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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龙桥乡村级工作考评细则
景龙桥乡2014年度村级工作考评细则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快我乡经济建设步伐。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村级工作目标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年底的绩效考核工资挂钩,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中予以扣除。具体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村干部届度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
(共计100分)
根据乡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将考核内容分党建工作(8分,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风廉政建设(5分)、信访(3分)、计划生育(10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8分,其中维稳3分,民调3分,其它工作2分)、安全生产(8分)、劳动保障(8分,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武装(2分)、畜牧防疫(2分)、林业工作(5分)、教育工作(2分)、公共卫生(2分,含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生产(2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2分)、村务公开(2分)、两税征收(2分)、国土工作(2分)、公路管养(2分)、水利工作(2分)、民政工作(2分)、环境同治工作(8分)、执行力(8分,含临时性工作、应急工作等)、民主评议(5分)、参会纪律(实行扣分制)等24项。单项考核分扣完为止。
二、具体考核指标
1.党建工作(8分)。(由乡组织部提供考核依据)
①班子建设(1分)。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并能如期平稳完成工作记满分。班子不团结,战斗力差的,酌情适当扣分。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此项不计分。
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的发展工作(1.5分)。两年内没有发展党员的,扣0.5分,今年红星视频未完成5000分的培训任务的,扣0.5分,全年未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党员工作受上级党组织追究处理的,此项不记分。
③党费收缴(0.5分)。6月底,12月底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记满分。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党费收缴任务的,不记分。
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5分)。按上级要求完成任务的,此项记满分,每迟完成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分)。(由乡纪委提供考核依据)
信访工作(3分)。(由乡信访室提供考核依据)
4.计划生育工作(10分)。(由计生办提供考核依据)
5.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8分,其中维稳3分,民调3分,其它工作2分)。(由乡综治办提供考核依据)
6.安全生产工作(8分)。(由安监办提供考核依据)
①控制安全责任事故(6分)。村辖区内水上、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食品药品、建筑施工、消防及危险化学品等安全,每发生一起一般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分别扣2分、5分、6分,扣完为止。凡发生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村支部书记、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村干部不得评先评优。
②签定责任状(2分)。每缺签一种扣0.5分,扣完为止。
劳动保障(8分)(新农合2分、新农保2分、减负工作2分、其他工作2分)。(由乡经管站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供考核依据)
8.武装工作(2分)。完成征兵、民兵训练、民兵整组任务的,分别计2分、0.5分、0.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比例记分。
9.畜牧防疫工作(2分)。(由乡动物防疫站提供考核依据)
10.林业工作(5分)。(由乡林业站提供考核依据)
11.教育工作(2分)。(由乡九年制学校提供考核依据)
12.公共卫生工作(2分,含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由卫生院提供考核依据)
13.农业生产(2分)。(由乡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提供考核依据)
14.村级财务管理工作(2分)。(由乡财政所提供考核依据)
15.村务公开工作(2分)。(由乡民政所提供考核依据)
16.公路管养工作(2分)。(由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提供考核依据)
17.水利工作(2分)。(由乡水利站提供考核依据)
18.民政工作(2分)。(由乡民政所提供考核依据)
19.国土工作(2分)。(由乡国土办事组提供考核依据)
20.两税征收工作(2分)。(乡财政所提供依据)
21.环境同治工作(8分)。(由乡同治办提供考核依据)
22.执行力(8分)。(由党政办提供考核依据)
23.民主评议(5分)。年终考核时由部分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干部、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打分。
24.参会纪律(实行扣分制)。对应参加的市、县、乡各级会议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1.5分、1分、0.5分,无故迟到的每人次依次扣0.5分、0.2分、0.1分,下不保底。
三、考评办法。
采取平时考评和集中考评、现金与计分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1.平时考评。按各分管线领导及主管部门依据考评办法的要求,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如实考核登记,年终将考核登记情况盖章备考。
2.集中考评。乡党委政府成立村级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由王祥任组长,姜振宇为副组长,卓志忠、李美凡、向军华、李平、雷国成、张颖超、卓志华、高华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颖超兼任办公室主任,考评领导小组年终依据考核办提供的平时考核依据进行统一考核评分。
四、考评结果
1.考评结果与各村的评先评优挂钩,按总分位于全乡前列的村为全乡综合工作先进单位(一票否决的除外)。由乡党委政府在全乡经济工作会议上给予奖励。
2.考核结果与村支两委干部的审批工资待遇挂钩。
五、考评时间
本考评办法从2013年度考评截止时间开始至本年度考评截止时间止(含计划生育)。
六、其他事项
1.加分。单位工作受到省、市、县、乡各级党委、政府表彰(以文件、奖牌、证书为准)的,每次分别加0.4、0.3、0.2、0.1分,同一奖励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各线受到的单项表彰依次降级取分,单项较综合降级取分。加分原则上总分不超过2分。以上依据由相关人员交党政办审核后提供给乡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定。
2.减分。单位工作被省市县乡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0.4、0.3、0.2、0.1分;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未能如质如量完成的每次扣0.1分。以上扣分情况由乡党政办提供依据。
3.一票否决。实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考评领导小组。原则上保持稳定,确有需求,经考评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可对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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