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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在提押看管值庭过程中如何处置突发事件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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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在提押看管值庭过程中如何处置突发事件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值庭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的研究 1 内容摘要 值庭中,往往会出现各种突发事件,而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一线动作人员即是法警,而近年来,值庭当中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职责、对法律尊严是极大的挑战,因此司法警察队突发事件的合法合规处置至关重要。本文即通过分析法院值庭中突发事件的现状及特点并根据其发生特点,研究司法警察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困境所在,继而提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值庭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值庭;突发事件;司法警察 2 abstract valuesinthecourt,oftentherewillbeallkindsofunexpectedevents,andisresponsibleforhandlingemergenciesoffront-lineworkersisabailiff,andinrecentyearsvaluefamilyemergenciesoccurfromtimetotime,aseriousimpactonthenormaldutiesofthecourt,thedignityofthelawisagreatchallenge,sojudicialpoliceteameventsinthelegitimaterulesdisposalisveryimportant.inthispaper,throughtheanalysisofcourtvaluespresentsituationandcharacteristicsofthetribunalinemergenciesandaccordingtoitscharacteristics,thejudicialpoliceinresponsetoemergencies,theplightof,andthenputsforwardthejudicialpoliceofthepeople'scourtinthecourtprocessinemergencycountermeasuresandsuggestions. keywords:valuedivision;emergency;judicialpolice 目录 引言...................................................51.学术研究情况...........................................52.值庭中的突发事件及其现状...............................52.1值庭突发事件.......................................52.2值庭突发事件类型及其特点..........................52.2.1扰乱正常庭审秩序的行为........................62.2.2以暴力方式妨碍执行活动........................62.2.3以暴力手段帮助相关方逃脱......................62.2.4以聚集滋事扰乱正常秩序........................62.2.5以爆炸方式引起社会恐慌........................63.司法警察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存在的困境.....................73.1法律规定不具体.....................................73.2管理体系不清楚.....................................73.3执行角色不明确.....................................74.司法警察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对策.........................84.1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机制.............84.2对值庭突发事件要合法合规处置.......................84.3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保健机制.........................9总结...................................................9参考文献................................................10致谢..................................................11 引言 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期,各类矛盾逐渐显现。作为解决相关矛盾的最后底线,人民法院成为各种矛盾在正常条件下的最终汇聚中心[1]。而法院在庭审过程中,时不时因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司法警察在庭审中一方面作为法院的安保力量存在,一方面也是法律权威的人身体现,因此司法警察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要真正发挥好其职权,保护相关方,维护法院秩序,维护法律尊严[2]。而如何高效迅速的发挥警务职能,应对庭审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是人民法院目前所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学术研究情况 而近年来学术界也对相关方面有所研究,如尹瑜(2014)在研究司法警察处置相关突发事案件市,侧重于分析事件本身[3];崔海梅(2014)从法律角度出发,提出司法警察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职权立法建议[4];杨新斌(2014)则从突发事件的原因出发,对司法警察应对突发事件进行了系统阐述。国外有关学者则从人权角度出发,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5]。 虽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人存在不足。一是从研究对象看,之前的研究往往是针对司法警察所要面对的所有可能存在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究,而专门针对值庭过程中司法警察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的则较少;二是从从研究侧重点看,之前的研究多侧重于司法警察为主体进行研究,而对突发事件的特点对司法警察应对相关事件缺乏较为科学分分析。本文即从专门从值庭过程中所存在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出发,分析司法警察在应对相关突发事件时的困境,并进一步提出提出司法警察在事前、事中、事后不同应对策略,就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2.值庭中的突发事件及其现状 2.1值庭突发事件 值庭突发事件指的是在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过程中,在相关范围内短时间内突发发生的对相关方的人身及财产等构成一定威胁的事件[6]。对该事件的判断主要从发生时间段、发生区域、事件性质、事件影响等四方面进行,即首先要在不限于审判过程中的开庭前以及开庭后与审判有联系的时间段内;其次,发生区域是在不限于法庭本身的对审判活动可能会造成一定影响的区域;再次,事件的性质主要是指不限于恶性性质在内的一切事件,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偏向于恶性的突发事件;最后事件的影响,即其行为可能会对不限于审判的相关方造成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造成威胁。 2.2值庭突发事件类型及其特点 5根据当事人的行为特点主要分为五种,具体如下: 2.2.1扰乱正常庭审秩序的行为 主要表现形式是相关人员突然哄闹并冲击不限于法官的在庭人员。主要发生时段为审判过程中,在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中发生较多[7]。如发起相关行为的一方以旁听的角色进入法庭,在审判过程中,为表达其维护的相关方的利益,无理取闹扰乱法庭秩序,如谩骂、围攻或殴打在场的不限于法官的在庭人员。这种行为对法庭内的庭审秩序影响较大,对司法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造成一定干扰。 2.2.2以暴力方式妨碍执行活动 此种行为较前文所讲内容更为恶劣,甚至已经涉嫌犯罪。主要发生时段是审判过程中的判决及裁定环节。主要发起人可一般为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亲属朋友等。采取的手段主要有用暴力手段(与2.2.1不同)围攻冲击现场,包括殴打相关方、抢夺并撕毁材料卷宗以及警械用具、破坏现场公物、以及自残等行为。这种行为是已经涉嫌犯罪的阻碍法院执行活动的突发事件及行为。 2.2.3以暴力手段帮助相关方逃脱 该种行为与“劫狱”“劫法场”等影视剧里出现的情景较为相似。主要发生时段是法院司法警察押解相关方的路途中。主要发起人可一般为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亲属朋友等。采取的手段主要有非法聚集围追堵截司法警察押解车辆,逼迫车辆停止行驶,然后采取某些暴力手段对司法警察进行非法伤害控制,同时帮助相关方逃脱羁押,进而使其逃脱审判的行为[8]。 2.2.4以聚集滋事扰乱正常秩序 此行为或以群体性特征发生或以个体性特征发生,主要目的是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进而达到其预期的目的。该行为的发生时段较为复杂,在开庭前、开庭中、开庭后都有可能发生。一般发生地点为法院所在地周围(偶尔也有在政府所在地周围的的情形)。主要采取的手段是以较多的人数在法院门口或附近主要干道上进行非法聚集,通过拉横幅、喊口号以及静坐等方式引起不明真相的人群围观,进行二次传播进而引起社会关注的行为。该行为对人民法院及法院周边的社会秩序影响较大,如果处理的稍有瑕疵,不仅会引起再次上访滋事等更严重的行为还会对社会大局产生一定影响[9]。 2.2.5以爆炸方式引起社会恐慌 6该种行为是五种突发事件中,性质最为恶劣,社会影响面最大的行为事件。其行为方式较为单一,即携带相关爆炸物潜入人民法院,或在法院审判庭或者法院的其他办公区域或者在法院周边公共区域等将爆炸物引爆,引起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引起社会恐慌的行为。该行为的处置相对比较复杂,可能需要相关部门联合处理。 3.司法警察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存在的困境 在实际实践中,司法警察在应对相关突发事件时还存在一定困境。笔者主要从法律、程序、执行三个方面对困境进行分析。 3.1法律规定不具体 法律困境主要表现为对司法警察的法律定位、权限规定等方面存在模糊地带,致使司法警察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缺乏明确法律指导[10]。《人民警察法》将司法警察囊括在人民警察范畴内,但对其具体职责,以及如何操作等并未作出明确的指示。《人民法院组织法》讲到人民法院应该设立司法警察这一职务,但仍未对司法警察的地位职责权利等作出明确要求。《枪支管理法》规定司法警察在相关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枪支等警械用具。赋予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配备枪支和关键时使用枪支的权力。但可以看到司法警察的具体职责、权利范围等具体如何执行等方面并未作出具体规定,这就使司法警察在应对突发事件是该采取何种行为,对当事人该怎么做,与公安的区别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困惑。 3.2管理体系不清楚 对司法警察的科学管理可以让司法警察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明确听谁指挥对谁负责等问题[11]。但截至目前对司法警察的管理问题仍存在一定问题。司法警察接收上级司法警察机构和本级人民法院的双重领导,即既接受上级司法警察机关的领导又接收本级人民法院的领导。这造成在实际操作中,司法警察存在双层领导被领导的问题。但问题是,上级司法警察机构并没有对司法警察人财物的实际管理权,而真正进行管理的是为其提供相关福利的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可以部署司法警察的工作内容,可以调整司法警察的人员构成,而不受上级管辖。此外,我国还实行的是属地化管理,这就导致司法警察的相关管理权又让位于本级人民法院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及党委。这样就导致,司法警察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可能存在多重指挥,职责与本级其他部门不清等问题。 3.3执行角色不明确 7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等的法律威严在于司法执行。但《人民法院组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均未对司法执行人员的地位进行相关明确性的描述,即到底谁来担任这一角色。按照现存实际看,主要是由书记员、审判员等来承担这一职责,但对司法警察的执行方面的职责却并未做出实际指示。可以看到执行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是由审判员等法官承担,但法官在审判中是保证公平公正的天平不向任何一方倾斜的角色,但如既让法官审判又让法官执行就明显使法官失去了中立的性质。因此在执行过程中,让司法警察参与其中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被提到,但仅仅如此。因此司法警察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到底参与执行的程度如何,都不曾明确。 4.司法警察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对策 针对前文提到的各类突发事件以及司法警察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所存在的疑惑之处,本文主要从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4.1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机制 应对相关突发事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做到未雨绸缪,提前做好相关预案,制定相关工作机制。首先,成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领导办公室(小组),由直接分管领导担任最高指挥官,其他包括司法警察在内的人员为成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制定应急预案,分工安排应对措施,定期组织学习演练相关突发事件以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意识和能力。在应急预案里面,要侧重对职责分工应急流程等进行详细规定。应急的一线人员特别是司法警察的相关设备要市场保持检查,在关键时刻可以迅速出警。最后要重视与外界的联系能力,即发生突发事件时或与其他人民法院联系或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等联系,进行现场支援,及时控制现场。这些措施一方面可以有效应对现场各类突发事件,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化解双重领导属地管理等带来的不便,有效提升司法警察值庭中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12]。 4.2对值庭突发事件要合法合规处置 在值庭过程中主要的突发事件与前文所述,有很多类型,但总体是有规律可循的,笔者从时间角度出发,分析司法警察在应对这些突发事案件的有效策略。首先要做好开庭之前的安全检查,对相关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最大限度的不让相关违禁物品带入相关区域。在开庭过程中,对年满18岁的的成年人原则上应加戴手铐等控制措施。对听审区域的人员要密切关注,如有不正常行为者,应及时制止,若发现携带有管制器械,应根据现场最高指挥的指示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并及时录音录像。此外,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应提前加强安保力量控制,入场人数,最大化减少不稳定因素进入相关区域。再次,在司法警察在执行押解 8任务的过程中,要规定着装规定配备相关设备,走既定路线,保持车窗、车门紧闭,严防逃脱,严密关注四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即时与公安等部门联系,进行紧急处置。对聚集“喊冤”等行为,司法警察要维持现场秩序,对可以走信访途径的通知相关人员接访,并派代表及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了解情况,化解矛盾,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如有不停劝阻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司法警察可以最低暴力限度强行驱散人群,同时做好录音录像等工作,做好证据速记工作。 4.3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保健机制 司法警察作为值庭过程中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主要主体,在应对度法式埃及哪方面即要做好前期预警、事中处置,还应做好事后总结以及司法警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长期保障及建设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总结,并形成激励机制。总结处置过程中的不足,及时交流经验,弥补应急预案中的不足形成了良性循环。此外,还应形成激励机制,即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或任务较重的司法警察给予奖励等福利待遇,形成正面激励。在总结中,还应根据问题,强化培训,根据现实状况,精准培训,精准演练,提高司法警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13]。 总结 值庭过程中,司法警察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主要力量,加强司法警察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即从值庭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及特点为切入点,分析司法警察目前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跟据事前、事中及事后三个阶段,提出了具有一定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过司法警察制度建设及应对值庭突发事件等方面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1]杨新斌.浅析人民法院突发事件的应对与处置[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2]张永进.中国司法警察制度建设三十年:发展、不足及完善[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1.[3]尹瑜.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与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4.[4]崔海梅.司法警察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职权行使研究——基于注释法学的视角[j].法治研究,2014.[5]杨新斌.浅析人民法院突发事件的应对与处置[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6]王少南.人民法院应高度重视诉讼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j].人民司法,2008.[7]叶孝亮.浅谈新条例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j].法制与社会,2013.[8]王少南.人民法院应高度重视诉讼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j].人民司法,2008.[9]吴宏.法院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n].人民法院报,2005.[10]赵亚光,李学忠.司法警察在人民法院中的地位和作用[j].XX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1]何智龙.浅析司法警察定位和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0.[12]龙渝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权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3.[13]刘新华.对加强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警务保障水平的几点思考[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2. 致谢 第13页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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