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标准化整改项目(天然气)工程施工
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包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安全生产标准化整改项目(天然气)工程施工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安全生产标准化整改项目(天然气)工程施工
发包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盖章)
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F151000031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4
第二篇竞争性谈判须知 8
第三篇 竞争性谈判程序 10
第四篇 竞争性谈判方法 11
第五篇 合同条款及格式 1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5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8
第六篇 工程量清单 45
第七篇 图纸 45
第八篇 发包技术标准及要求 52
第九篇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 53
目 录 55
一、申请承诺函及申请函附录 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0
二、授权委托书 61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62
五、施工组织方案 62
六、项目管理机构 63
七、资格审查资料 65
八、其他资料 70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致:
本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整改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发包人)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现发包人邀请你单位按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整改项目(天然气)工程施工承包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
1.1项目业主/发包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
1.2项目名称:安全生产标准化整改项目(天然气)工程施工
1.3工程概况:安全生产标准化整改项目(天然气)工程包括对老区的503、507C工号,和新区室外管道上调压柜后的阀门及525工号三处用气点改造。其中503、507C工号天然气系统已投入使用二十余年,部分系统已不符合现行规范,另外工艺使用要求也发生变化,因此需进行改造;新区室外管道上调压柜后的阀门井内积水,根据使用天然气的压力和现行设计规范取消该阀门井。525、526工号燃气用气点标准化整改,同时按照使用方要求将原吊顶内管线移位。
1.4工程最高限价:470,111元(其中老区部份最高限价444,008元;新区部份最高限价26,103元,两部份将分开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结算价以谈判成交价(中标价)总价包干。
1.5工期:45日历天
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同时具备①收到发包人邀请书并回复参加;②企业独立法人资格;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HSE准入证”或“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成员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2.2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可不到开标现场。
2.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4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确认
3.1拟受邀参加谈判者,凭本邀请函于2014年 月 日至 月 日(09:00-11:30,14:00-16:30,公休日除外)到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国贸大厦6楼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2获得本邀请函的潜在谈判申请人,于收到邀请电话起3日内进内进行回复确认。
3.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 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次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为10000元人民币。
发包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申请文件(含谈判过程中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到以下帐号:
开户单位: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德盛支行
帐 号:29042010214858800018
财务咨询电话:028—86251848
履约担保: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担保至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无息退还.
5.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谈判会议召开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月 日09时00分,地点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会议室(若地点因故改变,发包人将提前2小时告知),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谈判会议召开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其谈判资格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发包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人:张鼎
电 话:0816-2485540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确认函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贵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整改项目(天然气)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确认将参加或不参加(二选一)此次谈判。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 本谈判方案仅适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整改项目(天然气)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谈判小组:由发包人组织相关专家3人以上组成谈判小组,依法独立进行评审、谈判工作,谈判小组成员均具有相同的权利。并邀请相关监督部门依法监督。
二、 评审否决:谈判小组经评审、谈判,认为所有谈判申请书人均不符合要求或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所有的申请。
三、 谈判文件的说明
(一)邀请的谈判申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按规定提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或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有虚假材料的,将谈判申请人参加谈判或成交的资格,并由谈判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邀请的谈判申请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需要澄清,须在提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2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发包人(或代理机构),发包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给予答复。
(三)发包人对谈判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提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1日内进行,并书面告知所有谈判申请人。
四、 谈判申请书的制作
(一)、谈判申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准备谈判申请书1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壹份(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除提供专业软件生成的原始文件格式外,还需提交电子表格)。
(二)、装订要求: 谈判申请书应打印,按A4纸幅面装订,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正副本可封装在一起,如过大可分别进行密封。
(三)、页码和小签: 投标文件应编制页码,投标人可以不小签。
(四)谈判申请人按要求进行签署。若是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应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谈判申请书中。
(五)谈判申请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谈判申请书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 谈判申请书的组成(含电子文挡或U盘)
(一) 申请承诺函及申请函附录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 授权委托书
(四)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五) 施工组织方案
(六) 项目管理机构
(七) 资格审查资料
(八) 其他资料
六、 谈判申请书的递交:
(一)谈判申请人可将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书、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也可以分册装订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
谈判项目名称:
谈判申请人单位名称及地址:
201 年 月 日09时00分(评审时间)前不得开启。
(注:发包人需要澄清证件原件的,证件原件另行提供)
(二)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如果谈判申请书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因此而造成的任何责任均由谈判申请人承担。
(四)谈判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时间,迟到的谈判申请书,发包人将予以拒绝。
七、 本谈判文件由发包人/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发包人/代理机构及谈判小组不对评审结果进行任何解释。
八、 特别说明:
1、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申请人报价的参考。本工程采用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总价包干合同。即除设计变更按专用合同条款价款调整外,完成施工图纸、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内容总价包干。
2、 当图纸标注量与图纸设计应当计量不一致时,为互为补充关系;投标文件与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内容是互补关系,当不一致时按公平的原则进行解释。
3、 谈判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因发包人不间断生产,造成施工工作面无法按计划提交而造成施工成本增加的可能性,谈判申请人应将增加成本考虑于工程报价之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第三篇 竞争性谈判程序
(一) 发包人宣布谈判纪律;
(二) 申请人相互检查并确认申请书密封情况,无异议后留待谈判阶段依次开启并做好报价等记录。
(三) 随机抽取谈判顺序,确定谈判申请人顺序后暂时离场,谈判小组需要时按抽签顺序通知谈判。
(四) 发包人向谈判小组介绍项目基本情况;
(五) 谈判小组学习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 竞争性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监督人监督)逐家开启《谈判申请书》,并将首轮报价、工期、质量承诺等记录在案。
(七) 竞争性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对资质、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如果有)等进行符合性评审。未通过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谈判、评审。当进入到竞价阶段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发包人宣布本次竞争性谈判发包失败,不再进行下一轮工作。
(八)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申请人,采用两轮报价谈判,其中谈判申请函中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二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且第二轮报价下浮比例作为中选价(所有报价均不得高于工程最高限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并由谈判申请人授权代表确认后签字认同;当通知到未能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申请人时,通知其可以离场,不再参与后续谈判,其申请被拒绝。
(九) 对通过谈判程序的申请人,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3个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发包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中标顺序。
(十) 谈判申请书的递交:谈判申请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谈判申请书及授权书到现场,如果所派的人未按时到现场,谈判申请书将拒收。
第四篇 竞争性谈判方法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申请人,再采取第2轮报价,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
1、符合性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篇“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知”要求
副本份数
符合第二篇“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知”要求
装订
符合第二篇“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知”要求
编页码和小签
符合第二篇“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知”规定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篇“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知”要求
报价唯一(第一次报价)
首轮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篇“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知”要求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资质等级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3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竞争性谈判内容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工期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报价文件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合同。投标人报价文件基本符合报价要求,组价、组件应基本齐全,无重大偏差。当竞争性谈判小组发现重大偏差时,可提醒申请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拒绝。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施工组织方案
基本可行。
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修正价)不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
注:谈判重在工期、质量、价格等实质内容,当谈判小组成员认为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符合性评审内容存在瑕疵时,可要求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补正,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不能补正或不愿补正时,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
2、竞争性谈判
对通过谈判程序的申请人,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低于成本除外)确定1~3个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发包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中标顺序。低于成本评审方式如下:
低于成本报价
在评审、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人,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申请将被拒绝。
投标人的评审及谈判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1)当申请人的评审及谈判价未低于最高限价相应价格的90%,或未低于所有申请人(注: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审及谈判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谈判小组可不对该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
(2)当申请人的评审及谈判价低于最高限价相应价格的90%并且低于所有申请人(注: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审及谈判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谈判小组必须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
(3)谈判小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认为该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认定该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对其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第五篇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标后,承包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所附《施工承包合同》内容、谈判承诺等,与发包人签署《施工承包合同》。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全生产标准化整改项目(天然气)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由发包人按照现行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合格”标准进行验收。
四、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3.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总价包干合同。即除设计变更按专用合同条款价款调整外,完成施工图纸、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内容总价包干。当图纸标注量与图纸设计应当计量不一致时,为互为补充关系;投标文件与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内容是互补关系,当不一致时按公平的原则进行解释。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10)《委托监理合同》;
(11)施工过程中的函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条款
其他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另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或工程施工《竞争性谈谈判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与本工程施工相关连的所区内施工场域。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本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本合同工程施工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同《合同通用条款》。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2008年4月8日下午《关于科学城辖区建设工程水泥使用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 (10)《委托监理合同》(如果有);(11)施工过程中的函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7日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未经发包人同意,本项目图纸不得复制;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详提供的施工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7.3发包人及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对方发出的文件之日起 日内进行回复,逾期回复的,视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施工技术人员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所区内外施工用临时道路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不得将其透露给发包人之外的任何人,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将其透露给发包人之外的任何人,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归属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将其透露给发包人之外的任何人,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最迟于开工日期5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无,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及相关施工过程资料(含施工日志)。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规范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乙方应保证本工程取得电力行业入网许可并正式通电。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3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或者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的时间每月少于23天的违约责任:每擅自离开1天或不够23天的,每1天承担500元的违约责任。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实际派驻现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或者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承担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责任,每更换一次承担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责任,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同转包、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终止合同后按已完工程价款的90%结算。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后三日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投标文件已载明人员发生撤换或变更的,每产生1次处500元/次/人的违约金。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每擅自离开1天或不够23天的,每1天承担500元的违约责任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产生1次处500元/次/人的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擅自离开1天或不够23天的,每1天承担500元的违约责任。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专业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允许专业分包。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专业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同合同《通用条款》。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另详《监理委托合同》(若发包人不委托工程监理的,由发包人现场代表按国家规定行使相应职权)。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另详《监理委托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另详《监理委托合同》,高于该施工合同段应承担规模的,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按照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同《通用合同条款》。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6.1.9.2 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现场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不按期提交,每逾期一天扣1000元人民币。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同《通用合同条款》。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同《通用合同条款》。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后3日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工期顺延要求,经发包人同意后执行。
非施工方不努力协调征地等其它原因导致工期异常延长,调价的风险范围:/。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内。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担500元/天的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超过一天扣除1000元人民币。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经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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