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2).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8822597 上传时间:2025-03-03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61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2).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2).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分配管理关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公共财政管理和当前国家积极财政政策要求,在全面总结以往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执行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有利于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有利于确 保乡镇履行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责财力需要、有利于县乡统筹协调发展的“三个有利于”的总体要求,围绕做大经济总量、做优经济结构、做实财政收入、做强可用财力的“四做”工作思路,全面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鼓励乡镇大力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税源,壮大财政实力,逐步形成自我发展的机制,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培植财源税源,促进乡镇经济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实现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科学协调发展。 (二)财力和事权相匹配原则。从有利于乡镇政权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出发,合理界定县乡收支范围,实现财力和事权相对称,确保乡镇有相对稳定的财力来履行职能。 (三)保障运转原则。对乡镇行政、计生、农林水等人员基本工资和确保基本运转经费核定支出基数,由县财政每年列入支出预算,计入乡镇支出基数;对乡镇教育、卫生人员及民政等经费支出直接列入县级财政支出预算,以保障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四)统筹兼顾原则。在激励乡镇经济发展,保障乡镇正常运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做到县乡两级财力合理分配,实现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主要内容 本轮财政体制的核心内容是。“划定范围、核定基数、目标管理、增长奖励、超收分成、短收弥补”。 (一)划定范围 1、收入范围 按照“分税制”确定的级次,划定乡镇财政收入范围: (1)税收收入。增值税25%部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100%部分;企业所得税40%部分;个人所得税20%部分;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五税60%部分;契税、耕地占用税的100%部分;随上述税收入库的滞纳金、罚款收入的100%部分。 (2)预算内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非税收入80%部分,其中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地方实得部分。 体制执行中,如上级出现收入项目增减、收入级次及分成比例调整,一律按上级规定的口径划分收入。 2、支出范围 按照现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和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乡镇财政支出范围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其他支出等。列入县对乡镇固定支出基数范围的是: (1)人员经费。乡镇行政、计生、农林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行政、计生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护理费;行政、计生人员遗属补助;其他县财政供给的基本工资等。 (2)居委会、农场补助。未享受省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的居委会按每个3万元进行补助;国有农场参照缓解乡村困难补助标准,总场按每个10万元补助,分场按每个4.5万元补助。 (二)核定基数 1、财力基数 按照县乡收入范围及收入级次,分别以至乡镇收入测算的乡镇财力,剔除调度收入财力和乡镇归属招商引资企业纳税奖励(全口径奖励额)后的实际财力,按三年平均财力核定固定上划财力基数,体制执行期内财力基数一定不变。 招商引资企业纳税奖励以县政府统一兑现的奖励额为依据。 2、支出基数 以体制划定的县对乡镇支出供给范围及标准测算县级支出数,作为体制执行期内县对乡镇的支出基数,每年列入县级财政支出预算。支出基数一经确定,原则上只对增减人员作支出相应变动。 3、不列入乡镇固定支出基数的支出。县财政直接安排的不列入乡镇支出基数范围有:乡镇教育、卫生人员工资及补贴;缓解乡镇困难的转移支付资金按税改前每乡镇10万元进行补助,撤并乡镇补助资金补给并入的乡镇;缓解村级困难转移支付资金按税改前每村1万元进行补助,撤并村的补助资金补给并入的村;免征农业税和取消农业税附加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按税改时实际分配数进行分配拨付,对不足4.5万元由省财政补足4.5万元的按新标准拨付;税改时乡镇退耕还林、教育等转移支付资金。体制执行期上级财政新增乡村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县财政将按标准分解落实到乡村。 民政五保户供养金、农民定期定抚伤残怃恤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退伍军人安置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金等社会事务,除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及地方配套部分实行县乡各50%负担。 (三)目标管理 为激励乡镇做大财政总量,增强乡镇财政实力,对乡镇每年财力基数完成情况 第5页 共5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