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实施指南
(征求意见第二稿)
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课题组
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述 1
一、概述 1
二、作用和意义 2
第二章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原则 2
第三章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4
一、《达标标准》 4
二、《评分细则》 4
第四章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 5
第五章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 7
一、考评办法 7
三、评审人员管理 7
四、达标评审程序 8
五、评审材料编写 8
第六章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释义 10
一、 安全生产目标 10
二、 组织机构和职责 12
三、安全生产投入 14
四、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5
五、 教育培训 17
六、生产设备设施 22
七、作业安全 25
八、隐患排查 35
十、职业健康 39
十一、应急救援 43
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45
十三、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46
第一章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述
一、概述
1. 定义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本市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至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及以上至2000万以下的工贸企业(对涉及矿山、危化品、建筑、电力、港口等行业领域的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属于本标准适用范围).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2. 进展
2010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订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三级建设的核心思想、基本内容、形式要求、考评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规范。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订了《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以下简称“达标标准”)、《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对本市小企业达标考评办法进行了统一规定。
3. 要求
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明确提出:“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予以关闭”。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中要求“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并提出达标时限,其中“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
本市将依据《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小企业达标标准》(草案)和《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小企业评分细则》(草案),开展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作用和意义
1.、小企业量大面广,安全生产标准化是落实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要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强化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涵盖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
3.、通过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真实地反映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不同安全生产水平,为加强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能够进一步规范小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促进现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第二章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原则
在全面推进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要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立足创新、分类指导,持续改进、巩固提升”的建设原则。
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满足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自身需求。因此要明确建设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重在建设和自评阶段,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标准等,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的过程来实现自主建设工作。
在推进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本市安监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全力推进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了《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小企业达标标准》《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小企业评分细则》和本指南,用以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制定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方案时,必须摸清辖区内小企业的规模、种类、数量等基本信息,按照属地原则,依据企业素质、能力、时限等实际情况,进行总体规划,整体推动所有小企业全面开展建设工作。做到在扎实推进的基础上,按照小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建设进度,分期分批达标。
立足创新、分类指导: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小企业量多面广、工作任务重的问题,因此要从各区县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区、街镇安全监管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新评审模式,提高创建质量。
从把握属地小企业性质、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建立企业基本安全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基本安全技能、岗位达标、重点生产设备安全状况及现场条件等角度,简化达标要素和评审程序,全面指导小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
持续改进、巩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步骤是建设、运行、检查和持续改进,是一项长期工作。评审达标仅仅是检验建设效果的手段之一,不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最终目的。企业建设工作不是简单整理文件的过程,需要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运行,不可能一蹴而就。达标之后,每年需要通过进行自评和改进,不断检验建设效果。
第三章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上海市的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体系由《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和本指南构成,适用于本市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至300人以下的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工作。
一、《达标标准》
《达标标准》是本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办法制定的基本依据,指导小企业建立和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建设的原则、过程和方式;规范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核心内容和要求。
《达标标准》共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核心要求等五章。其核心要求是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共包括13项一级要素、39项二级要素,对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13个方面的内容做了具体规定。
二、《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适用于本市生产加工型和经营服务型小企业根据《达标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区县安全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对涉及矿山、危化品、建筑、电力、港口等行业领域的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属于《评分细则》适用范围。
第四章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包括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企业自评、评审申请、外部评审等八个阶段。
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首先要成立领导小组,由小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要成立执行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制定推进方案,分解落实达标建设责任,确保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任务分工明确。
教育培训。首先要解决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理解;其次要解决执行部门、人员操作的问题,培训评定标准的具体条款要求是什么,本部门、本岗位、相关人员应该做哪些工作。
同时,要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文件和知识,加强全员参与度。
现状梳理。对照《评分细则》,对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设备设施状况进行现状摸底,摸清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对于发现的问题,定责任部门、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及时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
管理文件制修订。小企业要对照《评分细则》,对主要安全管理文件进行梳理,结合现状摸底所发现的问题,准确判断管理文件亟待加强和改进的薄弱环节,提出有关文件的制修订计划;自行对相关文件进行制修订。
实施运行及整改。根据制修订后的安全管理文件,小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实际运行。根据运行情况,对照评定标准的条款,按照有关程序,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完善。
企业自评。小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依据评定标准,由标准化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主评定工作。
小企业对自主评定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着手准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材料。
评审申请。小企业在自评材料中,应当将每项考评内容的得分及扣分原因进行详细描述,要通过申请材料反映企业工艺及安全管理情况;按相关规定向属地所在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递交评审申请。
外部评审。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排小企业属地街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外部评审,在外部评审过程中,企业应积极配合,并对评审报告中列举的全部问题,形成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章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
一、考评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本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与《达标标准》、《评分细则》和本指南,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
《考评办法》中规定了本市小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条件、考评程序、评审方式、证书样式等内容,规范本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二、评审指导
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在推动指导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考评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有针对性的做好对达标企业评审过程及结果的抽查和考核工作,保证评审工作质量。
对于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应交由街镇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充分发挥和调动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给予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评审人员管理
评审人员是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事关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成效。因此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为提高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出贡献。
各区县的评审人员主要由街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也可外聘部分专家。评审人员的培训由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统一组织,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评审人员的组织、考核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评审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其真正理解和掌握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建立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信息库,做好评审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四、达标评审程序
现场评审开始前应召开首次会议。介绍现场评审的目的、依据、评审组成员、听取企业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确定现场评审的方法与具体安排等内容。首次会议要求评审组全体成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并进行签到。同时企业可以邀请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首次会议。
评审组要做好首次会议的相关记录。
评审组至少由2名评审人员组成,指定1名评审员担任评审组长,负责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现场评审时应由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陪同。
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需要独立召开内部会议,完成小组评审意见;根据需要,评审组可就现场评审结论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若在现场评审中发现存在较大原则性问题而导致无法通过现场评审时,由评审组组长与接受评审企业主要领导充分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
末次会议主要是由评审组组长宣读现场评审结论以及对下一步工作安排。参加首次会议的人员应全部参加。宣读现场评审结论后,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计划报评审部门备案。评审组应对整改计划的有关内容是否满足整改效果进行材料验证。
五、评审材料编写
1. 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对评审企业概况、评审内容等进行描述。企业概况应包含企业基本情况、年经营收入、主体工艺流程、从业人员数量等内容。评审内容应表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内容、成效,将每个一级要素进行有针对性的概括描述。明确企业不符合评定标准要求的扣分项及建议项,提出企业是否通过外部评审的结论。
2.评审得分表
评审得分表为小企业实得分数和扣除分数的汇总表。
3.评审人员信息
评审人员信息为实际参加达标评审的评审员基本信息及分工情况。
4.企业整改计划
企业整改计划为小企业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末次会议中提出的扣分项及建议项的整改计划。
第六章 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具体要求
一、 安全生产目标
1.1 目标
1.1.1 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具体要求】
1.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或者计划。
2.各类企业制定目标有一定的差别,但一般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性原则。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应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2)可行性原则。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应明了、可行,能量化的尽量予以量化。
(3)制定的目标(计划)应包括事故控制、隐患治理、教育培训、安全条件改善、安全设备设施的改造等。
3.从业人员均应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
1.1.2 根据各部门(岗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
【具体要求】
1.企业应根据所属部门(岗位)的职能,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方式分解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2.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和奖惩办法。
3.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实现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1.3 对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指标实施情况保存有关记录资料。
【具体要求】
1.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实施过程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解决。
2.检查和考核要留下原始记录。
二、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具体要求】
1.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注册安全生产工程师资格或者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同时应取得安监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2.1.2 企业负责人每半年应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具体要求】
专题会议内容应包括:
1.研究、协调、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问题;
2.审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实行情况;
3.安全生产技术项目;
4.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5.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和采取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2.2职责
2.2.1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具体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定期研究了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2.2.2 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签约和员工安全承诺。
【具体要求】
1.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都应该有具体责任。
2.企业通过签约或承诺形式要求每个员工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2.3 工会组织或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具体要求】
1.企业的工会组织和员工代表应当参加企业的安全专题会议。
2.听取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3.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使用情况。
4.了解生产岗位专业危害及劳动防护情况。
2.2.4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和奖惩办法。
【具体要求】
1.企业应当针对每个工作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大小分别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
2.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3.奖惩应当根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大小予以区别。
三、安全生产投入
3.1安全生产投入
3.1.1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投入的主要方面包括:
(1)设备安全设施及维修保养;
(2)更新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3)通风、降噪、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
(4)劳动防护用品;
(5)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治理;
(6)应急救援器材、应急演练;
(7)宣传教育培训;
(8)安全标志及标识;
(9)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具体要求】
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按照1%、1亿元至10亿元的按照0.2%,平均逐月提取。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2. 对安全生产所必须的方面应足额投入。
3. 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3.1.2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员工工伤时的救治费用。
【具体要求】
1. 依法按时、全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2.对员工工伤救治时应及时、足额保障费用。
四、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1.1每年一次识别、获取、更新适用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
【具体要求】
1. 企业应明确主管部门或人员,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
2.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其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主管部门汇总。
3. 应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或电子文本。
4.1.2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具体要求】
1. 列为安全生产教育的重要内容,使从业人员认真执行。
2. 将传达教育情况记入每个员工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
4.2 规章制度
4.2.1 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6)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7)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和报废管理;
(8) 施工、检修和作业安全管理;
(9)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10)相关方和外来务工人员管理;
(11)职业健康管理;
(12)防护用品管理;
(13)消防安全管理;
(14)应急和事故管理。
【具体要求】
1. 企业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2. 将规章制度发布或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认真严格执行。
3. 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记录在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4.3 操作规程
4.3.1建立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培训,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要求】
1.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 对岗位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确保应知应会,严格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事故案例等,适时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五、 教育培训
5.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5.1.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前应当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具体要求】
1.小企业负责人(含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在任职三个月内,应当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前应当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5.2.1对下列人员及时进行安全培训:
(1)新进从业人员;
(2)离岗六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业人员。
企业应当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具体要求】
1.小企业应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小企业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含各种用工形式),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公司)、车间(分厂、分公司)、班组(小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1)厂(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分厂、分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本车间(分厂、分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预防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h.有关事故案例;
i.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小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c.有关事故案例;
d.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从业人员在本企业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或者变换岗位的,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分厂、分公司)级和班组(小组)级的安全培训,即通常所称的二级培训。
3.小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3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5.3.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具体要求】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3.以下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由安监局发放,如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器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
4.以下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证书由质监局发放,如:起重作业、叉车司机、锅炉工等。
5.小企业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定期更新。
6.小企业应防止无有效操作证者从事特种作业,凡操作证过期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4相关方人员教育培训
5.4.1对相关方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现场的,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作业安全教育。
【具体要求】
1.相关方人员进入现场要服从小企业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相关方是指与小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如:承包方、施工方、访问者、咨询及检查(测)人员等。
2.小企业可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培训教育资料,如《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告知书》其中应包括小企业风险特征及应急处理等内容、多媒体培训短片等,在相关方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对其进行教育培训,并请当事人签名确认教育培训相关内容;必要时可签订安全协议。
3.小企业应为计划进入生产现场的相关方提供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使其正确掌握相关使用要求,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5.5安全文化建设
5.5.1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具体要求】
1.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意义就在于通过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来规范其安全行为。
2.小企业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如编制通俗易懂图片和音像资料,利用平面或多媒体等,图文并茂地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风险识别与防范意识、应急响应与救援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等。
3.在醒目处可设置安全生产宣传口号和标语等,如:
(1)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出人命;
(2)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泰山;
(3)熟读规程千万遍,恰如卫士身边站;等等。
4.小企业还可以在宣传栏布置从业人员全家福照片,照片下附员工喜闻乐见的安全口号或寄语等,以增加员工的责任心。
5.小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六、生产设备设施
6.1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6.1.1所有设备设施建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包括区域内的建构筑物防雷设施、压力表与安全阀、金属切削设备、冲剪压机械、砂轮机、电焊机、压力容器、锅炉与辅机、起重机械、木工机械、工业气瓶、工业管道、工业梯台、厂(场)内机动车辆、电梯、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炊事机械、其他机械、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电源插座安装、低压电气临时线路、低压固定线路等,详细规范要求和评分方式见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附件1)
【具体要求】
1.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设备设施安全考评是系统地考评企业的设备、设施、工具、物质等固有的危险源(危险因素)与安全状态。
2.附件中共设置了23个设备设施、工具、电气等考评项目,每一个项目都有规范要求,总共给定分值80分,每一项的分值扣完为止,根据企业现有的设备设施进行考评。
3.考评中,企业应当提供一份设备设施的清单,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的位置,完好状况等,属特种设备的,要提供专业部门定期检测的报告。
6.1.2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具体要求】
1.对建设项目坚持“三同时”审批,突出了从源头控制事故的思想,能有效防止危险和有害因素的产生,提高事故和危害的控制能力。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3.“三同时”的内容就是从设计、施工到验收投入使用都要由安全技术部门(或企业负有安全职能的人员)把关。根据项目资金的多少、工程项目的危害程度,“三同时”审批的级别层次不一样。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技术及其监督管理,适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年发布的令第36号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一般项目,企业应当由安全部门或负有安全职能的负责人审核把关,突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考评中企业应当提供由有关部门审批或企业安全部门(或负有安全职能的人员)审核的“三同时”审批单。
6.“三同时”审批内容:
设计阶段: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有相应的安全健康措施,且通过安技部门审查;
施工阶段:项目配套的安全设施同步建设,且经过试运行;
验收阶段:安全设施经安技部门验收后,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6.2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6.2.1 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能提供设备台帐。
【具体要求】
1.企业应当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明确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的部门或责任人,以及工作内容,并应在有关制度中予以明确规定。制度能有效实施。
2.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台帐,考评时能提供设备设施台帐。帐、物必须相符。
6.2.2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自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具体要求】
1.安全设备设施对保证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安全设备设施必须及时安装,不得将安全设备设施挪作它用。
2.在考评过程中只要每发现一起将安全设备设施拆除,未能及时安装的,要及时指正并按规定扣分。
3.在检维修过程中确实需要暂时拆除的,必须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误碰、误撞、误操作而引发事故。考评中每发现一起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按规定扣分。
6.3 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拆除
6.3.1 按规定对到货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
【具体要求】
1.对新购进的设备设施要进行验收,确保设备设施质量合格、符合设计要求(或者使用要求),防止商品以次充正、以假冒真、达不到使用要求的设备设施进入企业,为今后的生产带来隐患。
2.大型的、复杂系数高的设备设施的验收手续,要召开会议,邀请有关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验收,有会议记录,内容包括对设备设施的认可和其需要改进的方面,有的要进行试运行,最后由有关部门或人员签字确认,验收通过。
3.考评规模小的企业、或者小型的设备设施的到货验收方式较简单,只要查看设备设施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质保书、供货合同等,及收货方的签字认可的设备设施签收单。
6.3.2 报废和拆除生产设备按规定进行处置,确保安全。
【具体要求】
1.生产设备报废或者拆除应当有手续,如果需要有关部门或机构报批的,还要进行报批手续,如涉及人身伤害、环境污染的生产设备设施的处置。
2.拆除有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设备设施时,要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才能进行拆除作业。
3.生产设备在拆除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环境比较复杂,容易酿成事故,因此,安全技术措施一定要可靠、到位。
4.在拆除设备设施周围,应设置路障、警告标志,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
5.委托外单位进行拆除的,必须审查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操作人员的资质情况,还需要签订安全协议,届时还应当派人进行现场监护,确保安全。
七、作业安全
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管理
7.1.1 对经营场所、生产场所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具体要求】
1.事先对企业存在的危险源、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预防事故发生能起到事半功培的作用。
2.企业对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经过系统的排查,确定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3.企业对生产经营场所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辨识时,应注意以下各方面:
(1)应全面考虑所有类型的风险和隐患。企业工作场所内一般存在多种不同类型的危险因素,包括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和心理的等。要对企业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辨识。
(2)应全面考虑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和状况。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了常规的活动和状况,也包括了非常规(如:周期的、偶然的、紧急的、临时的工作安排)的活动和状况,危险因素和隐患的辨识既适用于常规的活动和状况,也适用于非常规的活动和状况。
(3)应全面考虑所有人员。应将进入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如:顾客、送货员、访问者、员工等)均考虑其中。
(4)应全面考虑人的行为、能力和局限性以及其他人的因素。人的行为、能力和局限性以及其他人的因素对于企业生产过程、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具有重要的影响,这些因素可能会直接产生新的危险因素,因此,在辨识过程中应对这些因素加以全面考虑。
4.企业应安排在这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知识的人员来组织实施。辨识一定要充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发动员工开展风险和隐患的辨识,作为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增加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的群众性安全活动。
5.生产经营单位对风险和隐患的辨识内容包括:作业活动(主要工作或设备)、主要风险和隐患、危险特性、危险等级、控制措施等。(以下示例各企业可作为参考)
6.一旦风险和隐患辨识活动完成,要形成文字或图表。考评时,企业应当提供一份风险和隐患辨识的清单。(样式可参考下面的示例)
7.控制措施一般分为:消除;替代;工程控制措施;标示、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装备。
8.企业在确定控制措施时,应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和实施的可能性,一般以合理、可行为原则。企业还应当持续对控制措施进行监视,以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9.对风险和隐患危险等级可以重要和一般表示。
10.对风险和隐患的危险特性可以国家规定的20个事故类别表示。即: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
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
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
11.××公司风险和隐患辨识的示例:
序
主要工作或设备
主要风险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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