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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设备与设施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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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设备与设施管理 湖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一工程公司 2 0 0 4 年11月8日 目录 [1]、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2)关于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鄂建一办字(88)第100号) [3]、施工机械设备清单 [4]、施工机具清单 [5]、机械、防护用品、用具检测单(复印件) (6)、安全检查、测试工具清单 (7)、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规定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 适用范围 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二、 一般规定 2、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3、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 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5、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 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9、 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 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 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 管理职责 1、 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2、 公司材料设备科为公司设备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具体为:审批项目上报的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 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4、 项目机管员: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项目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主持本项目的设备验收和记录,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 操作人员: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三、 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和修理 1、 机械设备的使用 ①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②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③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 机械设备的保养 ①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②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③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④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3、 机械设备的修理 ①小修: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②中修和大修按维修计划进行。 ③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④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 将《机械设备使用报表》按每月26日报公司。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四、 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正或驾驶执照,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擅自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设备。 2、 驾驶员、操作人员先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安排在师傅指导下跟车学习,严禁未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单独操作机械,运输机械驾驶学员上车须经安全科室批准。 3、 外单位调入的驾驶员上车前其驾龄必须达到货车三年或三年以上。 4、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未恢复安全装置之前不得使用。严禁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工作。 5、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械,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严禁拆除检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且上述装置的调试及维修应有专业人员进行。 6、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操作区和操作室,严禁酒后操作。 7、 操作人员及配合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8、 对违章、违规指挥调度,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9、 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之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工作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遵守施工安全规则。 10、 配合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如果须进入工作半径之内,必须与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密切配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11、 机械设备在夜间工作时,作业区内应有充足的照明。 12、 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配备合格有效的消防用品。 1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4、 各种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应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处高挂警告牌。。 15、 机械设备工作场地周围不得有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16、 运行前要检查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好。 17、 检查安全机构是否正常可靠,操纵机构是否灵活可靠。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进行。 安全检测工具的管理 1.采购的检测工具必须是经过国家认可单位生产的产品,购买时必须验证有关的证书。 2.检测工具必须设专人保管,放置要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3.领用时,发放人必需向领用人交清使用注意事项。 4.检测工具必须按国家规定,不定期送有资格的外部单位检测。要记录检测时间,避免漏检。 5.对使用中造成损坏,要及时报告,以免他人误用。 湖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一工程公司 2 0 0 4 年11月8日 机 械 设 备 清 单 企业单位: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功率 数量 设备 来源 验收 日期 使 用 单 位 备 注 1 搅拌机 JDY350 10 省建一公司 2 电焊机 120GF-6 30 省建一公司 3 物料提升机 SS100B1、SS160 省建一公司 4 起重设备 63型、80型 60 省建一公司 制表人: 审核人: 日期: 10.0.1 用铁锤剔凿石块(料)时,必须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应用弹性的木杆制成;锤柄与锤头必须安装牢固。   10.0.2 凿击或加工石块时,应精神集中,作业时应戴防护镜,严禁两人面对面操作。   10.0.3 不得在陡坡、槽、坑、沟边沿、墙顶、脚手架上和妨碍道路安全等场所进行石块凿击作业。   10.0.4 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工人抬运时,应互相配合、动作协调一致;用车辆或筐子运石料时不得装得太满;运石料的车辆前后距离;在平道上不应小于2m,坡道上不应小于10m。   10.0.5 往槽、坑、沟内运石料时,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堆放石料必须距槽、坑、沟边沿1m以外。   10.0.6 在脚手架上进行砌石作业时,应经常检查架子的稳定状况,堆放石料不得超过脚手架的规定荷载重量,且不得将石板斜靠在护栏上。工作完毕,必须将脚手架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11 木 工   11.1 一 般 规 定   11.1.1 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11.1.2 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放入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11.1.3 作业时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11.1.4 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1.1.5 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爆断伤人。   11.1.6 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11.1.7 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11.1.8 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11.2 模板安装与拆除   11.2.1 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 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 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11.2.2 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拆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 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 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 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11.3 门 窗 安 装   11.3.1 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门窗扇时,外防护应齐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应随手放进工具袋内。   11.3.2 立门窗时必须将木楔背紧,作业时不得1人独立操作,不得碰触临时电线。   11.3.3 操作地点的杂物,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11.4 构 件 安 装   11.4.1 在坡度大于18°的屋面操作,应设防滑板梯,系好保险绳,穿软底防滑鞋,檐口处应按规定设安全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操作人员移动时,不得直立着在屋面上行走,严禁背向檐口边倒退。   11.4.2 钉房檐板应站在脚手架上,严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11.4.3 在没有望板的轻型屋面上安装石棉瓦等,应在屋架下弦支设水平安全网。   11.4.4 拼装屋架应在地面进行,经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合格,才允许吊装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须及时安装有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以防倾倒。   11.4.5 吊运屋架及构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须事先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才准使用。绑扎屋架及构件材料必须牢固稳定。安装屋架时,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11.4.6 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确因操作需要,必须在大楞上铺设通行脚手板。   11.5 木 工 机 械   11.5.1 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 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 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 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 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11.5.2 使用平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18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7. 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8. 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相嵌入槽内,且距离刀前不得小于10mm。   11.5.3 使用压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二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   2.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cm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出台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长度小于前后滚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压刨机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时进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过3mm。   5. 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进行清理。   11.5.4 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2. 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3. 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6.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7. 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8. 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12 钢 筋 工   12.1 一 般 规 定   12.1.1 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设施等,并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作业。   12.1.2 脚手架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   12.1.3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并应按照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12.1.4 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闸,销好闸箱门,清理作业场所。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   12.1.5 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将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   12.1.6 机械明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12.1.7 电动机械的电闸箱必须按规定按装漏电保护器,并应灵敏有效。   12.1.8 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   12.2 钢筋绑扎安装   12.2.1 在高处(2m或2m以上)、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12.2.2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内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12.2.3 绑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无脚手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站在满铺脚手板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12.2.4 绑扎基础钢筋,应设钢筋支架或马凳,深基础或夜间施工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   12.2.5 钢筋骨架安装,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至楼、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2.2.6 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   12.2.7 在高处楼层上拉钢筋或钢筋调向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严防碰触。   12.3 钢 筋 机 械   12.3.1 使用钢筋除锈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检查钢丝刷的固定螺栓有无松动,传动部分润滑和封闭式防护罩及排尘设备等完好情况。   2. 操作人员必须束紧袖口,戴防尘口罩、手套和防护眼镜。   3. 严禁将弯钩成型的钢筋上机除锈。弯度过大的钢筋宜在基本调直后除锈。   4. 操作时应将钢筋放平,手握紧,侧身送料,严禁在除锈机正面站人。整根长钢筋除锈应由两人配合操作,互相呼应。   12.3.2 使用钢筋调直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调直机安装必须平稳,料架料槽应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线。电机必须设可靠接零保护。   2. 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调直块及速度。调直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应低速进行。   3. 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作业中严禁打开防护罩及调整间隙。严禁戴手套操作。   4. 喂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通过钢管再送入调直机前端的导孔内。当钢筋穿入后,手与压辊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5. 机械上不准搁置工具、物件,避免振动落入机体。   6. 圆盘钢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稳,乱丝或钢筋脱架时,必须停机处理。   7. 已调直的钢筋,必须按规格、根数分成小捆,散乱钢筋应随时清理堆放整齐。   12.3.3 使用钢筋切断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手扳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刀刃间隙,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2. 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要握紧钢筋。多根钢筋一次切断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3. 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少于15cm。断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直接送料。   4. 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5. 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刀片歪斜等,应立即停机检修。   12.3.4 使用钢筋弯曲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 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 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即从正转—停—反转,不得直接从正转—反转或从反转—正转。   4. 弯曲机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严禁在运转时加油或清扫。   5. 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该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6. 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钢筋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12.3.5 钢筋冷拉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选择卷扬机。卷扬机出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和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必须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距冷拉中线不得少于5m。   2. 冷拉场地两端地锚以外应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挡板及警告标志,严禁非生产人员在冷拉线两端停留,跨越或触动冷拉钢筋。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离开冷拉钢筋2m以外。   3. 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必须与滑轮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或设专人指挥。配重框提起的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mm以内。配重架四周应设栏杆及警告标志。   4. 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是否完好,滑轮、拖拉小跑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应齐全牢靠。确认后方可操作。   5. 每班冷拉完毕,必须将钢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乱压和单头挑出,未拉盘筋的引头应盘住,机具拉力部分均应放松。   6. 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滑轮。维修或停机,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12.3.6 使用对焊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焊机应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小于3m,并应接在不同的相线上,有各自的控制开关。   2.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必须牢固,气、液压系统应无泄漏,正常后方可施焊。   3. 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4. 应定期磨光断路器上的接触点、电极,定期紧固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   5.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焊接时必须防止火花烫伤其他人员。在现场焊接竖向柱钢筋时,焊接后应确保焊接牢固后再松开卡具,进行下道工序。   12.3.7 使用点焊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必须清除上、下两电极的油污。通电后,检查机体外壳应无漏油。   2. 启动前,应首先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调整极数,然后接通水源、气源,最后接通电源。电极 触头应保持光洁,漏电应立即更换。   3. 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保持干燥。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   4. 严禁加大引燃电路中的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不能发生电弧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5. 控制箱如长期停用,每月应通电加热30min,如更换闸流管亦要预热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预热时间不得少于5min。   13 预应力钢筋张拉工   13.1 一 般 规 定   13.1.1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预应力张拉的安全技术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3.1.2 必须按照检测机构检验、编号的配套组使用张拉机具。   13.1.3 张拉作业区域应设明显警示牌,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13.1.4 张拉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读表。油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值。发现油压异常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   13.1.5 高压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13.1.6 作业前应检查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件,连接件必须完好、紧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3.1.7 钢筋张拉时,严禁敲击钢筋、调整施力装置。   13.2 先 张 法   13.2.1 张拉台座两端必须设置防护墙,沿台座外侧纵向每隔2~3m设一个防护架。张拉时,台座两端严禁有人,任何人不得进入张拉区域。   13.2.2 油泵必须放在台座的侧面,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油泵的侧面。   13.2.3 打紧夹具时,作业人员应站在横梁的上面或侧面,击打夹具中心。   13.3 后 张 法   13.3.1 作业前必须在张拉端设置5cm厚的防护木板。   13.3.2 操作千斤顶和测量伸长值的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侧面操作。千斤顶顶力作用线方向不得有人。   13.3.3 张拉力时千斤顶行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值。   13.3.4 两端或分段张拉时,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系信号,协调配合。   13.3.5 高处张拉时,作业人员应在牢固、有防护栏的平台上作业,上下平台必须走安全梯或坡道。   13.3.6 张拉完成后应及时灌浆、封锚。   13.3.7 孔道灌浆作业,喷嘴插入孔道口,喷嘴后面的胶皮垫圈必须紧压在孔口上,胶皮管与灰浆泵必须连接牢固。   13.3.8 堵灌浆孔时应站在孔的上面。   14 防 水 工   14.1 一 般 规 定   14.1.1 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14.1.2 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配戴手套及鞋盖。涂刷处理剂和胶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14.1.3 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14.1.4 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14.1.5 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14.1.6 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   14.1.7 高处作业屋面周围边沿和预留孔洞,必须按“洞口、临边”防护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14.1.8 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14.1.9 雨 、雪、霜天应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14.1.10 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   14.2 熬 油   14.2.1 熬油炉灶必须距建筑物10m以上,上方不得有电线,地下5m内不得有电缆,炉灶应设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   14.2.2 炉灶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应配备锅盖或铁板、灭火器、砂袋等消防器材。   14.2.3 加入锅内的沥青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   14.2.4 熬油的作业人员应严守岗位,注意沥青温度变化,随着沥青温度变化,应慢火升温。沥青熬制到由白烟转黄烟到红烟时,应立即停火。着火,应用锅盖或铁板覆盖。地面着火,应用灭火器、干砂等扑灭,严禁浇水。   14.2.5 配制、贮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点严禁烟火,并不得在30m以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14.3 热 沥 青 运 送   14.3.1 装运油的桶壶,应用铁皮咬口制成,严禁用锡焊桶壶,并应设桶壶盖。   14.3.2 运输设备及工具,必须牢固可靠,竖直提升,平台的周边应有防护栏杆,提升时应拉牵引绳,防止油桶摇晃,吊运时油桶下方10m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14.3.3 不允许两人抬送沥青,桶内装油不得超过桶高的2/3。   14.3.4 在坡度较大的屋面运油,应穿防滑鞋,设置防滑梯,清扫屋面上的砂粒等。油桶下设桶垫,必须放置平稳。   15 油 漆 工   15.0.1 各种油漆材料(汽油、漆料、稀料)应单独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库房应通风良好。易挥发的汽油、稀料应装入密闭容器中,严禁在库内吸烟和使用任何明火。   15.0.2 油漆涂料的配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调制油漆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调制有害油漆涂料时,应戴好防毒口罩、护目镜,穿好与之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冲洗干净。   2. 工作完毕,各种油漆涂料的溶剂桶(箱)要加盖封严。   3. 操作人员应进行体检,患有眼病、皮肤病、气管炎、结核病者不宜从事此项作业。   15.0.3 使用人字梯应遵守以下规定:   1. 高度2m以下作业(超过2m按规定搭设脚手架)使用的人字梯应四脚落地,摆放平稳,梯脚应设防滑橡皮垫和保险拉链。   2. 人字梯上搭铺脚手板,脚手板两端搭接长度不得少于20cm。脚手板中间不得同时两人操作,梯子挪动时,作业人员必须下来,严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跷式挪动。人字梯顶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脚手板。   3. 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榫头松动、缺挡等不得使用。   15.0.4 使用喷灯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使用喷灯前应首先检查开关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喷嘴要畅通。   2. 喷灯加油不得超过容量的4/5。   3. 每次打气不能过足。点火应选择在空旷处,喷嘴不得对人。气筒部分出现故障。应先熄灭喷灯,再行修理。   15.0.5 外墙、外窗、外楼梯等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靠处。油漆窗户时,严禁站在或骑在窗栏上操作,刷封沿板或水落管时,应利用脚手架或专用操作平台架上进行。   15.0.6 刷坡度大于18°的铁皮层面时,应设置活动跳板、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15.0.7 刷耐酸、耐腐蚀的过氧乙烯涂料时,应戴防毒口罩。打磨砂纸时必须戴口罩。   15.0.8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喷涂时严禁对着喷嘴察看。   15.0.9 空气压缩机压力表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高压气管各种接头应牢固,修理料斗气管时应关闭气门,试喷时不准对人。   15.0.10 喷涂人员作业时,如头痛、恶心、心闷和心悸等,应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   16 玻 璃 工   16.0.1 裁割玻璃应在房间内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16.0.2 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着玻璃,将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散装玻璃运输必须采用专门夹具(架)。玻璃应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16.0.3 安装玻璃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严禁将铁钉含在口内。   16.0.4 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腋下挟住玻璃,另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16.0.5 安装窗扇玻璃时,严禁上下两层垂直交叉同时作业。安装天窗及高层房屋玻璃时,作业下方严禁走人或停留。碎玻璃不得向下抛掷。   16.0.6 玻璃幕墙安装应利用外脚手架或吊篮架子从上往下逐层安装,抓拿玻璃时应用橡皮吸盘。   16.0.7 门窗等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安装完毕必须立即将风钩挂好或插上插销。   16.0.8 安装完毕,所剩残余玻璃,必须及时清扫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   17 水暖工(管工)   17.0.1 使用机电设备、机具前应检查确认性能良好,电动机具有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不得“带病”运转。   17.0.2 操作机电设备,严禁戴手套,袖口扎紧。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   17.0.3 使用砂轮锯,压力均匀,人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侧面。   17.0.4 压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丝扳、手工套丝,应防止扳机滑落。   17.0.5 用小推车运管时,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车上必须捆绑牢固。   17.0.6 安装立管,必须将洞口周围清理干净,严禁向下抛掷物料。作业完毕必须将洞口盖板盖牢。   17.0.7 电气焊作业前,应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备好灭火用具。焊接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17.0.8 散热器组拧紧对丝时,必须将散热器放稳,搬抬时两人应用力一致,相互照应。   17.0.9 在进行水压试验时,散热器下面应垫木板。散热器按规定压力值试验时,加压后不得用力冲撞磕碰。   17.0.10 人力卸散热器时,所用缆索、杠子应牢固,使用井字架、龙门架或外用电梯运输时,严禁超载或放偏。散热器运进楼层后,应分散堆放。   17.0.11 稳挂散热器应扶好,用压杠压起后平稳放在托钩上。   17.0.12 往沟内运管,应上下配合,不得往沟内抛掷管件。   17.0.13 安装立、托、吊管时,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装的楼板预留洞口必须盖严盖牢。使用的人字梯、临时脚手架、绳索等必须坚固、平稳。脚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17.0.14 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往楼层内搬运瓷器时,每次不宜放置过多。瓷器运至楼层后应选择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须垫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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