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穿(跨)越公路修建桥梁等或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
一、工程简介
1、顶管穿越公路概况:
具体作业地点为赣榆段县级公路、道路,具体位置桩号、路面宽度见附件;顶管穿越县级公路、道路工程总造价约为318420元。
2、拟穿越公路的结构等情况:
该穿越公路施工方式为日照-仪征原油管道,最大外径Ф914×15.9厘米、管道材料结构为加强级单环氧粉末直缝钢管,埋设相连的公路两侧为加强级单环氧粉末螺旋钢管管道。
3、施工期限:
本期工程拟2010年6月26日正式施工,于2010年12月22日竣工,施工工期共181天。
4、施工计划进度:
1)人员组织、技术准备
2)预置施工、安全标志
3)顶管管道坑槽
4)穿越原油管道
5)清理施工现场
5、使用时间:如果该申请给予批准,将长期使用。
二、与公路有关的其他详细材料
附设置施工现场平面示意图纸。
三、施工现场的交通标志、安全设施设置(附施工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设施设置示意图)
(一)在县级公路、道路施工路段两端适当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禁止超车标志、限速标志、左(右)道封闭标志、双向交通标志、导向标志、锥形筒、安全网、路栏、夜间示警灯光等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
(二)在施工路段,施工作业区与机动车通行路面之间每隔20米设置锥形桶,每间隔50米设置夜间警示灯光,共设置夜间警示灯25个,进行有效隔离。
(三)在施工路段,规范、合理归并机动车道与与非机动车道之间道口,隔离区的进出口处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牌,安全引导行人通行。
四、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员工深入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执勤人员岗位施工安全培训,在施工路段两端及施工路段内交通主要节点安排人员进行交通疏导和标志、标牌、安全设施的管理维护;
2、根据《江苏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规范的施工标志、禁止超车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路栏、锥形桶等相关标志标牌和安全设施;
3、保持所有施工作业车辆证照齐全、机械的车况良好,并设置明显的施工作业标志,进出施工路段时注意避让正常行驶车辆和行人;
4、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轮流值班,执勤人员穿着标志服,佩戴袖章,手持信号旗,正确、及时引导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施工路段;
5、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施工标志,确保施工标志和安全设施齐全、规范、清晰、认视性好,及时补设丢失、损坏的标志;
6、夜间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频闪示警灯光;
7、成立安全巡查小组,以备路面施工过程中如有交通安全事故、火灾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发生时,在第一时间现场安排交通安全值勤人员报告指挥部和拨打120急救中心及119火警, 并立即报告交管部门及时疏散车辆。
8、加强施工路段看护管理,成立专门队伍对施工路段通行路面进行看护,确保通行路面的平整,无障碍物,使车辆与行人能顺利通过施工路段区域。施工材料、车辆、机械不占用施工路段通行路面。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职 务
联系方式
1
姜富刚
总经理
13955190371
2
熊年华
项目副经理
15856611882
3
李冬
项目总工
15861251690
4
张勇
专职安全员
13966656890
5
王进华
专职安全员
18915326565
6
刘鹏
专职安全员
18605662771
7
陈东
专职安全员
13956663979
8
孙玉达
专职安全员
13685115474
9
荣加厚
现场安全员
15855463681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项目经理:主要落实与交巡警、路政协调以及施工标志、安全标志的管理工作,是整个施工期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专职安全员:主要落实施工、安全标志的准备、设置、撤除等相关工作;
(三)、现场安全员:主要负责管理施工现场交通秩序,指挥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的通行,巡查维护交通标志牌的安全、整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及故障车辆;
(四)、现场执勤人员:现场施工标志及安全设施的摆设、维护和管理以及引导过往车辆通行。
(五)、加强施工段的日常检查,维护正确施工秩序,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顺畅。
(六)、服从交警和路政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富刚
副组长:熊年华
成员:李冬、张勇、王进华、刘鹏、陈东、王伟、鲍国友、孙玉达、荣加厚
八、其他说明
不损坏公路以及其他公路附属设施。
九、穿越公路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
2、管道质量符合有关国家规范的要求;
3、不在公路路面、公路用地内设置窨井口;
4、该管道与公路的虚交角度不少于75度。
(申请单位印章)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公路施工相关标志样图
道路施工(1KM、300M) 施工路栏
向右行驶 向左行驶
禁止超车 车辆慢行 限速40
限速20 反光隔离锥 夜间频闪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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