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变频调速控制设备
技术规范书
二○○九年五月
目 录
1.1、总则 3
1.2 工程概况 3
1.3 运行环境及外部条件 4
1.4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4
1.5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9
1.6 标志、铭牌、使用期限、包装、运输与储存 10
2 供货范围 10
2.1 一般要求 10
2.2 供货范围 11
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3
4 交货进度 15
5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5
6 技术服务和联络 17
6.1 供方现场技术服务 17
7 分包与外购 20
8 差异表 21
9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1
1 技术规范
1.1、总则
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内蒙古锡林郭勒锗、热、电联产示范项目的变频调速控制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保证提供的设备符合本规范书,并满足不低于现行的IEC标准和国家标准。
1.1.3 如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完
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差异表”中。
1.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
高标准执行。
1.1.5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6 需方要求投标方根据本规范书提出一份完整的报价书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变频器的供货范围和设备分项报价,包括所有硬件、软件、服务、设备监造、培训、备品备件。
2) 变频器的详细说明,包括系统性能、系统结构、电源的提供等。
3) 投标方应提供最新型号的变频装置,并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结构(包括元器件型号,隔离变结构及绝缘)。
4) 变频调速系统所需备品备件详细清单。
1.1.7 供方可以提供其他系统性能更好的建议或替代方案。所有工程图纸及相互通讯,均须使用中文。不论在合同谈判及签约后的工程建设期间,工作语言均为中文。
1.1.8 报价书及合同规定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使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9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2 工程概况
本工程采购高压变频调速装置,系统要求一台变频器拖动一台电机,采用自动旁路方式,要求提供相应一次图。
1.3 运行环境及外部条件
1.3.1. 厂址:内蒙古锡林郭勒
1.3.2. 安装地点:室内;
1.3.3. 年平均气温:1.7℃;
1.3.4. 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20.7℃;
1.3.5. 最冷月平均最低气温-20.2℃;
1.3.6. 极端最高气温38.3℃;
1.3.7. 极端最低气温-42.4℃;
1.3.8. 最热月平均室外相对湿度62%
1.3.9. 运行地点无导电及易爆尘埃,无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或蒸汽。
1.4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1.4.1、设备概况
本工程采购高压变频调速装置,通过变频调速调节负载出力以满足工况需要。
适配电机参数如下:
负载类型
数量
(台)
额定功率
(kW)
额定电压
(kV)
额定电流
(A)
额定转速
(rpm)
引风机
3
560
6
送风机
3
630
6
排粉风机
3
315
6
锅炉给水泵
4
290
6
热网循环水泵
3
560
6
1.4.2 变频装置的技术参数
输入电压:6kV±10%,可承受30%的电压下降
输入频率:50Hz±10%
输出电压:过载能力120% 1分钟
频率设定:模拟量给定或手动操作
运转状态输出:可按用户要求扩展
变频器效率:额定负载下>96%
控制电源:AC220V
加减速时间:0.1~3000S
模拟量输入: 4~20mA
模拟量输出: 4~20mA
冷却方式:风冷
防护等级: IP20
1.4.3变频装置性能要求
1) 变频装置要求为高一高结构,必须为单元串联方式,且为6级单元串联方式。变频装置必须包括所有必需的设备及其内部设备之间的接线。做到柜机一体化,缩小占地面积,必须保证柜内通风、散热效果(自带冷却风,对此不能要求用通风管道实现)、操作简单、维护方便。
2) 高压变频器的控制系统主要器件采用数字信号处理器(DSP)和可编程逻辑芯片(FPGA),人机界面采用10.4寸触摸屏。
3) 变频器功率应保证我公司招标设备的运行长期运行需求。
4) 变频装置系统输入为6kV、50Hz,输入无相序敏感,6kV高压直接输出,变频器与电机之间无变压器。变频器输出的电压谐波分量小于4%,满载时电流谐波分量小于3%,对电机无特殊要求,可使用普通异步电机,电机不用降额使用。不出现普通绝缘的感应电动机的谐波发热。
5) 变频器调速范围为0-100%连续可调,在20%~100%的调速范围内,变频系统的不加任何功率因数补偿的情况下输入端功率因数必须达到或超过0.95。
6) 变频器I/O可根据用户的要求进行参数化。变频器可在输出不带电机的情况下进行空载调试。
7) 变频装置对输出电缆的长度不应有任何要求。变频装置输出能够不加任何滤波器就能符合IEEE5191992及中国供电部门对电压失真和电流失真最严格的要求,高于国标GB14549-93对谐波失真的要求。
8) 变频装置输出波形不会引起电机的谐振,转矩脉动小于0.1%,同时避免风机喘振现象。变频器可自动跳过共振点,须可设置两个或以上的跳频点。
9) 变频器效率达到96%以上,变频装置整个系统的效率(包括输入隔离变压器等)在整个调速范围内必须达到96%以上,并在整个调速范围内不变。
10) 在距离变频装置1米的范围内任何一个方向进行测试,所测得的变频装置噪声不得超过75分贝.
11) 加、减速时间(加速时间为风机挡板门全开,变频器带负荷运行时从零转速升至额定转速所需时间;减速时间为风机挡板门全开变频器带负荷运行时从额定转速降至零转速所需时间)在0.1-3000秒之间任意设定,不影响变频器安全运行。
12) 变频调速系统的电子设备在电厂机房内的现场环境下,可承受电厂环境内各种电气设备产生的射频干扰。
13) 变频装置对电网电压的波动应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在-10%一+10%电网电压波动时必须满载输出;可以承受30%的电网电压下降而降额继续运行。瞬时失电可满载运行5个周期不跳闸,轻载时间更长。
14) 当动力电源电压大幅度下降或供电中断后,工作备用电源切换的低压等情况属于系统可恢复性故障,一旦高压电源恢复后,能迅速启动,使转矩恢复至失电前工况。
15) 变频装置应设下列保护:过电压、过电流、欠电压、缺相保护、短路保护、超频保护、失速保护、变频器过载、电机过载保护、半导体器件的过热保护、瞬时停电保护等,并能联跳输入侧高压开关。保护的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16) 变频装置设有输入、输出的电压、电流、输出频率、输出转矩、输出功率、运行累计时间以及各功率单元母线电压和功率单元内部温度等参数的数据显示,便于运行人员随时了解变频器系统及功率单元内部的运行状态。
17) 变频器应至少包含以下几种开关量信号和模拟量信号:
开关量输入:起动、停止、急停、复位、等信号,输入开关量为脉冲信号。
开关量输出:高压合闸允许、变频器就绪、变频器运行、变频器故障报警、变频器重故障、变频器停止、高压跳闸等信号。
模拟量输入:频率调节(转速给定)
模拟量输出:输出频率、输出电流、输出电压
18) 变频装置必须具有多种启动方式供选择:正常启动、直流制动再启动和转速跟踪启动,可以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相应选择。
19) 变频器具有本地面板控制功能和远方控制功能,两种控制功能应具有转换开关或转换键。本柜操作盘应能进行各种控制操作和参数设置。显示面板应具有电流、电压、频率、功率、开、停、故障显示及故障追忆等功能,要求全中文视窗界面,操作简单。
20) 变频器应有一级功率模块的余量,高压变频调速系统可以根据母线电压的波动自动调节输出输出电压,从而减轻电网电压波动对于输出电压波动的影响。在母线电压波动情况和功率模块旁路的情况可以自动调节输出电压,保证输出电压的稳定。
21) 高压变频装置应具有单元旁路技术,根据现场的情况可以手动设置旁路单元,也可设置为自动方式,在功率单元故障后可自动旁路单元,并且系统采用电压补偿技术能保证在输入额定电压条件下,保证在一个单元故障旁路后频率输出能力为100%,不影响系统的继续运行。
22) 具有RS485通讯接口,可以采用MODBUS通讯协议进行通讯连接。
23) 频率精度+0.5%(所有因素下);输出频率范围0-50Hz(根据电机情况可设定);过载能力为120%,1分钟。
24) 其控制电源为不间断电源;变频器每个功率单元带有输入熔断器保护。控制电源采用交流220V供电,供方应提供控制电源的容量。变频调速系统的低压控制电源采取两路,作为变频调速系统的控制系统电源,两路低压控制电源互为备用,正常时一路运行,另一路备用,从而确保控制电源的稳定可靠,可以在系统内部进行切换,无需专门设置一台电源切换柜,并且控制电源故障时可发出报警信号,以便及时检查恢复。
25) 变频器应自带UPS,保证控制电源断电后变频器可继续运行15分钟。
26) 变频器应有瞬时停电再启动功能,能够在高压断电3秒后再来电变频器能够正常运行。
27) 变频器与断路器和电动机直接连接,供方提供的变频器必须有清晰的接线标示,确保现场接线方便。
28) 为了便于故障的处理和维修,变频装置的功率单元应设计成模块化结构,并装在一个可抽出的机架上,可以抽出移动和检查及更换,缩短故障停机时间,增加维护的安全性可靠性,更换单元不需专门工具。
29) 为了确保系统的可靠,建议变频器的控制柜体为独立的柜体,供方应提供防干扰的解决方案,变频器应工作可靠。
30) 变频装置采用空冷。柜体的机械结构具有防灰尘,潮湿、动物的能力。
31) 由于变频器可能侧面靠墙安装,变频装置必须是正面开门的, 禁止侧面开门,装置侧面可靠墙布置。
32) 每套变频装置柜体外形尺寸(含旁路柜)要求:5100(柜宽)×1200(柜深)×2100(柜高)
33) 用户可调的数字表,可显示转速、电流、电压、功率,累计时间运行等
34) 变频装置设以下保护:过电压、过电流、欠电压、缺相保护、短路保护、超频保护、单相接地保护、失速保护、变频器过载、电机过载保护、变压器过温保护、半导体器件的过热保护、瞬时停电保护等,并能联跳输入侧电源开关。保护的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过载保护:输出额定电流的120%允许1分钟(反时限特性),超过则保护。
过流保护:输出过流保护在输出额定电流的150%,立即保护。输入过流保护在输入电流达到额定电流的150%则立即保护。
过压保护:检测每个功率模块的直流母线电压,如果超过设定的数值(额定电压的115%),则变频器保护。此保护实际上包括了对电网电压正向波动的保护。
欠压保护:检测每个功率模块的直流母线电压,如果低于设定的数值(额定电压65%),则变频器保护。此保护实际上包括了对电网电压负向波动的保护。
过热保护:包括两重保护:在变频调速系统控制器内设置温度检测,当控制器温度超过预先设置的值时,发报警信号;另外,在主要的发热元件,即整流变压器和电力电子功率器件上放置温度检测,一旦超过极限温度(变压器过热130℃、功率器件过热85℃)则保护。
缺相保护:系统设置有变频系统进线输入缺相保护、变频系统输出(电机)缺相保护、功率单元输入缺相保护。功率单元模块的缺相保护当变频器输入侧掉相或功率模块的保险熔芯熔断时,会发出报警信号并保护。
输出单相接地保护:单相接地保护的电压、时间整定值以及是否投入均可设定。
光纤故障保护:当控制器与功率模块之间的连接光纤出现故障时,会发出报警信号并保护。
以上故障,均在中文用户界面上指定故障确切位置,并且必须有故障时运行的参数,运行参数至少包括运行频率、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便于用户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理。
35) 变频装置须有能与我公司DCS系统相连的接口。
36) 变频装置电缆可上下进出,方便现场安装。
1.4.3 技术标准
1.4.3.1高压变频器的主要和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等必须遵守下列最新的标准,但不仅限于下列标准。
GB 156-1993 标准电压
GB/T 1980-1996 标准频率
GB/T 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振动(正弦)试验导则
GB 2681-81 电工成套装置之中的导线颜色
GB 2682-81 电工成套装置之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GB 3797-89 电控设备 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GB 3859.1-93 半导体电力变流器 基本要求的规定
GB 3859.2-93 半导体电力变流器 应用导则
GB 3859.3-93 半导体电力变流器 变压器和电抗器
GB 4208-93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GB 4588.1-1996 无金属化孔单、双面印制板技术条件
GB 4588.2-1996 有金属化孔单、双面印制板技术条件
GB 7678-87 半导体自换相变流器
GB 9969.1-8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0233-88 电气传动控制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 12668-90 交流电动机半导体变频调速装置总技术条件
GB/T14436-93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
GB/T15139-94 电工设备结构总技术条件
GB/T13422-92 半导体电力变流器电气试验方法
GB/T 1454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IEEE 519-1992 电力系统谐波控制 推荐实施
1.4.3.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
1.4.3.3上述法则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如果根据供方的意见并经用户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供方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供方超越。
1.4.3.4合同签订后10天内,按本规范要求,供方应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招标人确认。
1.4.3.5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供方应将矛盾情况提交用户,以便在开始生产前制定解决方案。
1.5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5:设备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
1.6 标志、铭牌、使用期限、包装、运输与储存
1.6.1标志
1)主回路电源标识、控制回路电源标识、以及其他输入输出端子。
2)柜体各开关标识清楚。
3)对于各高电压的部位、易碰触的带电部位的标识。
1.6.2 铭牌
变频装置铭牌清晰符合实际要求。
1.6.3 使用期限
1)保质期:1年
2)使用期限:15年
1.6.4 包装运输和存储
1) 设备的包装和运输由供货方负责,交货地点为内蒙古锡林郭勒锗、热、电联产示范项目生产现场。
2) 供货方应做到使设备在任何运输过程中不受脏污、损坏、变形、丢失及受潮。对于外
露的接触表面,应有预防腐蚀的措施。应考虑设备在到达现场前的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产生的力。所有运输措施均应经过验证。
3) 所有部件的装运,应做到在现场便于卸货、搬运和安装。为了正确的搬运和安装,供 方应提供必要的吊钩或起吊设施,并在装运文件中提供吊索布置图。
4) 凡是在运输过程中容易松散的物件都应固定在木箱内,以防止相对移动。
5) 包装箱上应用油漆书写项目名称,应有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必须注意事项的明显标志 和符号(如上部位置、防潮、防雨、防震、起吊位置等)。
6) 变频器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包括出厂试验数据)、装箱单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7) 制造厂应提供按全部解体检修用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随同产品发运。
8) 供方须在装运前一个月提供1份装箱清单。
2 供货范围
2.1 一般要求
2.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
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
2.1.2. 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2.1.3. 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检修、运行维护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2.1.4.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2.1.5.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提供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清单、附件清单及其它
需要的清单。
2.2 供货范围
2.2.1 供方供货范围(不限于此):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引风机
560 kW,6kV
3套
2
送风机
630 kW,6kV
3套
3
排粉风机
315 kW,6kV
3套
4
锅炉给水泵
290 kW,6kV
4套
5
热网循环水泵
560 kW,6kV
3套
2.2.2 备品备件
1) 供方应根据所供设备的具体情况,提出足够三年运行所用的备品备件清单,并提供注明品种、数量和分项报价的备品备件表,以供需方选择。
2) 供方应提供能满足设备在保质期内安全运行所需要的随机备品备件,并在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费用己包含在设备总价内。
3) 供方应提供有关备品备件的保管贮藏资料,如存放期限、所需的干燥剂等。
4) 所有备品备件中的一些主要部件(如印刷电路板),在发运前都应逐件进行测试,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以保证在变频调速系统中正常运行。
5) 供方向需方提供足够数量的备件存货,备件所有权归供方,放在需方现场,在质保期内,如果设备故障,则须由供方调试人员到现场无偿进行备件更换,然后供方在10天内再补足配件数量。保质期满后,需方根据需要选购所剩的备件存货。
6) 备品备件(安装调试易损件):由供方推荐备品备件并填写完整。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2.3工具
供方应根据所供设备的具体情况,提供检修维护必需的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2.2.4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3.1.一般要求
3.1.1 供方应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响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并且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3.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3.1.3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3.1.4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3.1.5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需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供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供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供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需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3.1.6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种4 套,其中AutoCAD 2002 版图和WORD 2000 文字资料电子版。
3.2. 提交的基本要求
3.2.1投标阶段投标人必须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供方提供的文件及图纸应满足电厂总体设计、设备安装、现场调试、运行和维护的需要。如果不能满足,需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供方应无条件地提供所需的补充技术资料。系统设备的初步布置要求、尺寸和重量应与报价书一并交付。
3.2.2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安装基础图,外形尺寸图。
3.2.3供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必须完全符合所供的设备和系统。所有资料应装订,并标明修改的版本号及日期。
3.2.4 技术文件和图纸交付进度满足整个工程的进度要求。
3.2.5合同签字后7天内,供方应向需方及设计院提供最终的设备荷重、布置尺寸、埋铁等设备安装基础图及资料(要求与最终生产图一致)。
1) 组装图: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包括外型尺寸、设备的重心位置与总重量、受风面积、运输尺寸和重量、控制柜位置、电缆入口位置及其它附件。
2) 基础图:标明设备和其控制柜的尺寸、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等。
3) 电气原理图:包括设备控制柜及操动机构的内部接线和远方操作用的控制、信号、照明等交流及直流回路。
4) 额定铭牌图:包括主要参数、合同编号、重量等。
5) 控制柜之间的连接图:包括控制柜内全部情况,并标明电缆的识别编号及柜内设备的大致位置。
3.2.6合同签字后30天内,供方应向需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所有的接口数据资料,以使需方审核确认。
3.2.7交货时,供方应提供4套完整的中文版资料(施工图纸和使用手册、原理图及逻辑图等资料及CAD软盘)及2份完整的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备件表。
3.2.8 出厂附有下列出厂文件:
3.2.8.1 合格证(包括主要组件的合格证书)
3.2.8.2 产品出厂及型式试验报告(包括主要组件试验)。
3.2.8.3安装使用说明书
供方提供的资料应包括所有有关系统部件的安装、运行、注意事项和维护方法的详细说明,所购设备的完整设备表和详细指南。
供方应提供下列手册和图纸:
1) 每台设备附有两份说明书。
2)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调整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
3) 例行试验报告。
4) 变频器系统资料;
5) 系统操作资料;
6) 系统维护资料;
7) 构成系统的所有部件的原理图和逻辑图;
8) 内部布置图;
9) 符合需方要求格式的外部连接图,图上应有电缆编号和端子编号;
10) 用户手册供方应提供适合于用户工程师使用的用户手册。
3.2.8.5装箱单或拆卸一览表(一般随产品发运)。
3.2.8.6备品配件一览表。
3.2.8.7试验报告:
1) 提供的试验报告。
2) 变频器出厂报告。
4 交货进度
合同签定后,供货周期为2业主根据进度决定
个月。
5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5.1 概述
5.1.1 本部分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理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需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5.1.2 供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有关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的规定。
5.2 检验
5.2.1 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5.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5.2.3 供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报告。供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需方。
5.2.4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需方可以拒收,供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需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5.2.5 需方对货物运到需方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需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需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需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5.3 设备监造
5.3.1 监造依据
《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
5.3.2 供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5天,通知需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需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供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0天内通知供方。然后需方可派出技术人员前往供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 。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需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供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 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5.3.3 监造范围:
5.3.3.1 在厂内的最后总装配、试验、及试验后的检查等。
5.3.3.2对重要的外协件、外购件的质量和数量的检查。必要时需方人员有权到零部件分包厂进行监督和检验。
5.3.3.3 合同设备的包装质量的检查。
5.3.4 供方应向监造者提供下列资料:
5.3.4.1 重要的原材料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型号及必要的工厂检验报告及材质单;
5.3.4.2 重要零部件和附件的验收试验报告及重要零部件和附件的全部出厂试验报告;
5.3.4.3 设备出厂试验报告、半成品试验报告;
型式试验报告;
产品改进和完善的技术报告;
与分包者的技术协议和分包合同副本;
合同设备的引线布置图、装配图及其他技术文件;
设备的生产进度表;
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备忘录。
5.3.5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
5.3.6 监造的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每次监造完成后需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签字,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序号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W
R
1
变频器装置
2
旁路系统
3
总体设计
注: W—现场见证点 R—文件见证点
5.4 试验内容
1) 绝缘试验
2) 性能试验
5.5 测试
5.5.1 测试依据:
1) GB1032-85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2) GB10068.2-88旋转电机振动测量方法及限值
3) GB/T14549-93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4) 本技术规范书
5.5.2 测试验收
1) 供方应在调试手册说明设备性能试验项目及测试方法。
2) 所有测试应在变频装置调试及试运行过程中供需双方的共同参与下进行。
5.5.3 测试内容:
1) 根据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设备性能试验和现场试验。
2) 乙方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乙方的外购件在内)均符合规范书的规定。若甲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乙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乙方应积极配合。
3) 制造需购进的主要原材料和外购配套件需由甲方认可,其质量由乙方完全负责。
6 技术服务和联络
6.1 供方现场技术服务
6.1.1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供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供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6.1.2 为了保证整个技改工程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供需双方的分工责任、安排工程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变频调速系统设计中的技术问题以及变频调速系统和其他系统的接口设计,由双方协商召开技术联络会。每次技术联络会的安排,包括会期、议程、地点、参加人数等,由双方协商确定,费用由供方负责。每次技术联络会结束时,供需双方应签署会谈纪要。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6.1.3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在需方安全监护人的监护下工作;
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能与需方技术人员很好沟通。
供方要向需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供方须更换不合格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和专业
职务
职称
(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的现场服务)
工
作
简
历
单
位
评
价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注: 每人一表)
6.1.4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 保证变频调速系统的投运成功是供方的责任。
2) 合同全过程要求的实施工作供方应保证在设备检修期间完成。
3)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
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4) 按照合同规定,在完成所有设备和系统的安装、启动调试及试运期间,供方应派工程现场的专家,以提供现场服务。
5) 供方还应负责将变频调速系统投入运行,并满足本规范书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所有要求。
6) 供方应自备对其供应的设备和系统进行安装检查、软件调试、维护和启动所必要的专用调试设备和工具。
7) 供方现场服务时间的长短以供方能完成本技术规范书所规定的任务来决定。派驻现场的专家其日程表按工作需要来编制。
8) 在安装和调试前,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需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供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需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供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供方负全部责任。
供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9)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供方现场人员要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供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供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0) 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1)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需方协商。
6.1.5 需方的义务
需方要配合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6.2 培训
6.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供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6.2.2 设备出厂前,供方应委派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免费对需方派遣人员(3-5人)进行为期两周的技术培训(含交通、食宿及技术资料费),使培训人员达到熟练掌握设备维护及操作。
6.2.3 供方的现场调试人员,还应负责对需方的安装和运行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6.2.4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供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6.2.5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6.2.6 供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7 分包与外购
供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
分包情况表
序号
设备/部组件
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厂家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8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技术差异之处汇集成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9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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