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成都市宏强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经理)
运证科、办公室、财务科
安全科
其他部门负责人
安全科长
安全行车小组
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工作,完成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成都市宏强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经 理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科长
直接管理责任
其他部门负责人
(一岗双责)
直接领导责任
运证科、办公室、财务科工作人员
安全科安全员
岗位责任
安全行车小组
驾驶员
直接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增强员工及驾驶员安全意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机制,适应公司管理工作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管理领导负责制,公司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全科长对安全生产负组织领导、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各部门人员及驾驶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
第二章 安全工作职责
第三条 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备案。
7、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8、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公司员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第四条 安全科长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2、协助经理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严格做到“四落实”。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个人。
5、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工作,并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上报,对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7、具体负责对公司自编号5184-5203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
8、每月一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 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科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2、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对客运驾驶员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对公司新聘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
3、负责建立驾驶员技术档案,资料齐全。
4、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对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5、负责办理车辆投保和续保、理赔手续,确保投保率达100%。
6、负责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资料齐全。
7、负责组织对车辆实行定期检验、强制维护(行驶1个半月必须进行二级维护)。
8、负责制定对驾驶员的安全考核试题。
9、负责对新聘驾上岗前的专项培训,并对其进行理论考核。
10、负责组织实施驾驶员各种安全学习,增强驾驶员交通法制观念。
11、负责组织“春运”、“反三违月”、“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竞赛”等安全活动的宣传、实施工作。
12、负责监督安全经费的提取、运用,制定安全经费的运用预算。
13、负责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照片的存档。
14、负责缴纳车辆的各种税费。
15、负责驾驶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投保、理赔。
16、负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务。
17、负责对公司自编号5204-5242、1752、1754车辆的监督管理。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运证科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审验驾驶员从业资格,要求驾龄三年以上,有较丰富的驾驶经验,安全行车25万公里。
2、负责收集、整理信息,组织驾驶员进行有关政治、法规、安全等方面的学习。
3、协助公安部门搞好治安稽查工作,加强对驾服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第七条 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传递上级部门及公司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及文件。
2、负责通知安全科对新进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负责劳保用品、清凉饮料、防暑降温、药物的供应发放。
4、负责组织员工及驾驶员做定期体检工作。
5、为公司开展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公司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提供后勤保障。
第八条 财务科安全工作职责
财务人员按规定计提安全经费,设立安全专项经费科目。安全经费只能专款专用,财务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和事故应急处理经费的资金准备。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九条 公司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公司要把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作为工作成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因工作失职、失误、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较差的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 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除处罚驾驶员外,应对相关管理责任人实施倒查,发现失职、失误等情况,除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追究外,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财务应单独立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在年末纳入下年公司全年经费的预算中,由安全科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经理审批。原则上由安全科进行支配使用,由安全科提出申请,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以下工作: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支出;
2、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5、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公司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由公司经理、安全科科长、财务科科长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凡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足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营运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为乘客提供安全快捷、舒适文明的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按“出租车公司化经营管理”的要求对车辆进行统一采购、统一上户、统一保险、统一管理,按照对出租车车型规定的政策选择采购营运车辆和专用设施。
第三条 安全科在申请出租汽车更车并得到批复后,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车辆,并做到:
1、对车辆的外观、配置进行检查。车辆颜色应符合政策规定。
2、查验供货方提供的车辆的“机动车合格证”、“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
第四条 在车辆手续齐备后应派专人办理车辆上户手续,并收集、保存“机动车登记证书”、“气瓶合格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辆保险单”原件和“车辆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等复印件。
第五条 车辆上户领取牌证后,公司应组织安装出租汽车专用设施(顶灯、计价器、门徽等),并按《成都市出租汽车车容及专用设施规范标准》,对安装好的专用设施进行验证。
第六条 公司应按出租车公司化经营管理的要求对所有车辆进行统一保险。
第七条 保险险种必须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乘座险、司乘人员团体险等险种。安全科应统一保管保险单原件。
第八条 为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及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规定,营运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强制维护保养,即行驶15000公里必须进行一次车辆强制二级维护,每三年进行一次车辆大修。如今后另有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九条 车辆定期强制二级维护和大修,由公司统一安排。车辆驾驶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强制二级维护和大修,平时的小修和保养由驾驶员本人自行安排,但必须在有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必须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减少故障,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 事故车辆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内进行修复,以保证修车质量。
第十一条 车辆应定期进行年检和钢瓶检测。按现行规定,营运车每年一次上线年检,天燃气瓶前两年检测一次,以后每年检测1次。如今后另有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车内防护装置、计价器、顶灯以及车门标志必须保持完整、有效。计价器由技术监督部门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营运。
第十三条 按《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条例》规定,任何不允许随意设置广告。
第十四条 行驶证审验
安全科应在《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到期当月,将加盖公司公章的“四川省机动车辆定期检验申请表”交给驾驶员,由驾驶员填写后将车辆开到检测站进行车辆审验。
第十五条 营运证审验
1、安全科应按规定组织本公司客运车辆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验。
2、安全科应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组织公司参加审验的车辆到主管部门指定的审验场所接受检验人员的现场审验。
第十六条 公司营运车辆到期后应按承包合同规定两日内将车籍转出公司,退出营运。
1、对营运期满的车辆,安全科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车辆更车申请。
2、安全应收回退出营运车辆的顶灯、计价器、空车灯、等出租车专用设施,并收回其营运证和服务资格证。
3、安全科应向驾驶员提供车辆过户/转籍所需的相关单证,并协助办理养路费过户、保险变更等手续。
4、安全科应将车辆过户后的行驶证复印件存档。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安全科会同运证科统计从业人员数量,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请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计划从安全费用中落实资金,办公室根据计划进行采购。
第四条 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科验收后方可入库。
第五条 使用者到安全科提出申请,由安全科开具出库单,办公室根据出库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领取时须做必要的质量检查,一旦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不得退库,由个人负责。
第六条 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方法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到安全科办以旧换新手续。不到期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用品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再到安全科申请补领,并应当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价款,使用期限顺延。
第七条 安全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统一建立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第八条 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企业负担,统一购买,不得以实物或现金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安监科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二)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三)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四)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个人私自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目的
1、发现工作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3、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检查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吸取教训;
4、深入了解安全生产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加强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第二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事故的处理等。
第三条 方式
1、岗位日常性安全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工作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互检:部门、车辆间开展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交接检查:工作交接和车辆交班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安全后才能接班。
2、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组织落实按照“四落实”(即措施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经费落实),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入档。
第四条 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此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引起整改车辆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运,受检车辆必须立即整改;
3、对于违背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当场指出,立即纠正;
4、受检车辆对存在的隐患,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第五条 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季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安全科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四条 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此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第五条 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引起整改车辆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运,受检车辆必须立即整改。
第六条 对于违背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当场指出,立即纠正。
第七条 受检车辆对存在的隐患,按照“四落实”(即措施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经费落实)的要求进行治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隐患得到消除。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防护措施。;
第八条 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复查验收,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第十条 检查人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在该表上记录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记录整改的结果。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调动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公司经理、安全科科长、其他部门负责人、出租车驾驶员作为考核对象。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采取自查自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目标分为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目标,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事故控制目标是不发生一起死亡安全事故。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安全工作考核未达标,不得评年度先进,同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告诫谈话。凡出现较大安全事故的,对经理、安全科科长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完成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奖励公司经理2000元,安全科科长、其他部门负责人1000元,安全员、出租车驾驶员500元。
第七条 没有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处罚公司经理3000元,安全科长、共他部门负责人2000元,安全员1000元。
第八条 对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公司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以责论处,对肇事者除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外,还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对事故车辆进行处罚。标准:事故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一般性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处罚200元,负主要责任的处罚100元,负同等责任的处罚50元。对事故总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负全责的处罚500元,负主责的处罚400元,负同等责任的处罚200元。
对在一个保险期内连续发生3次以上(含3次)交通事故的车辆和人员,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含主要责任),公司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劝其退出。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政策,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先进经验,提高本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业务技能,营造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科应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优秀驾驶员评定结果和公司实际,于每年12月下旬编制公司下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报公司经理批准。教育培训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客运车辆从业驾驶员能够胜任其工作。按上级部门要求,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参加交通安监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培训。 公司还应于每年组织驾驶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教育培训,以提高其安全生产的业务水平。
第三条 公司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
1、安全教育学习时间为每月18、19、20日上午9点,下午2点(如遇节假日顺延),会议由公司经理和安全科长主持召开。
2、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文件,通报总结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学习交流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行车经验,分析典型事故案例等。
3、安全学习必须由驾驶员本人签到,不允许代签,安全学习原则上不准请假。
4、对未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并停业一周学习整顿,第四次停办手续并作辞退处理。
5、对未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次日补课学习。
6、公司利用板报、标语等形式在“反三违月”、“安全生产月”、“保百日安全”、“黄金周”及“春运”等重大节日期间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知识。
7、对新到公司开车的驾驶员,要对其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方面的培训,要求驾驶员熟悉规章制度、遵章守法并考试合格。
第四条 安全科应根据安全学习计划组织实施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内培、外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在培训结束前,均应参加考试,以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培训结束后,应收集“学习签名表”和考试试卷。
第五条 安全科应建立全公司“员工花名册”(注明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花名册”和驾驶员档案,收集并保存其学历、身份证、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证等其他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第六条 驾驶员是否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成绩作为评选优秀驾驶员的参照标准之一。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统计、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经理领导,安全科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条 公司驾驶员的行车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消防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安全生产事故、驾驶员伤亡事故是指驾驶员在出租汽车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人身伤害、火灾等事故。
第五条 出租汽车发生一般擦挂小事故,按照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由事故双方自行协商,交管部门出具快速处理通知书,通知保险公司,责任驾驶员自行处理,事后应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值班人员。
第六条 出租汽车发生较为严重的碰撞事故,责任驾驶员应立即报告交警和保险公司,由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对事故处理有困难时,驾驶员应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值班人员,由公司派安全员到现场协助处理。
第七条 出租汽车发生轻微伤人事故,责任驾驶员应立即报告交警、保险公司和本公司安全生产值班人员。伤者需到医院进行检查时,责任驾驶员应陪同前往,或提供帮助。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结果,驾驶员应对伤者进行赔付或垫付。驾驶员有困难时,公司应先期垫付。
第八条 出租汽车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责任驾驶员应保护现场,首先通知120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并报告交警、保险公司和本公司安全生产值班人员。公司经理应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响应。
第九条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一般及以上伤亡、火灾事故时,责任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公司和交通警察。公司经理应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响应,2小时内电话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上级主管部门,12小时内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址、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等)填写“出租汽车行业交通事故报表”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帐”上做好登记。
第十条 发生火灾时,责任驾驶员还应立即拨打119报警。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国务院、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统计、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对事故调查处理原则,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经理领导,安全科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条 公司驾驶员的行车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消防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安全生产事故、驾驶员伤亡事故是指驾驶员在出租汽车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人身伤害、火灾等事故。
第五条 出租汽车发生一般擦挂小事故,按照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由事故双方自行协商,交管部门出具快速处理通知书,通知保险公司,责任驾驶员自行处理,事后应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值班人员。
第六条 出租汽车发生较为严重的碰撞事故,责任驾驶员应立即报告交警和保险公司,由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对事故处理有困难时,驾驶员应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值班人员,由公司派安全员到现场协助处理。
第七条 出租汽车发生轻微伤人事故,责任驾驶员应立即报告交警、保险公司和本公司安全生产值班人员。伤者需到医院进行检查时,责任驾驶员应陪同前往,或提供帮助。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结果,驾驶员应对伤者进行赔付或垫付。驾驶员有困难时,公司应先期垫付。
第八条 出租汽车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责任驾驶员应保护现场,首先通知120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并报告交警、保险公司和本公司安全生产值班人员。公司经理应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响应。
第九条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一般及以上伤亡、火灾事故时,责任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公司和交通警察。公司经理应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响应,2小时内电话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上级主管部门,12小时内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址、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等)填写“出租汽车行业交通事故报表”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帐”上做好登记。
第十条 发生火灾时,责任驾驶员还应立即拨打119报警。
第十一条 对一般及以下交通事故,公司经理应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排除事故隐患,在月度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时对事故进行通报。安全科应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帐”上做好登记。
第十二条 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一般及以上伤亡、火灾事故,公司经理应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查清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吸取教训,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公司经理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并要求事故责任人写出书面材料,吸取教训。
第十四条 事故处理结束后,公司经理应组织对事故进行总结,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公司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书面报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科应收集事故处理形成的各种记录,包括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的证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文件和公司给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报告复印件。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规范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行为,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一、出车准备
1、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和本人驾驶员证。
2、检查汽车各部的完好情况,制动器、转向器、灯光装置、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二、在行驶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按道路标志行驶,注意交通安全
1、通常行驶
⑴、专心驾驶,遵规守法。
⑵、谨慎驾驶,消除隐患。
⑶、精熟驾驶,措施果断。
2、超车行驶
⑴、超车前,开左转向灯,细察前后,鸣笛或灯光示意,方可超车。
⑵、超车时,保持安全横距。
⑶、超车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道。
3、会车行驶
⑴、通常路段会车,三先礼让。
⑵、障碍路段会车,减速礼让。
⑶、狭窄坡路会车,下坡礼让。
4、路口行驶
⑴、慢,精神集中,提前减速。
⑵、看,观察左右,注意人车。
⑶、过,确认安全,顺利通过。
5、坡路行驶
⑴、保持车距,预防追尾
⑵、刹车及时,防止后滑
⑶、适速行驶,安全礼让
6、窄路行驶
⑴、降低车速,注意查看
⑵、安全避让,防止堵塞
⑶、观察人车,及时避让
7、雨雪雾泥
⑴、低速行驶,保持车距
⑵、措施得力,预防侧滑
8、夜间行驶
⑴、精神集中,谨防突变
⑵、远近光灯,正确使用
9、倒车停车
⑴、明察四周,谨防麻痹
⑵、适时停靠,保证交通
10、收车离岗
⑴、停车合规,关窗锁门
⑵、清洁车辆,及时保养
三、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安全行车事项
特殊的气候条件主要包括降雨、降雪与结冰、起雾和刮风等4种。
1、雨天行车应做到以下几点:
⑴、出车前,注意收听天气预报,思想上有所准备。
⑵、雨天行车时,务必使用雨刮器,以改善视觉条件。
⑶、严格控制车速,做到中速行驶,前后车的距离应适当拉长,遇情况要提前采取措施,轻踩刹车,切忌采取紧急制动,防止发生测滑或掉头。
⑷、要密切注意道路上行人的动态,及早做好应急的准备。特别要注意横穿道路的骑车和行人,要考虑到雨天对他们的听觉和视觉形成的障碍,不可与之抢行,以防不测。
⑸、遇大暴雨时,不要不可冒险行驶,特别是在较生塑的路段,路面积水较深时,千万不可冒险前行。
2、冰雪路面上行车应做到以下几点:
⑴、首先是要遵守交通法规中关于在冰雪、泥泞的道路行驶时的规定。
⑵、起步时加速要适度,防止后轮空转.行车中要保持均匀的行车速度,需加速时要慢慢地加油,防止加油过猛打滑。
⑶、行车中要精神集中,以便提前发现情况,需要减速或停车时,应利用变速器的扭力控制车速,提前抢挂低速档,把车速降下来,千万不可猛踩刹车。
⑷、正在下雪时,由于风雪弥漫,能见度低,应特别小心谨慎,尽量与行人、自行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他们突然滑倒造成事故。
⑸、坡路停车时,要用三角木或其它物品给汽车轮胎“打眼”,防止车辆打滑。
3、在雾天驾驶员行车应做到以下几点:
⑴、要借助灯光驱雾和保持车窗玻璃的清晰来提高能见度。应打开防雾灯或近光灯,尽力看清前方的情况。
⑵、加大行车间距,不能尾随前车太近。视线模糊、看不清前方情况时,应停车查明情况后再继续行车,切不可盲目行车。
⑶、遇情况时应沉着冷静,不可猛踩刹车,防止侧滑。应采取前述用于雨雪天气停车的方法使车辆平稳停住。
⑷、行驶中遇到会车时,要用明灭灯光示意,以免撞车。千万不可超越前车,这样往往会引发大的事故。
4、在刮风天气里行车时,驾驶员要特别注意观察路上行人、骑车人的动态,做好就急准备。特别是逆风行驶时,不要靠近带物的骑车人,防止自行车突然倒在车前,会车时,要注意车后钻出的骑车人。
四、CNG-汽油双燃料车安全操作
1、出车前例行检查
⑴、检查气量:将点火钥匙打开,转换开关放在CNG位置,检查气量指示灯显示的气量情况;
⑵、检查CNG供给系统是否泄露和是否有其他异常现象:异味;松动;磨损;
⑶、发现泄露或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修复和排除。确保无误后方可启动汽车。
2、启动发动机
⑴、使用汽油启动:将转换开关放在汽油位置,按一般操作程序启动发动机。
⑵、使用CNG启动:将转换开关放在CNG位置,按一般操作程序启动发动机,(此时燃气电脑自动用油启动,汽油工作指示灯亮,CNG工作指示灯闪烁),用油热车后,加大油门,使发动机转速超过2000转后再松开油门,燃气电脑自动转到用CNG工作(此时汽油工作指示灯灭,CNG工作指示灯亮)。
3、行驶中CNG储气量的观察
使用CNG行驶时,要随时观察转换开关上气量指示灯,当气量指示灯由绿灯变成红灯时,表示储气瓶内的天然气即将用完,汽车还可行驶十几公里,此时应到加气站加注天然气。
4、行驶中燃料的转换
为避免进行燃料转换时发生熄火和行车安全,应尽量在直道、视野良好的情况下,保持发动机中高转速工况下进行转换。
⑴、汽油转换到CNG:发动机运转时,将转换开关由汽油位置切换到CNG位置,(此时汽油工作指示灯亮,CNG工作指示灯闪烁),将发动机转速升到2000转以上,再松开油门即可。(此时汽油工作指示灯灭,CNG工作指示灯亮)。
⑵、CNG转换到汽油:发动机运转时,直接将转换开关由CNG位置切换到汽油位置。(此时CNG工作指示灯灭,汽油工作指示灯亮)。
5、加注压缩天然气
加注压缩天然气时,要拉住手刹,关闭电源。由加气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加气,加气后注意供气系统有无泄露,确保无误后方可启动行驶。
6、CNG—汽油两用燃料车停驶
CNG—汽油两用燃料车长时间停驶时,应将CNG储气瓶内的压缩天然气用完,将转换开关放在汽油位置。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安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政策,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推广先进经验,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本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业务技能,营造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安全例会由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并签到,且必须作好会议记录。
第三条 会议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2、检查、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研究、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安全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安全例会由安全科长主持召开,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并签到,且必须作好会议记录。
第五条 会议内容: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 公司每月24、25日下午3点(遇节假日顺延)组织召开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会议由公司经理和技安科长主持召开。
第七条 会议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2、总结公司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对本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分析、讲解。4、宣读公司及主管部门相关通报等。 由技安科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所有驾驶员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会并签到,不允许代签。
第八条 对未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并停业一周学习整顿,第四次停办手续并作辞退处理。
第九条 对未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次日补课学习。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安全生产事故和汽车自燃救援预案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成都市交通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切实提高道路运输企业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结合道路运输各类事故的特点,公司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公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下设事故施救组、伤员救治组、家属接待组、事故处理组、后勤保障组。
第三条 事故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实施和本公司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第四条 事故施救组职责
负责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救援及处置工作,同时通知应急救援组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准确地实施救援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第五条 伤员救治组职责
负责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伤员前期的医疗费垫付并与医院进行联系,保证伤员的抢救费。
第六条 家属接待组职责
负责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伤亡家属的接待工作,尽可能地安抚伤亡者家属。
第七条 事故处理组职责
负责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认定。同时作好救援记录和事故上报工作。
第八条 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联系应急救援车队和资金保障。
第九条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出租汽车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自燃事故的应急救援。
第十条 公司设立重特大事故24小时应急救援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87482439、87486807;节假日和夜间:1351810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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