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
Tanjung Enim CFPP 3×10MW
CFB锅炉机组
技术规范书
招标方: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业主方:PT Tambang Batubara Bukit Asam(Persero)
目 录
第1章 技术规范 1
1.1 总则 1
1.2 设计和运行条件 1
1.3 技术要求 6
1.4 包装及运输 22
1.5 验收和保管 22
1.6 锅炉保证值条件 23
1.7 锅炉设备技术数据(由投标方填写) 25
第2章 锅炉设备供货范围 39
2.1 一般要求 39
2.2 供货范围 39
第3章 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43
3.1 投标书文件与图纸资料 43
3.2 配合锅炉设计提供的资料与图纸 43
3.3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文件和图纸 44
3.4 其它说明 45
第4章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46
4.1 设备监造(检验) 46
4.2 性能验收试验 48
第5章 技术服务和联络 50
5.1 供方现场技术服务 50
5.2 培训 52
5.3 设计联络 53
第6章 分包商情况 54
第7章 大部件情况 55
第1章 技术规范
1.1 总则
1.1.1 本规范书适用于TANJUNG ENIM CFPP 3x10MW项目(以下简称电厂)3´5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对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提出技术要求。
1.1.2 招标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和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3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要求,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的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
1.1.4 投标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5 合同签订后按本规范五(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实验)的要求,投标方应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1.6 投标方应提供能充分说明其投标方案、技术设备特点的有关资料、图纸供招标方参考。
KKS?
1.2 设计和运行条件
1.2.1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1.2.1.1 概况
为了能满足BUKIT ASAM 煤矿电力能源的需求和避免在最大负荷时较重关税的罚款,印尼最大的煤矿公司之一,业主PT Tambang Batubara Bukit Asam (Persero),Tbk(PT BA),拟建三台蒸汽燃煤电厂项目。每台机组额定净出力计划为10MW,煤矿公司位于南苏门达腊省的Tanjung Enim 地区。印尼国家电力公司希望能日夜不间断供应煤矿21,250KVA的电力需求。TANJUNG ENIM电厂拟建在印尼南苏门达腊省Muara Enim Regency的Lawang Kidul地区。该电厂将使用PT Tambang Batubara Bukit Asam (Persero,Tbk West Banko )煤矿来煤运行电厂。
1.2.1.2 电厂燃用煤质资料如下
NO.
PARAMETER
UNIT
min
Max/CHECK
Mean/DESIGN
A
PROXIMATE ANALYSIS
1
Moisture Content
a.r
%
23.6
30.5
28.8
2
Ash Content
a.r
%
2.7
17.2
6.7
3
Volatile Matter
a.r
%
31.1
34.7
32.9
4
Fixed Carbon
a.r
%
31.7
36.7
31.5
5
Calorific Value
a.d.b
kcal/kg
5423
6036
5729
6
Calorific Value (HHV)
a.r.
kcal/kg
4590
5185
4888
7
Calorific Value (NET)
a.r.
kcal/kg
4578
B
ULTIMATE ANALYSIS
1
Carbon
adb
%
51.5
53.1
52.1
2
Hydrogen
adb
%
3.0
3.8
3.6
3
Nitrogen
adb
%
0.7
0.9
0.8
4
Oxygen
adb
%
29.0
33.1
32.96
5
Sulphur
adb
%
0.16
0.83
0.6
Ash
adb
%
9.94
C
ASH FUSION TEMP.
1
Initial Deformation
oC
1036
1224
1080
2
Hemisphere
oC
1185
1445
1315
3
Fluid
oC
1293
1522
1407
D
ASH ANALYSIS
1
Silika
SiO2
%
47.3
83.1
65.2
2
Aluminium Oxide
Al2O3
%
5.9
35.9
20.9
3
Iron Oxide
Fe2O3
%
2.25
3.8
3.0
4
Calcium Oxide
CaO
%
1.5
2.3
1.9
5
Magnesium Oxide
MgO
%
0.01
0.06
0.03
6
Potasium Oxide
K2O
%
0.0
0.0
0.0
7
Sodium Oxide
Na2O
%
1.3
3.0
2.1
24
Phosphor Penta Oxide
P2O5
%
25
Sulphur Tri Oxide
SO3
%
26
Mangan Oxide
Mn3O4
%
8
Sulphur Trioxide
SO3
%
1.3
3.2
2.3
9
Titanium Dioxide
TiO2
%
0.25
0.36
0.3
10
Phosphore Pentaoxide
P2O5
%
0.25
0.49
0.37
E
OTHERS :
Hardgrove Grindability Index
42
52
47
30
Density
kg/m3
1,36
31
Free Moisture
%
1.2.1.3 石灰石
石灰石锻烧前
名 称
符 号
单位(质量含量)
数 值
碳酸钙
CaCO3
%
91.37
碳酸镁
MgCO3
%
3.37
水份
H2O
%
0.44
惰性成分
Alime
%
4.82
石灰石反应性指数
Irct
2.22
石灰石锻烧后
名 称
符 号
单 位
数 值
二氧化硅
SiO2
%
三氧化二铝
AI2O3
%
三氧化二铁
Fe2O3
%
氧化钙
CaO
%
氧化镁
MgO
%
氧化钾
K2O
%
三氧化硫
SO3
%
氧化钠
Na2O
%
其它
%
烧失率
%
TAG反应
硝氏硬度
1.2.1.4 点火及助燃用油
No.
Component
Unit
Value
1.
Specified gravity 15/15 ºC
-
0.847 or more
2.
Viscosity at 30 ºC
cst
5.2 or more
3.
Viscosity at 100 ºC
cst
1.0 or more
4.
Pour Point
ºC
- 0.5 or less
5.
Flash Point
ºC
50 or more
6.
Sulphur Content
% wt
Max 1.2
7.
Water Content
% wt
0.02
8.
Sodium
ppm
1.90
9.
Potassium
cst
2.40
10.
Vanadium
ppm
< 0.5 ppm
11.
Lead
ppm
-
12.
Low Heating Value
Kca/kg
10.140
13.
Ash Content
% wt
Trace
1.2.1.5 环境条件
·历年平均气温: 27℃
·平均最高气温: 34.9℃
·平均最低气温: 20.9℃
·平均相对湿度: 82.1%
·历年平均风速: 1-3m/s
·最大风速: 15m/s
·十二月至三月风向: 西北 (NW)
·六月至九月风向: 南 (S)
·历年平均降雨量: 2646mm
·历年年最大降雨量: 3171mm
·历年月最大降雨量: 539mm
·基本地震加速度: 0.16g
·厂房零米海拔高度 : 100.3m(暂定)
1.2.1.6 锅炉给水
补给水制备方式 一级反渗透加混床系统
锅炉正常连续排污率 不大于2%
锅炉水汽质量标准按照《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T12145-1999。
项 目
给 水
炉 水
蒸 汽
PH值
8.8~9.2
9~11
含盐量
硬度
≤2.0μmo1/1
磷酸根
净段5~15 mg/l
盐段≤75mg/1
二氧化硅
见 注
≤20μg / kg
导电度(阳导)
联胺
氧
≤15μg /L
铁
≤50μg /L
≤20μg / kg
铜
≤10μg /L
≤5μg / kg
含 油
≤1mg /L
钠
≤15μg / kg
注:给水二氧化硅含量应保证蒸汽二氧化硅含量符合标准。
1.2.2 锅炉运行条件及用户对报价锅炉的基本要求
锅炉运行方式:所配汽轮机组为N12-4.9(3台),锅炉机组应满足向热用户供热和发电的要求,因此,要求锅炉可在30%-110%负荷之间稳定连续调节,以满足不同时期负荷量的变化要求。
燃料制备:燃料制备系统采用1级破碎方案,进炉前煤的颗粒度0-10mm,石灰石粒度0-2mm。
床料粒度?
给水调节:机组配置电动定速给水泵,给水操作台设调节阀、放水阀等。
1.2.3 锅炉布置
锅炉采用全露天布置。
1.2.4 设计、制造标准
投标方在采用设计制造标准和规范方面应采用下列规则,在标准、图纸、质量记录、和操作手册上均采用国际单位(SI);设备铭牌按制造厂标准;制造标准和规范按下列标准执行,原则上可采用国家和企业标准,如采用国际标准,则所采用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内标准,并可在锅炉设计、制造上优先采用已获准采用的国际先进标准。这些标准应符合或高于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锅炉配套设备和部件应符合相应的国标或经上级批准的企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电力部标准 SD
机械部标准 JB
冶金部标准 YB
石油部标准 SB
JB/T6696-93 电站锅炉技术条件
GB10184-88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JB/Z201-83 电站锅炉水动力计算方法
JB3375-91 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标准
JB/T1609-93 锅炉锅筒制造技术条件
JB/T1610-93 锅炉集箱技术条件
JB/T1611-93 锅炉管子技术条件
JB/T1613-93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
JB/T1620-93 锅炉钢结构制造技术条件
ZBJ98 016-89 锅炉锻件技术条件
JB/T1616-93 管式空气预热器制造技术条件
JB3191-82 锅筒内部装置技术条件
GB9222-88 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SD264-88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锅炉、汽轮发电机参数系列标准
GBJ17-88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87-85 工业噪声控制设计标准
DL5000-2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GB150-98 钢制压力容器
DL/T647-98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国家劳动人事部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年版
电力部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电力部 燃煤电站锅炉技术条件
原能源部 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的规定
原水电部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力部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7版
其他有关标准
(上述标准应按最新版本执行)
水压试验压力?
1.3 技术要求
1.3.1 锅炉容量及主要参数
锅炉出力:在燃用设计煤种或校核煤种、设计Ca/S摩尔比、额定给水温度、过热蒸汽温度、压力为额定值、蒸汽品质合格条件下,要求锅炉额定蒸发量不小于55t/h。
锅炉型式: 循环流化床锅炉
锅炉额定蒸发量: (B-MCR) 55t/h
锅炉最大蒸发量: 60.5t/h
蒸汽压力: 5.4MPa(g)
蒸汽温度: 485℃
给水温度:(B-MCR) 150℃(暂定)
通风方式: 平衡通风。
送煤方式: 密封称重皮带给煤机给煤。
制煤方式: 破碎,中间储仓。
点火方式: 轻柴油,自动点火
排底灰方式: 连续排渣
锅炉运转层标高: 8米
注: 压力单位中“g”表示表压,“a”表示绝对压力。
1.3.2 锅炉主要性能
1.3.2.1 锅炉应能适应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燃用设计煤种和石灰石,负荷为额定蒸发量,无助燃油,环境温度为15℃,环境湿度为70%时,锅炉设计热效率应较高,锅炉保证脱硫效率应大于85%。
1.3.2.2 NOx排放浓度保证值条件:在燃用设计煤种,过剩空气系数保持设计值,NOx排放浓度不大于100PPM(6%O2)。
1.3.2.3 锅炉可带基本负荷,也可以用于调峰。锅炉采用定压运行,也可采用滑压运行。
1.3.2.4 锅炉性能设计须考虑海拔修正。
1.3.2.5 锅炉蒸汽品质应达到国家标准GB/T12145-1999《火力发电机组及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
1.3.2.6 当汽轮机停机或在全部高加停运时,(给水温度104度)锅炉的蒸汽参数应能保持在额定值,各受热面不超温,蒸发量也能达到55t/h出力。
1.3.2.7 锅炉在燃用设计煤种时,不投油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最低负荷不大于锅炉的30%B-MCR,投标方应提供最小负荷的保证值。
1.3.2.8 锅炉具有较强的负荷跟踪能力,锅炉负荷连续变化率应达到下述要求下,安全可靠运行:
50%~110% 不低于8%B-MCR/分钟
30%~50% 不低于5%B-MCR/分钟
1.3.2.9 过热器温度控制范围,在锅炉定压运行时,应保证在30%~110%B-MCR负荷内过热蒸汽温度能达到540℃,允许偏差+5℃至-10℃。
1.3.2.10 锅炉燃烧室的承压能力
锅炉各部位设计压力应足NFPA8504标准要求,密相区设计压力不少于 +20.8kPa, -8.7kPa;上部二次风区域±8.7kPa;水冷风室+27.4kPa,-8.7kPa 。当燃烧室突然灭火或一、二次风机全部跳闸,引风机出现瞬时最大抽力时,炉墙及支撑件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
1.3.2.11 投标方应保证各种运行工况下床温均匀,锅炉两侧烟温偏差应在安全允许范围内,满足过热器温度控制要求,并提供床表面最大温差值。
1.3.2.12 在锅炉正常运行条件下,环境温度为27℃时,锅炉的炉墙表面设计温度不超过45℃,散热量一般不超过290W/m2。
1.3.2.13 锅炉在B-MCR 工况时,过热蒸汽侧的压降不大于 MPa。
1.3.2.14 锅炉在B-MCR工况时,省煤器水侧的压降应不大于 MPa
1.3.2.15 锅炉强迫停用率小于等于2%。锅炉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等效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000小时,年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200小时。锅炉两次大修间隔应能达到4年,小修间隔超过6000运行小时。
1.3.2.16 启动燃烧器的检修周期应达到35000小时,过热器、省煤器防磨设施、分离器的检修周期也应达到35000小时。风帽的检修周期也应达到8000小时
1.3.2.17 锅炉各主要承压部件的使用寿命应大于30年,受烟气磨损的对流受热面的使用寿命应达到100000小时,必要区域要考虑管材的材质和采取防磨措施。
1.3.2.18 锅炉在运行时,炉墙、汽水管道、空预器等部件不允许有异常振动和噪音小于50dB。
1.3.2.19 锅炉在最大连续蒸发量下,烟风系统实际压降与设计压降的偏差不应超过10%
1.3.2.20 锅炉在不采用飞灰再循环等措施时,除尘器下的飞灰含碳量的保证值为不大于___%;如有飞灰再循环等措施时,除尘器下的飞灰含碳量的保证值为不大于____%。除尘器下的灰必须能做为水泥熟料添加在水泥中,除尘器下的灰全部运到水泥厂综合利用。
1.3.2.21 锅炉启动时间(从点火到机组带满负荷),在正常启动情况下应达到以下要求:
锅炉启动时间
允许次数
冷态启动
<5小时
>500次
温态启动
<2小时
>4000次
热态启动
<1小时
>5000次
锅炉停炉压火时间小于8小时应能不投油状态启动。
1.3.3 锅炉结构
1.3.3.1 锅炉整体设计应性能可靠,美观大方,布置匀称,流程简洁明快,便于安装、检修。
1.3.3.2 锅炉采用岛式布置,全钢结构,运转层标高7m,在锅炉主柱范围内运转层平台为钢平台,由锅炉厂设计供货,炉顶设置轻型钢屋盖及检修用钢轨,炉膛顶部密封大罩壳、司水小室由投标方设计、制造、供货,司水小室布置和造型应取得招标方的确认。
1.3.3.3 锅炉构架除承受锅炉本体荷载外,还需承受锅炉范围内的各汽水管道,烟、风、煤、油、石灰石管道、吹灰设备、司水小室、轻型屋盖、炉顶单轨吊及其荷载、紧身密封、运转层、防磨保温材料等的荷载(包括风载、地震作用)。荷载由设计院和投标方在设计联络会中确定。本次投标,投标人应按常规予以设计。在设计联络会中确定的荷载不应构成价格的变化。同时锅炉构架应承担相应的给煤机及其平台的荷重,锅炉构架应给出给煤机平台支撑位置。锅炉构架应留有与主厂房标高7米层连系平台的支撑点。
1.3.3.4 各承重梁的挠度与本身跨度的比值应不超过以下数值:
大板梁 1/850
次 梁 1/750
一般梁 1/500
1.3.3.5 平台、步道和扶梯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运转层平台的活荷载为10kN/m2(不包括平台自重);检修平台的活荷载为6kN/m2 ;其余各层平台的活荷载为2.5kN/m2;扶梯的活荷载为2kN/m2。平台、步道和扶梯的设置,应考虑烟风煤管道的布置要求,给出烟风煤管道的布置示意图,由设计院确认后交招标方最终确定。
1.3.3.6 省煤器入口、汽包、饱和蒸汽联箱、过热器等所有承压管道在必须处均装设汽水取样用的取样头和一次门。
1.3.3.7 锅炉汽包及联箱上的排污管、疏水管、空气管、加热管、取样管接头,应采取加强结构的焊接型式。
1.3.3.8 投标方提供的锅炉设备应能合理地布置烟、风、煤、石灰石粉管道,在投标方投标的锅炉布置总图上应明确示出一、二次风道、点火风道(如果有)、给水、主蒸汽等管道的推荐布置走向及管径。若设计院最终确认的布置与锅炉本体的平台、扶梯、钢架等发生冲突,投标方应对本体设计进行相应修改。
1.3.4 汽 包
1.3.4.1 要求汽包的设计、制造质量应达到国内有关法规或ASME的技术要求。
1.3.4.2 要求选用具有成熟经验的钢材品种作为制造汽包的材料,制造汽包的每块钢板以及焊缝均应经过检验和100%表面探伤并提出合格证明。汽包纵向、环向焊缝应打磨平整,并应100%无损探伤合格,汽包重量及尺寸应考虑运输条件。
1.3.4.3 汽包内部结构采取合理措施,避免炉水和进入汽包的给水与温度较高的汽包壁直接接触,以降低汽包壁温差和热应力。
1.3.4.4 汽包内部采用先进成熟的锅内分离装置,确保汽水品质合格。
1.3.4.5 汽包水室壁面的下降管孔,进水管孔以及其它可能出现温差的管孔,应采用合理的管孔结构型式和配水方式,防止管孔附近的热疲劳裂纹。
1.3.4.6 汽包的水位计应安全可靠,指示正确。独立取样点不少于三个,采用全量程水位计。
1.3.4.7 汽包上应确定正常水位,允许的最高和最低水位,并带有高、低水位警报器。
1.3.4.8 汽包上应有供酸洗、热工测量、水压试验、加药、连续排污、紧急放水、自用蒸汽、炉水及蒸汽取样、安全阀、空气阀等的管座和相应的阀门。
1.3.4.9 汽包上应设有上、下壁温的测量元件。
1.3.4.10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制质量监造控制点及见证方式和造汽包的各项工艺记录、检验记录等档案副本,并提供下列文件:
水压试验的水质、水温要求、及环境温度的范围;
进水温度与汽包壁温的允许差值;
启动升温、停炉降温曲线和允许的升温、降温速度的上限值;
汽包上、下壁和内、外允许的温差值。
1.3.5 燃烧室、水冷壁及下降管
1.3.5.1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煤质、石灰石和灰份分析资料,确定燃烧室的几何尺寸和炉膛出口烟气温度。采用的设计方案和设计数据必须确保燃烧完全,炉内温度场均匀,布风板和炉膛不结焦耐磨损。
1.3.5.2 炉膛型式的选择应能使二次风对物料有良好的穿透能力。
1.3.5.3 燃烧室应采用全焊接的膜式水冷壁,以保证燃烧室的严密性。
1.3.5.4 集箱、弯管的设计应严格满足我国现行技术标准,以保证水循环的安全性。水冷壁管内的水流分配和受热应合理,有防止不良水循环的措施。
1.3.5.5 水冷壁制造应严格保证质量,要求每根水冷壁管材和集箱等出厂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水压试验合格并向业主提供检验记录。在运输许可条件下,水冷壁应尽量在厂内组装,减少工地安装焊口数量。
1.3.5.6 锅炉炉顶采用二次密封技术制造,比较难于安装的金属密封件应在制造厂内完成,以确保各受热面膨胀自由,金属密封件不开裂,避免炉顶漏烟和漏灰。
1.3.5.7 水冷壁应设置必要的观测孔、热工测量孔、人孔、炉顶应设有燃烧室内部检修时装设临时升降机具及脚手架用的予留孔。
1.3.5.8 水冷壁与风室接合处、水冷壁与旋风分离器、水冷壁与回料装置均应有良好的密封结构,以保证水冷壁能自由膨胀并不漏风。
1.3.5.9 下降管及水冷壁联箱的最低点应有定期排污装置,并配备相应的阀门。
1.3.5.10 为加快机组启动,水冷壁下集箱要求设置蒸汽加热装置,包括加热蒸汽分配管、高压截止阀、分配箱与水冷壁下集箱连接的管道。
1.3.5.11 水冷风室采用膜式水冷壁弯制围成,应与燃烧室整体热膨胀,并密封可靠。
1.3.5.12 风帽布置应保证床内布风均匀,流化稳定,防止床内局部结焦,防止大渣在床内沉积。风帽的结构应防止灰渣落入风室,避免风帽顶部结焦及风帽小孔堵塞。风帽出口如出现堵塞,应有吹扫措施。其寿命不低于一个大修周期且不被磨穿,布风板表面应敷有耐磨层并便于维修。风室漏渣量宜较少,清理时间间隔应大于8000小时。
1.3.5.13 炉内下部四周水冷壁、炉膛出口烟道内表面及相邻的侧水冷壁部分表面、水冷壁与浇注层交界处、炉膛内受热面下部表面及穿墙位置的前、后水冷壁部分表面等易磨损处,应考虑采取可靠的防磨措施,其使用寿命不得小于35000小时。
1.3.5.14 炉膛内应设有足够床温、床压测量装置,此装置应有防磨措施(锅炉厂应给出使用年限),并设有床温高、低限报警。
1.3.5.15 定期排污应设排污小集箱,以便排污。
1.3.5.16 预留锅炉点火燃烧器火焰监视器位置。
1.3.6 启动燃烧设备
1.3.6.1 投标方所供启动燃烧器应有足够的容量。低负荷稳燃?
1.3.6.2 启动燃烧器应有防止烧坏和磨损的措施。
1.3.6.3 启动燃烧器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拆装方便,以便检修。
1.3.6.4 点火燃烧器要求配有火检探头。
1.3.6.5 燃烧器采用电火花点火,对床上启动燃烧器(如果有)上的点火器,为防止磨损,其前端设计位置应距炉内耐磨材料内表面有足够距离。燃烧器喷嘴应做雾化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
1.3.6.6 由投标方设计和供应锅炉本体范围内的燃油设备、管道系统(包括管道、阀门、滤网、连接件等)。所供设备应确实能满足程控点火要求。
1.3.7 过热器和调温装置
1.3.7.1 过热器系统布置应简洁明快,便于检修。过热器的设计应保证各段受热面在启动、停炉、汽温自动控制失灵、事故跳闸、以及事故后恢复到满负荷时不致超温过热。
1.3.7.2 为防止爆管,各过热器管段应进行热力偏差的计算,合理选择偏差系数,并在选用管材时,在壁温验算基础上留有足够的安全裕度。
1.3.7.3 过热器管束中,材料使用的牌号、种类应尽可能减少。如有奥氏体钢与珠光体钢之间进行的异种钢焊接时,焊接工作应在制造厂内完成,并提供试验报告和检验结果。
1.3.7.4 锅炉设计应考虑消除蒸汽侧和烟气侧的热力偏差。
1.3.7.5 处于吹灰器有效范围内的过热器管束应设有耐高温的防磨护板,以防吹损管子。
1.3.7.6 过热器的单管管材及蛇形管组件,要求制造厂全部进行水压试验,奥式体钢管打水压用水中的Cl-含量应严格控制,水质需用除盐水。
1.3.7.7 炉膛中的过热器应保证不变行,在运行中不应有晃动。
1.3.7.8 过热器管及其组件,在出厂前须通过100%焊缝探伤,通球试验及水压试验合格,并提供试验报告。管束和联箱内的杂物、积水应彻底清除干净并采取防磨措施,然后用牢固的端盖封好。
1.3.7.9 过热器应设有两级喷水减温调节,减温水调节范围应控制在减温水设计值的30~150%以内。
1.3.7.10 喷水减温器的防护套筒始端应与联箱可靠连接并保证套筒与联箱的相对膨胀。引入减温器的进水管在设计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减温器产生疲劳裂纹。
1.3.7.11 喷水减温器喷嘴的使用寿命应大于一个大修期。
1.3.7.12 过热器应设有反冲洗管道。
1.3.7.13 过热器出口应设有充氮及排放空气及水压试验后放水的管座管道和阀门。
1.3.7.14 过热器出口集箱的出口端应带有电动闸阀,过热器出口集箱应能承受主蒸汽管路一定的推力及力矩,具体数值与设计院商定。
1.3.7.15 在锅炉B-MCR工况时,通过尾部过热器的平均烟气流速的最大值不超过 m/s(平均烟气流速为进口与出口烟气流速的平均值)。
1.3.7.16 对流过热器区的炉墙必须为汽冷包墙结构,过热器及过热器包墙的设计应考虑安装和检修方便。
1.3.7.17 各级过热器的使用寿命(至更换)均应大于100000小时。
1.3.8 省煤器
1.3.8.1 省煤器采用鳍片式省煤器,省煤器管材需经100%涡流探伤,焊口100%无损探伤。省煤器管束采用光管顺列布置,
1.3.8.2 省煤器设计中应考虑防磨保护措施,管束上还应有可靠的防磨装置,省煤器实际平均烟气流速不超过 m/s。管束弯头应有防磨措施。
1.3.8.3 请说明在吹灰器有效范围内,为防止吹坏省煤器管束所采取的措施。
1.3.8.4 请说明为保护省煤器,在锅炉起停过程中所采取的必要冷却措施。
1.3.8.5 锅炉尾部烟道内布置的省煤器等受热面管组之间,应留有足够高度的空间,供进入检修、清扫。
1.3.8.6 省煤器应设置充氮及排放空气的接管座和阀门,省煤器入口联箱上设放水门。省煤器入口联箱上应有带截止阀和逆止门的锅炉充水和酸洗冲水及排水的接管座。
1.3.8.7 省煤器入口联箱应设置牢靠的固定点,应能承受主给水管道一定的热膨胀推力和力矩。
1.3.8.8 省煤器的使用寿命(至更换)均应大于100000小时。
1.3.9 空气预热器
1.3.9.1 锅炉采用管式空气预热器,应考虑防磨措施,建议全部空气预热器加防磨套管。
1.3.9.2 空气预热器低温段应采用耐腐蚀钢材,并应便于更换。应满足燃煤含硫1.5%(或甲方提出)时各工况下烟气露点对壁温的要求,不结露,不积灰,其使用寿命不应低于60000小时。
1.3.9.3 空气预热器应有带照明的窥视孔。
1.3.9.4 空气预热器应设置安装露点测量装置的予留位置。
1.3.9.5 空气预热器每级漏风系数保证第一年运行不超过0.01,长期运行不超过0.03。
1.3.9.6 空气预热器下部烟风接口应距地面有一定净空,供烟风道及除灰设备的布置,其具体尺寸待设计配合时确定。
1.3.9.7 在锅炉启、停及低负荷时,投标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护预热器。
1.3.9.8 预热器设计应充分考虑管箱膨胀问题,防止管箱产生共振现象。
1.3.9.9 空气预热器冷风入口端在设计结构上应考虑便于更换检修。
灰斗?
1.3.10 阀 门
1.3.10.1 锅炉的汽包、过热器上应有足够数量的安全阀,其要求应符合《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安全阀不允许出现拒动作和拒回座,起跳高度应符合设计值。回座压力差应不大于起跳压力的7%,投标方应提供安全阀动作压力和回座压力的校验调整方法。
1.3.10.2 安装安全阀的集箱及管座应能承受安全阀动作时反作用力(投标方提供集箱、管座、及承受反作用力的支吊架)。当安全阀必须装设在锅炉供货范围外的管道上时,由投标方负责安全阀管段及该段至安全阀接口及支承有关的接管座、支吊架或阻尼装置的设计和供货。
1.3.10.3 投标方应提供锅炉水压试验时压紧安全阀的工具和启动时校验安全阀的工具。
1.3.10.4 阀门的驱动装置应与阀体的要求相适应,安全可靠,动作灵活并附有动态特性曲线,并能保证远方操作关得严、打得开。适应各种现场运行环境。随驱动装置供应的接线盒,其密封性、防尘、防水应符合IP54防护等级。电动头一般应按右旋关门调整出厂,如左旋关门的阀门选配装置应特殊说明。
1.3.10.5 所有阀门在出厂时均应达到不须解体的安装使用条件。焊接连接的阀门,其焊口处应做好坡口。用法兰连接的阀门,应配制成对的法兰和所需的螺栓、垫片。
1.3.10.6 汽包、过热器出口的安全阀、第一道主汽门、给水、减温水的调节阀、连续排污调节阀、汽包紧急放水阀、燃油速断阀等采用国产优质阀门,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注明生产厂家及阀门选型参数。若中标,阀门的合格制造厂及参数须经招标方认可,并在技术协议中确认。
1.3.10.7 投标方提供二次风烟气侧的烟气档板及执行机构。
1.3.10.8 当采用汽冷式分离器时,请说明分离器事故状态(堵渣)时排汽阀的设置及选用排汽阀的规格和数量。
1.3.10.9 投标方将锅炉本体汽水管道中的所有阀门列出清单并提出技术要求供招标方使用,锅炉本体汽水管道中的所有阀门,由投标方提供。
1.3.11 吹灰器(如有)
吹灰器由招标方单独招标,投标方应推荐吹灰器的型式,对吹灰器提出技术要求及设备清单,供招标方使用。
1.3.12 钢结构及平台扶梯
1.3.12.1 要求锅炉钢结构的设计、制造质量应完全达到我国《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构架设计应简洁明快。
1.3.12.2 锅炉钢结构的主要构件材料,应采用抗腐蚀性能好的高强度低合金钢。
1.3.12.3 钢结构主要构件的接头,采用焊接连接。
1.3.12.4 凡有门孔、测量孔、吹灰器、阀门、观察孔、位移指示器、水压试验堵板组件及省煤器等处均应设有操作维护平台,并应保持通畅。其中司水平台应采用不小于5mm厚的花纹钢板平台,其余采用刚性良好的防滑格栅板平台。步道和平台的宽度不小于0.8m。平台及步道之间的净高尺寸应大于2m。栏杆的高度为1m,挡脚护板的高度不小于120mm。可加床料的人孔门平台,荷重按6kN/m2,铺不小于5mm厚的花纹钢板。
1.3.12.5 锅炉主要扶梯采用炉前两侧集中布置,要求方向一致,倾角宜采用45°,扶梯宽度应不小于800mm,踏步采用防滑格栅板。平台、走道和扶梯应镀锌。
1.3.12.6 锅炉应考虑膨胀影响,以防止炉顶、炉墙开裂和受热面变形。
1.3.12.7 刚性梁应有足够的刚度,避免运行中发生晃动和炉墙震动。
1.3.12.8 投标方应考虑钢结构组件的运输和起吊条件,避免在搬运或安装过程中发生变形和意外。
1.3.12.9 锅炉护墙范围、烟风道及空气预热器的外护板采用梯形波纹镀锌板,并采用防锈紧固件,镀锌铁皮厚度为0.7mm。梯形波纹彩钢板0.8mm
锅炉配置有覆盖整个锅炉钢架范围的轻型屋盖。屋盖采用彩钢板,屋盖的形式及颜色应征得需方认可,炉顶盖采用组织排水。排水管接至零米。
1.3.12.10 钢架结构设计应允许设置焊接钢梁,梁立柱,且应考虑受热面吊装时钢架开口的需要。梁、柱之间的连接板不宜过大,并与设计院配合。
1.3.12.11 锅炉平台、扶梯、栏杆等设计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7版,平台扶梯的设置须防止阻碍锅炉本体汽水管道、烟风道的布置。
1.3.12.12 锅炉钢架包括主跨及副跨,副跨跨度应考虑风机布置的要求(小于5m时应提供风机布置意图);在锅炉最后一排钢架副跨8m至0m范围内,投标方在钢架上不应设计有斜撑,以满足风机的布置及检修。另外报价?副跨仅到运转层?
1.3.12.13 锅炉钢架梁、柱的布置应考虑烟、风道的布置及支吊。对不易支吊的位置及大荷载大跨度的生根梁,按设计院的要求投标方应设计并供货。因风道内的风压较高锅炉钢架应能承受烟风道的水平推力,钢架上的具体受力部位待设计配合时确定。
1.3.13 保温、油漆
1.3.13.1 投标方提供锅炉供货范围的保温、油漆设计,包括锅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炉墙、管道、灰斗、旋风分离器及回料立管、回料阀等。
1.3.13.2 旋风筒壁及燃烧室底部密相区耐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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