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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 浙江造价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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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8 总第201期12 为总结2018年全省资质资格及合同管理工作情况,谋划明年工作思路,促进造价咨询企 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施工合同管理、履约评价等相关工作。12月7日, 全省造价咨询资质资格及合同管理工作座谈会在金华召开。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资质资 格、合同管理、行政纠纷调解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并邀请了部分企业代表参加座 谈。 会议由省造价管理总站韩英副站长主持,金华市建设局建管处汤基明处长致欢迎词,并 介绍了金华市的建筑业发展情况。省站相关处室对2018年施工合同履约检查、纠纷调解以及 工程造价成果质量检查、技能大赛、动态信用评价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提

2、出 2019年工作思路。与会代表就相关议题交流了经验,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韩英副站长充分肯定了2018年各市造价管理机构的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并就下阶段造价 监管及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出要求,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监管的同时加强服 务,助推造价咨询行业转型升级。 全省造价咨询资质资格及合同管理工作 座谈会在金华召开 政 策 法 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18版) 的通知 ( 3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 关于加强对外委托机构信息 平台管理的办法 的通知 ( 4 ) 关于发布浙江省房屋建筑人工综合价格指数的通知

3、( 6 ) 综 合 信 息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浙江省建筑业的发展 以信息化促进工程造价全面动态管理 ( 7 ) 中国计划出版社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版) 出版发行的通知 ( 9 ) 会 议 报 道 全省造价咨询资质资格及合同管理工作座谈会在金华 召开 封 二 浙江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召开信息工作研讨会 封 三 新 闻 动 态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将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 “挂证” 等违法违规行为 ( 10 ) 省造价管理总站开展绿色建筑经济指标调研工作 ( 10 ) 省建设厅省司法厅联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行维护立法调研 ( 11 ) 金华市大力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

4、试点工作 ( 11 ) 丽水市造价处召开古村落保护补充定额编制工作会议 ( 11 ) 论 文 天 地 EPC项目全过程咨询重点探析 李 俭 华钟鑫( 12 ) 2018 年 12月 月刊 总第 201 期 12月25日出版 内部准印证: 浙内准字第 O146 号 主管: 浙江省住房和城 乡建 设 厅 主办: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电 话: 88822279、 88835928 传 真: 88902971 网 址: E - mail: zjzjzz 编 辑: 浙江造价信息编辑部 地 址: 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 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楼 邮 编: 310005 印 刷: 浙江建工印刷有限公司

5、CONTENTS ZHEJIANG COST INFORMATION 目 录 浙江造价信息 1 “浙江造价” 微信二维码 高级顾问: 朱永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成员、 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主 编: 邓文华 副 主 编: 韩 英、 汪亚峰、 季 挺 责任编辑: 蔡临申 执行编辑: 丁 锋 陈 莉 编 委: 邓文华、 韩 英、 汪亚峰、 季 挺、 李浙平、 胡建明、 田忠玉、 蔡临申、 蔡立峰、 吴 昕、 方 波、 陈 奎、 陈 波、 丁 锋、 陈俊宇 本刊如遇缺页、 错页、 倒页等质量问题, 请与 本厂联系。 电话: 0571-87321092, 本厂负责 免费调换。 CONTENTS

6、 ZHEJIANG COST INFORMATION 目 录 指 数 指 标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指数 (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 ) ( 15 ) 某城中村改造(临时周转房) 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 16 ) 价 格 专 递 价格点评 ( 23 ) 常用材料价格信息 ( 24 ) 黑色及有色金属 水泥、 砖瓦灰砂石及混凝土制品 ( 24 ) 涂料及防腐防水材料 耐火、 绝热材料 ( 25 ) 管材 ( 26 ) 管件 ( 35 ) 洁具及厨卫器具 ( 40 ) 水暖及通风空调器材 ( 40 ) 消防器材 ( 41 )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 ( 44 ) 灯具、 灯源 ( 45 ) 开

7、关、 插座 ( 50 ) 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 ( 51 ) 电气线路敷设材料 ( 55 ) 仿古建筑材料 ( 57 ) 成型构件及加工件 ( 59 ) 道路桥梁专用材料 加固修缮材料 设备 ( 60 ) 花岗岩信息价 ( 65 ) 过滤器信息价 人防设备及设备信息价 ( 66 ) 阀门信息价 ( 69 ) 法兰及垫片信息价 ( 77 ) 电线、 电缆信息价 ( 78 ) 桥架及隔板信息价 ( 99 ) 母线槽及配件信息价 (102) 苗木信息价 (104) 风机、 水泵设备信息价 (113) 防火阀、 调节阀、 蝶阀、 止回阀、 送风排烟 (阀) 口、 消声器、 铝合金风口信息价计算公式 (1

8、20) 浙江造价信息 A类会员名录 ( 消防设备、 抗震支架) 封底 2 浙江造价信息 内 部 资 料 免 费 交 流 政策法规 浙江造价信息 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设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18版) 的通知 浙建 201824号 各市建委、 建设局,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 现将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18版) 印发给你们, 请 各地、 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

9、018年11月23日 1行 2行 3行 4行 5行 6行 7行 8行 9行 10行 11行 12行 13行 14行 15行 16行 17行 18行 19行 20行 21行 22行 23行 24行 25行 26行 27行 28行 29行 30行 31行 32行 33行 34行 35行 36行 37行 38行 39行 40行 41行 42行 43行 政策法规 4 浙江造价信息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 关于加强 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管理 的办法的通知 杭中法 【2018】 166号 为加强杭州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的管 理, 进一步优化司法技术专业机构的专业技术资 源, 规范专业机构执业行为, 提

10、升服务质效, 更好地 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服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 高院关于施行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的意见相 关规定, 结合杭州地区各类专业机构数量和法院对 外委托工作需要, 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要求 (一)根据省高院关于施行对外委托机构信息 平台的意见, 对进入信息平台的机构, 原则上不设置 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定以外的附加条件, 对机构数 量较多的专业类别, 设置一定的条件。 本市各基层人民法院: 现将我院关于加强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管理的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 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中院司法鉴定处。 附件: 关于加强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管理的办法 的通知 2

11、018年11月23日 附件 杭州中院关于加强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管理的办法 (二) 坚持资质等级择优、 数量适度宽松原则, 对机构数量较多的专业类别适当提高资质等级、 资 信评定等级, 确保机构规模、 技术力量、 综合实力较 强的机构进入信息平台。 原则控制分支机构数量, 总 机构数量已满足对外委托需要时不再接受分支机构 的申请。 (三)加强司法技术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列 入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的专业机构应保持相对稳 定, 原则上一个考核期内补充调整一次, 数量较少 的专业类别根据需要随时补充调整。 (四) 申请列入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的专业 机构应当保证本机构信息的真实有效, 主动及时维

12、护更新相关信息, 填报信息或证照逾期3个月未更新 政策法规 浙江造价信息 5 的视为自愿退出, 从信息平台内注销。 也可随时自愿 退出, 退出后1年内不再列入。 (五)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实行日常管理 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符合省高院关于施行对外 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的意见第十二条、 十三条规定 情形、综合考评不合格的机构, 给予暂停或停止 委托处理。 暂停或停止委托由中级法院作出, 报省 高院核准。 机构被停止委托后3年内不再列入信息 平台。 二、 准入条件 对下列专业类别机构资质等级、 资信等级和执 业人数做相应规定。 (一) 房地产估价机构: 机构备案等级壹级, 资 信等级B级以上, 专职注册

13、房地产估价师保持在相应 资质等级规定的人数以上; 近三年行业主管部门 (行 业协会)抽查执业情况合格, 无受处罚等不良记录。 已进入信息平台的分支机构, 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 师保持5名以上。 (二)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机构资信等级B二级 以上, 土地估价师保持在相应资信等级规定人数以 上; 近三年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协会)抽查执业情况 合格, 无受处罚等不良记录。 (三) 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设立满五年以上, 评 估师保持10名以上; 近三年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协 会)抽查执业情况合格, 无受处罚等不良记录。 已进 入信息平台的分支机构, 评估师保持8名以上。 (四)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机构:

14、 机构备案 等级、 资信等级、 取得执业资质年限达到第(一) 、 (二)、 (三)类别要求; 评估师保持27名以上(其 中, 房地产评估师15名、 土地估价师5名、 资产评估 师7名) ; 近三年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协会)抽查执业 情况合格, 无受处罚等不良记录。 (五)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资质等级甲级以上, 信用/能力等级3A以上, 注册造价工程师保持在相应 资质等级规定人数以上; 近三年行业主管部门 (行 业协会)抽查执业情况合格, 无受处罚等不良记录。 已进入信息平台的分支机构, 注册造价工程师保持8 名以上。 (六) 审计机构: 机构设立满五年以上, 特殊普 通合伙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

15、保持在设立条件规定的 人数以上; 普通合伙事务所、 有限责任事务所、 分所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保持10名以上; 近三年行业主管 部门 (行业协会)抽查执业情况合格, 无受处罚等不 良记录。 (七)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 机构设立满三年 以上, 鉴定评估师保持5名以上, 其中3名评估师应 具有相应资质满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近三年行业主 管部门 (行业协会)抽查执业情况合格, 无受处罚等 不良记录。 (八)其它类别专业机构符合设立条件, 取得 相应资质的, 自愿申请, 法院根据对外委托工作需要 进行审核。 三、 操作程序 (一) 自愿进入信息平台的机构, 自行填写相关 信息, 上传证明材料, 并向中级

16、法院提交书面承 诺书 。 (二) 中级法院负责核实机构信息, 符合上述要 求的, 报省高院核准进入平台。 审核未通过的, 告知 原因, 退回机构信息。 (三)经考核或出现应予除名或暂停、 停止委托 情形的, 由中级法院上报省高院核准, 作出除名或暂 停、 停止委托决定。 处理结果除通知受处理机构外, 同时抄送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四)被暂停委托的机构暂停期届满后, 可向中 级法院书面申请恢复委托, 中级法院根据相关要求, 作出是否恢复委托的决定, 报省高院核准。 (五)本办法同时适用于在线司法鉴定平台的 机构管理。 (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11月23日 政策法规 6

17、 浙江造价信息 关于发布浙江省房屋建筑人工综合 价格指数的通知 浙建站信 2018 52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 (处、 办) , 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 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 号) 的相关规定, 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 据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0版浙江省建 设工程计价依据同时停止使用。 为切实解决2018 版计价依据贯彻执行后, 新老计价依据在人工动 态调差方面的衔接问题, 简化计算, 充分发挥指数 引导计价的作用, 现就浙江省房屋建筑人工综合 价格指数

18、(以下简称人工综合价格指数) 发布事项 通知如下: 一、 基本规定 1、 人工综合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由于人 工费变化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的一种指标, 它反映 了报告期与基期相比的价格变动趋势。 从2019年1 月开始, 浙江造价信息按月发布人工综合价格 指数。 2、 自2019年1月1日起, 执行2010版计价依据的 在建工程, 人工信息价的动态调整以各市2018年12 月发布的人工信息价为基数, 根据浙江造价信息 发布的人工综合价格指数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如下: 各市人工信息价(报告期)=2018年12月各市人 工信息价 人工综合价格指数 (报告期) /100 3、 执行2018版计

19、价依据的新工程, 人工信息价 的动态管理按照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 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 适用范围 人工综合价格指数(不分专业)既适用于执 行2010版计价依据的工程价款动态调整, 也适用 于执行2018版计价依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投资估 算、 概算。 三、 发布主体和发布周期 人工综合价格指数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省建 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统一测算、 按月发布, 全省统 一使用; 基期确定为2018年12月, 基期值为100。 每月通过“浙江造价网” 以及浙江造价信息等 渠道向社会发布当月人工综合价格指数, 不再另 行发文。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12月1

20、8日 综合信息 浙江造价信息 7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浙江省 建筑业的发展 以信息化促进工程造价全面动态管理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工作重点转 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 是我国经济社会发生翻 天覆地变化的起点,也是建筑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 辉煌成就的开始。 历经40年改革发展, 共和国40年 的沧桑巨变, 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日益显现,建筑业 率先推进市场化改革, 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建立和完善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为我国经济社会 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 历史沿革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始于上个世纪的 九十年代。 为了适应当时的经济发展, 逐步改革建筑 安装

21、工程造价的计价、 定价制度, 浙江省建设厅、 浙 江省计经委于1993年6月联合印发了 关于浙江省建 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动态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 自 1993年7月1日起执行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动态管 理; 同年9月, 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动态管 理实施办法制定出台。 自此, 以控制量、 指导价、 竞 争费为改革思路, 各市(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 据市场行情, 开始了按月(或季)发布主要材料市场信息 价以及其他材料价格指数, 并据以计补材料价外差。 材料信息价的发布标志着我省工程造价的动态 管理从此起步。 其后, 我省建设工程人工、 材料、 机 械的价格动态管理也在不断的探索、

22、实践中。 2004 年颁发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中 就明确规定了省和设区的市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应当定期采集、 测算和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2007 年, 浙江省建设厅发布了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 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 通知 , 统一测算口径和测算方法, 按季公布建筑工 程18类工种月工资和日工资价格信息, 为合理确定 我省各市的建筑工程劳务用工工资水平提供参考依 据, 对保护我省建筑劳务市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起 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8年印发了 浙江省建设工 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办法 , 开始了我省建设工程 人工市场信息价的测算、 发布工作。 2011年

23、, 又出台 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 知 , 明确规定了人工市场信息价按一类、 二类、 三 类人工分别进行测算。 在建设工程原材料及建筑劳务人工价格出现持 续大幅度波动的情况下 , 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合 理确定工程造价, 2008年浙江省建设厅颁布了 关 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 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 导意见 。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建设工程 造价动态管理工作正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中。 二、 发展进行时 2017年8月,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 康发展, 浙江省建设厅发布了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与改革的实施意见 , 意见 指出 “深入贯

24、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 中央 城市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城市工 作会议精神,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 以 八八战略 为总纲, 以推进建筑工业化为主线, 坚持问题导向和 效果导向, 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按照适用、 经济、 安全、 绿色、 美观的要求, 深化建筑业 放管 服 改革, 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 具体抓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思路。 将工程造价信息的内涵和外延 拓展至包括计价依据编制与管理、 人材机计价要素 以及计价市场管理、 咨询行业发展等多个方面。 以 掌握市场动态为出发点, 以服务建设市场为落脚点, 用数据说话, 从实际出发, 建动态联系。 二是

25、制度保障。 我省出台了 浙江省建设工程 综合信息 8 浙江造价信息 造价管理办法 (省长令296号) , 以信息工作为突破 口, 推出招标控制价、 中标价、 工程结算价信息报送 制度。 通过收集信息、 掌握信息, 对三项价格进行对 比分析、 预测价格发展态势、 制定可行有效政策、 正 确引导并约束市场行为。 同时以社会问题为切入点, 健全一项公开透明监督机制。 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 招标控制价、 中标价、 竣工结算价三价在政府指定网 站上公布, 接受社会监督。 公布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 变动情况, 扩大政务信息公开, 约束建设工程三超现 象以及一些不正常行为。 制定 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 信息动态管

26、理办法 , 统一价款结算口径和计算方 法, 组建造价信息网络平台, 根据市场行情动态调整 现行定额人工和机械台班单价, 客观反映建设工程 劳动力市场和机械市场的变化情况, 从根本上解决 我省计价体系中定额人工偏低的矛盾。 浙江省建设、 发改、 财政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 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 , 进一步明确了人工市场 信息价的作用和使用效力, 规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 时必须采用当时当地的人工市场信息价。 另外还制定 了 浙江省建设工程信息员管理暂行办法 , 抓好信 息员管理, 建立和完善我省造价信息采集、 发布、 监 控机制, 规范和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三是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

27、发挥工程造价指数指 标在反映造价变化规律、 预测投资趋势、 为政府投 资决策提供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2017年我站开展了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包含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综合造价指数(以下简称 “综合指数” ) 和单项造价 指数(以下简称 “单项指数” )测算工作, 经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同意, 自2018年起按月发布综合指数 和单项指数。 探索工程造价数据监测系统建设工作。 以市场 监测为导向对接全国建设工程造价监测平台, 通过 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采集, 实现从市、 省、 国家三 个层面的工程造价数据资源积累。 市级全面收集、 省级汇总分析、 国家归集整理, 建立全国造价监测系 统。 通过工

28、程造价信息收集、 分析, 发布综合造价指 数、 人工指数、 主要材料指数投资总额指数等, 在基 础数据及各项指数的技术支撑下, 发布建设行业数 据分析报告, 形成科学预期, 预判市场发展趋势, 为 政府决策和建设各方投资运营提供有力参考, 助力 政府对建筑行业的宏观调控。 通过建立完善工程造价行业统计、 测算、 监控 等制度, 及时把握行业发展动态, 为制定行业发展 前景、 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引导提供科学依据。 通 过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人员市场行为信息化管 理, 实施了资质、 资格动态监控, 规范了咨询市场, 推动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四是公共服务。 开展了我省的人工、 材料、 机 械、

29、设备、 仪器仪表、 配合比材料以及其他材料费、 其他机械费等的数据编码统一工作, 建立并规范了 建筑、 安装、 市政、 园林四个专业的基础数据库, 逐 步完善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系统, 努力实现 “数 据有来源、 传输有网络、 评价有指标、 监管有依据” 的综合要求。通过信息员例会及多种信息采集渠 道, 每月定期测算发布建筑安装材料、 火工、 保温、 绝热、 防腐材料, 市政、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专 用材料信息和相应的指数, 并通过各地造价信息网, 免费向社会提供造价信息电子期刊。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住宅建造成本的指导和监 控, 浙江省出台了 浙江省城市住宅建筑工程造价信 息测算和发布管理

30、办法 , 自2008年起开始实施, 每 半年发布一次。 2012年又发布了 关于开展政法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 知 , 要求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每年2月20日 前建测算的数据上报并汇总, 加大了政法设施项目 的监管和调控。 三、 展望未来 近年来, 以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动态 管理为重点, 以建立制度化、 规范化、 标准化、 信息 化、 网络化的管理体系为工作目标, 通过信息化建设 促进全面动态管理, 从静态到动态、 从单线到立体、 从局部到整体、 从粗放到精细, 加快推动我省工程 造价管理转型升级, 谋求更客观、 更准确、 更及时、 更精细、 更市场的管理

31、效能。 工程造价全面动态与信息化建设对我省工程造 价管理事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是我省建设工 程造价数据实现科学累积和有效利用的一个工作成 果, 标志着我省造价信息化建设又往前迈进了 一步。 将进一步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机制, 统筹分析数据, 形成更为科学的指标、 指数, 为决策层制定政策、 完善制度、 优化管理方式提供帮 助。 继续完善联动机制建设, 按照工程造价全过程管 理的要求, 加强招投标管理、 合同管理、 质量管理、 工程预结算以及纠纷调解等工作的有效链接, 努力实 现造价数据共享, 促进管理资源合理配置。 综合信息 浙江造价信息 9 中国计划出版社关于浙江省建设

32、工程计价 依据 (2018版) 出版发行的通知 为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完善工程计价依 据体系, 健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工程造价管理 机制,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浙江省建设 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建设工 程计价依据(2018版) 。 2018版计价依据是指导建 设项目投资估算、 设计概算、 施工图预算、 招标控 制价、 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 竣工 结算办理、 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 工程造价鉴定 等的依据。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 由中国计 划出版社负责出版并独家发行。 中国计划出版社成 立于1987年, 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中央

33、级出版机构, 致力于服务工程建设领域, 积极促进 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出版发行国家 (行业及 地方) 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 定额, 工程建设设计、 施工、 验收及管理图书, 以及相关图书和学术著作 等。 中国计划出版社先后被国家科委、 中国科协授予 出版社 “全国先进科普集体” 称号, 被 新闻出版署授 予 “全国良好出版社” 荣誉称号, 被国家版权局授予 “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单位” 称号等。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 自2019年 1月1日起实施, 于2018年12月中旬起由中国计划出 版社统一销售, 可通过汇款征订或在各地建筑书店 购买。 咨询、 订购联系人: 王老师

34、010-63906362、 6382、 6433 浙江省工程建设计价依据(2018版)征订回执 表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8年11月 新闻动态 10 浙江造价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将专项整治工程 建设领域 “挂证” 等违法违规行为 11月27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 住房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 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 等违法违 规行为专项整治的 通知 。 根据通知 ,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 员职业资格 “挂 证” 现象,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促进 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

35、部、 铁路局、 民航局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 员职业资格 “挂 证” 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 程师、 注册建筑师、 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 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进行全面排查, 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 作单位不符、 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 “挂证” 违法违规行为, 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以 职业介绍为名提供 “挂证” 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 为。 通过专项整治, 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 术人 员职业资格 “挂证” 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 管长效机制。 根据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分3个阶段开

36、展。 一 是自查自纠(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 ; 二是全 面排查(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 ; 三是指导监督 (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 。 通知强调, 要依法从严查处, 工程建设领域 职业资格 “挂证” 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梳理与专业技 术人员职业资格挂钩的有关措施和 规定, 没有法律 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要加强考试报名审核, 严格杜 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职 业资格考试。 通知明确, 要坚持源头治理, 地方各级住房 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除资质许可外的相关行政许可 审批时, 不得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 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作为审批条件。 通知还

37、提出, 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对专项整 治工作要进行全面分析总结, 鼓励相关单位建立可 持续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机制, 形成预防、 查处 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省造价管理总站开展绿色建筑 经济指标调研工作 在倡导创新发展的今天, 最大限度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 减少污染的绿色建筑获得了新的发展机 遇。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 推进 可持续发展, 绿色建筑经济指标显得尤为重要。 为更好地完成住建部委托的绿色建筑经济指 标 编制任务, 充 分调研、 了解全国各地绿色建筑技 术的推广使用及经济指标情况, 省造价管理总站邓 文华站长率领编制组成员, 于2018年10月、 11月 奔赴 全国各地开展调查研

38、究。 调研组一行分赴北京、 天津、 长沙、 广州、 深圳 等地, 学习和借鉴各地绿色建筑造价指标编制方面 的先进经验, 同时深入工地现场实地踏勘, 收集相 关技术资料。 在天津和湖南的相关设计院, 编制组 学习和领略了绿建设计的优化对于绿色建筑增量成 本的影响程度; 在北京、 广东、 深圳等地, 实地参观 了绿建施工现场和已建典型三星绿色建筑, 并了解 相关工程的经济指标情况。 调研工作进一步开拓了编制组的眼界和思路, 为下一阶段高质量完成绿建指标编制任务奠定了坚 实基础。 新闻动态 浙江造价信息 11 金华市大力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 丽水市造价处召开古村落保护补充定额 编制工作会议 目

39、前, 我国建筑业仍处于 “大而不强” 阶段, 企 业核心竞争力不 强、 工人技能素质偏低等问题较为 突出, 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助于企业资源整合, 促 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也给造价咨询行业带来了新的 发展机遇。 近期, 金华市住建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 结合当前 建筑业市场的实际需要, 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 工作, 鼓励造价咨询企业联合建筑服务企业, 通过 合作经营、 并购重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 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造价咨询企业顺应新时代发展需要, 积极探 索转型升级, 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申报工 作。 浙江致远工程

40、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 宏誉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等11家造价咨询企业的联合体成为金华 市市首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达标单位 (其中 有5家同时具备监理资 质) , 为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 企业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古村落是中华文明发展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 富, 由于各种原因, 这些遍布祖国大地的宝贵财富随 着岁月的流逝而逐渐损毁、 消亡, 留下了无法弥补的 遗憾。 松阳县作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县、 传 统村落保护利用试验区, 先行先试。 但在古村落保护 修缮的计价过程中, 遇到了现有定额缺项、 定额工艺 与传统工艺不符等问题, 导致无 法合理计价。 为此, 丽水市造价处从年初起多次前往松阳县

41、 开展调研, 并赴省总站汇报相关工作, 初步编制了 丽水市古村落保护修缮预算定额 (2018试行版) (征求意见稿) , 并于11月21日 召开研讨会。 发改、 财政等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 共 同对补充定额的编制、 发布工作进行深入讨论, 提出 了修改意见。 作为造价管理部门, 造价处将积极推进 该补充定额的编制工作, 力争在年底前完成补充定 额的发布工 作。 省建设厅省司法厅联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运行维护立法调研 近日, 省建设厅、 省司法厅联合赴舟山市普陀区 和余姚、 慈溪、 浦江、 开化等县(市) , 开展浙江省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 护条例 立法调研。 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

42、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目 前全省近 80%村的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在运行, 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条件, 提升了群众 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省建设厅在抓好工作推进的同 时, 高 度重视制度建设, 从去年年底开始着手开展 条例立法研究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也高度 重视和支持, 将条例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 省建设厅将抓紧做好条例调研起草工作, 推动 条例尽早出台, 填补国家和省立法空白, 为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目前, 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的 浙江省农村生 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指导价编制工作正在紧 张有序进行中, 计划年内完成。 12 浙江造价信息 论文天地 E

43、PC项目全过程咨询重点探析 李 俭 华钟鑫 【摘 要】 设计、 采购、 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已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EPC项目 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 有很多不同的招标模式和管理方式, 从而签订了各具特色 的总承包合同, 与之相配套的全过程咨询也正全面推广 。 结合现实的EPC招标方 式, 提出全过程咨询工作重点, 审时度势地结合合同约定开展全过程咨询工作, 洞 察总承包合同的精髓, 有的放矢地实施全过程咨询工作。 【关键词】 EPC 全过程咨询 重点 EPC项目设计、 采购、 施工总承包模式正在全 面推开, 与之相配套的全过程咨询也呼之欲出。 与 传统项目的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相比, EPC项目有其

44、 特殊性。 全过程咨询机构如何在工程管理模式变革 中转变思维, 提高咨询质量, 是近阶段业界普遍关 注的重点。 本文试从EPC项目全过程咨询实务中梳 理工作重点, 与同行作一交流, 以期达到抛砖引玉 的作用。 一、 EPC总承包模式之特点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总 承包, 是指总承包单位接受业主委托, 按照总承包合 同对建设项目的设计、 采购、 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 包。 EPC合同通常是在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 总承包 单位对其所承包项目的质量、 安全、 费用、 进度全面 地负责, 提供给业主合格的建筑产品。 理论上, EPC总承包合

45、同是根据业主的功能需 求、 建筑产品定位、 建筑规模、 生产能力进行综合 报价的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项目。 在现阶段的实务 操作中, 往往以EPC项目概算作为EPC项目招标的 基础, 由于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 总承包单位投标 报价时常常采用概算总价乘以下浮率作为总报价, 进而签订固定总价合同。 因此概算就如同招标控制 价, 其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中标总价的合理性, 所 以, 在EPC项目全过程咨询中, 概算审核具有重要 意义。 与传统施工承包模式相比, EPC总承包模式 具有较多优势: 一是能明确责任主体, 强调设计 和施工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作优势和主导 作用。二是克服设计、施工相脱节的矛盾

46、, 有利于 各阶段施工的衔接。 三是有效地推进建设进度、 成本控制和质量控制。 四是充分发挥设计和施工 的主动性, 选择使用高性价比材料和施工工艺进 行优化, 以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避免社会资源 浪费。 鉴于EPC项目的优势,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 发 包人 (业主) 对于项目管理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 承包人, 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项目建设中较大的自 由度。 譬如, 业主不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审核设计 图纸、 检查每一道施工工序上, 业主对EPC总承包项 目的管理重点应在于事后的监督和建筑产品质量验 收环节。 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 了解工程质 量, 项目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功能需求、 产品定位、 生 产能力等标准, EPC项目的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 “设计、 采购、 施工” 整个过程负全责, 对建设工程 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行为负全 浙江造价信息 13 论文天地 责。 也即, 总承包人是EPC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也是 最终责任人。 二、 目前EPC招标模式 EPC项目在全国推行时间约三年左右, 经验正 在总结, 观念逐渐更新, 目前的招标模式主要有以下 几种: (一) 固定总价招标: 根据业主的功能需求、 建 筑产品定位、 建筑规模、 生产能力招标, 确定固定 总价合同, 此类方式是EPC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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