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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数字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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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日期总结 一会计法律制度 1 《会计法》1985通过 1993第一次修订1999 l0月二次修订 新2000 年7月1日实施 2中国会计学会 创建1980年 3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 定期3年、5年、l0年、l5 、25 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l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4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6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7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 :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8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9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10 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90日内 11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12 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助理——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中级——大专5年;本科4年;双学士或研究生2年,硕士1年,博 士0年 13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08.05多选;04简答)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有权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 14行政责任 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1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2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采取涂改、挖补以及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 3伪造会计账簿的行为——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伪造或者变造的虚假会计凭证填制会计账簿,或者不按要求登记账簿,或者对内对外采用不同的确认标准、计量方法等手段编造虚假的会计账簿的行为 4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采取涂改、挖补或者其他手段改变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的行为 5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虚假的会计账簿记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对财务会计报告擅自进行没有依据的修改的行为。 15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视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6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情节恶劣的,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根据《刑法》规定,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法行为 违反会计法规行为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编制、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单位 3000—5万 5000-10万 — 直接责任人 2000—2万 3000-5万 5000—5万 二支付结算 1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 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2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 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4 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5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6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对开户单位的处罚) 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事项 经营性存款人处罚金额 非经营性存款人处罚金额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1000元 1000元 2.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4.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存款人 1.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规定支取现金; 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7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1.违反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     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其他行为 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8①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②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③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④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天内向 承兑人提示付款。 .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三税收 1增值税小规模50万元以下的;——生产的 8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的。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3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1个月或1个季度——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1日、3日、5日、10日、15日——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 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4、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基本税率为25%;   (1)非居民企业取得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所得,税率为20%;   (2)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   (3)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5亏损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 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6纳税申报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应退税款。 7 个人所得税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14% 劳务报酬所得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20% 8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自……起30日” 9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财政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施行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邀请招标(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与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谈判) 3零余额账户:营业中每笔支付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应当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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