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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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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9月8日全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立即行动起来,从即日起至10月中旬全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力扭转全区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区政府决定从9月9日至10月中旬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由副区长肖志刚挂帅,区监察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消防支队、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联合组成三个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档案资料、深入企业等方式,分三个阶段,对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委、办、局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具体分组、时间安排以及督查对象等内容见附件。 二、督查内容 第一阶段(9月9日至9月19日)督查内容:1、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动员部署及领导重视情况。主要领导是否亲自进行了动员部署,是否动员单位所有力量全力开展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是否深入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班组、一线员工。2、工作方案的制定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工作的发动情况,是否认真查找了本行业领域或辖区内的薄弱环节和盲区死角,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工作的发动是否达到了全覆盖。 第二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督查内容:1、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落实情况。2、主要领导及各分管领导的带队检查情况。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每个企业是否了解近期有关工作要求和精神,是否认真进行了自查自改。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0月18日)督查内容:1、隐患排查治理的总体情况及工作成效。2、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因素的分析及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3、未整改隐患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措施。4、是否通过此次行动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要按照8月31日和9月8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要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要全面动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更深层次的排查治理,深入分析本单位的危险源以及危险因素。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检查中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特别是对此次行动中自查自改不认真、不落实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 2、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上报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及相关信息,每周五下午4:00前上报集中整治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同时认真填写未整改隐患统计表(附件3),留存备查。10月18日前上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填写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统计表(附件4),各乡镇、街道及各委、办、局和各企业要各存一份,以备检查。 3、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委、办、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及档案资料,并提供本行业领域或辖区内企业名单,以供督查组抽查使用。 4、各督查组要合理安排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此次督查工作。各督查组中区安全监管局工作人员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查情况的记录、汇总,每阶段督查结束后三日内要将督查小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5、未被列入督查对象的委、办、局等单位也要按照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和督查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1.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督查分组安排表 2.集中整治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3.未整改隐患统计表 4.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统计表 (联系人:张克金;联系电话:80886378;传真:80883329;电子邮箱:anjjzhk@)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1: 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督查分组安排表(第一阶段) 分组 组长 参加人员 督查对象 督查时间 联络人员 第一组 区安全监管局 局长朱志高 区安全监管局:杨文庆、顿六平、杨帆; 区监察局:程行利、刘晨光; 区消防支队:赵宏利、刘伟; 区政府督查室:李学东。 梨园镇、台湖镇、张家湾镇、马驹桥镇、中仓办事处 9月9日至 9月19日 顿六平;联系电话:13520449659 第二组 区监察局局长 张希芳 区安全监管局:纪福民、张明、郭金刚; 区监察局:刘国兴; 区消防支队:蔡明栋、时磊; 区政府督查室:郑纯雄。 永顺镇、宋庄镇、潞城镇、玉桥办事处、北苑办事处 张明;联系电话:13511017801 第三组 区消防支队 支队长改静旭 区安全监管局:吴宝祥、花春生、张忠; 区监察局:李光忠、宋扬; 区消防支队:王辉、鄂文东; 区政府督查室:李建军。 西集镇、漷县镇、永乐店镇、于家务乡、新华办事处 花春生;联系电话:13911204031 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督查分组安排表(第二阶段) 分组 组长 参加人员 督查对象 督查时间 联络人员 第一组 区安全监管局 局长朱志高 区安全监管局:杨文庆、顿六平、杨帆; 区监察局:程行利、刘晨光; 区消防支队:赵宏利、刘伟; 区政府督查室:李学东。 永顺镇、宋庄镇、潞城镇、玉桥办事处、北苑办事处、区文化委、区经信委、区旅游局、区农业局 9月20日至 9月30日 顿六平;联系电话:13520449659 第二组 区监察局局长 张希芳 区安全监管局:纪福民、张明、郭金刚; 区监察局:刘国兴; 区消防支队:蔡明栋、时磊; 区政府督查室:郑纯雄。 西集镇、漷县镇、永乐店镇、于家务乡、新华办事处、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商务委、区质监局 张明;联系电话:13511017801 第三组 区消防支队 支队长改静旭 区安全监管局:吴宝祥、花春生、张忠; 区监察局:李光忠、宋扬; 区消防支队:王辉、鄂文东; 区政府督查室:李建军。 梨园镇、台湖镇、张家湾镇、马驹桥镇、中仓办事处、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体育局、区民防局 花春生;联系电话:13911204031 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督查分组安排表(第三阶段) 分组 组长 参加人员 督查对象 督查时间 联络人员 第一组 区安全监管局 局长朱志高 区安全监管局:杨文庆、顿六平、杨帆; 区监察局:程行利、刘晨光; 区消防支队:赵宏利、刘伟; 区政府督查室:李学东。 西集镇、漷县镇、永乐店镇、于家务乡、新华办事处 10月1日至 10月18日 顿六平;联系电话:13520449659 第二组 区监察局局长 张希芳 区安全监管局:纪福民、张明、郭金刚; 区监察局:刘国兴; 区消防支队:蔡明栋、时磊; 区政府督查室:郑纯雄。 梨园镇、台湖镇、张家湾镇、马驹桥镇、中仓办事处 张明;联系电话:13511017801 第三组 区消防支队 支队长改静旭 区安全监管局:吴宝祥、花春生、张忠; 区监察局:李光忠、宋扬; 区消防支队:王辉、鄂文东; 区政府督查室:李建军。 永顺镇、宋庄镇、潞城镇、玉桥办事处、北苑办事处 花春生;联系电话:13911204031 附件2: 集中整治行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 (2011年 月 日— 月 日)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出动人次 检查单位数量 隐患数量 整改隐患数量 未整改隐患数量 备注 此表于每周五下午4点前以传真的方式报送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克金 传真电话:80883329)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3: 未整改隐患统计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 办公室电话 详细地址 邮编 主要产品和业务 注册时间 企业经济类型 生产规模(万元) 从业人数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法人代表 分管安全生产领导 隐患详细情况 隐患未整改原因 隐患整改措施 及完成时限 填表说明 此表由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填写并保存,以便于督导组查阅。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4: 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统计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 办公室电话 详细地址 邮编 主要产品和业务 注册时间 企业经济类型 生产规模(万元) 从业人数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法人代表 分管安全生产领导 隐患情况 隐患整改情况 及防范措施 企业危险因素 情况分析 企业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 填表说明 此表由企业填写,一式三份报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保存,以便于督导组查阅。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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