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邯山区贸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HSCGP2016115
招 标 人:邯郸市邯山区贸东街道办事处
招标机构:邯郸市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11月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
第五部分:附件---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评审标准
邯山区贸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SCGP2016115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邯山区贸东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邯山区太平沟街1号
采购人联系人:王艳芳
采购人联系方式:1503389999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邯郸市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新兴大街22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3102252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拦标价:280395.25元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施工周期:60日历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有有效期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等证件原件;(3)供应商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领购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第(2)项要求证件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开标时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8 日至2016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点30 分~ 12点下午13点30分~17点30分(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兴大街228号建业小区北门口邯郸市诚信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公开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5日14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新兴大街228号建业小区北门口邯郸市诚信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晓娜
联系方式:15931022525
传真电话: 5900569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05900569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监督电话:邯山区纪委监察局 0310-3128510 邯山区财政局 0310-312828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前 附 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邯山区贸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项目
2
采购单位
邯郸市邯山区贸东街道办事处
3
建设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4
项目总投资
280395.25元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谈判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7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8
质量标准
验收合格
9
工期要求
60 日历日
10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11
谈判报价方式
清单报价
12
供应商资质
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1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4
谈判有效期
60日
15
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U盘或光盘盘拷贝),盘上应附标签,标签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封装在投标文件袋内。
16
谈判保证金
1、人民币4000元。
2、交款方式:必须以转账、电汇、网银形式交纳到指定账户,且应当从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一经发现从非基本账户交纳,投标无效,一切后果自负;不接受以任何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3、到账时间:2016年12月4日17 时 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
4、保证金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及同期银行利息;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无质疑或投诉,在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及同期银行利息。如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生质疑或投诉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无息退还。
5、交款账户:
账户名称:邯郸市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邯郸银行汇荣支行
账 号: 866130100100001382
备注栏注明:邯山区贸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项目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7
答疑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任何疑问等问题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
18
踏勘现场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19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址:新兴大街228号建业小区北门口邯郸市诚信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文件接收人:邯郸市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 2016年12月5日14时00分
20
开标、评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月5日14时00分
地点: 新兴大街228号建业小区北门口邯郸市诚信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1
无行贿犯罪证明
开标时,供应商应当持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外埠供应商在企业当地检察机关开具。
22
联系方式
1、招标人:邯郸市邯山区贸东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艳芳
联系电话:15033899995
2、招标代理人:邯郸市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晓娜
联系电话:15931022525
23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24
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
由谈判小组按照评审办法,推荐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25
投标最高限价
本工程的投标最高限价是:
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零叁佰玖拾伍元贰角伍分
小写280395.25元
27
中标公示
确定中标人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示。
28
代理服务费
中标公示后,由中标人在3日内支付。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取。
(二)、总则
2.1 本谈判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第六部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
2.2 供应商应当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本谈判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和条款。
2.2.1 凡获得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当对谈判文件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2.2.2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3 谈判文件的解释和答疑
2.3.1 供应商在获得谈判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要采购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3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疑问文件。
2.3.2 补充文件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供应商。
2.4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对于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2.5 报价费用
凡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6 报送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A4幅面装订,须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格式见附件)
附件1 响应函(格式)
附件2 谈判一览表
附件3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附件4 谈判保证金
附件5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6)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6 近几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
附件7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附件8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附件9 施工组织设计。
2.7 响应文件的准备及密封
2.7.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U盘或光盘盘拷贝),盘上应附标签,标签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封装在投标文件袋内。分别装订成册,装订方式为胶装。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2.7.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除格式有要求的不重复加盖)。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后才有效。
2.7.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7.5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和密封:
响应文件密封袋内应装有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封条在响应文件密封袋背面开口处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响应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
2.8 保证金
2.8.1 谈判保证金为4000元。
2.8.2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前附表第16条。
2.8.3 未按第2.8.1和第2.8.2条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8.4 中标人以外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及同期银行利息。
2.8.5 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成交合同并按要求提交合同副本(1份)后予以退还及同期银行利息。
2.8.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除按第2.10.3以外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9 响应文件递交
2.9.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9.2 采购代理机构届时派专人接收响应文件。
2.10 谈判
2.10.1 项目谈判小组将负责项目的采购工作,只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谈判和打分。
2.10.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2.10.3供应商须派法人授权代表(持法人授权书一份、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采购单位组织的谈判会议,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可以请技术人员共同参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2.10.4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0.5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10.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0.7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施工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施工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10.8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谈判办法请见附表 评审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10.9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谈判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最低评标价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2.10.10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10.1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项目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出具采购报告。
2.11 成交结果通知
2.11.1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被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2.11.2 成交结果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12 代理服务费
2.12.1 本项目将按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2.13 质疑
2.13.1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
2.13.2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范围只限于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三个方面的事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并提出受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2.14 签订合同
2.1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4.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谈判保证金,待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发生质疑或投诉的,相关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待调查结案后按处理意见退还。退还时需持保证金收据原件,中标人退还时还需另持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除按第2.10.3以外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14.3 谈判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及其澄清文件、成交结果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二0一六年 月 日
甲方: (招标人)
乙方: (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乙方投标文件
4、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图纸
6、本合同附件
以上文件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解释顺序前款优于后款。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项目负责人:
三、合同金额(后附明细清单)
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小写)
本合同总价包含招标文件、图纸及勘察现场所显示的所有工程量,如无设计变更(或甲方提供的工程量计算正确)等因素,中标价为工程结算的最高限价,甲方保留对工程的最终审计权力。
优惠条件:
四、工期: 。
五、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等级:达到规划设计合格要求。
2.工程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相关规范及乙方在招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六、其他
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施工,没有规定的执行国家最新相关标准。
七、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1、质量保证期限: 年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包修责任。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合同生效:
乙方应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九、验收
1、工程交付使用前,甲方、乙方及有关人员等一起检验工程质量等状况,如工程需要检测,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工程交付使用前,验收组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验收及执行单上签字确认。
2、对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在报价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验收组共同验收,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按合同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严重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十、违约条款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除拖延工期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3、乙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甲方提示后7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另一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
十三、工程结算
1、如果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没有变更,中标价格为合同的最高限价。
2、如设计变更(或甲方提供的工程量计算有误),变更经相关部门签字同意后按以下方法调整:
2.1、工程量的调整:
(1)图纸无变更,工程量不作调整。
(2)甲方认可的图纸变更按实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执行;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确认及甲方联合批准后按实进行结算。
2.2、 结算方式:中标价+签证
十四、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监督 份。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设备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以及管理费、税费、利润等。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金额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3. 其他说明
无
4. 图纸、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部分 附件---文件格式
封面
目录
附件1 响应函(格式)
附件2 谈判一览表
附件3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附件4 谈判保证金
附件5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6)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6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7 近几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
附件8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附件9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附件10 施工组织设计。
注:谈判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与目录中的页码相对应。
封面
正本/副本
邯山区贸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项目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招标编号: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自拟)
附件1 响应函(格式)
致: (采购人)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 (文件编号) 的(项目名称)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对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部分内容的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谈判报价,并按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同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确认我方所提交的谈判报价不低于成本。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谈判一览表是我方响应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在施工过程中确保质量达到 标准。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与本谈判函一起,我方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谈判保证金。
8、我方承诺我方所提供响应文件中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无弄虚作假现象。
9、我方承诺:未经采购人同意我方拟派到本谈判项目部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更换。若我方未经采购人批准更换项目部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我方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同意采购人可据此情况解除施工合同。
10、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供应商: (打印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谈判一览表
谈判一览表
项目名称
施工周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
投标总价
大写: 元 小写: 元
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问题
备注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工程量清单报表
格式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为准。
附件4 谈判保证金
邯郸市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我公司愿提供我公司的 (支票、现金、汇票)并做出以下承诺:
1、 保证金人民币 整。
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我公司做出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时,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a.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b. 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未能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成交经济合同;
c. 供应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后3天内拒绝支付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全称: (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5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7)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6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负责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附件7 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
序号
招标人及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合同
价款
达到的
质量等级
质量获奖情况
合同履约情况
自 2013年以来承建类似工程情况。
注:附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
附件8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已承担在建
工程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附件9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资质等级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
近三年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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