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有限公司新建
项目地源热泵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xx年x月x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投标须知前附表 6
一、说明 7
1、投标人资格要求 7
2、投标费用 7
二、招标文件 7
1、招标文件组成 7
2、招标文件的澄清 7
3、招标文件的修改 7
三、投标文件 8
4、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8
5、投标文件的组成 8
6、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8
7、投标报价 8
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及保证金 9
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
1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9
11、投标截止时间 9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0
五、开标及评标 10
13、开标 10
14、评标、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0
1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0
16、投标的澄清 11
17、评标过程保密 11
六、授予合同 11
18、招标人权力 11
19、中标通知 11
20、签订合同 11
七、招标文件解释权 12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16
一、合同协议书 16
二、合同通用条款 18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8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0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23
四、质量与检验 24
五、安全施工 25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6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
八、工程变更 28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29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1
十一、其他 32
三、合同专用条款 36
第四章 技术要求 41
一、工程说明 41
1、招标范围 41
2、工程概况 41
3、冷热源设置 41
4、空调末端设置 41
5、地埋管设置 41
6、热泵机房电气及控制系统设置 41
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41
三、资料、验收、培训要求 42
1、提供资料 42
2、到货验收 42
3、技术培训 42
四、售后服务要求 42
五、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43
1、地源热泵机组 43
2、空调末端设备 45
3、循环水泵 46
4、软水器 46
5、定压补水装置 46
6、室外地埋管用PE管 4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附件一、投标书 47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 48
附件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49
附件四、工程预算表 50
附件五、技术规范偏离表 51
附件六、法人代表授权书 52
附件七、制造厂家授权书 53
附件八、质量保修书 54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贵单位:
本招标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环保集成设备地源热泵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XXXXXX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施工投标。
一、项目编号:BDJJ-201201
二、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60台(套)环保集成设备地源热泵项目
三、招标内容:
xxxxxxxxxxxx科技楼的地源热泵系统,包括主机、末端、辅助设备的系统设计、采购与安装、调试及运行等。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
四、报名须知: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能证明其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20xx年x月x日。
发售地点:产业园区7号楼A座4层。
六、投标截至日期:20xx年xx月xx日上午xxxxxx
七、标书送达地点:同发售地点。
八、开标时间:2012年3月28日上午9:30。
九、开标地点:同发售地点。
十、联系人: 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传真号码:xxxxxxxxxxxx
xxxxxx科技有限公司
20xxxx年x月xx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xxxxxxxxxxxxxxxxx楼地源热泵工程
2
建设地点
开发区
3
建设规模
11175162㎡
4
招标内容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5
工期要求
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x日
6
资金来源
自筹
7
质量要求
合格
8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元人民币(银行转账或现金)且资金真实有效,开标前3天缴纳,如开标前保证金不到账,视为无效。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现金缴纳地址同招标文件发售地址
10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费用: 0元/份、施工图押金500元/套。
本次招标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标书发放后五天内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发送。传真号码: ;邮箱:
9
投标有效期
为6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0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CD-R光盘)1份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2
投标截止日期
13
开标时间及地点
14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详见第19页评标办法
15
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一、说明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之外的国内企事业单位。
1.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1.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以证实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同时须保证以下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实质性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有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一级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工作单位须为投标单位);
6、投标方需提供三个天津地区20000平米以上地源热泵项目的合同原件。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当日,须携带身份证等以上所有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二)资信文件
1、税务登记证;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3、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无违法记录的说明。
2、投标费用
2.1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组成
1.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1.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或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实质响应,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于开标日期前15天通知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技术交流会,或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须知出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无论出于何种考虑,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3.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确认。
3.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4.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投标文件的组成
5.1商务标书包括:
(1)投标书(统一格式)
(2)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4)工程预算书
(5)商务偏离表
(6)商务标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5.2技术标书包括:
(1)投标设备技术参数表
(2)投标设备技术性能详细说明
(3)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4)售后服务体系介绍及承诺
(5)技术标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5.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投标人企业简介
(5)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ISO系列认证证书
(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9)投标人近三年的业绩表(附三个天津地区20000平米以上地源热泵项目合同复印件,原件在投标现场待查)
6、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6.1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6.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人应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7、投标报价
7.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7.2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全权代表签署。
7.3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7.4所有投标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除非投标须知表或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须知表或技术规格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投标人必须说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未说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主选方案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其备选方案不予考虑。
7.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及保证金
8.1投标书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8.2根据需要,招标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
8.3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取得收据后将收据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将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备查。
8.4 根据投标单位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汇款。
8.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8.6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的30天。
8.7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8.8 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8.9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8.10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8.11 为使中标人履行合同使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建筑[2008]127号文件及津政办发[2004]2号《关于切实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无条件担保)。合同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担保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企业担保,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发包合同总价格的10%。
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9.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5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9.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9.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全权代表签署。
9.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表中要求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需提交和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计算机光盘一份。
9.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9.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9.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0.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封装:
10.1.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含CD-R光盘)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且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将全部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完好后,再将其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0.1.2内外层信封的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0.1.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导致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处理不当或提前启封,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11、投标截止时间
11.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须知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投标须知表规定的投标地点。
11.2招标单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1.3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迟到或损坏概不负责。
11.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拒绝接收。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单位者,招标单位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12.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单位,同时应在封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2.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招标单位。如采取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全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单位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五、开标及评标
13、开标
13.1招标单位按投标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单位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3.2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3.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3.4招标单位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内容,招标单位将做唱标记录。
14、评标、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4.1评标由招标单位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4.2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依据进行。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设计方案先进、合理。
(2)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3)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
(4)产品的寿命、运行成本。
(5)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6)交货时间、安装竣工时间。
(7)运输条件。
(8)经营信誉和业绩。
14.3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须知表中确定的评标法进行评标。
14.4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性价比最高;
(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1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5.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15.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5.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其他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15.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内容,而不根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15.5实质上没有响应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所加盖公章为电子版印章(计算机打印)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签字的;
(3)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
(4)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6)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标的其它商务条款的。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均须大于或等于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
(3)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6、投标的澄清
16.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不明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6.2必要时招标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份。
16.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
17、评标过程保密
17.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几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7.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授予合同
18、招标人权力
18.1.在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招标单位有权按照投标须知表中规定的比例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18.2.评标委员会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19、中标通知
19.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也可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但随后需要书面确认。
1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份。
20、签订合同
20.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
2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0.3本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达到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如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则全部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20.4 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本文件规定工期竣工的,施工单位应赔偿建设单位由于拖延工期所带来的损失费,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每拖延工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三计取。
20.5 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的全部损失,建设单位将在结算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6 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所用材料应是合格的产品,还要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所使用材料必须有材料合格证和材质鉴定单据,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施工单位在购置主要材料时应经建设单位认可方能购置。
20.7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合同签署后,开工前15日内预付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
(2)室外地埋管系统完成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25%。
(3)泵房系统完成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50%。
(4)室内末端系统完成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7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留5%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20.8 其他有关要求及说明:
1.凡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产品或材料,因此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 工程施工中,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质量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经建设单位或质检部门提出进行返工的,其全部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3.施工单位应对本工程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还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凡因违反安全措施而造成的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4. 本工程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七、招标文件解释权
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2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天津宝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附表一、必要合格条件(没有响应为无效投标)
本次招标所有中央空调主机全部选用国外一线品牌或一线合资生产产品。
2、本次招标所有中央空调末端设备及循环水泵全部选用合资一线品牌。
3、本次招标所有PE管需采用进口原材料制作。
4、本次招标循环水泵需采用变频控制。
附件二、评标细则
评分项目
基准分
备 注
得分
技术部分
40分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所要求设备技术的符合程度
5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相对招标文件的设备技术要求没有偏离或高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相对招标文件的设备技术要求有轻微偏离。
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售后服务和
备品备件供应
5
售后服务完善,售后服务内容实施可信度高,在天津有固定服务机构(外地投标单位需提供在天津的分支机构工商注册证明,否则视无)。有充足的备品备件,保证设备一旦出故障,能及时供应,解决问题,投标单位能够提供与空调主机厂家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
售后服务一般,售后服务内容一般,在天津无固定服务机构,无空调厂家服务协议。
维修保养计划
4
响应服务及时、维修迅速、保养计划完备
响应服务欠及时、保养计划欠完备
培训计划内容
2
制定培训计划,较完善
欠完善
投标方案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适应性,是否有深化设计,能否符合甲方的要求
10
投标方案合理,适应性强,并有针对性的深化设计,节能效果明显,自动化程度高,更合理的达到甲方的要求
投标方案合理,有一定的深化设计,能达到甲方的要求。
投标技术性能较好,节能效果、自动化程度一般,各项性能指标基本能达到技术要求
投标方案一般,节能效果、自动化程度较差,各项性能指标与技术要求有差距
交货期,交货方式和供货能力
4
保证按期交货,并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施工组织
设计文件
10
针对性强,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先进可行
可行、欠合理
不合理
资信部分
20分
投标单位
安装资质
5
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得5分
质量管理体系
5
投标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有质量管理证书
市场信誉
5
根据投标人所取得的荣誉进行评审打分
工程项目
5
近3年20000平米以上3个及以上地源热泵项目得5分,以下1分。
商务部分
40分
投标报价
40
投标报价评分方法
项 目
评分标准
取权得分
K= ×100﹪
每偏差±1﹪减1分,即100-K
(100-K)×0.4
评标基准价计算规则:
A1+A2+A3+……An
1、评标基准价=
N
An
为进入算术平均的投标报价。N为进入算术平均的投标报价的个数。
2、K为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
K= ×100%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 额 (大 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 公章 ) 承 包 人:( 公章 )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合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出专用条款领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它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有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它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⑴本合同协议书
⑵中标通知书
⑶投标书及其附件
⑷本合同专用条款
⑸本合同通用条款
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⑺图纸
⑻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教,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对,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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