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申办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须知
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定管辖单位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卫生许可。
二、 受理范围
从事餐饮服务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直接管辖单位。
三、 审批条件
1.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3.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4.从业人员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四、 审批程序
(一)新办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审批程序:
1.餐饮服务生产企业和个人向卫生行政审批窗口递交餐饮服务生产经营场所建设项目选址、设计有关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按照审核同意的方案组织施工建设,竣工时提请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验收,领取竣工验收认可书。
2.餐饮服务生产企业和个人组织从事餐饮服务生产经营的人员到有资质的健康检查机构体检,领取健康合格证明。
3.所有申请材料准备完毕后,餐饮服务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向卫生行政审批窗口提交餐饮服务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材料。
4. 申请受理后,卫生行政部门派出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经现场审查认为通过有条件整改可以达到许可条件的,申报单位应按照《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并办理办结手续。申请人整改完成后,应当重新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按要求重新进行审查。经现场审查认为不符合行政审批条件和标准,且无条件整改的,以及不按要求整改的,不予许可。由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通知申报单位领取有效凭证并办理办结手续。
5.申报材料、现场审查及检验检测结果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发给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
6.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延续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审批程序:
餐饮服务生产企业或个人在餐饮服务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核发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延续餐饮服务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有效期申请材料,经现场审查和核实(当场办结的除外),符合要求的,经批准后凭《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领取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逾期提出申请的一律按新办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要求办理。
(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审批流程图:
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的
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窗口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卫生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查 (限14个工作日)
承办人现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限11个工作日。现场整改需要的时间不计入时限)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卫生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件 (限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限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五、需提交的资料以及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提交一式一份,材料不返还,申报者应备份
(一)申办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⑴填写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等应与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一致
⑵经营地址栏目按实际地址填写,不能缩写,地址应详实、明了,写明门牌号码、楼房及方位标识
⑶从业人数栏目按直接从事产品生产销售的实际人数填写,不含财会人员、门卫保安人员、机修工人等人员
⑷申请许可项目按自治区卫生厅公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方式及范围分类选择填写
⑸如有缺项,应填写“无”
2.申请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拟定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材料;
⑴第二代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
⑵委托文件内容应包括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及承诺等
3.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⑴可以是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明
⑵属于租赁的应提交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
4.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生产经营场所周边25米以内的毗邻图;
⑴制作的平面图应在页眉或页脚标示标题
例:“广西××酒店周围环境图”、 “广西××酒店加工就餐场所总平面图(包括周边25米内)”、 “广西××酒店加工场所平面图”、 “广西××酒店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图”
⑵加工场所平面和设备设施布局图应与实际相符合,标明各功能分间的具体长宽尺寸
⑶标识与实际加工工艺流程相适应的所有加工用房和辅助用房,如: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
⑷人流、物流可用方向箭头及连线表示起止走向情况
5.卫生设施、消毒方法等基本情况;
6.企业卫生管理组织结构图、卫生管理制度清单、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清单;
⑴组织结构图可用金字塔形状表述
⑵卫生管理制度只须列出清单,详细内容留在餐饮服务单位内供现场核实使用。
⑶使用表格将管理人员的姓名、性别、卫生管理工作内容、专兼职情况表述清楚即可
卫生管理制度清单样式如下
广西×××酒店卫生管理制度清单
1、 厨师长、管理员岗位卫生责任制;
2、 采购员岗位卫生责任制;
3、 验收员岗位卫生责任制;
4、 仓库保管员岗位卫生责任制;
5、 粗加工岗位卫生责任制;
6、 配菜岗位卫生责任制;
7、烧煮烹调岗位卫生责任制;
8、冷盘配制岗位卫生责任制;
9、餐具消毒岗位卫生责任制;
10、制作点心岗位卫生责任制;
11、餐厅服务员岗位卫生责任制。
广西×××酒店
××××年××月××日
8、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新办企业应注意先办理食品生产场所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卫生验收工作
9、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记录清单;
建议以列表方式列出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发证日期
(二)变更许可项目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指自身变更):
(1)《食品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填写的单位名称、地址、许可项目等内容应与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准的一致
(下同)
(2)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查证明材料及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变更:
(1)《食品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申报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合法性文件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
3、新增食品卫生许可证许可项目
⑴《食品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①填写的单位名称、地址、许可项目等内容应与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准的一致
②新申请的许可项目按自治区卫生厅公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方式及范围分类选择填写
⑵申请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拟定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材料;
① 第二代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
② 委托文件内容应包括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及承诺等
⑶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生产经营场所周边25米以内的毗邻图;
① 制作的平面图应在页眉或页脚标示标题
例:“广西××酒店周围环境图”、 “广西××酒店加工就餐场所总平面图(包括周边25米内)”、 “广西××酒店加工场所平面图”、 “广西××酒店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图”
② 加工场所平面和设备设施布局图应与实际相符合,标明各功能分间的具体长宽尺寸
③ 标识与实际加工工艺流程相适应的所有加工用房和辅助用房,如: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
⑷卫生设施、消毒方法等基本情况;
⑸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企业应注意先办理食品生产场所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卫生验收工作
(三)延续许可有效期应提交的材料
1.《延续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申请表》
⑴填写的申请许可项目、原许可证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与原卫生许可证核准的一致;
⑵如有缺项,应填写“无”
2.企业对加工经营条件(生产加工场所、用房、设施、设备和环境等生产条件以及卫生防护设施等主要许可条件)未发生改变,符合原审批要求的说明
3.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
4.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审查资料
5.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近期相关卫生检验合格报告
6.申请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申请时需提供受代理方的委托文件
⑴第二代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
⑵委托文件内容应包括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及承诺等
(四)下列情况按重新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提交相关材料:
1.重建、扩建、改建生产经营场所
2.变更生产经营场所
3.变更生产经营许可范围(不含新增许可项目)
4.生产经营权改变
5.改变生产工艺、主要设备
(五)遗失补发应提交的材料
1.遗失补发的申请报告
2.市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六、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填表和整理申报材料之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申办须知。申报材料中的合理缺项,申报人应予以书面说明。
2.申报材料一经受理,申报单位要求更改申报内容(生产工艺、生产地址不得更改)的,应出具书面申请并写明理由。提交的修改补充资料,均应写明出具资料的日期(年月日),并加盖与原申报单位一致的公章。
3.申报资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不得前后矛盾。申报单位名称应与其公章一致。
4.申报资料中出现的外文或提供的外文资料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之后。
5.申报资料中除申请表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外,所有资料应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无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应凭身份证到自治区卫生厅办证大厅当场签名并加盖指印。
6.申报资料均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7.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由原件复制,应使用A4规格纸张复印,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8.申报资料按本须知“需提交申报资料”各项所列的顺序排列,整理成册,并附资料目录。
9.资料不需装订,使用反尾文件夹夹好,逐份装文件袋提交。
10.自通知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申报单位应凭受理通知书领取许可证,并出示领证人身份证。
11.自治区卫生厅受理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办的各项卫生许可的申请。代办人应提交有关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
七、审批时限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收到申报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或要求申报材料补正的决定。自治区卫生厅自受理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十四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自治区卫生厅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审批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地 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
服务窗口: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
地 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
咨询电话:0771-5595819
投诉电话:0771-5595845
、
申请表样板:
附表1
受理类别: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食品卫生许可证
申 请 表
申报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及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均需一式二份。
2、申请表需保持整洁,不得折叠;申请表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内容应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3、单位性质可填写国有、集体、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
4、封面的受理类别、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受理机构填写。
5、所附文字资料必须采用A4复印纸大小的纸张打印,并逐页加盖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人代表必须逐页签字,并在申请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栏注明。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邮 编
经营地址
邮 编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 业 性 质
从业人数
负责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申请许可范围
已批准许可项目*
申 请 单 位 保 证 书
本申报单位保证: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需要说明的事项及有助于申报的其它资料
* 新增项目时填写
附表2
受理类别: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延续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
申 请 表
申报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及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均需一式二份。
2、申请表需保持整洁,不得折叠;申请表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内容应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3、单位性质可填写国有、集体、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
4、封面的受理类别、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受理机构填写。
5、所附文字资料必须采用A4复印纸大小的纸张打印,并逐页加盖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人代表必须逐页签字,并在申请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栏注明。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邮 编
经营地址
邮 编
企业法人代表
企 业 性 质
从业人数
负责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申请许可范围
已批准许可项目
原卫生许可证号
原发证日期
申 请 单 位 保 证 书
本申报单位保证: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需要说明的事项及有助于申报的其它资料
附表3
受理类别: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 品 卫 生 许 可 证
变 更 申 请 表
申报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1、 本表适用于食品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
2、 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申报受理规定。未按申报要求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3、 申请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保持整洁,不得折叠,不得涂改、粘贴。
4、 本表及所附资料均需一式二份,所附文字资料请用A4规格纸打印,逐页加盖公章。
申报单位
地 址
许可范围
联系人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卫生许可证号
申请变更项目
□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产品名称
□ 其他
变更理由及变更具体内容:
申报单位保证书
本申报单位保证: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表填写示范样板:
附表1
受理类别: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食品卫生许可证
申 请 表
申报单位:南宁市XXXX大酒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及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均需一式二份。
2、申请表需保持整洁,不得折叠;申请表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内容应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3、单位性质可填写国有、集体、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
4、封面的受理类别、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受理机构填写。
5、所附文字资料必须采用A4复印纸大小的纸张打印,并逐页加盖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人代表必须逐页签字,并在申请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栏注明。
企业名称
南宁市XXXX大酒店
企业地址
南宁市×××路80号
邮 编
530021
经营地址
南宁市×××路80号
邮 编
530021
企业法定代表人
楚铮
企 业 性 质
有限公司
从业人数
50
负责人/联系人
楚原
联系电话
0771-7654321
传真电话
0771-1234567
申请许可范围
制售中餐、西餐、中式快餐、西式快餐、现榨果蔬汁、瓜果拼盘
已批准许可项目*
无
申 请 单 位 保 证 书
本申报单位保证: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楚铮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需要说明的事项及有助于申报的其它资料
无
* 新增项目时填写
附表2
受理类别: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延续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
申 请 表
申报单位 南宁市XXXX大酒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及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均需一式二份。
2、申请表需保持整洁,不得折叠;申请表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内容应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3、单位性质可填写国有、集体、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
4、封面的受理类别、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受理机构填写。
5、所附文字资料必须采用A4复印纸大小的纸张打印,并逐页加盖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人代表必须逐页签字,并在申请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栏注明。
企业名称
南宁市XXXX大酒店
企业地址
南宁市×××路80号
邮 编
530021
经营地址
南宁市×××路80号
邮 编
530021
企业法人代表
楚铮
企 业 性 质
有限公司
从业人数
50
负责人/联系人
楚原
联系电话
0771-7654321
传真电话
0771-1234567
申请许可项目
制售中餐、西餐、中式快餐、西式快餐、现榨果蔬汁、瓜果拼盘
已批准许可项目
制售中餐、西餐、中式快餐、西式快餐、现榨果蔬汁、瓜果拼盘
原卫生许可证号
桂卫食证字[XXXX]第450000-000XXX号
原发证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申 请 单 位 保 证 书
本申报单位保证: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楚铮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需要说明的事项及有助于申报的其它资料
附表3
受理类别: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 品 卫 生 许 可 证
变 更 申 请 表
申报单位:南宁市XXXX大酒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5、 本表适用于食品卫生许可变更申请。
6、 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申报受理规定。未按申报要求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7、 申请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保持整洁,不得折叠,不得涂改、粘贴。
8、 本表及所附资料均需一式二份,所附文字资料请用A4规格纸打印,逐页加盖公章。
申报单位
南宁市XXXX大酒店
地 址
南宁市×××路80号
许可范围
制售中餐、西餐、中式快餐、西式快餐、现榨果蔬汁、瓜果拼盘
联系人
楚原
邮 编
530021
电 话
0771-7654321
传 真
0771-1234567
卫生许可证号
桂卫食证字[XXXX]第450000-000XXX号
申请变更项目
□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产品名称
□ 其他
变更理由及变更具体内容:
因公司人事任命变动,申请变更食品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名称。将“楚铮”变更为“楚原”。
申报单位保证书
本申报单位保证: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楚铮
2007 年7月1 日 200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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