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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公司二次供水系统技术规范(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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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次供水系统技术规范 (初稿) 2016年1月 前 言 为加强二次供水管理,规范并提高我公司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水平,保证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用户的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根据《四川省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制定本技术实施细则。 本细则主要制定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水质、水量、水压; 5系统设计;6设备设施;7泵房;8自动控制与保护;9.施工;10.调试与验收;11. 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目 录 前 言 1 1 总 则 4 2 术 语 6 3 基本规定 7 4 水质、水量、水压 8 5 系统设计 9 5.1 一般规定 9 5.2 系统设计原则 9 5.3 系统工艺 10 5.4 流量与压力 11 5.5 管道布置 11 6 设备设施 11 6.1 总体要求 12 6.2 水箱 12 6.3 压力水容器 15 6.4 水 泵 16 6.5 变频控制装置 17 6.6 控制柜/开关柜 18 6.7 管道与附件 18 6.8 消毒设备 20 6.9 监测仪表 20 7 自动控制与保护 20 7.1 一般规定 20 7.2 系统设备控制要求 22 7.3 保 护 25 8 泵 房 26 9 施 工 27 9.1 一般规定 27 9.2 设备安装 27 9.3 管道敷设 28 10 调试与验收 28 10.1 调 试 28 10.2 验 收 29 11 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30 11.1 一般规定 30 11.2 设施维护 30 11.3 安全运行管理 30 1 总 则 1.0.1 为保障供水安全、卫生和社会公众利益,提高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满足用户对水量、水质、水压的需求,制定本细则。 1.0.2 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及管理。 1.0.3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文。本细则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以此为有效,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除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6.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7.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9.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1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13.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 14.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 15. 《钢制压力容器》GB150 1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17.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12 18.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GB19762 19.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20. 《电气控制设备》GB/T3797 21. 《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GB/T12501 22. 《用电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 23. 《布线系统载流量》GB/T 16895.15 24.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25. 《泵房设计规范》GB/T50265 26.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 27. 《数字集成全变频控制恒压供水设备应用技术规程》CECS393:2015 28.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7 2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JB/T8098 30.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 2 术 语 2.0.1 二次供水 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市政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2.0.2 二次供水设施 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施。 2.0.3 叠压供水 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直接增压的二次供水方式。 2.0.4 引入管 由市政供水管网引入二次供水设施的管段。 3 基本规定 3.0.1 当住宅生活饮用水用户对水压、水量要求超过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时,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3.0.2 二次供水不得影响市政供水管网正常供水。 3.0.3 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0.4 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方案须经本区域公共供水企业确认后方可实施。 3.0.5 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按批准后的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文件和审查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3.0.6 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0.7 二次供水设施应独立设置,应有建筑围护结构,并需在报规划部门审批前征询供水企业的意见。 3.0.8 二次供水设施应具有防污染措施。 3.0.9 二次供水设施应有运行安全保障措施。 3.0.10 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涉水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有关规定。 3.0.11 二次供水设备应有铭牌标识和产品质量相关资料。 4 水质、水量、水压 4.0.1 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4.0.2 二次供水水量应根据小区及建筑物使用性质、规模、用水范围、用水器具及设备用水量进行计算确定。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的有关规定。 4.0.3 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应根据最不利用水点的工作压力确定。 5 系统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应与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和用户的用水需求相匹配。 5.1.2 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安全使用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并应符合环境保护、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要求。 5.1.3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应分别独立计量,住宅供水应计量到户,一户一表,水表出户,宜采用远传水表。 5.1.4 高层建筑给水系统分区应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规定设置,并考虑入户管给水压力不大于0.35Mpa。 5.2 系统设计原则 5.2.1 安全可靠:二次供水系统设计首先应满足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电气、机电、自控设备应选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可靠、运行稳定、环境适应性好、使用耐久的优质名牌产品。变频控制系统应进行模块化、标准化、简单化设计和制作,使变频控制系统具有可靠性高、故障率低、维护简单、故障恢复快速等特性。 5.2.2 标准化设计:为了今后泵房的统一管理和维护,所有增压泵房的设计、施工、硬件配置、数据传输等方面强化标准,同型号设备之间在机械尺寸、电气特性上具有较高标准化程度。 5.2.3 1对1变频调速和控制:所有的增压泵都宜配置独立的变频控制系统,采用1控1变频调速控制方式,各泵配置的独立变频控制系统可以相互通讯,保证泵及泵组能在流量的大动态变化时具有足够宽的调速范围,保证泵组的工作运行处于高效区,泵组中的变频调整应考虑整体运行控制,平均分配总运行比率,所有工作泵可以全频同步调速控制泵组的流量增加或减少。 5.2.4 节能高效:泵房系统应按实际工况合理设计泵组配置。泵组内各泵并行运行、增压扩流时,不仅应考虑控制单台泵的高效运行,同时还要考虑并网后的泵组的高效运行。系统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泵、电机以及变频器等设备的运行参数相互匹配性,保证其运行均处于各自的高效区稳定运行。 5.2.5 对外通讯:增压泵组变频控制系统设计必须考虑提供远程自动化控制信号通讯接口,现场设备控制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之间应采用工业以太网通讯协议或GPRS无线通讯协议进行数据通讯,满足增压泵房无人值守自动运行以及远程控制、远程数据传输等各项要求。 5.2.6 安全防范(可选项):为了今后增压泵房的无人值守管理,增压泵房必须单独考虑安防系统的设计和建设,该系统可自动记录人员进出的数据信息和图像信息,防止非法闯入,当出现人员非法闯入时可进行现场声光报警、语音传输及远程中控报警,保障增压泵房内的设备安全和水源安全。 5.2.7 泵的合理配置:一般泵房二次增压系统应根据楼层高度配置多个增压泵组,分别对应不同扬程需要的供水区域,每个泵组除了设置稳压罐(气压水罐)外还应考虑低流量供水时泵的配置。 5.2.8 市政管网压力保护:泵组增压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应考虑避免泵组抽水增压时对市政管网的过量抽取,水泵运行时应考虑使用水箱作为增压系统的调蓄水源,保证二次增压时不会造成对市政直接供水用户供水的影响。 5.2.9 远程监控:泵组控制系统应考虑满足远程监控的设计需要,可通过相应的通讯接口及通讯协议和远程监控系统进行数据通讯,可以实时远程监控现场设备的运行情况、压力变化情况、故障报警情况、历史数据记录等,同时满足远程控制的功能要求。 5.2.10 智能化控制:变频控制系统应具有控制所有水泵自动变频运行,效率均衡分摊运行,水泵自动轮换,变量变压供水,无水自动停机和报警,故障自动诊断报警和中文显示,超压保护,爆管保护,来水自动开机等功能,并应具有完善的保护功能,满足增压泵房的运行全自动化智能控制的要求,正常运行过程中无需人员现场操作。 5.2.11 水质监测与保护(可选项):泵房根据设计需要配置在线水质浊度、余氯监测仪,对水箱内的水质进行在线监测。泵房运行过程中为了保证水箱内水质,应实现储水定时更换,水箱中水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2h。 5.3 系统工艺 5.3.1 二次供水增压泵房系统采用罐式变频管网叠压供水方式时。 5.3.1.1供水系统运行原理 1 当市政管网压力高于最低允许压力时,通过叠加市政管网压力向用户供水。 2当市政管网压力低于允许压力或市政管网停水时,设备停机。 5.3.1.2罐式变频管网叠压供水系统组成要求 罐式变频管网叠压供水系统包括稳流罐、防真空(负压)装置、水泵机组、变频控制装置、管道过滤器、成套阀门及管件附件等。 5.3.2 二次供水增压泵房系统采用箱式变频管网叠压供水方式时。 5.3.2.1供水系统运行原理 1 当市政管网压力高于最低允许压力时,通过叠加市政管网压力向用户供水。 2当市政管网压力低于允许压力或市政管网停水时,市政管网进水阀门关闭,单独由水箱向用户供水,当水箱水位达到最低点时水泵停止运转。 3 当水箱水停留时间达到系统设定值时,系统由叠压供水切换到水箱供水。当水箱液位下降至下限时,由市政管网向水箱补水并切换至叠压供水模式。 5.3.2.2箱式变频管网叠压供水系统组成要求 箱式变频管网叠压供水系统包括不锈钢水箱、水泵机组、双水源切换装置、变频控制装置、消毒设备、管道过滤器、电动水力控制阀、成套阀门及管件附件等。 5.3.3 二次供水增压泵房系统采用低位水箱变频恒压供水方式时。 5.3.3.1供水系统运行原理 当水箱有水时,通过水泵机组由水箱吸水向用户变频增压供水,当水箱无水时,水泵机组自动停机,水箱蓄水恢复时自动开机。 5.3.3.2低位水箱变频供水系统组成要求 低位水箱变频恒压供水系统包括不锈钢水箱、水泵机组、变频控制装置、管道过滤器、消毒设备、电动水力控制阀、成套阀门及管件附件等。 5.4 流量与压力 5.4.1 二次供水系统设计用水量计算应包括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应按最高日用水量的8%~12%计算。 5.4.2 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5.4.3 罐式变频管网叠压供水系统的设计压力应考虑市政供水管网可利用水压的50%。 5.4.4 箱式变频管网叠压供水系统的设计压力应按由水箱标高点吸水增压时的供水压力考虑,即按最不利点的供水水头计算确定。 5.4.5 低位水箱变频恒压供水系统应按由低位水箱标高起始点至最不利点的供水水头计算确定。 5.5 管道布置 5.5.1 小区二次供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环状管网应设置阀门分段。 5.5.2 二次供水泵房引入管宜从居住小区给水管网或条件许可的市政供水管网单独引入。 5.5.3 室外二次供水管道的布置不得污染生活用水,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规定。 5.5.4 小区和室内二次供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5.5.5 二次供水的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宜布置成枝状管网,单向供水。 5.5.6 二次供水管道的伸缩补偿装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执行。 6 设备设施 6.1 总体要求 6.1.1 设备设施制造厂商应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拥有土地使用证或产权证。二次供水设备、设施的选型必须质量合格,并有齐全的生产许可、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质量保证文件,具备有资质的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书。水箱、压力水容器、自控系统、水泵、管道与附件、消毒设备等应设有规范标牌,并标明下列内容:生产厂家、注册商标、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水箱、压力水容器应标明有效容积和材质。管道、阀门还应标明口径、材质。二次从水设备其核心部件水泵和变频控制系统宜采用同一品牌制造商产品。 6.2 水箱 6.2.1 水箱材质与质量 水箱应选用食品级不锈钢材料,水箱内部拉筋和支撑应选用与水箱材质相匹配的不锈钢板折制角钢,焊接材料应与水箱材质相匹配,焊缝应进行抗氧化处理。不锈钢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不锈钢冷轧钢板》GB/T3280—2007要求,钢号、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要求见表1、表2。 表1材料的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 牌号 C Si Mn P S Ni Cr 其他 06Cr19Ni10 (S30408) ≤0.08 ≤1.00 ≤2.00 ≤0.45 ≤0.03 8~11 18~20 / 022Cr17Ni12 (S31603) ≤0.03 ≤1.00 ≤2.00 ≤0.45 ≤0.03 10~14 16~18 / 019Cr19Mo2NbTi (S11972) ≤0.025 ≤1.00 ≤1.00 ≤0.04 ≤0.03 ≤1 17.5~19.5 (Ti+Nb):[0.204(C+N)]~0.80 表2材料的力学性能 牌号 屈服强度Rp0.2MPa 抗拉强度RmMpa 断后伸长率A/% 硬度 冷弯 06Cr19Ni10 (S30408) ≥205 ≥515 ≥40 HBW≤201 HRB≤92 HV≤210 / 022Cr17Ni12 (S31603) ≥170 ≥485 ≥40 HBW≤217 HRB≤95 HV≤220 / 019Cr19Mo2NbTi (S11972) ≥275 ≥415 ≥20 HBW≤217 HRB≤96 HV≤230 d=2a(a代表材料厚度) 6.2.2 水箱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 1 水箱板 水箱板厚度偏差<±10%,板厚如表3所示。 水箱板中间有圆形或长圆形凸起,四周有凹筋和折边,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见表4和表5。 2 水箱底板 成型的水箱底板,每平方米中间有一至两个凸起,边长偏差见表4,平直度和凸面高度偏差见表6。装配时根据要求可以裁剪。水箱底板也可以用平板拼接。 表3组合式不锈钢水箱板厚度 理论容积 板厚(mm) 顶板 底板 侧板(从底到顶) 侧一 侧二 侧三 侧四 V≤50 1.2 2.0 1.5 1.5 / / 50<V≤100 1.2 2.0 2.0 1.5 1.5 1.5 100<V≤500 1.5 2.5 2.5 2.0 1.5 1.5 500<V≤1000 2.0 3.0 3.0 2.5 2.0 2.0 表4水箱板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 规格(长*宽)mm 折边长度mm 边长偏差mm 折边高度偏差mm 折边角度偏差mm 1500*1500 30 1 ±5 ±1° 1000*1000 27 1 ±5 ±1° 1000*500 25 1 ±5 ±1° 表5水箱板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 规格(长*宽)mm 加工减薄量mm 平直度偏差(每1000mm)mm 凸面高度偏差mm 1500*1500 ≤0.15 ±2 ±5 1000*1000 ≤0.15 ±2 ±5 1000*500 ≤0.15 ±2 ±5 表6水箱底板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 规格(长*宽)mm 平直度偏差(每1000mm)mm 凸面高度偏差mm 1500*1500 ±2 ±3 2000*1000 ±2 ±3 3 水箱底架 组装后水箱底架水平度偏差:每1000mm长度<±2mm。对角线偏差见表7。 表7水箱底架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 水箱底架长度(L)mm 对角线允许偏差mm 1<L≤2000 ±3 2000<L≤5000 ±5 5000<L≤8000 ±8 ≥8000 ±10 表8水箱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水箱长度偏差 每1000mm长度±2mm 水箱高度偏差 每1000mm长度±2mm 水箱垂直度偏差 每1000mm长度±2mm 水箱直线度偏差 每1000mm长度±2mm 水箱对角线长度偏差 每1000mm长度±2mm 管口位置偏差 ±5mm 接管法兰水平或垂直偏差 小于或等于法兰外径的1% 4 水箱接管孔 水箱的接管孔应在开孔后翻边,翻边高度小于3mm,接管装入翻边孔内的承插间隙不大于1mm。 6.2.3 外观要求 1 水箱宜独立设置,且结构合理,内外表面应当光洁、无明显划痕、无污垢、箱板件的缝隙均匀、焊缝应连续、均匀、平直、无气孔、成型饱满,不渗漏。 2 机压加强筋应平滑一致,不得有弯曲和凹凸现象,加强筋间隔焊接要对称。 3 箱体和底架有连接板和连接螺栓连接,底架和基础应有固定螺栓连接。所有紧固件连接牢固,无松动。 4 按图纸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配置内外爬梯、溢流管、放空管、人孔、通气孔等附件。 6.2.3 焊接 1 不锈钢水箱箱体的装配采用钨极氩弧焊,焊接规程参照《压力容器焊接规程》NB/T47015—2011,不锈钢焊条需送有资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所进行检测。 2 焊接工作应有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氩弧焊特种作业操作证件的焊接人员担任,且证书颁发单位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6.2.4 水箱容积 生活水箱应充分发挥调蓄的作用,以保障二次加压供水用户的水量、水压安全。在计算水箱有效容积时,普通居民住宅每户按照3.5人考虑,人均生活用水定额按照150—180L/(人·天)考虑,规定水箱的容积:小区生活水箱按照规划、设计的加压供水人数最高日用水量的15%—20%核算;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箱按照规划、设计的加压供水人数最高日用水量的20%—25%核算。 6.2.5 其他.及附属设施 1 水箱距污染源、污染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2 水箱应设置在维护方便、通风良好、不结冰的房间内。室外设置的水箱及管道应有防冻、隔热措施。 3 当水箱容积大于50m3时,宜分为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或以上,并能独立工作。 4 水箱高度不宜超过3m。当水箱高度大于1.5m时,水箱内外应设置爬梯。 5 建筑物内水箱侧壁与墙面间距不宜小于0.7m,安装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1.0m;水箱与室内建筑凸出部分间距不宜小于0.5m;水箱顶部与楼板间距不宜小于0.8m;水箱底部应架空,距地面不宜小于0.5m,并应具有排水条件。 6 水箱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通气管、人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水管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2) 出水管管底应高于水箱内底,高差不小于0.1m。 (3) 进、出水管的布置不得产生水流短路,必要时应设导流装置。 (4) 水箱进水管应安装具有机械和电气双重控制功能的电动阀;水箱人孔应设置锁紧装置;溢流管应设置单向阀(板);通气帽应设置空气过滤装置,水箱需设置水位监控和溢流报警防范装置。 (5) 溢流管管径应大于进水管管径,宜采用水平喇叭口溢水,溢流管出口末端应设置耐腐蚀材料防护网,与排水系统不得直接连接并应有不小于0.2m的空气间隙。 (6) 泄水管应设在水箱底部,管径不应小于DN50。水箱底部宜有坡度,并坡向泄水管或集水坑。泄水管与排水系统不得直接连接并应有不小于0.2m的空气间隙。 (7) 通气管管径不应小于DN25,通气管口应采取防护措施。 (8) 水箱人孔必须加盖、带锁、封闭严密,人孔高出水箱外顶不应小于0.1m。圆型人孔直径不应小于0.7m,方型人孔每边长不应小于0.6m。 6.3 压力水容器 6.3.1 压力水容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150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6.3.2 压力水容器宜选用不锈钢材料,焊接材料应与压力水容器材质相匹配,焊缝应进行抗氧化处理。 6.3.3 具有变频调速的二次供水应配置胶囊式气压水罐。 6.3.4 气压水罐的有效容积应与水泵允许启停次数相匹配,但其最小有效容积不小于单台主工作泵5S的供水流量。 6.4 水 泵 6.4.1 水泵主要部件要求 1 水泵电机:水泵电机应采用F级绝缘或以上的风冷电机,IP55防护等级设计,电机能效等级符合GB18613-2012二级或以上能效等级要求,轴承使用静音轴承,电机具备频繁启动停止,连续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 2 水泵过流部件:导叶、叶轮、导流器、叶轮隔套、耐压筒、进出水段等所有过流部件均为SUS304食品级不锈钢,材质不低于奥氏体不锈钢06Cr19Ni10。 3 传动轴:电机轴和泵轴通过联轴器直接连接,材质不低于AISI316不锈钢材质。 水泵轴承:不低于YG6钨钢材质,使用寿命在50000h以上,品牌不低于瑞典SKF、日本NSK、日本NTN高精轴承。 4 轴封:采用集装式免维护机械轴封,品牌不低于德国博格曼、约翰克兰、丹东克隆。 5 水泵底座、泵与电机连接支架等:采用铸铁部件,为防止对水质污染,表面应采用电泳或无铝水基环氧树脂黑色涂层浸涂。不是普通电镀及喷漆处理,安有注水塞及排气螺塞。 6 联轴器:联轴器采用高强度碳素钢,采用对开式联轴器,与轴之间应有定位销,安装后无需重新定位。 7 泵应在泵壳的最高点配有放气阀,在最低点配有排水阀。铜管或合适的塑料管应从空气阀和排水阀处引出,接到带有密封盖的漏水斗中。 6.4.2 水泵选型要求 1 在现场条件下,泵在要求的出水流量工作条件下能长期运行。“扬程~流量”特性曲线稳定,从工作点到闭水扬程应有足够的上升曲线以避免水压小的变化而引起输出流量的改变。主泵并联联接,将自来水增压至出水点所需压力,主泵机组配用的水泵采用低噪声、节能型的立式多级不锈钢离心泵。 2 在满足供水需求的情况下,每个加压分区水泵的选型应按照能耗最低的方式进行组合,合理确定水泵的组合数量,每个加压分区宜采用相同规格型号的泵组。推荐单台工作水泵的供水流量小于30m3/h。采用变频调速控制时,水泵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末端。 3 各加压分区组合、配备的水泵的流量应达到该分区加压供水人数设计秒流量(每户取3.5人,人均生活用水定额取220—300L/人·天)的要求。 4 泵组的组合应根据该分区供水水量、水压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启该分区水泵的数量,工作泵应设置2台或以上,并且单独设置备用水泵,备用泵的供水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运行水泵的供水能力,备用水泵与工作泵应自动交替运行,实现相互备用。水泵运行根据设定的时间轮流开启,不命名固定的备用泵组。 6.4.3 水泵的安装要求 1 水泵基础高出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0.1m。 2 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当电机额定功率小于11Kw或水泵吸水口直径小于65mm时,多台水泵可设在同一基础上;基础周围应有宽度大于0.8m的通道;不留通道的机组的突出部分与墙壁的净距或相邻两台机组突出部分的净距应大于0.4m。 3 水泵机组应采取防振措施。 4 多台并联水泵的出水总管上,应装设压力表(含电接点压力表),各泵出口装有止回阀和检修阀门,出水总管必要时需设置水锤消除装置。 5 水泵吸水口处变径应采用偏心管件,水泵出水口处变径应采用同心管件。 6 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 7 每台水泵宜设置单独的吸水管。 6.4.4 质量及品牌要求 居住建筑二次供水设施选用的水泵,噪声应符合行业标准《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8-1999中的B级要求;振动应符合行业标准《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7-1999中的B级要求;同时应考虑水泵连续使用15年以上,电机连续使用10年;单泵≥10m3/h的增压泵其效率不小于70%,所有水泵的效率指标不低于GB19762节能评价要求,品牌参考:丹麦格兰富、德国威乐、德国凯士比、杜科(DOOCH)(或更高等级)的全不锈钢立式多级离心泵(含配套电机)。 6.5 变频控制装置 6.5.1 变频控制系统可选类别: 1 变频与控制集成于一体的集成式全变频控制系统 2 PID数字集成控制系统加通用变频器的控制系统; 3 PLC系统加通用变频器的控制系统。 6.5.2 数字集成全变频控制器 数字集成全变频控制器应采用二次供水专用变频控制器,集控制与变频于一体,采用一对一变频控制,实现泵组效率均摊、节能降耗、安全稳定的运行。应采用丹佛斯E系列、丹佛斯Hyrdro系列、韩国dooch、德国威乐等国际知名品牌。 6.5.3 PLC 采用PLC作为主控制器时,其PLC应选用不低于西门子S7-300、施耐德ModicomQuantem、GE PACsystems技术等级的国际知名品牌。二次供水系统,要求每个供水机组(一般三台水泵为一个机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设置一用一备双控制系统。 1 PLC采用最新的技术制造,PLC产品的供应厂应具有本地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 2 PLC具有模块化供电电源,应具有限流装置和过电压保护装置。 2 控制系统支持快速内存升级技术,处理器、I/O模块、网络模块都能通过软件升级至最近版本 3 CPU模块I/O模块必须是同一品牌同一系列的模块 4 I/O模块余量不得少于12%一20% 5 PLC编程软件,必须与PLC是同一厂家同一系列的应用软件。 6.5.5 数字全变频控制器应选用安全防护等级不低IP54的品牌产品,并与同品牌水泵成套配置。采用变频控制柜形式时,其安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主控制器与品牌水泵成套配置。 6.5.3 通用变频器 1 采用PID数字集成控制系统加通用变频器和PLC系统加通用变频器这两种控制装置时,通用变频器应选用ABB 、SIEMENS、施耐德技术等级或以上国际知名品牌,宜采用原装进口件。采用一对一配置通用变频器,保证泵及泵组能在流量的大动态变化时具有足够大的调速范围,保证泵组均能够实现变频启停。 6.6 控制柜/开关柜 6.6.1 电气控制柜/开关柜的尺寸应符合GB/T3047.1《高度进制为20mm的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的规定。 6.6.2 电气控制柜/开关柜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的规定,且应不低于IP30。 6.6.3 电气控制柜/开关柜内主要电气元器件,必须选用具有CCC认证的产品,如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接线端子、指示灯、按钮、转换开关等,应性能可靠,运行稳定,环境适应性高,使用耐久。应选用施耐德、ABB、LS、西门子等国际知名品牌 6.7 管道与附件 6.7.1 二次供水设备之间的连接给水管道材质不低于SUS304食品级不锈钢,根据其直径大小,壁厚3~6mm,承压能力不低于2.5Mpa;管路需进行防腐处理,内表面进行酸洗钝化处理,并做表面处理工艺;管路管径大小需满足设备最大供水流量。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监测合格并出具有效的监测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 6.7.2 管道、附件及连接方式应根据不同管材,按相应技术要求确定。 6.7.3 二次供水管道应有标识,标识宜为蓝色(除增压设备本体)。 6.7.4 严禁二次供水管道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 6.7.5 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明敷的二次供水管道应采取隔热或防冻措施,室外明设的非金属管道应防止曝晒和紫外线的侵害。 6.7.6 应根据管径、承受压力及安装环境等条件,采用水力条件好、启闭灵活、耐腐蚀、寿命长的阀门。公称压力不得低于PN10(或根据工程设计需要选定)。阀芯采用不低于SUS304的食品级不锈钢材质。水泵前后端均配置闸阀、球阀或蝶阀;水泵后端配置止止回阀,公称压力不低于2.5Mpa;所有阀门过流部件必须不低于SUS304食品级不锈钢。管道及其他设备上应采用明杆闸阀、球阀或蝶阀,以便观察阀门开启程度,避免误操作而引发事故。 6.7.7 阀门应设置在易操作和方便检修的位置。 6.7.8 室外阀门宜设置在阀门井内或采用阀门套筒。 6.7.9 二次供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 1 环状管段分段处; 2 从干管上接出的支管起始端; 3 水表前、后处; 4 自动排气阀、泄压阀、压力表等附件前端,减压阀与倒流防止器前、后端。 6.7.10 当二次供水管道的压力高于配水点允许的最高使用压力时,应设置减压装置。 6.7.11 二次供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自动排气装置: 1 间歇式使用的给水管网的末端和最高点; 2 管网有明显起伏管段的峰点; 3 采用补气式气压给水设备供水的配水管网最高点; 4 减压阀出口端管道上升坡度的最高点和设有减压阀的供水系统立管顶端。 6.7.12 电动水力浮球阀的浮球、连接杆应采用耐腐蚀材质,电动执行装置应采用220V或380V电源驱动。 6.7.13 倒流防止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宜选用低阻力倒流防止器。 6.7.14 供水管道的过滤器滤网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滤网目数应为20目~40目,下列部位应设置供水管道过滤器: 1 自动水位控制阀等阀件前; 2 供水设备的进水管处。 6.7.15 阀门压力试验标准采用《通用阀门压力试验》(GB/T13927-92),阀体需进行1.5倍额定高压力的强度测试,无变形,阀门密封进行1.1倍额定高压力的双向密封测试,双向止水,无渗漏。 6.7.16 阀门电动装置应符合《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JB/T8528-1997)要求。电动装置应成套配备启动器,有开度显示行程开关(阀全开、阀全关),过力矩行程开关(开过力矩、关过力矩),并提供进线端子。其防护等级为IP67,电动机绝缘等级为F级,工作电压380v/220V,50Hz;二次控制电路为220v,50Hz。 6.8 消毒设备 6.8.1 二次供水设施的水箱应设置消毒设备。 6.8.2 消毒设备可选择紫外线消毒器、臭氧发生器消毒接口,其设计、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8.3 当用臭氧消毒接口时,臭氧发生器应设置尾气消除装置。 6.8.4 紫外线消毒器应具备对紫外线照射强度的在线检测,并宜有自动清洗功能。 6.9 监测仪表 6.9.1 二次供水设施的相应位置应设置在线监测仪表。 6.9.2 在线监测仪表包括电磁流量计、压力传感器、电接点压力表、电流电压表、电度表、液位仪、浊度仪、余氯仪等。(根据项目要求选用相应仪表) 6.9.3 监测仪表应满足如下要求: 1 电磁流量仪应为分体式,二次仪表需安装在仪表保护箱内。 2 必须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 输出全部电隔离。1路4~20mA DC模拟电流输出、1路频率/有源和无源脉冲输出、1路继电器输出。 4 传感器和变送器可以成套实现在线标定,并且转换器可完全互换,用户无需再次校准即可保证精度;转换器通过读取集成芯片的存储器单元的参数可实现无需再次用户标定和设定参数。 6.9.4 压力传感器形式应为传感器变送器一体化。设备出口应设置双传感器一用一备,故障时自动切换;应选用E+H、西门子、瑞士keller等国际知名品牌 7 自动控制与保护 7.1 一般规定 7.1.1 泵房应单独设置安防系统,包括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语音对话单元。(可选项) 1 安防系统设备应单独安装在一个机柜内,其报警信号应接入控制系统,通过控制系统将报警信号传送给远程中控平台服务器的同时可通过控制系统硬盘录像机进行报警录像。 2 控制系统及安防主机系统必须具有UPS电源在线提供断电后的电源供给,保证系统的通讯和数据传输,UPS在线维持供电时间大于1小时。断电后应及时通过控制系统向中控平台发出断电报警。 3 安防系统中所有报警设备均应具备声光报警功能。 4 泵房内应设置红外报警与开门报警设备,实现门开合状态的实时监视。 5 门禁信号和图像信号应传输至远程中控平台,使门禁信号、视频图像均可在门禁远程监控软件的电子地图上以及远程图像监控计算机上予以报警和显示。 6 视频监控系统图像应以现场保存为主,可远程同步存储、监看、回放视频监控系统。当泵房内触发相应报警时,摄像系统可自动调用预置位摄像机对现场情况进行联动报警录像。视频监控系统应能提供不低于D1画质的信号,摄像点附近应安装应急照明灯 7 语音对话单元应由扩音器及麦克风组成,其音频信号通过嵌入式硬盘录像机传送,为现场和远程中控平台建立实时通话环境。 7.1.2 自控设计中应考虑系统整体的模块化、标准化、智能化,以实现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以及节能高效运行,根据水泵配置台数1对1配置变频控制系统,变频控制系统宜按照CECS393要求配置。系统中涉及的设备均应选用工业级产品。 7.1.3 控制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应有现场控制和远程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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