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德州市公路管理局移动办公运维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GZDDZ-CS-16053
招标单位:德州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六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4
1.总则 9
2.磋商文件说明 9
3.响应文件说明 10
4.报价 12
5.开标和评审 13
6.合同签订 16
7.其他 16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8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19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30
第六章 评标办法 3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德州市公路管理局移动办公运维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YGZDDZ-CS-1605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
投标人资质要求
预算金额
本项目不分包
德州市公路管理局移动办公运维服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基础电信业务营业范围许可的基础电信运营商;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或市级及以上的分公司资格;
4、具有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000.00元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9日;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3、磋商文件售价:150元。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24日14时00分至2016年10月24日14时30分;
2、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24日14时30分;
2、地点:山东省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德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东路17号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方式:0534-2623418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三八东路东汇大厦916室
联系人:李先生 张女士
联系方式:18553490018 1831593116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监督机构:德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2381885
十、重要说明: 投标企业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德州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方式:0534-2623418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三八东路东汇大厦916室
联系人:李先生 张女士
联系方式:18553490018 18315931166
邮箱:sdygzd9929@
3
项目名称
德州市公路管理局移动办公运维服务
4
项目编号
YGZDDZ-CS-16053
5
项目资金
财政性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基础电信业务营业范围许可的基础电信运营商;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或市级及以上的分公司资格;
4、具有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8
采购内容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9
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31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按废标处理。
10
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交付完毕,验收合格后,由德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发票和验收报告,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60%的货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由德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根据采购合同和发票支付30%货款,服务期满后无息支付10%余款。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对磋商文件存有重大疑问,应在下载磋商文件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报价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将被视同对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
2.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12
磋商文件的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可以补充、修改磋商文件,并将补充修改内容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3
磋商文件澄清与修改注意事项
1. 因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如项目发布澄清、补充、修改信息,将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
2. 澄清、补充、修改信息等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单位(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4
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5份,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响应文件一份(电子版文件要求为word格式,同时要提交评审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独立设置,可放在一个优盘或光盘中),与书面形式响应文件一致。
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发布中标公告时,要同时公示由评标专家认定的中标单位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
中标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及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共同认定后,可不予公开或公开部分内容。
(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否则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发的响应文件部分内容被替换或遗失等责任)
15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须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人的名称。
16
报价一览表
1投标人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报价投标单位公章),并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在报价时单独递交。
2. 报价一览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无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投标人公章将被磋商小组判为无效报价。
17
响应文件的组成
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18
报价有效期
90日历天﹙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19
投标保证金交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2、收款人:德州市审批服务大厅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东风东路支行
联系电话:0534-232691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州德城支行
联系电话:0534-2236743
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登录交易系统,按标段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段的虚拟子账号,自主选择其中一家银行账号,从基本账户按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3日16 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否则无效;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
投标保证金退回
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需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4-15号窗口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其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保证金退付通过交易系统自动退至原缴纳账户。
21
报价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24日14:30整。
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名称: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行政综合楼东邻)
23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资格审查证件: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参加报价会: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已经办理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直接参加开标会,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5. 移动通信、互联网及信息业务等相关运营许可资质(分公司投标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分公司公章);
6.加分项部分
说明:
1.以上证件除特殊说明外需为原件或公证件;
2.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换证的,需提供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
4.以上证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评标有关的资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4
报价时须提交的资料
磋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密封);报价一览表(密封)。以上资料提供不全,磋商文件不予接受。报价截止时间后,概不接受任何材料。
2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2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7
成交代理费
成交代理费:6000元,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成交投标人收取。
28
公证费
签订合同时,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1998] 433号)规定,向成交投标人收取。
29
评标结果公示方法
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
30
供货期
5个日历日
31
服务期限
2年
1.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叙述的项目采购。
1.2 定义
1.2.1 招标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采购的机构,即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2 投标人指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购买磋商文件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1.2.3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竞争性磋商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报价合理,有能力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1.2.4 招标人指采购本次服务,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单位,即德州市公路管理局。
1.3 合格的投标人
1.3.1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 投标费用
1.4.1 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2.磋商文件说明
2.1 磋商文件构成
2.1.1 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磋商须知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4) 响应文件格式;
5) 政府采购合同;
6)评审标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3.响应文件说明
3.1 报价要求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了解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作响应文件。
3.1.2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确保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2 响应文件格式
3.2.1 响应文件要按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写。
3.2.2 响应文件须用汉语表述(规格、型号、代号、数字除外)。
3.2.3 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WORD、Excel中文版。装订采用胶装(所涉及授权、彩页、证明文件等均应与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不得单独递交),并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密封在响应文件内,以供备份。个别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3.2.4 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2.5 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字、填写内容不符、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判为无效报价。
3.2.6书面形式胶装响应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并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2.7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详细填写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服务的单价和总价。
3.3.2 报价须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或指定部门为基础的投标报价。
3.3.3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每次只允许唯一报价,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的视为无效报价。
3.4.2 投标保证金交纳: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交纳”。
3.4.3 投标保证金退回: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退回”。
3.4.4 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6)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4.报价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4.1.2 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响应文件须在“磋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截止时间”中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4.2.2 投标人代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中规定的递交资格资质证明材料,报价截止时间后,概不接受任何材料。
4.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投标人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的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份数和签署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
5.开标和评审
5.1 开标
5.1.1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 开标时间和地点”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法定程序进行,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
5.1.2 开标时,将检查响应文件和“报价一览表”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拆启“报价一览表”唱标,并做唱标记录。
5.2 磋商小组组成
5.2.1 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5.2.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5.3 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5.3.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5.3.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负偏离或保留。投标人应对照磋商文件项目技术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3) 响应文件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有效委托书的;
4) 资格标准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 不满足“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要求规定的;
6) 投标人在一次报价中对同一货物存在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7)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8) 响应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4 再次报价
5.4.1磋商小组在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进行磋商,本次竞争性磋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投标人对磋商项目的最终报价及承诺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5 评审原则、依据和方法
5.5.1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效益”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各投标人。
5.5.2 评标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最终报价承诺。
5.5.3 磋商小组成员集体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磋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
5.5.4 磋商小组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5.5.5 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
5.6 评审纪律
5.6.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5.6.2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报价资格;
5.6.3 评标期间,各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5.6.4 磋商小组成员不按评审办法及标准评标,经劝阻不改正的,认定为无效评审;
5.6.5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5.6.6 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向投标人或者其他单位提供。
6.合同签订
6.1 成交通知书
6.1.1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成交供应商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括纸质响应文件和备份电子版响应文件)。
6.1.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重要依据,对招标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违者将取消成交资格。
6.3 签订合同
6.3.1 评审结果公告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3.2 磋商文件、澄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最终报价承诺等,均做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6.4 付款方式
6.4.1 付款方式:按“磋商须知前附表 付款方式”中规定执行。
7.其他
7.1 解释权
7.1.1 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7.1.2 磋商文件未明示,而又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时,以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7.2 其他规定
7.2.1 参加磋商活动的投标人必须遵纪守法,严禁不正之风,不得哄抬标价,串通报价,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否则取消其报价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2.2 如投标人在磋商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其不良行为通报监督管理部门,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7.2.3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所有内容,“磋商须知”与“磋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7.2.4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所有内容。投标人由于对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发生的任何风险及结果,其责任一律自负。
7.2.5投标人认为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投标人通过不正当方式恶意诽谤,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利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布不良行为。
7.2.6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宗旨是“公开、公平、公正、节约、高效、服务”,切实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利益。欢迎参加磋商活动人员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类别
采购数量(部)
采购要求
备注
1
手持终端设备1
33
1. 手机制式:4G;
2. 网络模式:全网通,双卡双待;
3. 主屏参数:不低于1280×720像素;
4. 主屏尺寸:不低于4.5英寸;
5. CPU主频:四核,不低于1500MHz;
6. 操作系统:Android 4.0系统及以上;须支持移动办公OA系统;
7. 标准配置:若电池不可拆卸,可提供1块锂电池(不低于2500mAh);若电池可拆卸,需提供不少于2块锂电池(不低于2500mAh);
8. RAM容量:1.5GB以上 ;
9. 机身内存:ROM容量不低于8GB;
10. GPS定位系统:支持GPS;
11. 摄像头:主摄像头不低于800万像素,副摄像头不低于500万像素,保证夜间拍摄效果;
12. 应具备防水功能。
2
手持终端设备2
42
3
手持终端设备3
76
合计
151部
备注:手持终端设备免费赠送,电池、充电器等质保两年,其他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免费负责三包(包退、包换、包修);质保期外,应负责维修并只收取成本费,所需的备件应优惠供应。如在运行过程中服务或质量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另外选择的权利。
通话时长及流量要求
采取包月方式,以后资费有优惠或下调时,将实行优惠或下调政策。
终端服务1:套餐内国内通话不低于500分钟/月,流量不少于1.5GB/月,短信不少于100条/月,具有GPS定位服务,手持终端设备价格≥2500元(市场价格)。
终端服务2:套餐内国内通话不低于250分钟/月,流量不少于1GB/月, 短信不少于80条/月,具有GPS定位服务,手持终端设备价格≥1500元(市场价格),其中有12部价格≥3500元(市场价格)。
终端服务3:套餐内国内通话不低于120分钟/月,流量不少于700M/月, 短信不少于50条/月,具有GPS定位服务,手持终端设备价格≥700元(市场价格)。
2、具体要求
(1)本部分技术要求所述为投标产品的基本要求,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应为全新产品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投标产品不应与第三方存在知识产权权属问题。投标单位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产品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不得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投标产品的质量。为招标人提供的标的服务所必须的软硬件需要按照招标人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合同履行期内,产权归投标人所有,合同履行结束后,产权亦归投标人所有。
(2)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严格且真实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不得有任何虚假行为,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测试的权利,如果在投标后的测试中发现投标人有虚假行为,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损失。
(3)本项目报价为有第二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本身价格、配件、辅材、软件、运输、装卸、人工费用、技术人员驻场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4)招标人可在一个月内对手持终端设备调整或更换,投标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此项费用,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5)服务期限内如有新增人员,中标人需按合同约定单价(当月有优惠或下调政策需按优惠或下调政策)新增终端服务及配套设备,产生的费用在合同尾款中支付。
(6)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7)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内项目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中标人负责免费上门维修或更换,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电话7*24小时响应,如设备(或货物)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2小时内解决问题,且故障修复时间不大于24小时,修复不了,需提供备用设备。
中标后,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对设备的网络信号稳定性、保密特性等进行测试,若不能满足测试要求,予以废标处理。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YGZDDZ-CS-16053的政府采购项目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及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
2、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及服务。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单位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 授权 (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GZDDZ-CS-16053)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总报价(元)
大写: ;
小写: 。
供货期
自接到甲方通知后 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毕。
质保期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完全响应)
其他优惠条件
注:本表除需在报价文件中装订外,还需另外一式两份单独密封,以便于唱标。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采 购 项 目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 元
采购项目
性能及要求
数量
服务期限
预算
产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及详细配置 (投标人此栏必须填写详细,与‘性能及要求’栏要求的参数顺序一致,不得写“符合”、“接受”等)
单价
总价
质保期
备注
移动办公运维服务
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8部
2年
310000.00
此栏须对所报产品进行详细的功能、性能的描述(包括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功能配置等)
45部
2年
此栏须对所报产品进行详细的功能、性能的描述(包括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功能配置等)
66部
2年
此栏须对所报产品进行详细的功能、性能的描述(包括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功能配置等)
注:1、本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
2、“单价”指每月每部手机的网络通讯费,“总价”指二年139部手持终端设备的网络通讯费;“质保期”指手持终端设备及各种配件的质保年限。
3、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充。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四:
(商务、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实际情况
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目号
偏差内容
说明
说明:包括技术偏差与商务偏差。投标人如无偏差内容,也请保留此表,注明无偏差。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 投标人近三年经营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近三年经营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出售
时间
购买单位
名称
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注:本表后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生产厂家服务承诺
投标人服务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六: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封面格式:
报价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报价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上午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德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制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项目编号:YGZDDZ-CS-1605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组成
1、合同文本;
2、磋商文件;
3、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
6、合同附件。
二、标的及数量: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单价:人民币(大写) 元(¥ )
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
四、支付方式
货物全部交付完毕,验收合格后,由德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发票和验收报告,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60%的货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由德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根据采购合同和发票支付30%货款,服务期满后无息支付10%余款。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风险负担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天内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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