,入院后,病情加重,先后出现昏迷、肝功能衰竭等症状。医院组织了多次全市专家会诊,并经病因学检查,未发现病因。警方介入后称该生寝室饮水机检出有毒化合物,投毒物或为四氧嘧啶,可致肝损伤(据悉此药物是临床医学生在做肝损害模型实验中的常用药)。并基本认定同寝室一同学存在投毒嫌疑。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大致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几乎大部是涉嫌盗窃罪和色情诈骗罪;大学生犯罪的侵害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 年龄结构上以本科 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 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对象,能给予最恰当的解释是:现行法制教育模式,没有让当代大学生们真正懂法、守法。 由此可见,当代有许多大学生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自我教育的境界。”因此,高等院校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有利用引导、保障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他(她)们的法律素养,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的系统工程。因此,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关注,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首先,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阵地的学校,必须实施依法治校,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其次,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并且注重给孩子良好的熏陶;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大学定期联系,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排忧解难,要切实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以及校园环境。通过这些方法和措施,形成一个好的法治环境,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现代法制的熏陶,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人生追求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 道德与法律的同质性和功能上的互补性以及两者界限的模糊性是道德与法律进行一体化运作可行性的基础。虽然道德与法律有很大差异,但在规范这终极意义上两者先天是兼容的。而且我国传统社会中的“礼”,这种伦理法律化低成本高效运作的历史为我国法制现代化提供了道德与法律一体化运作的历史实证的先河。寻找道德与法律的契合点,通过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这将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 要不断加强社会主义道德理论学习和修养,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大力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是提高个人思想道德修养的前提。在这个过程中,注重知、情、意、行的相互作用,区分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注重学校教育和自我教育有机结 合,不断加强自我修养,不断提高自我控制、自我调节、自我监督、自我反省、自我改进的能力和水平,达到我国儒家学说中所提倡的“慎独”的最高境界。 综上所述,当代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社会的栋梁,是民族复兴的希望。其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认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民主法制化进程。不仅要学业成绩突出,更应该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只有真正的识法、懂法、守法才能成为新时代合格的接班人。可以说,必备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应该业必然成为每一个公民特别是当代青少年立足社会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因此,增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预防和抑制大学生违法犯罪,同时提高其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促进大学生自身素质的不断完善,不仅是基于培养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的一代公民,更是着眼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治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 笔者作为当代大学生的其中一员,深知自身使命的艰巨和神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征途可以说任重道远,有时候还要历经坎坷。我将时刻把祖国和民族的荣辱安危系于一身。我决心在孜求学业、顽强打拼的同时,不断地用法律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学习法律技能,提升法律素养,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参考文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0修订版 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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