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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doc

上传人:s4****5z 文档编号:8822782 上传时间:2025-03-03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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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一、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授权,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制定本须知。 本须知适用于交易中心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旧改项目改造权挂牌出让和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 二、出让文件 出让文件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和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有意者,可登录或查阅或下载。出让文件包括: (一)公开发布的有关土地使用权或旧改项目改造权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三)《竞买申请书》(样本); (四)《成交确认书》(样本); (五)《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六)宗地图; (七)公告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竞买约定 除公告另有规定外,地块按现状出让。在提出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当现场踏勘出让地块,并全面了解出让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交易中心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地块现状和存在的瑕疵无异议,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若在提交竞买申请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该宗地的现状或瑕疵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任何抗辩。 四、出让文件的修改 需要更改出让文件内容的,交易中心将依法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或指定的网站上刊登补充公告,不作另行通知。补充公告与当次其他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后者与前者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五、 申请程序与规则 (一)申请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 公告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应当按公告规定,向资格审查部门申请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 公告未明确资格审查部门的,交易中心将在受理竞买申请的同时审查竞买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二)交纳履约保证金 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告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到交易中心开具收据。 (三)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应按公告规定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除公告另有规定外,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或口头申请),并按下表要求区分不同的类型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类型 申请资料 备注 境内企业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公告要求的其他文件。 1.前述材料,凡未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一律提交原件;凡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律要求核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竞买或有关手续的,应当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期限和授权事项。申请人为个人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规定经公证。授权行为发生在境外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公证或认证。 3.竞买申请书必须以中文书写,其它文件可以使用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应以中文为准。 4.公告明确要求由有关部门进行竞买主体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资格审查部门出具的资格审查批准文件。 境内组织 1.竞买申请书; 2.组织成立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公告要求的其他文件。 境内个人 1.竞买申请书;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告要求的其他文件。 境外机构或个人 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 1.竞买申请书; 2.按规定经公证或认证过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公告要求的其他文件。 经营性房地产用地 1.竞买申请书; 2.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工商部门核 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要求的其他文件。 联合竞买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其身份证复印件; 4.联合竞买协议书; 5.涉及境外竞买人竞买的,其提交的有关资料应当遵循前述有关境外机构或个人竞买的有关规定; 6.公告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受理申请 在收到竞买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后,交易中心将向竞买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交易中心不予受理: (1)申请文件在申请受理期限届满后收到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4)未按公告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竞买申请人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或不符合公告规定的; (6)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7)申请文件或申请程序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公告或本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对无效的竞买申请,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交易中心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领取《参加竞买通知书》 经审核,资料齐全并符合公告和本须知要求的,交易中心将核发《参加竞买通知书》,确认竞买资格,开设电脑报价帐号(以下简称竞买帐号),并由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设置密码。 密码由竞买人负责保管和保密,如有遗失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如因泄露密码,造成他人进入电脑系统报价的,视同竞买人的报价,并由竞买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前述泄露密码是指竞买人将密码故意或过失泄露给他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进入电脑报价系统后,离开报价终端前不退出系统致使他人可以继续报价的,或者放任他人进行操作等情形。 六、竞价程序与规则 (一)电脑报价 电脑报价按下列规则进行: 1、竞买人在电脑报价期间,只能凭竞买帐号、密码使用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 2、同一竞买人允许多次报价,但电脑报价系统不接受下列报价: (1)低于挂牌起始价的报价; (2)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后的报价; (3)不符合竞价阶梯(指相邻两次报价间的最小递增幅度)要求的报价。 3、竞买人报价时应当仔细、慎重,报价一经电脑报价系统确认后即具法律效力,不可撤回。交易中心不接受竞买人的任何操作失误理由。 (二)公布竞买情况 在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前30分钟,交易中心将在其交易大厅大屏幕上以“无人竞买”、“1人竞买”和“多人(指2人或2人以上,下同)竞买”方式通报宗地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有效竞买情况,届时竞买人应当自行到交易大厅查询。 (三)电脑报价确定成交和转入现场竞价的原则 在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下列原则确认是否直接成交或转入现场竞价程序: (一)“无人竞买”或虽为“1人竞买”但竞买人放弃电脑报价的,挂牌不成交; (二)“1人竞买”且竞买人的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不再转入现场竞价程序; (三)“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后即时转入现场竞价程序。 (四)现场竞价 1、领取竞买号牌 宗地属“多人竞买”的,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无论其在电脑报价期间是否参与电脑报价,均有现场竞价的权利。 竞买号牌代表竞买人现场竞价的资格。竞买人应按《参加竞买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凭《参加竞买通知书》领取竞买号牌参与现场竞价。未按规定领取现场竞买号牌的,视为放弃现场竞价的权利。 2、主持人宣布电脑报价情况和现场竞价规则,核对竞买人。 3、现场竞价开始,竞价规则如下: (1)竞买人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判。 (2)竞买号牌代表竞买人的资格,因竞买人未尽到保管义务,致使他人使用该号牌应价的,视为竞买人报价,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在电脑报价期间无人报价的,现场竞价的起叫价为该宗地挂牌起始价;现场竞价过程中无人应价的,该宗地不成交。 若在电脑报价期间已有竞买人报价的,现场竞价的起叫价为有效最高电脑报价;应价没有高于起叫价的,有效最高电脑报价继续有效,符合成交条件的,该报价的竞买人即为竞得人。 (4)主持人有权依照现场应价情况调整竞价阶梯。 (5)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口头方式报价。竞买人以口头方式报价的,口头报价须高出当前最高应价一个以上竞价阶梯,并得到主持人的确认,否则其报价不予接受。 (6)竞价过程中,同一价格多人应价的,主持人以举牌时间先后确定先者为目前报价并予以接受。 (7)经主持人宣布应价“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而无人进一步应价时,该应价视为最后应价。最后应价不低于底价的,主持人以击槌方式确认成交。主持人一经落槌,将不再接受任何报价。 (五)电脑报价期间技术故障及不可抗力应急处理 如因电脑报价系统故障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竞买人不能正常电脑报价,当次挂牌出让将采取以下原则进行: 1、若在挂牌出让期内出现电脑报价系统故障,但在电脑报价时间截止30分钟前排除的,挂牌出让程序照常进行; 2、若在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前30分钟内出现电脑报价系统故障,仅有 “1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在电脑报价时间截止后10分钟内以书面方式报价,竞买人书面报价不低于底价且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即由该竞买人竞得;“多人竞买”的,电脑报价时间即时提前截止,10分钟后进入现场竞价程序。 3、因不可抗力,致使挂牌截止日的挂牌出让工作无法进行的,挂牌截止时间在履行法定程序后顺延或提前终止。交易中心将通过书面通知或媒体公告的方式向竞买人告知相关事宜。若采取书面通知的,其送达地址为竞买人竞买申请书上的地址;竞买申请书上未填写地址的,为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上的地址。 七、签约 成交后,竞得人应当按公告规定与委托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及其他协议。 八、款项支付 未竞得的竞买申请人,可自挂牌结束后的下一工作日起凭收款收据到交易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竞得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及其他已签订的相关协议的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其中,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予退还。除公告或已签订的《出让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另有规定外,成交价款应当以人民币支付。公告允许以外币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成交价款的,竞买申请人在支付前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外汇管理手续。 九、违约及违规责任 (一)竞买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的 1、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委托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公告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未按公告规定签订《出让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的; (3)未按《出让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的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4)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竞得人出现前述违约行为,委托人另行出让该地块的价格低于当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补足该差价。 2、竞买申请人采取欺骗、贿赂、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取得竞买资格的,由委托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予以公告;已确定为竞得人的,由委托人取消其受让资格,确认竞得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依法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竞买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的 1、竞得人有下列之一的,视为违约,委托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须按成交价的2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委托人另行出让的价格低于成交价的,竞得人须补足差价。 (1)未按公告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未按公告规定签订《出让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的; (3)未按《出让合同》规定或其他相关协议的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 (4)开出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竞买申请人采取欺骗、贿赂、恶意串通、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取得竞买资格的,由委托人取消其竞买资格;已竞得的,由委托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签《出让合同》的,终止《出让合同》,撤销《房地产证》;造成损失的,按前项规定赔偿。 十、附则 (一)本须知及公告涉及的时点截止期限,以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脑系统所显示的时间为准。 (二)其它未尽事宜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的决定为准。 (三)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对本须知有最终解释权。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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