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风险评估综合表
监督注册号:
施工总承包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制
工 程 项 目 概 况
工程项目名称
建 设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资 质 等 级
施工总承包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脚手架搭设分包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建筑起重机械
安拆分包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其他分包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执业资格证号
项 目 经 理
安全考核证号
建 筑 面 积
(M2)
工程造价
(万元)
开、竣工日期
工地现场专职安全员: 安全考核证书证号: (1万M2以内至少一人);
现场专职安全员: 安全考核证书证号: (1~5万M2以内至少二人);
现场专职安全员: 安全考核证书证号: (5万M2以上至少三人)。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基础阶段安全评估表
评估
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结果
安全防护情况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评定合格。
□符 合
□不符合
专项治理情况
1
项目经理应持有效证件并到岗履责;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配备持证在岗履责;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符 合
□不符合
2
总、分包施工单位应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总、分包施工单位应签订书面承(发)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符 合
□不符合
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经各方审批。
□符 合
□不符合
4
施工现场应按要求实行封闭施工。
□符 合
□不符合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照要求设置独立的“TN-S”接零保护系统;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
□符 合
□不符合
6
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符 合
□不符合
7
基坑临边应采取有效防护。
□符 合
□不符合
8
使用塔吊应履行注册登记、安拆告知、检验检测、联合验收等程序;塔吊安装后进行垂直度检测,垂直度偏差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符 合
□不符合
9
塔吊主要限位保险应灵敏有效;防碰撞、防外电措施应严格落实。
□符 合
□不符合
10
土方开挖工程和基坑支护工程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执行。
□符 合
□不符合
评估结论
施工单位
评估负责人(盖章):
日期: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1、安全防护情况检查评分达到合格标准,专项治理情况无不符合项的工程评估结论即为“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
2、评估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或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
主体结构阶段安全评估表
评估
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结果
安全防护情况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评定合格
□符 合
□不符合
专项治理情况
1
项目经理应持有效证件并到岗履责;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配备持证在岗履责;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符 合
□不符合
2
总、分包施工单位应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总、分包施工单位应签订书面承(发)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符 合
□不符合
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经各方审批。
□符 合
□不符合
4
现场应按要求实行封闭施工
□符 合
□不符合
5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符 合
□不符合
6
高层建筑(30M或10层及以上)应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
□符 合
□不符合
7
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双道扶手栏杆;悬挑脚手架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0米;悬挑梁应采用不小于16号槽钢(14号工字钢);悬挑脚手架悬挑梁与建筑结构之间间隙应封闭严实。
□符 合
□不符合
8
脚手架防护高度应超过作业面或按规定张挂安全网。
□符 合
□不符合
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经安装告知,经检测和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防坠、防倾装置应按要求安装使用;水平桁架与建筑结构之间间隙应封闭严实。
□符 合
□不符合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照要求设置独立的“TN-S”接零保护系统;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
□符 合
□不符合
11
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符 合
□不符合
12
电梯井内墙、顶板模板安装搭设应按照方案实施。
□符 合
□不符合
13
钢制大模板堆放场所应坚实平整,应有防侧滑倾倒措施;吊装时应设专人指挥,安全防护措施应到位。
□符 合
□不符合
14
电梯井等临边、洞口应采取有效防护;物料提升机和人货电梯接料平台口处应设置定型化安全门。
□符 合
□不符合
15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锁应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整机应经检测合格;
□符 合
□不符合
16
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使用高度不应超过33M或11层;不应超过5年使用年限。
□符 合
□不符合
17
使用塔吊、人货电梯应履行注册登记、安拆告知、检验检测、联合验收等程序;塔吊、人货电梯首次安装和顶升加节后应进行垂直度检测,垂直度偏差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符 合
□不符合
18
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主要限位保险应灵敏有效;附墙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设置,不应私自焊接、制作;防碰撞、防外电措施应严格落实。
□符 合
□不符合
19
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安装、使用应经验收合格。
□符 合
□不符合
评估结论
施工单位
评估负责人(盖章):
日期: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1、安全防护情况检查评分达到合格标准,专项治理情况无不符合项的工程评估结论即为“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
2、评估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或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
装饰装修阶段安全评估表
评估
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结果
安全防护情况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评定合格
□符 合
□不符合
专项治理情况
1
项目经理应持有效证件并到岗履责;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配备持证在岗履责;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符 合
□不符合
2
总、分包施工单位应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总、分包施工单位应签订书面承(发)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符 合
□不符合
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经各方审批。
□符 合
□不符合
4
现场应按要求实行封闭施工。
□符 合
□不符合
5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符 合
□不符合
6
高层建筑(30M或10层及以上)应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
□符 合
□不符合
7
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双道扶手栏杆;悬挑脚手架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0米;悬挑梁应采用不小于16号槽钢(14号工字钢);悬挑脚手架悬挑梁与建筑结构之间间隙应封闭严实。
□符 合
□不符合
8
脚手架防护高度应超过作业面或按规定张挂安全网。
□符 合
□不符合
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经安装告知,经检测和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防坠、防倾装置应按要求安装使用;水平桁架与建筑结构之间间隙应封闭严实。
□符 合
□不符合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照要求设置独立的“TN-S”接零保护系统;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
□符 合
□不符合
11
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符 合
□不符合
12
电梯井等临边、洞口应采取有效防护;物料提升机和人货电梯接料平台口处应设置定型化安全门。
□符 合
□不符合
13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锁应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整机应经检测合格;
□符 合
□不符合
14
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使用高度不应超过33M或11层;不应超过5年使用年限。
□符 合
□不符合
15
使用塔吊、人货电梯应履行注册登记、安拆告知、检验检测、联合验收等程序;塔吊、人货电梯首次安装和顶升加节后应进行垂直度检测,垂直度偏差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符 合
□不符合
16
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主要限位保险应灵敏有效;附墙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设置,不应私自焊接、制作;防碰撞、防外电措施应严格落实。
□符 合
□不符合
17
散装水泥立式流动罐安装、使用应经验收合格。
□符 合
□不符合
评估结论
施工单位
评估负责人(盖章):
日期: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1、安全防护情况检查评分达到合格标准,专项治理情况无不符合项的工程评估结论即为“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
2、评估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或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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