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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疗质量及安全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10-11-03 11:15:00 ] 作者:冯永红 编辑:studa090420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院科室管理的核心,医疗安全与纠纷是社会关心的热点,妇产科安全、纠纷尤为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妇产科的医疗纠纷在各医院中均排在前位,这与医疗技术的复杂性、治疗过程中的高风险性、医疗操作常规的滞后性等因素有关。医生在整个医疗诊治中充满各种风险,也缺少寻求援助的机构和法规。产科医生每天上班弦都绷得紧紧的,生怕出什么事,感到压力特别大,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行政机构不能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我们产科医务人员应重视新形势下的产科行为的医疗纠纷问题,否则医疗就无法正常运行。
1 在这两年我科发生医疗纠纷的主要因素
1.1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医疗操作常规操作。
1.2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低下,经验不足,基础理论知识不扎实,对病人的病情认识不足,病情变化未引起重视,病历记录不及时,书写不规范。
1.3科室主任要求不严格,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不到位等因素造成了严重后果,从而影响了医院及科室,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2 目前影响妇产科医疗安全的因素
2.1医务人员的言语、行为不当或过失给患者造成的不安全感,而发生医疗纠纷。
2.2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低下,经验不足或技术能力不高而对患者安全造成威胁。
2.3用药不当,药物配合不当,孕期用药,缩宫素的应用不当。
2.4产科的工作性质:产科是一个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随时随地接诊患者的科室,而分娩时的顺产和难产是互相转化的,分娩风险往往发生于瞬间,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DIC等,这就要求要有一支专业水平高、应急能力强的医疗队伍,才能使分娩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2.5组织管理:科室管理缺陷,如:思想工作薄弱,医疗管理制度不健全,业务技术培训欠缺,设备管理不善等都会给患者造成不安全。
2.6妇产:异位妊娠近年来明显上升,恶性肿瘤手术的范围等。
3 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
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尤其是十二项核心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医患沟通,严格执行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尊重患者权利,提高法律意识,学习法律法规,这是防范医疗纠纷的主要保障。
3.1医务人员要提高自身素质 (1)业务素质。较好的医疗技术水平及文书记录能力,病人的病情分析,综合处治,产科合并症的诊治,难产接生,新生儿及孕产妇抢救,文字记录要遵循有关规范,做到记录正确、及时、客观、全面,数字精确,对医患有分歧的处治以及异常情况,要做详实、正确的记录。(2)心理素质。医务人员应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沉着冷静采取措施,处在产痛中的产妇多烦躁,甚至情绪失控,我们切忌烦躁,要以积极的心理状态,稳重的举止,及时给予心理疏导,适时进行产程健康教育
妇产科医疗质量及安全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10-11-03 11:15:00 ] 作者:冯永红 编辑:studa090420
(3)法制观念。应具备一定法律常识,强化学习《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妇幼卫生工作条例》等。(4)人文素养。医务人员要掌握一定的社会学、心理学知识,了解风俗文化,尊重主妇及家属的个人信仰,以利于取得产妇及家属的信任。
3.2加强产科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分析产科医疗安全的影响因素 随着孕产妇健康意识的增强和对治疗期望的增高,医务人员要正确认识产科医疗安全管理的误区和盲点,落实全程质量、管理制度,为孕产妇提供多层次的优质服务。
3.3重视知识更新的医疗队伍建设 在高新技术时代,医院要建立一支具有现代化理念、全面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专业技术、健全的心理及身体素质的队伍。鉴于产科工作性质和特点,每位成员应有饱满的工作热情为孕产妇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同时要学会运用社会心理、公共关系的理论和技巧来满足患者的诊疗需求,以周到、热情、高效的服务,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3.4强化病历质量管理,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作为医疗事件完整的综合记录,病人病情发生、发展、治疗,反映出临床医师医疗,学识和医疗技术水平,是对职业医师实际考核的重要依据,也是医疗纠纷重要的法律依据。
3.5加强医患沟通,加强学习,提高医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沟通技巧,在产妇入院后,缩宫素的应用等。
3.6保持环境、设备安全,严防产妇、人流后患者滑倒,产房配齐相应设备,以保证母婴安全,急救药、器械专人管理。
3.7加强孕前咨询和产前检查工作,并增强孕妇保健意识,加强孕前咨询,重视一系列产前检查。有些高危因素孕前就存在,如营养不良或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如果得到及时纠正,孕产程将更加安全。某些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在孕前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有计划的控制,加大改善妊娠结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降低产科医疗风险。
那么如何防范医疗风险?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十二项核心制度,因为任何制度都是从多年的工作中,甚至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3)加强医患沟通,拉近医患距离。(4)耐心解释患者的疑问,增加信任度。(5)严格执行医疗文书书写规范。(6)尊重患者的权利,对患者以诚相待。(7)提高法律意识,学习法律法规。 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建立医疗社保安全事故预防长效机制的心得休会
更新时间 2010-6-7 16:49:43 打印此文 点击数 211
建立医疗安全事故预防长效机制之心得体会
――骨科医院事件教训深刻非常值得深思
所谓医者怀父母之心,悬壶济世,本为世所称赞,然而医疗安全事故的出现,却让医患对立,引发医疗纠纷,让医院声誉毁于一旦。2005年12月24日xx骨科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再一次敲响了医疗事故猛于虎的警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一事件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思。
骨科医院发生的事件虽然未发生在我院,但教训极为深刻。2005年12月27日早晨我科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讨论了此事件。马红梅主任首先宣读了事件经过及张院长的指示。大家踊跃发言,深刻分析我们自己,针对我科可能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大家表示应从我们身边每件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爱岗敬业,牢固树立医疗安全意识,确保病人的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
经过充分讨论,全体医护人员一致认为: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应采取综合治理,即:要以加强医疗管理为中心,以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为重点,以转变传统观念为内容,以阻塞各种漏洞为方法的综合性预防措施。
第一,规范医疗活动管理,建章立制,有章可循。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要坚决杜绝非法行医,要求人人持证上岗。经常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不以规矩 不成方圆,加强医疗管理,有章可循是防止医疗事故发生的中心环节。科室一定要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要加强医疗护理质量指标。一定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使科室的医疗工作有条不紊的惯性运行。
第二,我们应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操作。首先,坚持首诊医生负责制。下级医生在诊断不明的情况下一定要请示上级医生。同时进行医患双方的及时沟通交流,签知情同意书,授权委托书等等。协助完成一些必要的检验及辅助检查。诊断依据要确凿,其次,护士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交作好记录。严格等级护理制度,勤巡病房,发现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并协助处理,在治疗操作中严格三查八对,严格无菌技术。妇产科是一个高风险的科室,医疗安全是重中之重。
第三、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是预防医疗事故的重点措施。医务人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两个方面。提高政治素质,就要在加强“四有”教育的同时,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医德教育。提高业务素质。搞好在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培训提高。
第四、转变观念,实行以人为本的医护管理。这是预防医疗事故的重要方面。要使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由过去在治疗上只注重“疾病”转向患有疾病的“病人”。 把“以病人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作为科室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开展以“便民利民”的爱心奉献活动。妇产科事关母亲、婴儿的安危,一定要加强亲情化服务。以人为本,就是要把患者的法律作为科室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重视医患沟通,让医疗活动充满着人情味,体现着人性化和医院的人文关怀。而以人为本体现在医疗服务之中,就是人文医疗、人文服务、人文法律。即实现现代化医患关系的新理念,维护人的尊严、保护人的权利,以最大限度有利于健康为标准的诊疗过程。全员主动参与,高度重视医疗护
理服务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用专业知识、高超技术,实行星级护理制,个性化的临床路径,在护理治疗、专科疾病护理、基础护理服务、心理护理、健康咨询服务和自我护理教育等过程中,以患者的健康需求和权益为最高目标,特别是把危重病人的疾病转归、无自理能力患者的生活质量作为护理工作中着力关怀的重点。精心做好医疗安全和法律安全的控制,努力提供贴心服务、超值服务,降低医疗成本和费用。 </P< />
获奖论文:强化医疗法律制度的落实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根本措施
2009-05-07 16:48:28 作者:刘永前 来源:厦门市第二医院医务部 浏览字体:【大、中、小】
摘要:
1999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医师执业活动的法律制度,至今已经过了十个年头,期间也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诸多医疗法律制度和规范,这些法律制度和规范在促进医学发展,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近年来各类医疗纠纷发生率逐年上升,并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进而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却是不争的事实。对此,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看法,有人认为与目前我国医疗法律制度不完善有较大关系,并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法律制度提出了期待和建议。笔者认为,医疗纠纷增加有诸多原因,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同时也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完全遵守医疗法律规范和制度有很大关系,做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首先应当正确理解并遵守现行的法律制度与规范,在此基础上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做好自己应做的事情,才能有效地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
1999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医师执业活动的法律制度,至今已经过了十个年头,期间也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诸多医疗法律制度和规范,这些法律制度和规范在促进医学发展,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近年来各类医疗纠纷发生率逐年上升,并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进而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却是不争的事实。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曾对全国270家各级医院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其中,三级甲等医院每年发生医疗纠纷中要求赔偿有100例左右,到法院诉讼的有20-30例左右,而赔偿的数额三级甲等医院一年一般在100万-200万不等。据调查,全国有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61.48%的医院发生过病人去世后,病人家属在院内摆设花圈、烧纸、设置灵堂等。另据报道,所有提起医学鉴定的案件,约有30-40%属于医疗事故,提起法律诉讼案例中有50-60%认定医疗机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对此,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看法,有人认为与目前我国医疗法律制度不完善有较大关系,并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法律制度提出了期待和建议。笔者认为,医疗纠纷增加有诸多原因,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同时也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完全遵守医疗法律规范和制度有很大关系,做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首先应当正确理解并遵守现行的法律制度与规范,在此基础上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做好自己应做的事情,才能有效地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
1 实施医疗法律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1.1 制定医疗法律制度的目的。
作为我国建国以来的第一部规范医师执业活动的重要法律,《执业医师法》根本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执业医师法》及其配套的系列医疗法律制度通过规定医师的执业准入条件、执业规则明确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进而规范其执业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医疗卫生事业首先应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在规范化的基础上发展。只有把人民的生命健康权益落到了实处,医师的权益才能有保障,医师的社会价值才能体现并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理解。因此,医师应当充分认识医疗过程中可能对患者构成的危害性,严格依法行医,不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和医疗技术水平,努力为患者解除痛苦,这也是全社会对医疗行业的期待。
1.2 实施医疗法律制度的意义
《执业医师法》颁布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与其配套的系列医疗法律制度,这些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现依法治国方略不可或缺的内容,对医师队伍的建设,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保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它使得我国医疗行业和医师执业的管理实现了法制化,明确了医师执业考试和注册制度,明确了医师的权利、义务、执业规则;明确了医师的考核、培训制度;明确了的医师法律责任。其次,《执业医师法》及其配套的医疗法律制度促进了医疗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并通过规范化管理推动了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的提升和提高,促使全国各医疗机构在法制化的基础上规范化地发展。应该说《执业医师法》及其配套的医疗法律制度的实施,保证了我国医疗行业在规范基础上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对我国社会各项改革目标的实现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保障作用。
2 落实各项医疗法律制度,强化医疗安全管理
2.1 树立依法执业理念,强化医疗安全教育
因为我国医学教育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医疗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不少医疗机构的管理者和医务人员不同程度存在着法律盲区,造成只重视临床医疗,忽视规范管理,有法不依,触法不知现象较为普遍,这是目前医疗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将医疗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制度化显得尤为必要。医院要经常组织管理者和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学习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和安全意识,自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常规开展诊疗服务,消除安全隐患,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2.2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照操作常规从事诊疗活动
医疗安全是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关键在于管理, 而管理的依据是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和规范,管理的效果往往体现于“严格”与“细致”。近年医疗纠纷发生率的不断上升的原因,除复杂的社会因素以及患者的维权意识增强外,医疗单位自身存在的缺陷和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也是主要原因,如:执行规章制度和诊疗操作规范不力、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基本功不够扎实、医患沟通不够、服务不到位等,均将致使制度职责流于形式,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医疗机构的信誉和群众的就医安全。因此,医疗机构应当把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列为管理工作的重点,通过质量管理组织作用,履行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基础质量管理,狠抓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的管理,建立质量检查和考核长效机制。在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工作同时,严格要求每个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并在临床实践中,一丝不苟地遵照执行。对违反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的医务人员实施必要的惩罚措施,以制度育人,用制度管人,在医务人员中形成遵章守制的行为习惯,消除各类系统性的医疗隐患。
2.3 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狠抓病历质量
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病历质量是医疗质量的直接反映,更是重要的法律证据,在医疗纠纷处理中,还是进行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判明是非、分清责任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文件缺三短四,记录前后矛盾,甚至还会有明显涂改痕迹,势必使医院处在被动地位和承担不应有的责任。《执业医师法》已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因此,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历质量的监控和管理,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并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应及时书写和记录病历资料,严禁对病历的任意涂改甚至伪造
2.4 强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质量监控,严堵安全漏洞
医疗机构应当充分重视医院管理的“二八”效应,根据《医院评价指南》有关要求,把医院重点岗位和医疗关键环节的监控工作列为重中之重,确保医疗安全不出大的问题。首先,要重视急危重症和疑难病人的诊治,要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症要及时组织会诊,明确诊断,实施有效治疗;第二,是对盲点时间进行有效管理,严格交接班制度,以免出现脱节断档;第三,是加强对重点科室和人员管理,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外科、妇产科、儿科、手术室、输血科等科室要重点管理,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检查和督促工作;第四,是强化急救药械管理,组织人员定期对急救车辆、药品、器械进行全面检查,保持良好应急状态;第五,要加强毒、精、麻药品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第六,要加强供氧站、高压氧舱、配电室、锅炉房、电梯、消防等设施安全,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2.5 加强新技术管理,避免医疗技术风险
医疗新技术的开展和推广对医学科学的发展无疑至关重要,但存在的风险同样不言而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将患者安全放在首位,因此,要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医院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情况,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和伦理论证,并制定确保患者安全的预案,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严把技术准入关,并在实施前将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向患者和家属充分告知并经患者及家属签字同意,对实施中的临床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应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做好记录,建立新技术档案。同时要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
2.6 加强医患沟通,落实医患谈话和告知制度
《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家属同意,对违反者将追究其责任”。因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中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及同意权,自觉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在医疗告知过程中应做到:让病人明白诊疗收费价格、明白自己的病情和检查治疗项目、明白自己病情的转归和应注意的事项,同时,还要告知病人进行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以及使用昂贵药械时应该履行的签字手续,对告知的重要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经患方签字后收入病历。特别应当注意的是,在医疗过程中,对于特殊诊断操作、手术、麻醉、输血等目的以及可能发生的危险,必须要向患者及家属说明,使患者特别是家属能充分理解临床医疗工作中的风险,医师要针对这些风险,在人力、物力方面也应做好充分准备,避免意外的发生。
3 制定各类预案,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权益
3.1 制定和完善各种预案,重在防范于未然
医院应当根据《医院评价指南》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医院内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工作预案》等,成立启动条件和程序及信息报告与情况反馈程序,组建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和专家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工作。各类应急预案应特别强调可操作性和实用性,通过扎实的前瞻性的工作将医疗不安全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3.2 设立专门投诉接待部门,妥善处理纠纷
医院应当根据《医院评价指南》要求,要建立医疗纠纷投诉接待专门部门,目的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及时为患者提供医疗收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接待患者投诉时要认真倾听患者的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于患者投诉的问题,要做必要的核实。遇到问题重大、矛盾突出的要做好调查工作,并且立即组织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实由于医方原因引发的,医疗机构要立即采取措施,告知临床、医技等相关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妥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患者。当出现医疗事故争议时,要及时告知患者处理的程序和解决的途径以及患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对因乙方过错造成患方损害后的事件,医疗机构应及时依法合理补偿,有效化解医患矛盾。
3.3 及时上报纠纷发生和处理情况,防止事态扩大
医院应根据《医疗机构处理条例》有关要求,建立医疗纠纷发生、处理、结果的快报制度和快速处理机制。对出现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后,有关医务人员要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医院负责处理医疗事故的有关部门和医院负责人报告,医院要立即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可能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在院患者的安全,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重大事件,医疗机构在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妥善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卫生局、当地公安机关报告,防止事态进一步的扩大。
总之,医疗质量和安全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严格执行医疗法律制度和诊疗规范是根本措施。不但要强化自身监督和管理力度,同时,也要重视医患沟通,尊重患者知情和选择权利,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在保障病人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医务人员自身的合法权益,医患之间才能相互理解,社会才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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