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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客当天销售当日航班客票作废要求
航空公司
航空公司B2B
航空公司BSP
MU
2012.7.1-10.31当日销售当日及次日12点前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2012.7.1-10.31当日销售当日及次日12点前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FM
2012.7.1-10.31当日销售当日及次日12点前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2012.7.1-10.31当日销售当日及次日12点前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KN
2012.7.1-10.31当日销售当日及次日12点前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2012.7.1-10.31当日销售当日及次日12点前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3U
2012.7.1-10.31及春运期间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2012.7.1-10.31及春运期间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CZ
2012.7.1-8.31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2012.7.1-8.31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CA
成都始发航班,6.29出票日起,销售7.1-10.31乘机日,于航班起飞前3天内销售的客票,均不允许作废。
重庆、万州始发航班,2012.7.1-8.31 当日销售当日起飞的航班都不能作废。
成都始发航班,6.29出票日起,销售7.1 -10.31乘机日,于航班起飞前3天内销售的客票,均不允许作废。
重庆、万州始发航班,2012.7.1-8.31 当日销售当日起飞的航班都不能作废。
ZH
2012.7.6-8.26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2012.7.6-8.26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TV
2012.7.1-8.31当日销售当日及次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注意:6月30日销售7月1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2012.7.1-8.31当日销售当日及次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注意:6月30日销售7月1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SC
2012.7.10-8.26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B2B客票禁止按“当日退票”提交退票)
2012.7.10-8.26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B2B客票禁止按“当日退票”提交退票)
MF
当日航班不能作废
当日航班不能作废
HU
航班起飞2小时(不含)前作废
航班起飞2小时(不含)前作废
PN
2012.7.1-8.31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2012.7.1-8.31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8L
7.10-8.20当日销售当日起飞及次日12:00前起飞航班不允许作废
7.10-8.20当日销售当日起飞及次日12:00前起飞航班不允许作废
GS
2012.7.6-8.26期间销售(7.6-8.26乘机日内所有航班)不能作废
2012.7.6-8.26期间销售(7.6-8.26乘机日内所有航班)不能作废
JD
2012.7.1-8.31当日销售当日及次日12点前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2012.7.1-8.31当日销售当日及次日12点前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BK
2012.7.1-9.30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2012.7.1-9.30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G5
我司暂无B2B
航班起飞2小时(不含)前作废
NS
航班起飞2小时(不含)前作废
航班起飞2小时(不含)前作废
HO
2012.7.1-8.31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2012.7.1-8.31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EU
2012.7.1-8.25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2012.7.1-8.25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KY
2012.7.1-8.31航班起飞当天销售的客票不允许作废
2012.7.1-8.31航班起飞当天销售的客票不允许作废
JR
2012.7.1-9.10//9.28-10.9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2012.7.1-9.10//9.28-10.9当日销售当日起飞航班不能作废
JR
关于幸福航空航班随订随售禁止K位及客票不得当日作废的通知
各销售单位:
为加强管理、避免座位虚耗,代理人于航班起飞当日销售的BSP客票和B2B客票,不允许作废做出如下时间段规定:春节(阳历2012年1月9日至2月7日)、五一(2012年4月30日至5月4日)、暑假期间(2012年7月1日至9月10日)以及十一黄金周 (2012年9月28日至10月9日)期间;除以上日期外的其他日期,代理于航班起飞当日销售的BSP客票和 B2B客票,在航班起飞前两小时以内不允许作废。
如有违反规定作废航班客票情况,幸福航将按旅客自愿退票进行处理。
JD
首都航空关于规范2012年暑运期间销售业务的通知
各销售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2年暑运期间航班销售工作,避免航班座位虚耗,确保航班收益,现针对2012年7月1日(含)-2012年8月31日(含)期间的各项销售事宜规范如下:
各销售单位当日销售的当日起飞及次日12点前起飞航班任意舱位的BSP、B2B客票,不允许当日作废。如发生作废,将按自愿退票处理。如因此操作导致航班虚耗,将对操作方处以对应航线Y舱公布运价两倍罚款。
PN
各出票单位:
为了杜绝暑运期间的恶意占座行为,造成航班座位虚耗,经市场部研究决定:暑运期间——2012年7月1日(含)至8月31日(含)航班起飞当天销售的客票禁止作废。相关规定如下:
一、暑运期间,凡是在航班起飞当天销售我司任意舱位的BSP电子客票及西部航空官网电子客票均不允许作废。一旦发现违规操作,除按原客票自愿退票收取手续费外,还将处以西部航空对应航线Y舱公布运价2倍罚款,并不得减免。
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请各销售单位严格遵照执行。此外,本文件规定只适用于暑运期间,其他时期当天销售的客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内均可作废。
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GS
7-8月为暑运销售旺季,为充分把握旺季市场机遇,减少航班虚耗带来的收益损失,经市场部研究决定:对于暑运期间(2012年07月06日至2012年08月26日),天津航空航班销售规定如下:
一、所有航班一律见舱销售,禁止K位。
二、所有航班一律随订随售,销售单位订座后须在一小时之内完成出票,否则航线管理员有权予以清位。
三、任何销售单位如擅自预留暑运期间航班座位,由此引起航班虚耗、超售由销售单位全权承担责任。
四、当日销售航班客票一经出票不得当日作废,须按自愿退票处理(具体退票规定详见《GSYW2012-014关于下发天津航空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的通知》)。
说明:暑运期间(2012年07月06日至2012年08月26日),表示销售客票日期与航班日期均在此时间段内。
特此通知
天津航空市场销售部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3U
8L
各销售单位:
为进一步减少航班座位虚耗,特修订并重新下发我司客票作废操作规定:
1、春运<农历腊月十一至正月二十>期间及暑运(7月10日至8月20日)期间,当日销售当日起飞及次日12:00前起飞航班的客票,不允许作废,须按祥鹏现行自愿退票规定处理;
2、其余时间段客票当日作废须在航班离站时间2小时前办理并及时取消座位。
具体内容参见附件,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谢谢。
EU
关于2012年度暑运期间客票销售规定的通告
各销售代理单位:
为做好暑运期间航班销售工作, 规避座位虚耗给其他旅客出行造成不便,现针对暑运期间(2012年07月01日-2012年08月25日)销售事宜进行规范,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1、成都航空所有航班散客舱位,实行随订随售;任何销售单位不得有擅自扣位,重复订座,虚假订座等行为,一旦发现每个座位将按全价票的2倍处罚;
2、经济舱儿童(含无成人陪伴)暑运期间订座舱位:0舱,票价为经济舱正常票价的50%,客票类别项分别为Y+CH (无人陪伴儿童为 UM),儿童姓名后必须加CHD,为确保儿童旅客航空运输安全,单独出票的儿童(除无成人陪伴儿童外) 必须有成人陪伴,一名成人旅客最多可携带两名儿童。办理有成人陪伴儿童客票时,必须在儿童订座编码中注明同行成人的详细订座信息:OSI EU THE CHD TRVL WITH ADL NAME IS XXX TKN0 811-XXXXXXXXXX;同时,在同行成人的订座记录中注明该名儿童的详细订座信息:OSI EU THE PAX TRVL WITH A CHD NAME IS XXX TKNO 811-XXXXXXXXXX。与团队同行的儿童必须占用团队配额以团队形式订座出票,不得单独出票,否则视为违规出票。
3、各代理企业于航班起飞当日销售的BSP客票和B2B客票,不允许作废。如各代理企业作废当日航班客票,结算部门将按自愿退票处理。
4、各代理企业必须做好不正常航班旅客服务工作,及时清“Q”,确保旅客通知、客票变更、客票签转、退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因航班变更时未及时清“Q”,不能及时通知到旅客并未为旅客进行航班变更,引起旅客有效投诉,代理企业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以每张客票200元违约金。
5、各销售单位务必加强本单位终端和人员的管理.所有违规行为一律以终端所属个人或单位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成都航空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中心
2012年06月07日
SC
关于销售当日起飞航班客票不得作废的通知
各销售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旺季生产效率,加强航班座位管理,杜绝恶意占座造成的座位虚耗,现对航班起飞当日客票作废规定通知如下:
销售2012年7月10日(含)至8月26日(含)期间,航班起飞当日客票的禁止作废(B2B客票禁止按“当日退票”提交退票),如按照当日作废/退票提交,我公司将按照自愿退票进行处理。此规定与前期下发的其他关于航班虚耗的各类处罚规定并行执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抄送:财务部票证结算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BK
各销售单位:
为做好暑假期间的市场销售工作,确保航班销售顺利进行,现对暑假期间,即2012年07月01日(含)至09月30日(含)航班,作如下规定:
一、任何销售单位必须按照奥凯规定订座,严禁重复订座、虚假订座、假RR及高舱低占等行为,退票、作废客票必须同时取消座位,避免造成航班座位的虚耗。对于违规代理,将按《代理人销售协议》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屏蔽奥凯航班显示并终止授权;
二、任何销售单位电子客票随订随售,不得留座;
三、凡是在航班起飞当日销售我司任意舱位的BSP及B2B电子客票均不允许作废。
四、任何销售单位订座时,应输入旅客的联系电话,以确保航班变动信息能及时通知到旅客。因未按我司规定在订座记录中录入旅客有效联系方式,导致航班发生变更时无法及时通知到旅客而引起的旅客投诉或索赔,我司将按照《关于下发代理人不正常航班Q信息处理程序的通知》执行。
TV
各销售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航班座位利用率,加强客票销售管理,杜绝个别代理人恶意占座,造成我公司航班座位虚耗。现通告如下:
自6月30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销售2012年7 月1 日至2012年8月31 日期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1日(以日历日为准)内销售的客票,均不允许作废。(例如,在7月3日销售的飞行日期为2012年7月4日的客票不允许作废;在7月3日销售的飞行日期为2012年7月5日的客票,允许7月3日当天作废)如代理人未按照此规定执行,我公司结算部门将按照自愿退票规定收取退票费。
在此期间,我公司将加大对航班的监控力度,如发现代理人以假“RR”、假票号、假旅客姓名等形式预留航班座位,直接或间接造成航班座位未被利用或其价值未被充分利用,从而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销售代理协议相关规定以最高限额罚款。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藏航空市场营销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KY
关于航班起飞当天销售的客票不允许作废的通告
各销售单位:
为加强航班管理,杜绝个别代理人恶意占座,造成我公司航班座位虚耗,现通告如下:
2012年暑运期间,航班起飞当天销售的客票不允许作废。如代理人将航班起飞当天销售的客票作废,我公司结算部门将按退票进行处理。
通告适用日期:2012年7月1日至8月31日
注:昆航网站、呼叫中心无需适用此规定。
请各相关部门、外站及时通知代理人遵照执行。同时,由于昆明机场转场、暑运期间机场繁忙等原因,为防止旅客因个人原因误机,请提前90分钟到达机场。
昆明航空营销服务中心
2012/6/25
CA
关于暑期旺季客票销售的规定
各销售代理:
暑期旺季即将来临,我公司为加强客票销售管理,杜绝个别代理人恶意占座,造成我公司航班座位虚耗,现通告如下:
自7月1日起,销售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重庆、万州始发国航国内航班,当天销售当天航班的客票不能作废。如代理人未按照此规定执行,我公司结算中心将按照相关退票规定收取对应的退票费。
特此通知。
重庆营业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HO
吉祥航空各销售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暑运期间国内航班销售工作,杜绝航班座位虚耗,经吉祥航空商务部研究决定,对于航班日期从2012年7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的航班,做出如下规定:
1,吉祥航空所有航班散客舱位,实行随订随售.航班起飞前48小时以外订座,自动清票时限为2小时;航班起飞48小时以内订座,自动清票时限为1小时.
2,吉祥航空航班控制部门将根据航班销售情况适时清理航班. 任何销售单位,包括一线售票处,补票窗口和BSP代理人不得擅自扣留座位,重复订座,虚假订座及高舱低占等行为,一旦发现,吉祥航空将对每个座位按全价票的3倍处罚.
3,吉祥航空所有航班散客,团队舱位,航班起飞当日销售的当日航班的客票不得当日作废.如发生违规作废,将按自愿退票处理.如因此操作导致我司航班虚耗,将对操作方处以相应航班Y舱公布运价3倍进行处罚.
4,发生不正常航班时,各销售单位必须及时清理"Q"信箱,务必确保通知到旅客,保证旅客对于客票变更,签转,退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因航班变动时未及时清理"Q",未通知旅客,而引起的旅客有效投诉, 各销售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5,为确保在航班不正常时,旅客能及时,准确的接收到信息,各销售单位务必严格执行在PNR中使用OSI指令输入旅客本人或购票人的手机号码或其他相应的联系方式(格式为:OSI HO CTCT 旅客手机号码).如未按此规定执行,导致旅客的有效投诉,各销售单位承担赔偿旅客全部损失.
6,所有违规行为一律以终端所属个人或单位进行处罚,各销售单位务必加强本单位终端和人员的管理.
特此通知,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吉祥航空商务部销售处
CZ
关于旺季销售的相关规定
各位代理人:
现就旺季期间(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销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理人应严格按照南航规定定座,严禁重复定座、虚假定座或假RR定座,退票、作废客票必须同时退座,避免造成航班座位的虚耗。对于违规代理,一个航班的座位虚耗三个(含)以上时,将按每个定座航段的公布全票价收取违约金;如在同一个航班上虚耗座位达到20个(含)以上时,除按每个定座航段公布全票价收取违约金外,还将屏蔽或终止授权。
二、航班起飞当天销售的BSP客票和B2B客票不允许作废。凡代理人将航班起飞当天销售的BSP客票和B2B客票作废的,将按自愿退票处理。
三、代理人定座时,应正确输入旅客本人的联系电话,以确保航班起飞时间变更或航班取消的信息能及时通知到旅客。如因代理人输入的联系电话为非旅客本人的联系电话,致使航班起飞时间变更或航班取消的信息无法及时通知旅客、引起旅客投诉的,将按照定座航段的公布全票价向代理人收取违约金。
特此通知。
重庆航空市场销售部销售管理室
2012-06-29
MU/FM/KN
ZH
深航关于航班起飞当天销售的客票不允许作废的通告
各销售代理:
为加强管理,杜绝个别代理人恶意占座,造成我公司航班座位虚耗。现通告如下:
从2012年7月6日起,航班起飞当天销售的客票不允许作废。如代理人将航班起飞当天销售的客票作废,我公司结算中心将按退票进行处理。
通告适用日期:2012年7月6日—2012年8月26日。
请各代理人遵照执行,同时,由于暑运期间机场繁忙,为防止旅客因个人原因误机,请提前90分钟到达机场。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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