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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企业标准
Q/XXXXXXXX—XXXX
劳动保护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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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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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4
5 分类 4
6 选用原则 6
7 生产工艺要求 7
8 鞋帮、鞋底主辅材料技术要求 7
9 尺寸规格 7
10 生产要求 7
11 成鞋外观质量要求 8
12 技术指标要求 9
13 检验方法 12
14 检验 12
15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劳动保护鞋选用参考 1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鞋帮、鞋底主辅材料技术要求 1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尺寸规格 7
附录D(规范性附录) 生产要求 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和物资装备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科技开发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劳动保护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劳动保护鞋的定义、分类、选用原则、生产工艺要求、鞋帮及鞋底主辅材料技术要求、尺寸规格、生产要求、成鞋外观质量要求、技术指标要求、检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管理要求及报废。
本标准适用于劳动保护鞋的生产、采购、质量检验与管理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011 足部防护电绝缘鞋
GB/T 20991 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
GB 21148 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
GB 21147 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
GB 21146 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
QB/T 2676 鞋用主跟和包头材料—热熔型、溶剂型
QB/T 2695 日用皮鞋用线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劳动保护鞋(靴) protective shoes(boots)
保护穿用者免受作业区域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的足部防护装备。
3.2
PU款劳动保护鞋(靴)PU labor protection shoes (boots)
鞋帮以头层牛皮或头层牛皮与黑色涤长丝复合帆布为主要原材料,帮底结合采用PU /橡胶连帮注射成型工艺技术制成的具有保护特征的鞋(靴)。
3.3
EVA款劳动保护鞋(靴)EVA labor protection shoes (boots)
鞋帮以头层黄牛磨砂皮与斜纹透气三明治网布复合无纺布为主要原材料,帮底结合采用EVA/橡胶组合鞋底,通过胶粘工艺技术制成的具有保护特征的鞋(靴)。
3.4
普通劳动工作鞋 ordinary working shoes
鞋帮以全粒面头层牛皮为主要原材料,帮底结合采用橡胶成型大底,通过胶粘工艺制成的具有一般保护特征的鞋。
3.5
保护包头 protectivetoecap
保护脚趾免受伤害的部件。
3.6
内底 insole
用于构成鞋底部,通常与鞋连接的非移动部件。
3.7
鞋垫 insock
用于覆盖部分或全部内底的可移动部件。
3.8
衬里 lining
覆盖鞋帮内表面的材料。
3.9
鞋舌 toegue
包在脚背防止其擦伤的成形片材。
3.10
防刺穿垫 penetration-resistant insert
为提供穿透保护而放在鞋底组合体中的鞋底部件。
3.11
防滑性能 slide resistance properties
在光滑而又坚硬的路面上正常行走时鞋底的防滑能力。
注1: 本标准所指防滑性是指产品按照GB/T 28287-2012《足部防护 鞋防护性测试方法》进行检验,满足本标准第9章表3“防滑性”的指标要求。
3.12
耐压力性能 compression resistance properties
耐受静负荷的能力。
3.13
PU
是一种常用的鞋底料,全称是聚氨基甲酸酯,以下简称PU。
3.14
EVA
EVA是一种鞋底所用的材料,是由乙烯(E)和乙酸乙烯(VA)共聚而制得,简称EVA。
3.15
全粒面革 full grain leather
经过鞣制不会腐烂、具有动物皮特有的毛孔和粒纹特征的皮革。
3.16
头层磨砂皮 sanding skin of the head layer
是由头层皮将皮革表面进行抛光处理,并将粒面疤痕或粗糙的纤维磨蚀,露出整齐均润的皮革纤维组织后再染成各种流行颜色而成。
4 分类
4.1 按功能分为三类
—— 单功能劳动保护鞋
—— 多功能劳动保护鞋
—— 普通劳动工作鞋
4.2 按鞋帮高低分为三种
——低帮鞋(见图1a);
——高腰靴(见图1b);
——半筒靴(见图1c)。
a) b)
c)
图1 按鞋帮高低分为三种
4.3 按款式和季节
劳动保护鞋分为PU款劳动保护鞋、EVA款劳动保护鞋和普通劳动工作鞋3种类别,按季节分为单鞋、棉靴,按鞋型分为男款、女款,各款式、季节属性和鞋型对照见表1。
表1劳动保护鞋款式、功能分类、品名、鞋帮材质、季节属性和鞋型对照表
序号
款式
功能分类
品名
鞋面材质
季节属性
鞋型
1
PU款劳动保护鞋(靴)
单功能
低帮皮布结合鞋
头层牛皮+帆布
单鞋
男款、女款
高腰皮布结合鞋
头层牛皮+帆布
单鞋、棉鞋
男款、女款
多功能
低帮皮鞋
头层牛皮
单鞋
男款、女款
高腰皮鞋
头层牛皮
单鞋、棉鞋
男款、女款
半筒靴
头层牛皮
单靴、棉靴
男款、女款
2
EVA款劳动保护鞋(靴)
防静电功能
低帮皮鞋
头层牛皮+帆布
单鞋
男款、女款
高腰皮靴
头层牛皮+帆布
单靴、棉靴
男款、女款
3
普通劳动工作鞋
普通防护功能
皮革款
头层牛皮
单鞋
男款、女款
4.4 功能及适用款式见表2。
表2 功能及适用款式
分类
功能
适用范围
单功能
防静电功能
PU款劳动保护鞋(靴)
EVA款劳动保护鞋(靴)
电绝缘功能
PU款劳动保护鞋(靴)
防刺穿功能
PU款劳动保护鞋(靴)
防滑功能
各款式可选用
耐油功能
PU款劳动保护鞋(靴)
保护足趾(安全/防护)*功能
PU款劳动保护鞋(靴)
多功能鞋
各功能可进行组合
PU款劳动保护鞋(靴)
保护足趾
(安全型/防护型)
防静电
或电绝缘
防刺穿
耐油
防滑
防水
一般防护功能
根据使用需要,只适用于一般工作场所。
普通劳动工作鞋
*保护足趾(安全/防护)*:
—— 指带有保护包头的保护足趾安全鞋(靴)或保护足趾防护鞋(靴)。
—— 保护足趾安全鞋(靴)能提供至少200J能量测试时的抗冲击保护和至少15kN压力测试时的耐压力保护;
—— 保护足趾防护鞋(靴)能提供至少100J能量测试时的抗冲击保护和至少10kN压力测试时的耐压力保护。
5 选用原则
5.1 企业相关部门应有效辨识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足部危险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选择相应功能或多功能的劳动保护鞋,并避免防护不足或过度防护。作业场所与适用风险因素及推荐的适用鞋款见表3(实际应用时,企业应根据企业足部危害因素进行选则,表中推荐的鞋款仅供参考)。
5.2 企业应根据员工的作业环境条件、劳动强度和穿用时间,以及季节和所在地域的气候特点,选择不同季节及不同款式的劳动保护鞋。(选用及示例见附录A)。
5.3 选择带有保护足趾功能的劳动保护鞋时,应识别保护足趾功能的级别是否能抵御作业岗位足部可能受到的伤害,如果无法判断危害级别,应选择最高防护等级。
5.4 EVA款劳动保护鞋为皮革、帆布组合鞋面,企业在选择时,应结合作业环境、所在地域和气候特点,存在涉水、油污较重等环境的工种和岗位不应选择。
5.5 企业管理部门可根据劳动保护鞋(靴)外底颜色对采购及配备的劳动保护鞋(靴)防护功能进行辨识。颜色标注区域见图2标注1,标注2的区域所有功能的鞋都为黑色。不同功能对应颜色及潘通色号分类:
—— 红色代表具有防静电或带有防静电的多功能劳动保护鞋,潘通色号18-1547TPX;
—— 橙色代表具有电绝缘或带有电绝缘的多功能劳动保护鞋,潘通色号15-1150TPX;
—— 灰色代表不含防静电或电绝缘功能的多功能劳动保护鞋,潘通色号18-0510TPX。
图2 PU款劳动保护鞋鞋底颜色示例
注:本图例外底花纹结构仅为图例,具体实物各生产企业参照自身模具生产。
表3 功能与适用的风险因素及推荐的适用鞋款
作业场所
主要的风险因素
推荐的鞋款
推荐的防护功能(可组合)
钻井、井下作业、工程施工、海上作业、机械加工、设备检修等
作业现场存在打击、挤压,尖锐物体、油污等
PU款劳动保护鞋(靴)
保护足趾(安全型/防护型)、防刺穿、防滑、耐油,涉及易燃易爆或涉电作业场所的应增加防静电或电绝缘功能
加油站
由于静电聚集可能产生静电火花发生引燃或引爆、油污、长期行走等
EVA款劳动保护鞋
防静电、防滑
巡线人员
长期行走,不涉油涉水
EVA款劳动保护鞋
防静电、防滑(涉电作业的巡线人员应选用具备电绝缘功能的PU款劳动保护鞋)
长期行走,涉油涉水
PU款劳动保护鞋
炼油化工、粉尘作业、油气集输、炸药操作等作业场所
由于静电聚集可能产生静电火花发生引燃或引爆
EVA款劳动保护鞋
PU款劳动保护鞋(靴)
防静电、防滑、耐油;作业现场存在打击、挤压的应增加保护足趾(安全型/防护型)功能;高温环境应选用PU款劳动保护鞋
电力施工、涉电作业
电伤害
PU款劳动保护鞋(靴)
电绝缘、防滑、耐油;作业现场存在打击、挤压、尖锐物的应增加保护足趾(安全型/防护型)和防刺穿功能
采油工
由于静电聚集可能产生静电火花发生引燃或引爆、油污、长期行走等
PU款劳动保护鞋(靴)
防静电、防滑、耐油;作业现场存在打击、挤压的物体应增加保护足趾(安全型/防护型)功能
在非作业区域的办公场所的机关、科研以及管理人员
滑倒等一般风险因素
普通劳动工作鞋
防滑
6 生产工艺要求
6.1 PU款劳动保护鞋(靴)应使用PU/橡胶连帮注射成型工艺;
6.2 EVA款劳动保护鞋应使用EVA/橡胶胶粘工艺;
6.3 普通劳动工作鞋应使用全橡胶胶粘工艺。
7 鞋帮、鞋底主辅材料技术要求
各款式劳动保护鞋(靴)鞋帮、鞋底主辅材料技术要求见附录B。
8 尺寸规格
各款式劳动保护鞋(靴)尺寸规格见附录C。
9 生产要求
各款式劳动保护鞋(靴)生产要求见附录D。
10 成鞋外观质量要求
成鞋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成鞋外观质量要求
检验项目
允差范围
成品尺寸
外底长短
后帮(筒高)高度
鞋底花纹深度
胶层厚度
防砂布长短
同双鞋不应超过公差,互差范围
外观质量
结构样式
绷套帮偏歪
鞋里鞋面同部位色差
鞋里死褶
污迹
鞋面,碰伤
鞋面,破损
鞋里破损,毛鞋无毛
主要材料
主跟包头变形
主跟包头歪斜
符合本规范要求,无偏差
同双鞋头、后帮偏鞋中线歪斜不超过5mm
视距40-50cm,不低于3级(灰度卡)
不应有
每处不超过20m2,每只鞋不超过2处
不应有
不应有
不应有
与标准款一致
不应有
同双偏歪不超过6mm
鞋帮缝线
翻线
跳线
并线
缝线裂口
断线
开线
针眼
针码密度
一处不超过3针,每只鞋不超过3处
一处不超过2针,每只鞋不超过3处
一处不超过3针,每只鞋不超过3处
一处不超过2针,每只鞋不超过2处
一处不超过2针,每只鞋不超过2处
一处不超过2针,每只鞋不超过2处
一处不超过2针,每只鞋不超过3处
拐弯处不超过10针/20mm
鞋底
开胶
露帮角
过硫欠硫
气泡
杂质
缺胶
水口胶
不应有
不应有
不应有
一处面积不超过25mm²,每只鞋不超过3处
不应有
一处面积不大于6mm²,每只鞋不超过5处,深度不大于2mm
每处深度不超过1.5mm,长度不超过15mm,每只鞋不超过4处
配件、颜色
规格错、缺件
颜色
松动
不应有
颜色色差不低于3级
不应有
标识
防护功能型标识
符合国标要求
11 技术指标要求
11.1 成鞋足趾保护一般要求(带有保护包头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鞋)
在不损坏鞋的情况下,装入鞋内的保护包头应不能移动。
装有内部保护包头的鞋有一层前帮衬里或鞋帮的一部分起衬里作用。此外,保护包头应有一层边缘覆盖层从保护包头后部边缘开始在其下方延伸至少 5mm,并在相反方向延伸至少10 mm。
脚趾部位的抗磨损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 1 mm。
11.2 成鞋保护包头内部长度(带有保护包头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鞋)
按GB/T 20991-2007中5.3方法测量时,保护包头最小内部长度应符合表5要求。
表5 保护包头最小内部长度
鞋号
最小内部长度/mm
≤225
≥34
230~240
≥36
245~250
≥38
255~265
≥39
270~280
≥40
≥285
≥42
11.3 成鞋的抗冲击性(带有保护包头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鞋)
安全鞋按GB/T 20991-2007中5.4方法测试时,在至少(200±4)J/(100±2)J冲击能量冲击后,保护包头内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6要求。此外,在保护包头的测试轴线上不应产生任何贯穿材料的裂缝,即光线能透过裂缝。
防护鞋按GB/T 20991-2007中5.4方法测试时,在至少(100±4)J冲击能量冲击后,保护包头内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要求。此外,在保护包头的测试轴线上不应产生任何贯穿材料的裂缝,即光线能透过裂缝。
11.4 成鞋的耐压力性(带有保护包头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鞋)
安全鞋按GB/T 20991-2007中5.5方法测试时,在(15±0.1)kN/(10±0.1)kN压力下保护包头内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6要求。
表6冲击后保护包头内的最小间距
鞋号
最小间距/mm
≤225
≥12.5
230~240
≥13.0
245~250
≥13.5
255~265
≥14.0
270~280
≥14.5
≥285
≥15.0
11.5 成鞋抗刺穿力
按照GB/T 20991-2007第5.8.2的方法测试时,穿透鞋底所需的力不应小于1100N。
11.6 电绝缘性能(带有电绝缘性能的劳动保护鞋)
按照GB 12011-2009中5.18法测试时,皮鞋应符合表7要求。
表7 电绝缘皮鞋的电性能要求
项目名称
出厂检验
预防性检验
测试电压(工频)/kV
6
5
泄露电流/mA
≤1.8
≤1.5
测试时间/min
1
预防性检验指为确保使用安全,对电绝缘鞋的电性能所进行的定期检查(一般指以6个月为时限的检验)。
11.7 防静电鞋电性能(带有防静电性能的劳动保护鞋)
按照GB/T 20991-2007中5.10方法测试时,在干燥和潮湿环境(GB/T 20991-2007,5.10.3.3a)和b))中调节后,电阻值大于或等于100KΩ和小于或等于1000MΩ(干燥环境温度23℃±2℃,相对湿度30%±5%,潮湿环境温度20℃±2℃,相对湿度80%±5%)。
11.8 成鞋鞋座区域的能量吸收(通用)
按照GB/T 20991-2007中5.14方法测试时,鞋座区域的能量吸收不应小于20 J。
11.9 防水性(具有此项功能的劳动保护鞋)
按照GB/T20991-2007中5.15.1 方法测试时,走完100 槽长后透入的总面积不应超过 3cm2或按照GB/T20991-2007中5.15.2 方法测试时,15min 后应没有水透入发生。
11.10 防滑性(带有防滑性能的劳动保护鞋)
按照GB/T 28287-2012的方法测试时,防滑性能应满足表8或表9或表10的要求。
表8 在瓷砖上测定的摩擦系数要求
测试条件
摩擦系数
后跟向前滑动
≥0.28
水平向前滑动
≥0.32
表9 在钢板上测定的摩擦系数要求
测试条件
摩擦系数
后跟向前滑动
≥0.13
水平向前滑动
≥0.18
表10在瓷砖和钢板上测定的摩擦系数要求
测试模式
摩擦系数
测试平面
后跟向前滑动
≥0.28
瓷砖
水平向前滑动
≥0.32
瓷砖
后跟向前滑动
≥0.13
钢板
水平向前滑动
≥0.18
钢板
11.11 成鞋鞋底结构(通用)
有内底时,在不损坏鞋的情况下内底应不能移动。
11.12 成鞋鞋帮/外底结合强度(通用)
按照GB/T 20991-2007中5.2方法测试时,结合强度不应小于4.0N/mm,如果鞋帮或鞋底有撕裂现象,则结合强度不应小于3.0N/mm。
11.13 鞋帮撕裂强度(通用)
按照GB/T 20991-2007中6.3方法测试时,应符合表11要求。
表11鞋帮撕裂强度
材料种类
最小力/N
皮革
≥120
涂覆织物和纺织品
≥60
11.14 鞋帮拉伸性能(通用)
按照GB/T 20991-2007中6.4方法测试时,剖层皮革抗张强度不应小于15N/mm²。
11.15 外底(通用)
11.15.1 除保护包头卷边下方区域外,鞋掌与后跟部分应有向侧边开口的花纹;
11.15.2 按照GB/T 20991-2007中8.1方法测试时,对于直接注压、硫化或胶粘外底:厚度 d1不应小于4 mm;花纹高度 d2不应小于2.5 mm;
11.15.3 按照GB/T 20991-2007中8.1方法测试时,对于多层外底,厚度 d1不应小于4 mm;花纹高度d2不应小于2.5 mm。
11.16 外底密度(通用)
按照GB/T 533-2008中规定的方法测试时,外底密度应为1.0 g/cm3~1.2g/cm3。
11.17 外底撕裂强度(通用)
按照GB/T 20991-2007中8.2方法测试时,外底撕裂强度应不小于5 kN/m。
11.18 外底耐磨性(通用)
按照GB/T 20991-2007中8.3方法测试时,取外底的任何一个地方做试片测试,相对体积磨耗量不应大于150 mm³。
11.19 外底耐折性(通用)
按照GB/T 20991-2007中8.4方法测试时,外底连续曲挠 30000 次,切口增长不应大于4 mm。
11.20 外底中间层结合强度(适用于多层底)
当外底为多层结构时,按照GB/T 20991-2007中5.2方法测试时,外层或防滑层与相邻层之间结合强度不应小于4.0 N/mm;如果鞋底有撕裂现象,则结合强度不应小于3.0 N/mm。
11.21 外底耐油性(具有耐油性能的劳动保护鞋)
按照GB/T 20991-2007中8.6.1方法测试时,体积增大不应超过12%。
如果按照GB/T 20991-2007中8.6.1方法测试后,试样体积收缩超过 0.5%,或者硬度增加超过10个邵尔 A 单位,则按照GB/T 20991-2007中8.6.2方法进一步取样和测试,连续屈挠 150 000 次,切口增长不应超过6 mm。
12 检验方法
12.1 外观检验
外观检验应在自然散光或无反射光的白色透射光线下进行,光照度不应低于300坎德拉(相当于40W日光灯下距离500 mm处的光照强度)。技术性能检验按照GB/T20991-2007所提的到的环境条件进行试验。外观检验按图3成品尺寸测量方法进行检验。
低帮鞋高腰靴
半筒靴 大底
图3 成品尺寸测量方法
12.2 技术指标检验方法
按照本标准第11章规定的方法执行。
13 检验
13.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入库检验和监督检验。
13.2 检验要求
13.2.1 出厂检验由生产企业按照本标准对生产批次产品随机抽样,按表4和本标准第11章规定进行成鞋外观检验和技术性能检验。
13.2.2 入库检验
13.2.2.1 抽样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物资供应部门共同组织,按同批次、同材质、同级别从到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样品数量以满足产品相关的全部测试项目要求为原则,不得由劳动保护鞋生产企业直接寄送样品进行检验。
13.2.2.2 入库检验由安全监管局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按表4进行成鞋外观检验,按本标准第11章规定进行技术性能检验,按附录B进行鞋帮、鞋底主辅材料检查。
13.2.3 监督检验
执行人员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监督检验计划,在企业成品库房按同批次、同材质、同级别随机抽取样品,样品数量以满足产品相关的全部测试项目要求为原则,封样后寄送至指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13.3 判定方法
13.3.1 外观检验
外观检验缺陷按表12分为Ⅰ级(重缺陷)、Ⅱ级(中缺陷)、Ⅲ级(轻缺陷)三个级别。按表13进行判定。
表12 外观检验缺陷等级划分
序号
项目
缺陷名称
缺陷等级划分
Ⅰ级(重缺陷)
Ⅱ级(中缺陷)
Ⅲ级(轻缺陷)
1
成
品
尺
寸
外底长度
同双公差>6mm
同双公差(5-6)mm
同双公差(3-4)mm
2
后帮(筒高)高度
同双公差,低帮鞋>6mm,高腰靴>10mm,半筒靴>16mm
同双公差,低帮鞋(5-6)mm,高腰靴(7-10)mm,半筒靴(12-16)mm
同双公差,低帮鞋(3-4)mm,高腰靴(3-6)mm ,半筒靴(5-12)mm
3
鞋底花纹深度
同双公差>3mm
同双公差(2-3)mm
同双公差(1-2)mm
4
胶层厚度
同双公差>3mm
同双公差(2-3)mm
同双公差(1-2)mm
5
前跷高度
同双公差>6mm
同双公差(3-6)mm
同双公差(1-2)mm
6
后跟高度
同双公差>6mm
同双公差(3-6)mm
同双公差(1-2)mm
7
防砂部长短
同双公差>20mm
同双公差(15-20)mm
同双公差(5-14)mm
8
外
观
质
量
结构样式
与标准款比较结构样式略有变化,各部件外观线条调整在±10mm
与标准款比较结构样式略有变化,各部件外观线条调整在(6-10)mm
与标准款比较结构样式略有变化,各部件外观线条调整在(1-5)mm
9
绷套帮偏歪
同双鞋头、后帮偏歪>5mm
同双鞋头、后帮偏歪(3-5)mm
同双鞋头、后帮偏歪(1-2)mm
10
鞋里鞋面同部位色差(灰度卡)
同双色差低于3级
同双色差为3-4级
同双色差为4级
11
鞋面褶皱
明显褶皱
轻微,在明显部位
轻微,不在明显部位
12
鞋里死褶
有
--
--
13
污迹
面积超过20mm2,每只鞋超过2处
面积不超过20mm2,每只鞋限2处
面积不超过20mm2,每只鞋限1处
14
外
观
质
量
鞋面碰伤、破损
有
--
--
15
鞋里破损、毛鞋无毛
有
--
--
16
主跟、包头
塌陷、变形,
或歪斜>6mm
无塌陷、变形,歪斜(4-6)mm
无塌陷、变形,歪斜(1-3)mm
17
鞋
帮
缝
线
翻线
一处超过6针或每只鞋超过5处
每处(4-6)针,每只鞋(3-5)处
每处(1-3)针,每只鞋(1-2)处
18
跳线
一处超过6针或每只鞋超过5处
每处(4-6)针,每只鞋(3-5)处
每处(1-3)针,每只鞋(1-2)处
19
并线
一处超过6针或每只鞋超过5处
每处(4-6)针,每只鞋(3-5)处
每处(1-3)针,每只鞋(1-2)处
20
缝线裂口
一处超过3针或每只鞋超过3处
每处(2-3)针,每只鞋(2-3)处
每处1针,每只鞋1处
21
断线
一处超过3针或每只鞋超过3处
每处(2-3)针,每只鞋(2-3)处
每处1针,每只鞋1处
22
开线
一处超过3针或每只鞋超过3处
每处(2-3)针,每只鞋(2-3)处
每处1针,每只鞋1处
23
针码密度
拐弯处>12针/25 mm,每只鞋不超过3处
拐弯处(11-12)针/25 mm,每只鞋(2-3)处
拐弯处10针/25 mm,每只鞋1处
24
鞋
底
开胶
有
--
--
25
露帮脚
高度超过1.5mm,长度超过15mm
高度不超过1.5mm,长度不超过15mm,每只鞋(3-4)处
高度不超过1.5mm,长度不超过15mm,每只鞋(1-2)处
26
过硫欠硫
有
--
--
27
气泡、缺胶(缺料)
一处面积不超过30mm²或每只鞋超过5处
一处面积不超过30mm²,每只鞋(4-5)处
一处面积不超过30mm²,每只鞋(1-3)处
28
杂物
有
--
--
29
鞋
底
水口胶
每处深度超过1.5mm,长度超过15mm,每只鞋超过4处
每处深度不超过1.5mm,长度不超过15mm,每只鞋(3-4)处
每处深度不超过1.5mm,长度不超过15mm,每只鞋(1-2)处
30
配件
配件的规格、颜色,有无缺件
规格错误,缺件,或色差低于3级
无规格错误,不缺件,色差为3级
无规格错误,不缺件,色差不低于3-4级
31
标识
标识内容
标识内容缺2项以上(或防护功能)或标识不是永久性的
标识内容缺1项(不含防护功能)
标识不清晰
32
包装
外包装、内包装
内包装缺少数量,差对
内包装错号
外箱裂、有污渍
表13 外观检验缺陷不合格判定
外观检验缺陷级别
判定
缺陷数量
Ⅰ级(重缺陷)
Ⅱ级(中缺陷)
Ⅲ级(轻缺陷)
不合格
1
5
12
4
2
3
5
2
7
1
9
13.3.2 技术性能检验
技术性能指标的不合格分类见表14,判定原则见表15。
表14 技术指标不合格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分类
1
成鞋尺寸/外观质量
B
13
外底耐磨性
A
2
成鞋鞋底结构
B
14
鞋帮拉伸性能
B
3
成鞋鞋帮/外底结合强度
A
15
鞋帮撕裂强度
B
4
成鞋足趾保护一般要求
B
16
外底耐折性
A
5
成鞋保护包头内部长度
B
17
外底中间层结合强度
(适用于多层底)
A
6
成鞋的抗冲击性
A
18
外底耐油性
A
7
成鞋的耐压力性
A
19
防水性
A
8
电绝缘性能
A
20
防滑性
A
9
成鞋抗刺穿力
A
21
外底密度
B
10
防静电鞋电性能
A
22
外底撕裂强度
B
11
成鞋鞋座区域的能量吸收
(能量吸收附加性能)
A
23
外底颜色
B
12
防滑外底厚度
B
标识
A
表15 技术指标检验判定原则
不合格分类
单项判定组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A
0
1
B
1
2
14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4.1 永久标志
14.1.1 按GB21148 、GB21147 、GB21146 、GB12011等国家标准要求,按照规定的工艺在规定位置应有相应永久性标识如鞋号、防护功能标识、防护功能等级等永久性标志。
14.1.2 每双鞋的內里后帮处或鞋舌里缝制标志布,标志布內容如下:
注册商标(如有):
功能名称:
执行标准:
产品号型:
生产公司:
生产日期:
14.1.3 外底颜色按标准第5.5的规定执行。
14.2 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GB21148 、GB21147 、GB21146 、GB12011等国家标准的要求。
14.3 包装
包装应整齐、牢固、无破损,产品数量准确,内、外包装大小适宜。
14.3.1 内包装
14.3.1.1 包装盒内每双鞋应增配一双鞋带和一副鞋垫。
14.3.1.2 内包装盒应有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公司注册商标(如有)、产品货号、功能名称、执行标准、产品号型、生产公司名称、生产公司厂址、要求清晰、端正。
14.3.1.3 每双鞋应附有合格证,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厂址、联系电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标准号、检验章。
14.3.1.4 每双鞋应有穿用说明书。
14.3.1.5 每双鞋同方向平放入纸盒内,不错号,不顺脚;纸盒内放入衬纸、合格证和两袋防潮剂。
14.3.2 外包装
14.3.2.1 外包装箱明显处应注明:生产公司注册商标、产品货号、功能名称、执行标准、产品号型、生产公司名称、生产公司厂址、要求清晰、端正。
14.3.2.2 外包装箱内应放入装箱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功能名称、执行标准、生产公司名称、号型、数量等。
14.3.2.3 产品包装数量、型式根据双方供货合同确定。
14.4 运输
14.4.1 运输时物品应码放整齐并固定牢固,不得受潮、雨淋、暴晒。
14.4.2 产品包装件的运输工具应干燥、洁净、平整,严禁与油、酸、碱类或其他腐蚀性化学物品混放。
14.5 贮存
产品包装件不得与有腐蚀性的物品放在一起,存放处应干燥通风,包装箱距离墙面地面20cm以上。
15 管理要求
15.1 企业购置、配备、发放和使用的劳动保护鞋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不得随意降低或改变劳动保护鞋的相应标准。
15.2 为员工购置、配备、发放和使用的劳动保护鞋应以符合安全性能为主,兼顾舒适和方便。
15.3 企业是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制定劳动保护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检验、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维护及报废等内容的管理制度。
15.4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部门。应按照Q/SH0096《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有效辨识作业场所各岗位的足部风险及危害因素、环境状况和穿用时间等,制定本企业劳动保护鞋的配备细则和年度采购需求,组织做好新购置劳动保护鞋的抽样及送检工作。
15.5 物资供应部门应按照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年度采购需求,统一安排劳动保护鞋的采购、入库、验收工作,查验并保存检验报告及其他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15.6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中心应按照管理部门要求,组织做好劳动保护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的各项检验和技术支持工作。
16 报废
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护鞋应报废并更换:
16.1 使用前穿着者应检查足部和腿的保护装备有没有明显的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不允许继续使用:
a) 有明显的或深的裂痕,达到帮面厚度的一半(见图4a);
b) 帮面严重磨损,尤其是保护包头显露出来(见图4b);
c) 帮面变形、烧焦、融化或发泡,或腿部部分的裂开(见图4c);
d) 鞋底的裂痕长大于10 mm,深大于3 mm(见图4d);
e) 帮面和鞋底分开距离长大于15 mm 和宽(深)大于5 mm,或出现穿透;
f) 曲挠部位的防滑花纹高度低于1.5 mm(见图4e);
g) 鞋的内底有明显的变形。
穿着者直接用手检查鞋(靴),如果出现上述a)到g)的特征,即应换鞋(靴)子。注意检测内衬或包头的尖锐边缘的毁坏情况,这些地方可能引起伤害(见图4f)
16.2 所选用的劳动保护鞋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
16.3 劳动保护鞋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严重破损或超过使用期及存储期等;
16.4 防护功能失效或出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判废条件。
图4 鞋的状态评估标准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劳动保护鞋选用参考
A.1.1 劳动保护鞋款式、功能、式样选择参照表A.1
表A.1 款式、品名、功能和季节选用参考
款式
功能分类
品名
安全防护功能
通用功能
季节属性
选用参考
防静电
电绝缘
保护足趾
(安全/防护)
防刺穿
耐油
防滑
防水
单鞋
棉鞋
PU款劳动保护鞋(靴)
单功能
低帮皮布结合鞋
√
√
√
√
√
√
-
√
-
1、企业根据工作环境、要求选择相应款式、季节、功能鞋靴。
2、表中各款式劳动保护鞋(靴) “√”表示此项可选,“-”表示此项不可选。
3、PU款单功能类只能选择一个安全防护功能(通用功能可以复选)
4、防静电和电绝缘用于多功能鞋中只能二选一。
高腰皮布结合鞋
√
√
√
√
√
√
-
√
√
多功能
低帮皮鞋
√
√
√
√
√
√
√
√
-
高腰皮鞋
√
√
√
√
√
√
√
√
√
半筒靴
√
√
√
√
√
√
√
√
√
EVA款劳动保护鞋
防静电功能
低帮皮鞋
√
-
-
-
-
√
√
√
-
高腰皮鞋
√
-
-
-
-
√
√
√
√
普通劳动工作鞋
普通防护功能
皮革款
-
-
-
-
-
√
-
√
-
注:选用步骤示例:
第一步:功能和款式选择:企业作业环境存在足部冲击和挤压风险,同时还存在地面尖锐物和处理易燃物质作业,选择时:首先应确定保护足趾功能的级别,如作业环境可能造成的足部冲击能量和挤压力较大应选择保护足趾级别为安全鞋(如果较小可选用保护足趾级别为防护鞋);同时应选择防刺穿功能和防静电功能;通过表1或附录A可以看出,从款式上只有PU款劳动保护鞋具备此种功能组合,则确定了功能和款式为PU款、防静电、防刺穿、保护足趾安全鞋。
第二步:季节和式样选择:从附录A可以看出, PU款劳动保护鞋季节上有单鞋和棉鞋,式样有低帮、高腰和半筒靴,则企业可根据作业环境、岗位需要和适用季节进行相应选择,如选择季节为单鞋、式样为低帮鞋。
第三步:最终确定企业应选择的劳动保护鞋为PU款防静电、防刺穿和保护足趾低帮多功能安全单鞋。
A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鞋帮、鞋底主辅材料技术要求
B.1 PU款劳动保护保护鞋(靴)
主辅材料技术要求见表B.1.
表B.1 主辅材料技术要求
材料名称
规格
要求
用途
适用范围
铬鞣全粒面黑色黄牛头层鞋面革(自然花纹)
厚度:
1.6-1.8mm
撕裂强度≥70N
抗张强度≥15N/mm2
收缩温度≥97℃
水蒸气渗透率不应小于0.8 mg/(cm²• h),水蒸气系数不应小于15 mg/cm²。
六价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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