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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燃油液化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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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公司 液化石油气站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有限公司 **-(国)-***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液化石油气公司 液化石油气站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2013年12月 前 言 液化石油气是由丙烷、丁烷、丙烯、丁烯等成分组成的气体混合物,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是充装液化石油气的主体,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提高液化石油气充装系统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液化石油气充装系统在运行过程达到相关法规、规范的安全要求,减少和控制液化石油气充装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运行过程中的风险性,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及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并配合、落实国家相关法规、规范的规定,我公司受******液化石油气公司委托,对其液化石油气站的现状进行安全评价。 根据该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系统的特点及评价要求,我公司组织有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成立安全评价组到******液化石油气公司进行检查,在审阅该公司所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查、检测、询问、记录,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对该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系统设备设施及管理现状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相关法规、规范的规定编制了《******液化石油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该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冻伤及其他伤害等。站内液化石油气最大储量是102.6t,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液化石油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为50t,该站液化气储量超过临界量,故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组认为:该企业通过落实评价过程提出问题的对策措施建议,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的控制、消除或减弱,其液化石油气充装系统的风险可以接受,符合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本次安全评价过程有根据各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所作的定性分析,也有根据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所作的定量计算,选择安全评价方法时,在充分考虑被评价系统的特点,遵从充分性、适应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原则的基础上,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评价法等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本评价报告中的评价结论和整改建议是根据评价对象的现状(评价期间)得出的,当委托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发生改变时,其安全现状也必将随之改变,因此,本报告评价结论只表明当时评价对象的安全现状,当生产工艺、设备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本评价报告由安全评价工作组全体成员集体完成。由于评价人员水平所限,安全评价报告中对某些问题可能认识不足或存在疏漏,敬请批评指正。评价工作自始至终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也得到了有关专家的热心指导和委托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 目 录 1 概 述 1 1.1 评价目的 1 1.2 评价依据 1 1.3 评价对象、范围及内容 7 1.4 评价程序 7 2 评价项目概述 8 2.1 企业简介 8 2.2 站区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 8 2.3 液化气站公用工程设施 9 2.4 液化石油气装卸和灌装工艺介绍 10 2.5 液化气站设备、设施及特种设备登记检验情况 11 2.6 安全管理情况 13 2.7 自然条件 14 3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16 3.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依据 16 3.2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 16 3.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9 3.4 重大危险源辨识 24 3.5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6 4 评价单元的划分和评价方法的选择 28 4.1 评价单元的划分 28 4.2 评价方法的选择 28 4.3 各单元采用的评价方法分布表 30 5 定性、定量分析评价 31 5.1 站区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单元 31 5.2 液化石油气站设施设备及气瓶充装及单元 43 5.3 公用工程、消防系统及辅助设施评价单元 53 5.4 安全经营管理 58 6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63 6.1 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63 6.2 企业整改及落实情况 63 6.3 提高液化石油气充装系统安全水平的建议 63 7 评价结论 65 7.1 危险有害因素综述 65 7.2 安全评价结论 65 附件 67 1 概 述 1.1 评价目的 (1)辨识******液化石油气公司现有液化石油气充装系统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特点和分布情况。 (2)对固有、潜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识别,评价现有液化石油气充装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后果,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为实现系统安全提供依据。 (3)依据******液化石油气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系统安全现状水平,阐明已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4)为******液化石油气公司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水平,为实现系统本质安全化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5)鉴别和确定******液化石油气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充装设施、设备及管理制度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为有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1.2 评价依据 1.2.1 国家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国家主席令第28号,自1995年1月1日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国家主席令第70号,自2002年11月1日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国家主席令第6号,自2009年5月1日施行);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主席令第52号,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国家主席令第22号,自1989年12月26日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国家主席令第47号,自2011年5月1日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国家主席令第7号,自2009年5月1日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国家主席令第69号,自2007年11月1日施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国家主席令第28号,自2004年8月28日施行); (10)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自2011年3月1日施行); (1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自2011年12月1日施行); (12)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0号,自2010年4月1日施行); (13)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4号,自2004年3月1日施行); (1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3号,自2007年6月1日施行); (15)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自2009年5月1日施行); (16)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自2011年1月1日施行)。 1.2.2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安监总局令第3号,自2006年3月1日施行); (2)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安监总局令第1号,自2005年9月1日施行); (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自2011年6月1日施行); (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安监总局令第17号,自2009年5月1日施行); (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安监总局令第30号,自2010年7月1日施行); (6)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1年9月,中国气象局令第20号); (7)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监局公告2003年第1号); (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10)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1) 《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 (1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质检总局令第140号,自2011年7月1日施行); (13)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自2004年1月19日施行); (14) 《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自2010年1月14日施行); (15)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 (1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17)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 (18)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 1.2.3 地方法规、管理办法 (1) 《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2000年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自2001年1月1日施行); (2)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07年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自2008年1月1日施行); (3) 《山西省消防条例》(2010年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自2010年11月1日施行); (4) 《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07年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自2008年3月1日施行); (5)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自2004年3月10日施行); (6) 《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07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自2007年11月6日施行); (7) 《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8) 《关于印发〈山西省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标准化规范〉的通知》(晋安监规划字〔2011〕25号)。 1.2.4 国家标准 (1) 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2) GB50494-2009《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3) GB17267-1998《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4) 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 (5) GB16804-1997《气瓶警示标签》; (6) GB14193-2009《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7) 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8) 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9) 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10) 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11) 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12) GBZ 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13) GB 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14) GB/T 12801-200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15) 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6) 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17) 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18) GB 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19) GB 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20) GB/T 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21) 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2) 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23) GB 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24) 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25) 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26) GB 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27) GB 2893-2008《安全色》; (28) 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29)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30) GB 4387-2008《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31) GB 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32) GB 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33) GBZ 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4) GB17914-1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35) GB/T 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36) GB4053.1-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一部分:钢直梯》; (37) GB4053.2-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二部分:钢斜梯》; (38) GB4053.3-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三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39) GB50351-200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1.2.5 行业标准 (1) T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2) TSG R5001-2005《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3) SY/T6356-2010《液化石油气储运》; (4) SY 5985-2007《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程》; (5) CJJ/T 153-2010《城镇燃气标志标准》; (6) CJJ/T 146-2011《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 (7) TSG D5001-2009《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8) AQ 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 (9) AQ/T 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0) AQ/T 9007-20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11) QX/T 109-2009《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 (12) 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3)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 (14) AQ3018-2008《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 (15) AQ 3036-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16) AQ 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17) TSGZF 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2.6 其它依据 (1) 安全评价委托书; (2) 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现场勘查记录; (5) 企业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文件等。 1.3 评价对象、范围及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被评价单位委托,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对象是******液化石油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站,评价范围包括液化气站站区的经营场所、储存、充装设备、设施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内容包括:该项目涉及到的站区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及周边环境,液化石油气充装工艺及设施、设备,公用工程、消防系统及辅助设施,安全经营管理措施的符合性、有效性。 1.4 评价程序 安全评价工作流程是一个评价机构与委托方的互动过程,依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安全评价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程序框图如下: 前期准备 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划分评价单元 定性、定量评价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作出评价结论 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图1-1 安全现状评价程序框图 2 评价项目概述 2.1 企业简介 ******液化石油气公司位于******尧都区尧庙镇大韩村西,属于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经营范围为批零:液化石油气、灶事灶具、钢瓶、家用电器(不含专营)。 该公司液化气站占地面积6600m2,现有100m3的卧式储气罐1台,50m3的卧式储气罐2台和20m3的残液罐1台(已停用),液化石油气储存能力达200m3。液化气气源由陕西省永坪炼油厂供给,并负责运输到液化气站。该站液化气年销售量达1500t,可供10000户居民和餐饮经营商户正常用气。该站现有职工1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人,充装持证人员2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 2.2 站区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 表2-1 液化气站站区周边环境情况表 站址周边方向 东 南 西 北 周边环境 汽车租赁公司 (敞开式) 鹿龟神酒厂 (已停业) 新房(无人居住) 神刘村路 距储气罐最小距离(m) 15 35.6 65 82 该液化石油气站总平面布置情况见下图,站内主要建筑物为单层砖混结构。 图2-2 石油液化气站总平面布置图 2.3 液化气站公用工程设施 (1)供配电 该液化气站用电由尧都区尧庙镇王庄变配电所供给,自备100kVA变压器一台,二次电压380V/220V,主要供给烃泵、压缩机、消防水泵、降温喷淋水泵及生活用电等,最大电负荷约100kw。另外,自备10kw发电机一台,作为停电时供照明灯、烃泵、降温喷淋水泵使用。 (2)防雷防静电 该站储气罐、输气管道、法兰、电气设施等防雷、防静电均有接地保护设施,但其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已于2011年12月22日到期。汽车槽罐卸车场地设置了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且配有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报警器。 (3)给排水 该液化气站用水由自备水井提供,井水抽至500m3消防水池内循环使用,供给储罐降温喷淋装置用水,同时也可以作为消防用水,生活用水由水井直接抽至贮水缸。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经站区下水管道排出。 (4)消防设施 该液化气站按规定配置了消防器材和设施,其配备情况见下表,站内值班室设有固定报警电话一部。但上次经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安全检查时间是2007年6月18日,到期未检。 表2-2 站内消防设施分布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存放设置地点 备注 1.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MFZT8 8具 充装间、储罐区、槽车库、配电室 2. 推车式灭火器 MFZT35 3具 储罐区 3. 消火栓 / 3个 生产区 4. 消防水池 500m3 1座 辅助区 5. 消防泵 SL50-125-40040kw 1台 消防水池 6. 降温喷淋水泵 1kw 2台 消防水池 2.4 液化石油气装卸和灌装工艺介绍 液化石油气装卸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卸车、灌装和抽残(该站现已不需要抽残)。该站卸车和灌装主要采用烃泵装卸法。烃泵装卸法利用安装在槽车与储罐之间的液化石油气液态管道上的烃泵,进行液化石油气的装卸。 灌装是将液化气装入气瓶的操作。灌装时,使泵的入口管与储罐液相管相通,泵的出口管经液化气充装枪与钢瓶相连接,开启烃泵,液化气便由储罐经烃泵加压,注入液化气钢瓶,计量合格后,封瓶出厂。 液化石油气通过烃泵卸车流程图: 储罐 烃泵 过滤器 汽车槽车 图2-3 液化石油气卸车流程图 液化石油气通过烃泵充装流程图: 气瓶 烃泵 过滤器 储罐 图2-4 液化石油气充装流程图 2.5 液化气站设备、设施及特种设备登记检验情况 2.5.1 主要设备、设施情况 该液化气站的主要设备、设施情况见下表: 表2-3 主要设备设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设施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储气罐 100m3、50m3 3 石家庄市化工 机械厂 2. 液位计 / 3 / 3. 压缩机 ZG-0.75/10-15 1台 蚌埠中通压缩机厂 4. 压缩机配电机 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YB760M-4 11kw ExdⅡBT4 1台 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液化石油气泵 YQB15-5 1台 淄博市博山鲁辰泵业有限公司 6. 液化石油气泵配电机 YB132S-4 5.5kw ExdⅡBT4 2台 沈阳实力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7. 充装台 / 2套 / 8. 台秤 TGT-100型 5台 长治市维特衡器有限公司 9. 发电机 T2SI80S1-4 10kw 1台 河南西峡 10. 可燃气体浓度检测自动报警器 JB-DB-1 2台 沈阳市安全仪器厂 11. 静电接地报警器 JDB-2型 1台 河北青县计量仪有限责任公司 2.5.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检测检验情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等的规定,该液化石油气站使用的特种设备为储罐区1台100m3和2台50m3石油液化气储罐、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测温仪表等。 表2-4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生产厂家 注册登记机构 登记日期 使用证号 备注 1. 液化石油气储罐 50m3 石家庄市化工 机械厂 ******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5.1.10 容3MC晋L10026 2. 液化石油气储罐 50m3 石家庄市化工 机械厂 ******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5.1.10 容3MC晋L10027 3. 液化石油气储罐 100m3 石家庄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5.1.2 容3MC晋L10028 表2-5 特种设备及强检设施检验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使用证号 检验报告编号 检验单位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检验 结果 1. 液化石油气储罐 50m3 容3MC晋L10026 LTRQ(Q)-2009-025 **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2009.4.24 2015.4.24 安全等级为2级 2. 液化石油气储罐 50m3 容3MC晋L10027 LTRQ(Q)-2009-026 **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2009.4.24 2015.4.24 安全等级为2级 3. 液化石油气储罐 100 m3 容3MC晋L10028 LTRQ(Q)-2009-023 **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2009.4.9 2015.4.13 安全等级为2级 4. 压力表 0-2.5MPa / LJDYL20125508 **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2012.11.5 2013.5.4 符合1.6级 5. 压力表 0-2.5MPa / LJDYL20125507 **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2012.11.5 2013.5.4 符合1.6级 6. 压力表 0-4MPa / LJDYL20125506 **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2012.11.5 2013.5.4 符合1.6级 储罐上安装的4个安全阀、3个测温仪表均为储气罐2009年4月全面检验时检验,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全面检验报告及压力表检定证书见附件。 2.6 安全管理情况 2.6.1 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工持证情况 ******液化石油气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工持证情况见下表。 表2-6 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工持证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资格类型 资格证编号 有效期 发证机关 1 侯福林 主要负责人证 11014071100144 2011.11.27至2014.11.26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邹国忠 安全管理人员证 11014081101128 2011.11.27至2014.11.26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 席建忠 压力容器作业证 TS6CLFD03307 2011.9.21至2013.9.20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 郑建伟 压力容器作业证 TS6CLFD03359 2011.9.21至2013.9.20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6.2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本站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液化石油气公司建立有比较齐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见下表。 表2-7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一览表 安全生产责任制 站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卫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气瓶充装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维修保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槽车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收发保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制度 进站须知、门卫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用户信息反馈制度、气瓶充装间安全管理制度、气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资料保管制度、气瓶检查登记制度、气瓶储存、发送制度、气瓶运输和装卸制度、不合格气瓶管理制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储罐安全管理制度、电气设备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气瓶充装八禁止管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事故上报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制度、接受安全监察的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 储罐安全操作规程、烃泵安全操作规程、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汽车槽车装卸安全操作规程、液化气运输槽车安全操作规程、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喷淋消防水泵安全操作规程、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储罐停用检修或定期检验安全操作规程。 2.6.3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液化石油气公司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危险源分析、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和分工、呼叫报警程序、事故类型及救援程序等内容,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气瓶、充装设备、槽车卸液、储罐根部阀门泄露等突发事故,明确了具体的处置办法,后附有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名单。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不够全面,如没有具体描述可能产生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的疏散等要素,建议对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加以完善,参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11)定期组织演练,并记录存档。 2.6.4 安全投入、工伤保险 2012年该站计划安全投入8万元,已经落实7.8万元,安全投入资金主要用于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健费用、事故隐患整改、各类安全警示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维护、保养;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购置、维护、保养等方面。做到了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从而保障和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 为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该站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2.7 自然条件 2.7.1 地理位置及地形 **市位于山西省中南部,黄河中游,东依太岳与长治、晋城相邻,西隔黄河与陕西省相望,北起韩信岭与晋中、吕梁毗邻,南与运城市接壤,辖2市1区14县。地理坐标为北纬35°23′~36°57′,东经110°22′~112°34′,南北最大纵距170km,东西最大横距约200km,地型构造以东西多山、中部平坦,形成**盆地,总面积20294km2。 **市地形轮廓大体呈“凹”字型分布,四周环山,中间平川;全境分山地、丘陵、盆地三大地形单元。其中,平川面积占19.4%,丘陵面积51.4%,山地29.2%。**盆地纵贯全市中部,将整体隆起的高原分为东西两部分山地。东部由北向南为太岳山、中条山,西部是吕梁山脉,海拔多在1000m以上。最高处太岳山霍山主峰,海拔2346.8m,最低处乡宁县师家滩,海拔385.1m。 **市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加速度值为0.20g。 2.7.2 气侯及水文条件 **市属温带大陆性气侯,一年四季分明,春季少雨多风,夏季炎热,雨量集中,秋季多晴凉爽,冬季寒冷干燥。多年平均气温10.7℃,平均水温15.2℃,全年日照时数2417~2741小时,大于等于10℃的积温3000~4500℃,无霜期160~200天。年降雨量500~620mm,水面蒸发量介于900~1200mm。 2.7.3 水资源状况 全市水资源呈现严重短缺且分布不均。境内河流有东山的沁河,盆地的汾河和西部的黄河三大水系。郭庄泉、龙子祠泉和霍泉为本市三大岩溶泉水,拥有有中型水库7座,小型水库42座。水库和三大泉水水质达到国家二、三类水水质标准。 3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3.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依据 危险有害物质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该评价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分类主要是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同时考虑《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则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的申报和监督管理是依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3.2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 液化石油气主要特性及安全处置原则见表3-1。 表3-1 液化石油气特性及安全处置原则 特别 警示 极易燃气体。 理化 特性 由石油加工过程中得到的一种无色或黄棕色油状挥发性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主要组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并含有少量戊烷、戊烯和微量硫化氢等杂质。不溶于水。熔点-160~-107℃,沸点-12~4℃,闪点-80~-60℃,相对密度(水=1)0.5~0.6,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5~2.0,爆炸极限5%~33%(体积比),自燃温度426~537℃。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民用燃料、发动机燃料、制氢原料、加热炉燃料以及打火机的气体燃料等,也可用作石油化工的原料。 危害信息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或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点火源会着火回燃。 【活性反应】 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健康危害】 液化石油气有麻醉作用。主要侵犯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液化气轻度中毒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咳嗽、食欲减退、乏力、失眠等;重者失去知觉、小便失禁、呼吸变浅变慢,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可致皮肤冻伤。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1000;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1500。 安全措施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密闭操作,避免泄漏,工作场所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进入罐体等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进入前进行气体浓度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必须有人监护。 生产、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车间及场所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场所浓度超标时,建议操作人员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可能接触液体时,应防止冻伤。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整流装置与压力机、动力电源、管线压力、通风设施或相应的吸收装置的联锁装置。储罐等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作为吊运着力点。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液化石油气(乙烯除外)系在常温及相应的压力下(一般达1.6~1.8MPa)输送,充装容器时必须考虑留有必要的蒸气空间;温差达40℃时,充装液化石油气的压力储槽的液相最大允许装量为85%,在温差更大时其装量应更低。 (2)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在充装站内按工艺流程进行。禁止槽车、贮灌、或大瓶向小瓶直接充装液化气。禁止漏气、超重等不合格的钢瓶运出充装站。 (3)用户使用装有液化石油气钢瓶时:不准擅自更改钢瓶的颜色和标记;不准把钢瓶放在曝日下、卧室和办公室内及靠近热源的地方;不准用明火、蒸气、热水等热源对钢瓶加热或用明火检漏;不准倒卧或横卧使用钢瓶;不准摔碰、滚动液化气钢瓶;不准钢瓶之间互充液化气;不准自行处理液化气残液。 (4)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内含氧量小于3%。首次灌装液化石油气时,应先开启气相阀门待两罐压力平衡后,进行缓慢灌装。 (5)液化石油气槽车装卸作业时,凡有以下情况之一时,槽车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妥善处理: ——附近发生火灾; ——检测出液化气体泄漏; ——液压异常; ——其他不安全因素。 (6)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2)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照明线路、开关及灯具应符合防爆规范,开关设在仓库外。地面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或防静电胶垫,管道法兰之间应用导电跨接。压力表必须有技术监督部门有效的检定合格证。储罐站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站内严禁烟火。进站人员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穿带钉鞋。入站机动车辆排气管出口应有消火装置,车速不得超过5km/h。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和供气站点应设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专用钢瓶库;建立液化石油气实瓶入库验收制度,不合格的钢瓶不得入库;空瓶和实瓶应分开放置,并应设置明显标志。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3)石油液化气储罐、槽车和钢瓶应定期检验。 (4)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的液化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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