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河北建投生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运行交接班制度
本制度根据电力生产的连续性和重要性,制定交接班管理标准,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制度。交接班制度是上、下班之间交清工作,明确交接双方在运行岗位上的职责,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适用秸秆厂所有运行人员。
一、基本要求
1、 运行人员应按本秸秆厂规定的轮值表和时间,准时进行交接班。如发生接班人员到时未来接班,交班人员应留在岗位上继续值班,并向上相关领导汇报,直到有人接班时方可离开岗位。值班人员一般不得连值二个班次。
2、 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20分钟到达岗位,到现场检查了解设
备运行变动情况设备缺陷及运行状况。
3、 各岗位应建立交接班记录簿.实行岗位对口交接。交班人员有义务向接班人员详细交清运行情况,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及其初步分析和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对重要的设备变动或设备缺陷应到现场向接班人员交清楚。
4、 接班人员有权向交班人员提出询问,包括要求到现场交班,接班人员在接班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交班人员联系并向值长(班长)汇报,重要的异常情况应向值长(班长)汇报。
5、 在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在接班人员尚未签字接班时,则由交接班人员负责事故处理和操作,接班人员应在交班值的值长的领导下主动协助处理,直到事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后方可履行签字交接手续。
6、 各岗位运行人员履行交接班手续时,应先由交班人员在交接班簿上签名,然后由接班人认可签字。自接班人员签字时起,运行工作的全部责任由接班人员负责。在未办完交班手续之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7、 学习人员在未取得岗位资格前,不可独自负责岗位的交接班,应在监护人的监护、指导下进行。
8、 接班前和交班后均由值长负责召开站班会,站班会应严肃认真、列队整齐、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二、交接班的程序
一、 接班程序一般是:
(一) 接班人员按时到岗后进行岗位对口交接,然后由值长(班长)负责召开班前会,布置任务询问情况。
(二) 开完班前会各岗位到设备现场进行接班检查。
(三) 值长(班长)在接班前5分钟召开接班会,宣布是否可以接班。
二、 交班程序一般是:
(一) 交班人员进行交班前的准备。
(二) 与接班人员进行岗位对口交接,。
(三) 召开交班会(班后会),总结本班运行工作和问题,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
三、接班的内容
(一)、 接班人员到岗后,各岗位应实行岗位对口交接,交班人员应主动向其口述本班情况,以下基本内容应在交接班簿中详细记录:
1、本岗位本班运行方式变动情况及目前设备运行情况。
2、本岗位设备停、复役情况,工作票执行情况。
3、今天的工作任务、试验(或作业)任务。
4、本班发生的人身或设备不安全情况及其简要原因。
5、有关的技术命令、技术通知、上级指令等。
6、需要下一班注意的其它运行事项。
(二)、 接班人员对交班人员的口述如有不清楚之处,应主动提出询问,交班人员有义务耐心给予回答。
(三)、 对口交接的其它内容有:
1、接班人员查阅运行日志、记录及报表。
2、根据岗位分工,清点本岗位的工器具、钥匙、通讯用具、打印机、办公计算机等。
3、检查岗位卫生工作。
(四)、 现场检查。对口交接结束后,各岗位接班人员携带好手电筒、听针等工具,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现场设备的接班检查。
(五)、 召开接班会:
1、 在完成现场设备检查后,各岗位人员应迅速返回,由值长召开接班会。
2、 首先各岗位人员简洁、清楚地汇报本岗位对口交接班和现场检查情况,有否发现新的设备缺陷,确认本岗位可否接班。
3、 值长(班长)主持班会,内容如下:
(1)、介绍系统和设备运行变动情况、运行方式薄弱环节,采取的运行措施、本值注意事项,交接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后,交接班手续才告完成。
(2)、布置本值(班)的生产任务及安全措施,交任务、交情况、交安全。
(3)、 讲清设备存在的缺陷及异常情况。
(4)、 询问、考问有关岗位值班人员,作好事故预想。
(5)、 讲清设备检修、备用情况及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6)、 传达相关领导有关的技术命令、通知及指令。
(六) 值长(双方班长)宣布接班。接班站班会结束,值长(双方班长)确认可以接班,则宣布各岗位人员接班。
四、 交班内容
一、 交班人在交班前应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做好各项交班准备工作。
二、 做好本班应完成的各项检查、维护工作和操作任务。
三、 对所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 根据岗位分工,检查本岗位的工器具、钥匙、通讯用具、办公计算机、规程资料、图纸、报表等完整齐全。
五、 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字迹要端正,内容不遗漏。记录的主要内容为:
(一)本班设备的起停及操作情况。
(二)发现或消除的设备缺陷.以及已采取的措施。
(三)接到的相关领导指示、命令、通知、技术措施等。
(四)交班前设备运行方式和下一班须做的工作及注意事项。
(五)将本班主要运行情况逐级向值长汇报。
六、 交班后站班会(班后会)。交班人员交班后应立即参加班后会,交班会由值长主持,站班会内容如下:
(一)清点本值人员,确认均已交班。
(二)值长对机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三)本值下一班要做的重要工作预布置。
巡回检查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是定时、定点对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的隐形缺陷和异常情况,以便能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和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生物发电所有运行岗位和运行人员。
一、巡回检查要求
(一)、 巡回检查必须制定科学的巡检路线。
(二)、 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项目和所辖设备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有异常情况时应增加检查次数。对下列运行设备,不受定时巡回检查规定的限制,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1、 存在缺陷的运行设备或容易损坏的重要部件。
2、 大修后刚投入的设备。
3、 新设备刚投入运行。
4、 特殊运行方式的设备。
5、 刚操作过的设备还处于不稳定运行状态。
6、 设备运行条件恶劣或受自然条件影响的设备环境污染、潮湿、大风、大雨、高温、严寒等。
(三)、 巡回检查必须携带专用工具,如手电筒、测温仪、测振仪、听针等.以保证检查质量,并做好记录。
(四)、 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处理不了时汇报上一级值班员或值长,并做好记录。发现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的重大缺陷时,应立即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按照有关规程的规定,做好事故预想和采取必要的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五)、 巡回检查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思想集中,注意保护自已,不要冒险作业,未经考试合格的运行人员不得单独进行巡回检查。
(六)、 巡查人员应了解设备的运行特性,如:正常时的温度、振动、声音,熟知阀门、挡板的开度,仪表指示在不同的负荷时的相应位置,把检查设备和运行分析相结合。
(七)、 对于备用设备的巡检时间与内容应与运行设备一样,必须保证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八) 、 机组发生故障时,巡检中的运行人员应立即返回本岗位待令协助处理事故。
二、巡回检查中重点检查项目
(一)、 运行时负荷大的设备。
(二)、 频繁启动的设备。
(三)、 有缺陷或处于恶劣环境的设备。
(四)、 新安装或检修后新投运的设备。
(五)、 接班前刚操作过的设备。
(六)、 影响主机运行的主要设备及附属设备等。
(七)、 特殊天气时的处于室外的设备。
附 机电炉化专业巡检路线
化学巡检路线图
接班前检查,由主值安排各自检查范围;此路线图为班中检查路线,每小时巡检一次,巡检时必须携带对讲机,保持与控制室的联系;巡检执行《运行管理标准—巡回检查制度》:
化学值班室 制水间全部设备 预处理间全部设备 除盐泵间
中和池
混凝加药室 除盐水箱 混床间 喷射间
酸碱罐
原水池水位 生水泵间 化学电气设备间
工业水池水位
消防水池水位 雨水泵房 循环水加药泵房
综合泵房全部设备 制冷站全部设备 制冷站MCC
污水处理站
汽机巡检路线图
接班前检查,由机长安排各自检查范围;此路线图为班中巡检路线,每小时巡检一次,巡检时必须携带对讲机,保持与控制室的联系;巡检执行《运行管理标准—巡回检查制度》:
巡回检查路线:
集控室 1#、2#汽轮机 主机油箱油位、主汽管道、阀门
旁凝设备
疏水箱 汽机0米 #1、2#机3.5米设备
疏水泵
射水泵
1#给水泵 射水箱水位 1#机凝结泵、凝结器水位
射水箱水温
1#机冷油器
2#机0米设备 2#、3#给水泵 1#机空冷器 1#机油泵
胶球泵
2#机3.5米设备 循环泵房所有设备 水塔水位
除氧平台所有设备 管道层
锅炉巡检路线图
接班前检查,由锅炉机长安排各自检查范围;此路线图为班中巡检路线,每次巡检由班长安排一人,每小时巡检一次,巡检时必须携带对讲机,保持与控制室的联系;巡检执行《运行管理标准—巡回检查制度》:
炉控室 1#炉7米平台所有设备 1#炉本体
2#炉本体 2#炉汽包司水间 1#炉汽包司水间
2#炉7米平台所有设备 2#炉3.5米设备 2#炉0米设备
2#炉除尘系统 疏水泵疏水箱 一、二次风机
仓泵 加热系统 冷渣机系统
2#炉引风机 除灰系统 油泵房 1#炉引风机
空压机房 除渣系统 加热系统 1#炉除尘系统
一、二次风机
1#炉0米设备 定排 1#炉3.5米设备
冷渣机系统
14米给料平台1#、2#炉所有设备 10.5米给煤平台 1#、2#炉所有设备
电气巡检路线图
接班前检查,由电气主值安排各自检查范围;此路线图为班中巡检路线,每次巡检由主值安排一人,每两小时巡检一次,巡检时必须携带对讲机,保持与控制室的联系;巡检执行《运行管理标准—巡回检查制度》:
巡回检查路线:
主控室 电气保护间 1#、2#发电机 10kV高压段设备→ #1、2低压变及段设备 →低压公用变及段设备→蓄电池室→ #1、2、3给水泵→1#、2#机MCC→机房重要低压电机→1#、2#炉MCC
#1、2低压水源变 化学楼电气专用盘
#1发电机出口 (PT、避雷器) 励磁变
#2发电机出口 (PT、避雷器) 励磁变
外围设备: 生活水综合泵房电气设备
污水泵房电气设备
设备定期轮换、试验制度
为使运行设备安全、可靠地长期运行,保证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一些设备进行定期切换、试验,是确保机组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所有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一、 实施办法
(一)、 运行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有关设备定期切换和试验工作,并将试验情况记入交接班记录簿和定期试验切换簿内。
(二)、 定期切换和定期试验制度,必须按专业、岗位制定切换、试验周期表按时进行。
(三)、 定期切换、试验应征求值长、主值班员同意,与有关部门联系妥当,并向切换(试验)执行人交清任务及安全措施,做好事故预想。
(四)、 定期试验和切换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联系有关检修人员处理,若短时不能消除,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加强监视,并做好记录,填写缺陷单,汇报值长或主管。
(五)、 定期切换和试验时,如果出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切换、试验,报告值长和有关领导,等异常消除后再进行。
(六)、 遇到特殊情况,切换或试验项目不能如期进行,应在值班记录中注明原因.但不得无故不做。
(七)、 下列情况可不进行试验或切换:
1、 事故状态或异常状态(待事故、异常消除后由原运行值补做)。
2、 设备有较大缺陷,不能及时消除。
3、 设备投运时间未达到一个功换周期。
(八)、 试验项目影响负荷或其它系统时,必须经值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九)、 定期切换和试验,要认真执行安规及设备运行规程,必要时要填写操作票,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确保定期切换、试验工作顺利进行。
(十)、 不能切换的正常备用设备,可做定期启动试验。
附-1 #0A、B皮带定期工作制度
1、#0A、B皮带倒换的运行方式应填写在《运行日志》内。
2、#0A、B皮带的倒换时间为每周一、周五后夜班八点以前倒换。
3、#0A皮带备用时,应将带坑周围的料清理干净,绞龙及皮带上的料要走空,要便于检查电机和绞龙。
4、#0B皮带备用时,应将带坑周围的料清理干净,绞龙及皮带上的料要走空,要便于检查电机和绞龙。
5、对处于备用的皮带要及时检查,发现缺陷要及时通知检修处理。
6、交接班时如发现备用皮带,没按规定清理干净,接班人员有权不接班。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交班者负责。如接班者不检查即接班,其责任由接班者负责。发电部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于不按规定打扫者将处于50元以上的罚款。
7、遇有特殊原因,可根据秸秆仓来料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0A、B皮带的上料方式,但必须在《运行日志》上写明原因.
工作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生物发电运行工作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对生物发电工作票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2 职责
2.1 生物发电运行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的使用、办理工作票。
2.2 生物发电各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对工作票执行的检查和考核的管理工作。
2.3 生物发电安全员负责对工作票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考核。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工作许可人一般由具备独立值班资格的运行人员,经考试合格,申请,安监人员审核,相关领导批准后,可担任本岗位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检修的工作许可人。
3.2 工作许可人负责工作票的审查、接收,并对所列安全措施进行补充。
3.3 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均应经安监人员考核批准。
3.4 工作许可人在工作中所负的安全责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的第70条~87条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的第34条~65条规定执行。
3.5 生物发电运行人员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三票三制》管理汇编的有关规定正确办理工作票。
3.6 生物发电相关人员要对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有效的检查和提出建议。
3.7 每月底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将已执行的工作票收集、审查、统计,并将审查情况和合格率于每月5日前报生物发电相关人员。
3.8 已执行的工作票完好保存三个月,确认无异议后由生物发电相关人员负责处理。
3.9 生物发电相关人员负责工作票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4 热机工作票使用范围和要求
4.1 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等工作,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使用热力机械工作票(以下简称工作票):
4.1.1 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当值值班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包括汽、水、油、烟、风、压缩空气以及输灰、输料系统等发电生产设备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4.1.2 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及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4.2 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当值值长同意。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写工作票;夜间如无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如抢修工作仍在进行,则应及时补办工作票手续。对上述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包括运行人员排除故障工作),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终结时间记入值班记录。
4.3 生产现场进行不使用工作票的其他一切工作,应根据相关领导人的口头命令或得到其同意后进行。在开工前必须得到当值运行值班人员的允许。
4.4 有两个及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一般应有相关人员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工作负责人中的一人兼做总的工作负责人。总的工作负责人负责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工作的正确配合。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4.5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做完,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4.6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5 热力机械工作票执行程序
5.1 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工作项目,确定工作时间和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负责人布置工作任务,审核工作票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签发工作票。
5.2 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其中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计划工作期限、安全措施、参加工作人数和有无附页等必须填写清楚。工作任务要写明,不能用“消缺”笼统的代替具体的工作任务。几个工作班共用一份工作票时,工作负责人姓名一栏填写总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参加工作人数仍填写总的工作人数;工作票用钢笔来填写,不得任意涂改。
5.3 负责人填写完工作票以后交由签发人审查并签字批准。
5.4 大修、小修和有计划的大型工作应提前一天交工作票。当日消缺的工作应在开工前一小时,由工作负责人送交运行值班负责人审核,必要时还要由运行值班负责人交值长审核。
5.5 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应认真审查工作票的全部内容,必要时填好补充措施(如无补充措施,应在“运行人员补充措施”一栏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确认无问题后签名接收,并做好记录。
5.6 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的要求逐项布置安全措施;执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划一个钩(√)。
5.7 工作许可人在开工前,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共同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5.8 工作许可人要向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那些设备系统有压力、温度、爆炸危险等。
5.9 经上述检查无误、交持清楚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填写许可开工时间。履行完许可手续后的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各保存一份。
5.10 履行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向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下达开工令。
5.11 检修期间工作负责人必须随身携带工作票。开工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要不断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安全监护,并应始终坚持在工作现场,特殊情况离开工作现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指定临时负责人,并征得许可人同意履行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5.12 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均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应收回工作票停止工作并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检修工作期间工作许可人要经常到现场查看安全措施是否变动,发现异常立即纠正。
5.13 检修工作不能按期完成,负责人应提前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二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5.14 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撤离现场,负责人向许可人报告工作已结束。
5.15 如果检修设备需送电试验方可交工的,由许可人负责拆除安全措施,收回本设备有关的所有工作票,送电进行试运。试运行后尚需工作,但不需要改变原安全措施的,由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双方检查无误后,重新履行开工手续,方可继续工作,如试运行后工作需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5.16 工作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持票会同工作许可人一起到工作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无问题后,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写终结时间,双方签字,由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的工作终结栏处盖“己执行”章,交由运行保存。设备、系统变更后,应向运行人员交代清楚,并应出具“设备异动报告”。
6 电气工作票使用范围和要求
6.1 除《安规》明确规定外,补充如下应办理工作票的工作。
6.1.1 使用一种工作票。
a) 厂用低压母线停电清扫、检修或做试验。
b) 高压设备己停电,一种工作票已开工,回路有地线时,如二次回路工作时间超出一次回路工作时间的工作,一种工作票结束前,二次回路的工作应重新办理一种工作票。
6.1.2 使用二种工作票
a) 进入电缆防火层工作。
b) 整组传动可使用该回路原工作票或重新办理二种工作票。
c) 低压电动机停电检修。
d) 保护装置出现异常,需退出运行进行处理。
6.2 下列工作可不办理工作票
6.2.1 事故抢修工作可不办理工作票,但应按《安规》规定严格执行,值班负责人应做好详细记录,抢修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联系工作。
6.2.2 正常的调试、定期试验可不办理工作票,但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完善。
6.2.3 《安规》中规定的用口头或电话联系的工作,必须在运行日志上记录清楚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6.3 在批准时间内完不成的工作,属厂内调度的设备,应提前1小时办理延期手续;属地调管辖的设备,应按《调度管理规程》规定的时间提前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
6.4 同一电气设备一、二次回路均有工作时,应先办理第一种工作票。
6.5 电气工作票执行程序
6.5.1 签发人或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计划时间、安全措施、参加工作人数、负责人姓名、工作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必须按电气一、二种工作票的格式填写清楚。工作任务要写明,不能用“消缺”笼统的代替具体的工作任务
二种票工作条件栏的填写,不停电的工作,在栏内只填写“不停电”;停电的工作则要写清停电的设备的名称。开关的位置及操作电源的情况。
6.5.2 工作负责人送交第一种工作票应提前一天,二种工作票可在工作的当天交给许可人。临时消缺,可在工作开始前交给值班员。
6.5.3 工作许可人审查工作票内容及措施是否完善,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必要时提出补充意见,审查合格后,办理工作票接收手续。
6.5.4 在得到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后,一种工作票应按工作票措施内容,正确布置安全措施,许可人在操作完毕后,将已做安全措施及所封地线的编号和地点,填入工作票相应栏中并签名。二种工作票按工作条件要求执行。
6.5.5 在执行完安全措施后,许可人会同负责人到现场做到五交待:
a)交待及指明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b)交待停电设备的范围。
c)交待临近带电设备及场所。
d)交待允许工作活动范围及行走通道。
e)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6.5.6 许可人、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填入开工时间。
6.5.7 负责人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到现场交待工作内容,人员的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6.5.8 在工作期间负责人(监护人)要不间断进行安全监护。
6.5.9 按《安规》规定办理工作变动、间断、转移手续。
6.5.10 工作结束后清点工具、整理现场卫生,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向值班人员(即工作许可人)报告工作己结束。
6.5.11 许可人按《安规》规定验收。
6.5.12 许可人、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及填入完工时间。许可人在工作票的右上角上加盖“己执行”章,交由运行保存。设备、系统变更后,应向运行人员交代清楚,并应出具“设备异动报告”。
7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7.1 凡在禁火区明火作业,必须填写动火工作票,但在下列情况下禁止动火:
7.1.1 动火地点的空气中及被焊物内部有可燃、易爆介质经化验分析不合格时。
7.1.2 动火地点发生火警,原因未查清时。
7.1.3 动火现场未备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不合格时。
7.1.4 消防规程上规定不允许动火的设备和地点。
7.2 动火工作票和热机、电气工作票不能相互代替,动火工作票中防火安全措施按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填写,措施要完善,做到万无一失。
7.3 动火工作票分两级,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部门主管签发,保卫(消防)负责人,生物发电安监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生物发电相关领导批准。要求动火部门负责人、消防人员必须始终在现场,做好监督和消防工作。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的主管签发,保卫(消防)负责人,生物发电安监负责人审核批准,动火部门必须指定人员始终在现场监护。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应考试合格,并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一级动火范围:汽机油系统,存料区、存料仓,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及房间。
二级动火范围:汽机机房、蓄电池室内,以及一级禁火范围以外的其它禁火区均属二级动火范围。
7.4 动火工作票由动火施工负责人填写。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审查动火票的必要性和安全性是否完善可靠,认可后给予签发。然后由动火工作负责人交工作许可人,经值长同意后按动火工作票上规定的安全措施履行开工手续。
7.5 明火作业人员(焊工)对防火工作负有重大责任,有权检查动火工作票是否合格,若发现不合格或防火防爆措施不完善时,可拒绝动火作业,否则造成后果与工作负责人负同等责任。
7.6 一级动火,应每隔2—4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是否合格。动火工作票应力争当天结束。如需要连续几天动火工作时,则应每日工作结束后,工作人离开工作现场时,消除遗留的火种、火源。次日开工前应重新测定并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合格后方可开工。
7.7 在禁火区动火时电焊、气焊设备必须放到干燥、通风、安全地带。电焊用接地线要求与被焊物接牢,不得用可燃油、气管道代替接地线。充有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设备上禁止接电焊地线。
8 工作票的拒收与作废
8.1 安全措施错误。
8.2 工作任务、日期、措施、字迹不清。
8.3 设备名称、编号错误或涂改。
8.4 签发人、负责人不符合规定或是同一人。
8.5 工作票到期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作废后应制止其工作,督促其重新办理工作票)。
8.6 运行人员发现工作人员违章制止无效时。
9 工作票的考核
9.1 执行中的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存在错误(按拒收、作废条件)。
9.2 未按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即发出工作票。
9.3 违反《安规》规定,未收回工作票即将设备恢复备用或送电。
9.4 完工后由于验收不到位,存在问题未发现或安全措施未拆除即送电或启动设备。
9.5 安全措施内容、地点与任务不相符者。
9.6 保留带电部分未注明或未全部注明者。
9.7 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不符合规定者或他人代为签字。
9.8 漏填写签名、时间及其它项目者。
9.9 未按票面执行安全措施者。
9.10 一式两份工作票不相同者。
9.11 工作票未编号或编号重复者。
9.12 盖章不正确或漏盖章、乱盖章。
10 其它
10.1 热工工作票按河北省电力公司关于执行《热工工作票制度》通知执行。
10.2 机组在正常运行时,机、炉的热机工作票、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各机主值班员接受办理,电气的一、二种工作票、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由主值班员接收办理。副值可办理本单元第二种工作票。
10.4 机组停运后(其中包括机组临修消缺、小修、大修)的热机工作票、一、二级动火工作票、公用系统的工作票由各机组的主值班员办理。
操作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生物发电运行操作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生物发电对操作票的使用、管理和考核工作。
2 职责
2.1 生物发电运行人员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的使用操作票。
2.2 生物发电运行人员按照《三票三制》管理汇编里的操作票管理标准执行。
2.3 生物发电专业相关人员负责对操作票使用全过程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2.4 生物发电相关相关人员负责对操作票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生物发电运行人员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三票三制》管理汇编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操作票,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
3.2 生物发电相关人员要对操作票的执行进行经常、有效的检查和提出考核建议,遇重大的操作,要给予必要的指导、监督。
3.3 空白操作票和定型操作票放置在运行现场公用,严禁个人或班组收执。
3.4 每月底由相关人员负责将使用完的操作票收集、审查、统计,并将审查情况和合格率于每月5日前进行统计并上报。
3.5 已使用的操作票完好保存三个月,确认无异议后由相关人员负责处理。
3.6 相关人员负责操作票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4 以下操作必须使用操作票
4.1 汽轮机、发电机、锅炉的起、停操作。
4.2 机、炉辅助设备、系统的一般和重大倒换及投、停操作。38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复杂的操作,如:停、送母线,倒换电源及值班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操作。
4.3 机、炉主要设备、系统的一般和重大倒换操作。
4.4 运行设备、系统的重大试验或初次调整试验操作。
4.5 发电机组解列、并网操作。
4.6 单元《电气运行规程》中的条文规定的操作项目。
4.7 UPS切换操作。
4.8 公用设备、系统的起停、解并列操作。
注:以上所列操作在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工作必须填写操作票。
5 下列操作可不填操作票
5.1 机组事故处理操作。
5.2 正常清理滤网或活动阀门工作。
5.3 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5.4 电气设备正常调整操作,但主要系统的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
5.5 运行中的设备正常调整操作。
5.6 拉开单一接地刀闸,或拆除单元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注:在进行以上操作和事故处理及解救人身触电时,可不填写操作票,但应根据运行规程及事故处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事后应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记录。
6 操作票的填写、审核与批准
6.1 填写操作票,必须由当值正式值班人员担任,使用带有编号的操作票填写。
6.2 操作票应由执行操作的操作人填写,每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项操作任务。
6.3 填写操作票应使用钢笔,书写整齐,字迹清楚,设备编号及“拉”“合”“开”“关”等关键字不得涂改,操作票的填写要正确使用设备的双重编号和技术用语。
6.4 操作人应根据值长的操作命令,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结合当时的运行方式及规程规定,正确填写操作票。
6.5 操作票由操作人严格按操作顺序填写,每一单项操作填作一项,两项操作不得填入同一横格内,两项操作之间不得留空横格。
6.6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设备名称、开关或阀门编号;检查的压力、流量、温度、负荷;检查操作后开关或阀门的位置和设备的停运状态;《安规》电气部分第20条所列的内容。
6.7 电气操作严禁使用定型操作票。
6.8 监护人应对操作票所列项目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再签名。各机组的操作由班长或(主值班员)担任监护人;电气操作由主值班员担任监护人。最后由值长签名批准。
7 操作票的执行
7.1 所有操作必须得到值长或上一级值班员命令后方可执行。
7.2 在审核无误并经操作人、监护人主值、值长签名的操作票左上角盖“有效”章。
7.3 操作前应和有关岗位联系好,电话联系工作时,应互相通报姓名,联系目的应明确,有关名称,编号应说清楚,待对方复诵正确并同意后方可操作。
7.4 监护人、操作人一起根据模拟图按操作票顺序进行模拟操作,电气操作每模拟一项,应在操作票右边的空格内划“√”。没有模拟图的应根据符合实际的接线图,核对操作项目和顺序,无误后填入操作开始时间进行实际操作。
7.5 操作中监护人持操作票发出命令,操作人面对现场设备,核对名称编号和位置,确认无误后,操作人对号复诵,监护人同意后方可操作,操作中要认真做到一想、二看、三操作。
7.6 监护人根据操作票填写顺序进行单项唱票,操作一项方可唱下一项,不许同时唱两项和越项唱票,唱票声音清晰宏亮。
7.7 每操作一项,监护人应在己操作完的项目上划 “√” (电气使用红笔),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然后在操作票上注明操作终止时间,盖“已执行”章。
7.8 向发令人报告已执行情况,并将操作时间、结果、运行方式变化写在值班记录本中。
7.9 若有装、拆接地线工作,应由操作人员将装、拆接地线的编号、地点、时间填写在《接地线登记本》中。
7.10 对于操作过程中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应认真组织分析,并详细做好记录。
7.11 已执行的操作票,各岗位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乱写乱画。
8 操作监护
8.1 操作中监护人应切实起到监护作用,一般情况下,不得从事操作工作。
8.2 当操作人遇有操作困难时,监护人必须在履行完核对、复诵手续后,才能给予必要的帮助,但不得连续帮助操作。
8.3 相关人员和生产领导人员一般不应担任操作人和监护人,但在事故处理等特殊情况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可担任监护人。
8.4 生物发电相关人员应按《关于重要设备启停、试验、操作应到岗人员及其职责的规定》,对重大操作进行现场监护。
9 执行操作票的注意事项
9.1 操作时必须执行“安规”和运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9.2 操作必须由二人执行,其中对系统熟悉的人为监护人,另一人为操作人,两人都必须明确操作目的,内容和程序。关键项目操作之前应汇报值长。
9.3 无须填写操作票的操作,可由具有独立值班能力的当班人员进行,一般情况均需设监护人。
9.4 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操作票上的顺序进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操作票上有不正确的地方或发生其他疑问,应停止操作,由发令人重新审核,并马上汇报值长。如有变化,应另开操作票,操作票一经批准,监护人和操作人都无权修改。
9.5 操作前应根据运行方式,设备状况,天气变化情况做好事故预想。
9.6 在操作过程中,要严肃认真,不准谈笑和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几项操作任务同时由该两人交叉操作。
9.7 操作人员应正确使用五防闭锁装置,严禁私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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