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JDJ FW 102.110—2004
北京电力建设公司 发布
2004-07-15实施
2004-07-15发布
砌体工程作业标准
Q/JDJ FW 102.110—2004
Q/JDJ
北京电力建设公司企业标准
1
Q/JDJ FW 102.110—2004
砌体工程作业标准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施工程序、步骤、方法及工艺、质量、环境、安全、成品保护等要求,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砌体施工的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
GB 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 68-90 多孔砖(KP1型)建筑抗震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 104-97 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
JGJ 137-2001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DBJ 01-26-96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3 要求
3.1 施工准备
3.1.1 材料及主要机具
3.1.1.1 砖: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试验单。多孔砖倒运时不得倾倒和抛掷,码放高度不超过2m。
3.1.1.2 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小于32.5级,有出厂证明及复试单。
3.1.1.3 砂:中砂。配制M5以下砂浆所用砂的含泥量不超过10%,M5及以上砂浆所用的砂含泥量不超过5%,使用前用5mm孔径的筛子过筛。
3.1.1.4 掺和料:白灰膏熟化时间不少于7d,各种外加剂应符合环保要求。
3.1.1.5 水:应符合JGI63-89《混凝土砂浆拌合用水标准》。
3.1.1.6 主要机具:搅拌机、小白线、皮数杆、刨锛、砖夹子、灰斗、大铲、手推车、砌块等
3.1.2 作业条件
3.1.2.1 按施工图纸要求、砌块尺寸,绘制排砖图。
3.1.2.2 现场准备:清除基础表面的污物,洒水湿润;弹出轴线、墙体线及各种控制线;砌块砌筑前必须做完基础工程,办完隐预检手续;按砌筑要求找好标高,立好皮数杆(皮数杆间距15米,且转角处要设立),办完预检手续;砌块砌筑前一天应浇水湿润,冲去浮尘,清理砌块表面的杂物;砂浆配合比由试验室确定,试验员发放,现场准备好足够的砂浆试模(6块一组)。
3.2 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
3.2.1 工艺流程
砂浆搅拌
↓
作业准备→砖浇水→砌砖墙→质量检查、验评
3.2.2 施工的步骤及方法
3.2.2.1 砌筑作业
a)砖浇水:粘土砖必须在砌筑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1.5cm为宜,含水率为10%~15%。常温施工不得用干砖上墙,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达饱和状态的砖砌墙。冬期浇水有困难时,应适当增大砂浆稠度。
b)拌制砂浆: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必须在3h内用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4 h用完。气温超过30℃时,水泥砂浆应在2h内用完,水泥混合砂浆应在3h内用完。禁止使用过夜砂浆。
c)组砌方法:普通砌体采用一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的组砌方法, KP1等多孔砖采用“三一一”砌法,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一加浆(罐缝)。
d)排砖撂底:
1)根据皮数杆最下面第一皮砖的标高,拉通线检查,如果水平灰缝厚度超过20mm时,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砌筑砂浆垫平或砍砖片包合子找平。
2)基础大放脚的撂底尺寸及收退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大放脚的转角处按规定放七分头,其数量按一砖半厚墙放三块,二砖墙放四块,以次类推。基础大放脚砌至基础上部时,应拉线检查轴线及边线,保证基础墙身位置正确,同时应对照皮数杆检查砖层及标高是否保持一致。
3)一般外墙第一层砖撂底时,两山墙排丁砖,前后纵墙排丁砖,前后纵墙排条砖。根据弹好门窗洞口位置线,认真核对窗间墙、剁尺寸长度是否符合排砖模数。若有破活,七头或丁砖应排在窗口中间、附墙旁垛或其它不明显部位。在排砖时还应考虑在门窗口上的砖墙合拢时不出现破活,窗上角上必须是七分头。
4)多孔砖排砖时下皮砖缝相互错开1/4砖长,多孔砖孔垂直受力面最顶一皮砖为丁砌,.每边不少于三块。
e)盘角:砌砖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不应超过五层。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如有偏差应及时修整。盘角时应仔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
f)挂线:砌筑一砖半墙必须双面挂线。长墙如几个人使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小线拉紧,每层砖都应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砌一砖厚混水墙时宜采用外手挂线,可照顾砖墙两面平整,为下道工序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础。
g)砌砖:
1)砌砖宜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即满铺、满挤操作法。砌砖时砖要放平,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砌砖一定要跟线,“上跟线,下跟棱,左右相邻要对平”。
2)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大于12mm。为保证清水墙面主缝垂直,不游丁走缝,当砌完一步架高时,宜每隔2m 水平间距,在丁砖立楞位置弹两道垂直立线,以分段控制游丁走缝。
3)在操作过程中应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砸墙。
4)清水墙不允许有三分头,不得在上部任意变活、乱缝。砌清水墙应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为8~10mm,深浅一致,将墙面清扫干净。混水墙应随砌随将舌头灰刮尽。
5)多孔砖不得在有冻胀的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使用,多孔砖上梁大于4.8m 时应设置梁垫。
h)留槎:墙体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否则应留斜槎。内外墙交接处必须留斜槎,长度不小于墙体高度的2/3,平直、通顺,沿墙高度每50cm预埋2根φ6钢筋,其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洞处留槎沿墙高度每50cm预埋2根φ6钢筋,其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将槎内的残留砂浆清理干净。
3.2.2.2 安装过梁、梁垫
安装过梁、梁垫时,其标高、位置及型号必须准确,坐灰饱满。如坐灰厚度超过2cm时,应用豆石混凝土铺垫。过梁安装时,两端支承点的长度一致。
3.2.2.3 构造柱做法
凡设有构造柱的工程,在砌砖前,先根据设计图纸将构造柱位置进行弹线,并把构造柱插筋处理顺直。砌砖墙时,与构造柱连接处砌成马牙槎,每一个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30cm(即五皮砖),马牙槎应先退后进。拉结筋按设计要求放置,设计无要求时,一般沿墙高50cm设置2根φ6水平拉结筋,每边深入墙内不应小于1m。
3.2.2.4 施工洞口留置
a)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不超过1m,施工洞留槎处沿墙高每间隔500mm设两道拉接钢筋。
b)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c)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砂浆应饱满。
d)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不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3.2.2.5 冬期施工
a)当温度为负温时,砖不可浇水,砂中不得含有冰块,砂浆稠度应加大。
b)砂浆拌制用热水,温度控制在20℃,砂浆搅拌控制在2分钟以上,砂浆储存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严禁使用冻结的砂浆。
c)每天收工前将垂直灰缝添满,用阻燃草帘被覆盖。
d)严冬不得进行砌体施工。
3.2.3 施工的工艺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3.2.3.1 砖砌体工程
a)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个验收批,抽验一组。检验方法:核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每检验批抽查20%接槎,且不应小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4)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抽检数量:轴线查全部承重墙柱;外墙垂直度全高查阳角,不应少于4处,每层每20m查一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不少于5根。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见表1。
表1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查 方 法
1
轴线位置偏移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
垂
直
度
每层
5
用2米托线板检查
全高
≤10m
10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10m
20
b)一般项目
1)砖砌体组砌方法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外墙每20m抽检一处,每处3~5m,且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但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不小于8mm,不大于12mm。抽检数量: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抽查1处。检验方法: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3)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见表2。
表2 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抽查数量
1
基础顶面和楼面标高
±15
用水平仪和尺检查
不少于5处
2
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
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代表性的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混水墙
8
3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5
用尺检查
检查批洞口的10%,且不少于5处。
4
水平灰缝平平直度
20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检查批的10%,且不少于5处。
5
水平灰缝平平直度
清水墙
7
拉10m线和尺检查
有代表性的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混水墙
10
6
清水墙游丁走缝
20
吊线和尺量检查,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
同上
3.2.3.2 配钢筋砌体
a)主控项目:
1)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钢筋的合格证、钢筋性能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
2)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和砂浆的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各类构件每一检验批砌体至少做一组试块,检查方法:检查混凝土或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3)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钢筋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每检验批应抽检20%构造柱,且不少于3处;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合格标准:钢筋竖向位移不应超过100mm,每一马牙槎沿高度方向尺寸不应超过300mm,钢筋竖向位移和马牙槎尺寸偏差每一构造柱不应超过2处。
5)构造柱位置及垂直度的允许偏差见表3。
表3 构造柱位置及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抽检方法
1
柱中心位置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它测量仪器检查
2
柱层间错位
8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它测量仪器检查
3
每层
10
用2米托线板检查
全高
≤10m
15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它测量仪器检查
>10m
20
b)一般项目
1)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内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中;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以上;砌体外露面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每检验批抽检3个构件,每个构件检查3处。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辅以钢尺检测。
2)设置在砌体灰缝内的钢筋的应按要求采取防腐保护措施,每检验批抽检10%的钢筋,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防腐涂料无漏刷(喷浸),无起皮脱落为合格。
3)网状配筋砌体中,钢筋网及放置间距符合设计规定,钢筋网沿砌体高度位置超过设计规定一皮砖厚不得多于1 处。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 处。检验方法:钢筋规格检查钢筋网成品,钢筋网放置间距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刺入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
4)组合砖砌体构件,竖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距砖砌体表面距离不应小于5mm;拉结筋两端应设弯钩,拉结筋及箍筋的位置应正确,拉结筋位置及弯钩设置80%及以上符合要求;箍筋间距超过规定者,每件不得多于2处,且每处不得超过一皮砖。每检验批抽检10%,且不应少于5处;检验方法:支模前观察与尺量检查。
5)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中,采用搭接接头的受力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5d,且不应少于300mm。每检验批每类构件抽20%(墙、柱、连梁),且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3.2.4 施工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及防治措施
3.2.4.1 基础墙与上部墙错台:基础砖撂底应正确,收退大放角两边应相等,退到墙身之前应检查轴线和边线是否正确。如偏差较小可在基础部位纠正,不得在防潮层以上退台或出沿。
3.2.4.2 清水墙游丁走缝:排砖时必须把立缝排匀,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2m 间距在丁砖立楞处用托线板吊直弹线,二步架往上继续吊直弹粉线,由底往上所有七分头的长度应保持一致,上层分窗口位置时必同下窗口保持垂直。
3.2.4.3 灰缝大小不均匀:立皮数杆应保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应掌握均匀,砌砖时小线应拉紧,防止一层线松,一层线紧。
3.2.4.4 窗口上部立缝变活:清水墙排砖时,为了使窗间墙、垛排成好活,把破活排在中间或不明显位置,在砌过梁上第一行砖时,不得随意变活。
3.2.4.5 砖墙鼓胀:外砖内模墙体砌筑时,在窗间墙上、抗震柱两边分上、中、下留出6cm×12cm通孔,在抗震柱外墙面上垫木模板,用花篮螺栓与大模板连接牢固。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振捣棒不可直接触及外墙。楼层圈梁外三皮12cm砖墙应认真加固。如在振捣时发现砖墙已鼓胀,应及时拆掉重砌。
3.2.4.6 混水墙粗糙:舌头灰未刮尽,半头砖集中使用,造成通缝;一砖厚墙背面偏差较大;砖墙错层造成螺丝墙。半头砖应分散使用在墙体较大的面上,首层或楼层的第一皮砖应查对皮数杆的标高及层高,防止到顶砌成螺丝墙。
3.2.4.7 构造柱处砌筑不符合要求:构造柱砖墙应砌成大马牙槎,设置好拉结筋,从柱脚开始两侧都应先退后进。当凿深12cm时,宜上口一皮进6cm,再上一皮进12cm,以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上角密实。构造柱内的落地灰、砖渣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混凝土内夹渣。
3.3 成品保护要求
3.3.1 抗震构造柱钢筋和墙体拉结筋应注意保护,不得踩倒、弯折。
3.3.2 砌基础时不得在墙上推车,防止损坏和碰撞墙体。
3.3.3 砌墙时防止砂浆污染墙表面。
3.3.4 砌筑砂浆不得直接堆在楼地面上,应下垫铁板。
3.4 安全注意事项
3.4.1 机具转动和危险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机具运转时如发现不正常声音或其它故障,应先切断电源,检查修理。
3.4.2 机具必须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熟悉操作技术,电源应及时切断。
3.4.3 凡是移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电闸箱,应有可靠的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破皮,非电工不得拆接线,非专业人员不得动用机电设备;夜间施工有足够的照明。
3.4.4 高于2m以上作业应搭设脚手架,施工前先检查架体是否牢固,有无“探头板”,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绑扎牢固可靠,作业期间休息时,不得坐在边缘部位,防止坠落。
3.4.5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不得集中堆载材料,严禁高空扔物。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
3.4.6 “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措施和设施符合有关安全施工要求。
3.5 文明施工要求
3.5.1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人为噪声,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社区的影响。
3.5.2 碎砖块应收集堆放到指定的垃圾站;垃圾清运不得凌空抛洒。
3.5.3 使用的外加剂应符合环保要求。
3.5.4 砖浇水以及养护用水应适量,浇水用的管道、阀门等应无渗漏,防止水浪费。
3.5.5 砂浆应随抹随用,防止浪费。钢筋头、落地灰尽量回收利用。
4 记录
4.1 施工记录
4.2 验收签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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