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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7
第二章 厂领导安全职责 8
第四条 机电仪厂厂长安全责任制 8
第五条 机电仪厂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8
第六条 机电仪厂党委副书记安全职责 9
第七条 机电仪厂生产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 9
第八条 机电仪厂主管项目施工副厂长安全职责 10
第九条 机电仪厂主管技术培训副厂长安全职责 11
第十条 机电仪厂安全总监职责 11
第十一条 机电仪厂电气专业总工程师职责 12
第十二条 机电仪厂仪表专业总工程师职责 13
第十三条 机电仪厂机械专业总工程师职责 14
第三章 厂生产办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5
第十四条 机电仪厂生产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5
第十五条 机电仪厂生产办副主任的安全职责 16
第十六条 机电仪厂生产办电气工程师职责 16
第十七条 机电仪厂生产办仪表工程师职责 17
第十八条 机电仪厂生产办机械工程师职责 18
第十九条 机电仪厂安全工程师安全职责 18
第二十条 机电仪厂计划、统计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20
第二十一条 机电仪厂调度长岗位安全职责 20
第二十二条 机电仪厂调度安全职责 20
第二十三条 机电仪厂综合办主任安全职责 21
第二十四条 机电仪厂综合办副主任安全职责 21
第二十五条 机电仪厂组织纪检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21
第二十六条 机电仪厂宣传、共青团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22
第二十七条 机电仪厂人事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22
第二十八条 机电仪厂培训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22
第二十九条 机电仪厂综合管理岗安全职责 22
第三十条 机电仪厂核算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23
第三十一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23
第三十二条 车间书记安全职责 24
第三十三条 车间生产安全副主任安全职责 25
第三十四条 车间设备技术副主任安全职责 26
第三十五条 车间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27
第三十六条 车间QHSE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27
第三十七条 车间人事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28
第三十八条 车间核算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29
第三十九条 区域管理安全职责 29
第四十条 电气运行班长安全职责 30
第四十一条 电气运行主值班员安全职责 30
第四十二条 电气运行值班员安全职责 31
第四十三条 电气运行副值班员安全职责 32
第四十四条 电气维护班长安全职责 32
第四十五条 电气主责安全职责 33
第四十六条 电气主修安全职责 34
第四十七条 电气副修安全职责 34
第四十八条 ARGG电岗安全职责 35
第四十九条 重整电岗安全职责 36
第五十条 常压、三污变电所电岗安全职责 37
第五十一条 电机运行班安全职责 37
第五十二条 维护班安全职责 38
第五十三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39
第五十四条 车间书记安全职责 40
第五十五条 车间生产安全副主任安全职责 40
第五十六条 车间设备技术副主任安全职责 41
第五十七条 车间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42
第五十八条 车间QHSE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43
第五十九条 车间人事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44
第六十条 车间核算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45
第六十一条 区域管理安全职责 45
第六十二条 电气运行班长安全职责 46
第六十三条 电气运行主值班员安全职责 46
第六十四条 电气运行值班员安全职责 47
第六十五条 电气运行副值班员安全职责 47
第六十六条 电气维护班长安全职责 48
第六十七条 电气主责安全职责 49
第六十八条 电气主修安全职责 49
第六十九条 电气副修安全职责 50
第七十条 ARGG电岗安全职责 51
第七十一条 润滑油电岗安全职责 52
第七十二条 维护班安全职责 52
第七章 电气三车间安全生产职责 53
第七十三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53
第七十四条 车间书记安全职责 55
第七十五条 车间生产安全副主任安全职责 55
第七十六条 车间设备技术副主任安全职责 56
第七十七条 车间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57
第七十八条 车间QHSE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57
第七十九条 车间人事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59
第八十条 车间核算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59
第八十一条 区域管理安全职责 59
第八十二条 电气运行班长安全职责 60
第八十三条 电气运行主值班员安全职责 61
第八十四条 电气运行值班员安全职责 61
第八十五条 电气运行副值班员安全职责 62
第八十六条 电气维护班长安全职责 63
第八十七条 电气主责安全职责 63
第八十八条 电气主修安全职责 64
第八十九条 电气副修安全职责 65
第九十条 化工变电所电岗安全职责 65
第九十一条 干粉电岗安全职责 66
第九十二条 动力站电岗安全职责 67
第九十三条 维护班安全职责 68
第八章 仪表一车间安全生产职责 68
第九十四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68
第九十五条 车间书记安全职责 70
第九十六条 车间生产安全副主任安全职责 70
第九十七条 车间设备技术副主任安全职责 72
第九十八条 车间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73
第九十九条 车间QHSE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73
第一百条 车间人事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75
第一百零一条 车间核算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75
第一百零二条 区域管理安全职责 75
第一百零三条 仪表运行班长安全职责 76
第一百零四条 仪表运行主值班员安全职责 77
第一百零五条 仪表运行值班员安全职责 77
第一百零六条 仪表运行副值班员安全职责 78
第一百零七条 仪表维护班长安全职责 78
第一百零八条 仪表主责安全职责 79
第一百零九条 仪表主修安全职责 80
第一百一十条 仪表副修安全职责 80
第一百一十一条 重催仪表班安全职责 81
第一百一十二条 常压仪表班安全职责 82
第一百一十三条 维护班安全职责 83
第九章 仪表二车间安全生产职责 83
第一百一十四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83
第一百一十五条 车间书记安全职责 85
第一百一十六条 车间生产安全副主任安全职责 85
第一百一十七条 车间设备技术副主任安全职责 86
第一百一十八条 车间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87
第一百一十九条 车间QHSE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88
第一百二十条 车间人事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89
第一百二十一条 车间核算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89
第一百二十二条 班组长(区域管理)安全职责 90
第一百二十三条 仪表运行班长安全职责 90
第一百二十四条 仪表运行主值班员安全职责 91
第一百二十五条 仪表运行值班员安全职责 92
第一百二十六条 仪表运行副值班员安全职责 92
第一百二十七条 仪表维护班长安全职责 93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仪表主责安全职责 94
第一百二十九条 仪表主修安全职责 94
第一百三十条 仪表副修安全职责 95
第一百三十一条 ARGG仪表班安全职责 96
第一百三十二条 润滑油仪表班安全职责 96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机组班安全职责 97
第一百三十四条 维护班安全职责 98
第一百三十五条 石蜡特护班安全职责 99
第十章 仪表三车间安全生产职责 99
第一百三十六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99
第一百三十七条 车间书记安全职责 101
第一百三十八条 车间生产设备技术副主任安全职责 101
第一百三十九条 车间安全副主任安全职责 103
第一百四十条 车间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04
第一百四十一条 车间QHSE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04
第一百四十二条 车间人事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06
第一百四十三条 车间核算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06
第一百四十四条 区域管理安全职责 106
第一百四十五条 仪表运行班长安全职责 107
第一百四十六条 仪表运行主值班员安全职责 108
第一百四十七条 仪表运行值班员安全职责 108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仪表运行副值班员安全职责 109
第一百四十九条 仪表维护班长安全职责 109
第一百五十条 仪表主责安全职责 110
第一百五十一条 仪表主修安全职责 111
第一百五十二条 仪表副修安全职责 111
第一百五十三条 聚合物仪表班安全职责 112
第一百五十四条 储运仪表班安全职责 113
第一百五十五条 动力仪表班安全职责 114
第一百五十六条 聚合物仪表维护班安全职责 114
第一百五十七条 储运仪表维护班安全职责 115
第一百五十八条 动力仪表维护班安全职责 116
第十一章 机械一车间安全生产职责 117
第一百五十九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17
第一百六十条 车间书记安全职责 118
第一百六十一条 车间生产安全副主任安全职责 118
第一百六十二条 车间设备技术副主任安全职责 120
第一百六十三条 车间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21
第一百六十四条 车间QHSE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21
第一百六十五条 车间人事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23
第一百六十六条 车间核算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23
第一百六十七条 区域管理安全职责 123
第一百六十八条 钳工运行班长安全职责 124
第一百六十九条 钳工运行主责安全职责 125
第一百七十条 钳工运行主修安全职责 125
第一百七十一条 钳工运行副修安全职责 126
第一百七十二条 常一常二TMP维护班安全职责 126
第一百七十三条 乙腈、丙烯腈、生化维护班安全职责 127
第一百七十四条 重整、小裂解维护班安全职责 128
第一百七十五条 异构、白油、硫酸盐维护班安全职责 128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套ARGG、硫磺维护班安全职责 129
第一百七十七条 重催、小气分维护班安全职责 130
第十二章 机械二车间安全生产职责 131
第一百七十八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31
第一百七十九条 车间书记安全职责 132
第一百八十条 车间生产安全副主任安全职责 133
第一百八十一条 车间设备技术副主任安全职责 134
第一百八十二条 车间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35
第一百八十三条 车间QHSE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35
第一百八十四条 车间人事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37
第一百八十五条 车间核算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37
第一百八十六条 区域管理安全职责 137
第一百八十七条 钳工运行班长安全职责 138
第一百八十八条 钳工运行主责安全职责 138
第一百八十九条 钳工运行主修安全职责 139
第一百九十条 钳工运行副修安全职责 140
第一百九十一条 钳工维护班长安全职责 140
第一百九十二条 钳工主责安全职责 141
第一百九十三条 钳工主修安全职责 141
第一百九十四条 钳工副修安全职责 142
第一百九十五条 炼油区域维护班安全职责 143
第一百九十六条 储运区域维护班安全职责 143
第一百九十七条 动力区域维护班安全职责 144
第一百九十八条 聚合物维护班安全职责 145
第一百九十九条 聚合物加油班安全职责 146
第十三章 机电维护车间安全生产职责 146
第二百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46
第二百零一条 车间书记安全职责 148
第二百零二条 车间生产安全副主任安全职责 148
第二百零三条 车间机械副主任安全职责 149
第二百零四条 车间仪表副主任安全职责 150
第二百零五条 车间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51
第二百零六条 车间QHSE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51
第二百零七条 区域管理安全职责 153
第二百零八条 电气运行班长安全职责 154
第二百零九条 电气运行主值班员安全职责 154
第二百一十条 电气运行值班员安全职责 155
第二百一十一条 电气运行副值班员安全职责 156
第二百一十二条 电气维修班长安全职责 156
第二百一十三条 电气主责安全职责 157
第二百一十四条 电气主修安全职责 158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电气副修安全职责 158
第二百一十六条 仪表运行班长安全职责 159
第二百一十六条 仪表运行主值班员安全职责 160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仪表运行值班员安全职责 160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仪表运行副值班员安全职责 161
第二百一十九条 仪表维护班长安全职责 162
第二百二十条 仪表主责安全职责 162
第二百二十一条 仪表主修安全职责 163
第二百二十二条 仪表副修安全职责 163
第二百二十三条 钳工运行班长安全职责 164
第二百二十四条 钳工运行主值班员安全职责 165
第二百二十五条 钳工运行主修安全职责 165
第二百二十六条 钳工运行副修安全职责 166
第二百二十七条 腈纶电岗安全职责 166
第二百二十八条 聚丙烯电岗安全职责 167
第二百二十九条 电仪班组安全职责 168
第二百三十条 腈纶仪表班安全职责 169
第二百三十一条 聚丙烯仪表班安全职责 170
第二百三十二条 聚丙烯特护班安全职责 171
第十四章 检修车间安全生产职责 172
第二百三十三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72
第二百三十四条 车间书记安全职责 173
第二百三十五条 车间生产安全副主任安全职责 174
第二百三十六条 车间设备技术副主任安全职责 175
第二百三十七条 车间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76
第二百三十八条 车间QHSE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76
第二百三十九条 区域管理安全职责 178
第二百四十条 电气运行班长安全职责 178
第二百四十一条 电气运行主值班员安全职责 179
第二百四十二条 电气运行值班员安全职责 180
第二百四十三条 电气运行副值班员安全职责 180
第二百四十四条 电气维护班长安全职责 181
第二百四十五条 电气主责安全职责 182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电气主修安全职责 182
第二百四十七条 电气副修安全职责 183
第二百四十八条 仪表运行班长安全职责 184
第二百四十九条 仪表运行主值班员安全职责 184
第二百五十条 仪表运行值班员安全职责 185
第二百五十一条 仪表运行副值班员安全职责 186
第二百五十二条 仪表维护班长安全职责 186
第二百五十三条 仪表主责安全职责 187
第二百五十四条 仪表主修安全职责 187
第二百五十五条 仪表副修安全职责 188
第二百五十六条 钳工维护班长安全职责 189
第二百五十七条 钳工主责安全职责 190
第二百五十八条 钳工主修安全职责 190
第二百五十九条 钳工副修安全职责 191
第二百六十条 变检保护班组安全职责 191
第二百六十一条 变检高压班组安全职责 192
第二百六十二条 直流维护班安全职责 193
第二百六十三条 电机维修班安全职责 193
第二百六十四条 高压维修班安全职责 194
第二百六十五条 低压维修班安全职责 195
第二百六十六条 检维修班安全职责 195
第二百六十七条 修理班安全职责 196
第二百六十八条 分析仪表班安全职责 197
第二百六十九条 特护班安全职责 198
第十五章 附则 199
第二百七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机电仪厂。 199
第二百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199
机电仪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 QL/JDY MD-AQ 0001-20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保证机电仪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厂长、党委书记是机电仪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领导承诺方针和战略目标安排、部署安全工作;机电仪厂的各级领导和职能人员,需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庆炼化公司机电仪厂范围内。
第二章 厂领导安全职责
第四条 机电仪厂厂长安全责任制
1、厂长是机电仪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2、严格执行国家、中油集团股份公司和大庆炼化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加强机电仪厂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充实专职安全、技术和管理人员;
4、组织建立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
5、检查并考核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审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参与审核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断改善员工劳动条件;
7、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8、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组织制定或审定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实施;
10、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如实报告各类事故,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
11、定期向公司进行安全述职,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12、督促、检查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监控;
13、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条 机电仪厂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党委书记是机电仪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中油集团股份公司和大庆炼化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做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4、发挥两级党组织在专业厂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领导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5、配合厂长检查并考核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负责本单位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监督及检查执行情况,并做好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
7、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评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干部和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8、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9、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如实报告各类事故,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
10、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六条 机电仪厂党委副书记安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并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经验、模范事迹;
2.发挥两级党组织在机电仪厂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领导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3.协助厂长检查并考核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本单位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监督及检查执行情况,并做好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
5.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评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干部和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6.协助厂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组织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如实报告各类事故,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七条 机电仪厂生产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机电仪厂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安全承包专业为机械专业,注重抓好机械专业的基础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审核并实施机电仪厂设备管理规章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及时处理设备隐患,避免各类设备事故发生;
3、组织检查各车间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协调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配合HSE体系的建立,审查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要求监督实施;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在突发事故中负责组织做好生产方面的应急措施;
5、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安委会组织对本厂内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定期向厂长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向厂长办公会和安委会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7、负责组织开展设备检维修作业过程的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审核《装置停工大检修风险管理方案》;
8、负责监督检查供应机电仪厂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情况,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有权制止使用并及时向公司汇报,避免因质量问题引起事故;
9、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的要求,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有权制止各种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10、完成厂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机电仪厂主管项目施工副厂长安全职责
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厂技改、大修、安措及外部市场施工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安全承包专业为仪表专业,注重抓好仪表专业的基础管理工作;
2. 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并实施本厂技改、大修施工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
3. 负责技改技措项目的风险评价工作,组织检查技改技措项目投用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负责技改技措、大修项目施工、验收工作中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对施工项目实行全过程风险管理;
5. 负责审查施工项目承包单位的各项资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定有关安全协议;
6. 负责参与对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大修工程进行审查,严格落实“三同时”工作;
7. 组织制订、修订、审核并实施机电仪厂特护机组、仪表专业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组织特护机组、仪表专业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处理仪表专业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8.负责定期组织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施工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落实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完成厂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 机电仪厂主管技术培训副厂长安全职责
1、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安全承包专业为电气专业,注重抓好电气专业的基础管理工作;
2、负责机电仪厂生产操作工人的技能培训领导组织工作,逐步提高操作工人的技能水平,保证安全生产;
3、负责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参加其它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4、监督电气专业技术规程、技术标准、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正确的处理措施,严防事态扩大,对电气高、低压操作的安全正确负主要责任;
6、组织制订、修订、审核并实施机电仪厂电气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定期组织电气安全大检查,及时处理电气设备隐患,避免各类设备事故的发生,对电气高、低压操作的安全正确率负主要责任;
7、完成厂长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 机电仪厂安全总监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电仪厂的安全工作负监督责任。对全厂员工安全行为负主要责任.
2、监督机电仪厂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监督全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执行,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监督安全生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3、负责对全厂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机电仪厂日常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现违章行为,要对行为人提出书面警告;对物的不安全状态,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整改,并在本单位的生产会议上进行通报,如不能及时整改的,要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5、指导、协调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6、负责机电仪厂QHSE管理体系运行的管理工作,参加本单位QHSE管理体系的外审和内审工作;
7、负责对机电仪厂事故(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本单位日常生产和检维修风险管理,对各类作业开具的作业票进行审核,并审批本单位上报的《HSE管理方案》和《检维修风险评价报告书》;
8、对本单位的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本单位事故报告上签署意见;监督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及改进措施的落实;
9、负责对机电仪厂管理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同时”的履行情况,按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对机电仪厂安全、职业卫生设施、消防设备、器材、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
11、负责对机电仪厂承包商的生产、作业过程及对《安全生产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2、负责对机电仪厂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安全可靠性进行监督;
13、每月召集一次安全例会,听取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通报机电仪厂体系运行和监督工作的情况;
14、负责权限内动火票的审批,监督各种作业活动中作业票的执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5、定期向厂长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安全监督工作情况,完成厂长交办的其它安全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机电仪厂电气专业总工程师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电仪厂电气专业技术管理负主责;
2、组织技术力量对电气专业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鉴定并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3、组织编制、完善电气专业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及技术措施等,对其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4、组织开展电气专业安全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投产运行方案编制及生产准备安全措施的制定;
6、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在突发事故中做好技术方面的应急措施;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参与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了解各车间安全生产情况,发现有危及员工安全及健康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限期解决。紧急情况时,有权指令先停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的设计方案及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的工程有权制止其投产,对不符合规定强行投产的,有责任报告厂领导处理;
9、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的要求,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有权制止各种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10、定期向厂长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厂长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机电仪厂仪表专业总工程师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电仪厂仪表专业安全生产设备技术专业管理负主责;
2、组织技术力量对仪表专业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鉴定并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3、组织编制、修改仪表专业技术规程、技术标准、技术措施等,对其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4、组织开展仪表专业安全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投产运行方案编制及生产准备安全措施的制定;
6、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在突发事故中做好技术方面的应急措施;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参与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了解各车间安全生产情况,发现有危及员工安全、健康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限期解决。紧急情况时,有权指令先停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的设计方案及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的工程有权制止其投产,对不符合规定强行投产的,有责任报告厂领导处理;
9、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的要求,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有权制止各种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10、定期向厂长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厂长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机电仪厂机械专业总工程师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电仪厂机械专业安全生产设备技术专业管理负主责;
2、组织技术力量对机械专业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鉴定并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3、组织编制、修改机械专业技术规程、技术标准、技术措施等,对其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4、组织开展机械专业安全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投产运行方案编制及生产准备安全措施的制定;
6、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在突发事故中做好技术方面的应急措施;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参与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了解各车间安全生产情况,发现有危及员工安全、健康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限期解决。紧急情况时,有权指令先停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的设计方案并参加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的工程有权制止其投产,对不符合规定强行投产的,有责任报告厂领导处理;
9、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的要求,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有权制止各种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10、定期向厂长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厂长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三章 厂生产办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 机电仪厂生产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
2、根据厂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协调机关各部门工作;
3、在主管副厂长领导下,管理生产系统的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在主管副厂长领导下,管理项目施工的安全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建立和完善检维修风险评价,并认真组织进行实施;
5、做好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6、协助厂领导对全厂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同时督促安全专业人员向上级安全生产部门报告;
7、负责组织检维修和设备变更中的风险评价工作及相关措施。
8、参与开展技改项目投用的风险评价工作,参与组织《装置停工大检修风险管理方案》的审核;
9、参与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大修工程进行审查,坚持“三同时”原则;
10、协助领导组织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11、协助领导对操作规程及冬季操作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机电仪厂生产办副主任的安全职责
1、在生产办主任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
2、参与制订、完善本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投产运行方案及生产准备组织中的安全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参与工程投产前的“三查四定”、“三同时”检查以及竣工投产后的工程验收;
4、参与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车间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检查各种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各种违章行为,有权对各车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考核;
5、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工作;
6、参与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制定应急预案工作,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在突发事故中配合做好生产方面的应急措施;
7、督促检查厂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情况,保证操作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安全事故;
8、负责QHSE管理体系的实施及改进过程的考核、管理工作;
9、定期向主任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情况和建议,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 机电仪厂生产办电气工程师职责
1、在生产办主任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有权制止各种违章行为,杜绝违章指挥;
2、负责电气设备建档和安全运行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负责组织编制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办法,监督检查车间对其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电气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协助整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设备事故,参与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电气专业技改项目投用变动及设备检维修作业过程的风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装置停工大检修风险管理方案》中风险管理方案的审核;
6、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在突发事故中配合做好生产方面的应急措施,配合组织提供现场所需物资和相应的电气专业技术支持;
7、参加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并负责统计和上报;
8、负责编写机电仪厂《生产技术月报》,认真协助编制有关安全措施方面的内容;
9、检查设备检修的票据风险削减情况及现场人员监护情况;
10、保证通讯设备正常使用,以便在出现安全事故时能够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络;
11、督促检查全厂电气培训工作实施情况,保证操作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安全事故;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 机电仪厂生产办仪表工程师职责
1、在生产办主任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有权制止各种违章行为,杜绝违章指挥;
2、负责仪表设备的建档和安全运行等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负责组织编制仪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办法,监督检查车间对其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仪表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协助整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设备事故,参与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仪表专业技改项目投用变动及设备检维修作业过程的风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装置停工大检修风险管理方案》中风险管理方案的审核;
6、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在突发事故中配合做好生产方面的应急措施,配合组织提供现场所需物资和相应的仪表专业技术支持;
7、参加重大仪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并负责统计和上报;
8、检查设备检修的票据风险削减情况、现场人员监护情况;
9、保证通讯设备正常使用,以便在出现安全事故时能够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络;
10、督促检查全厂仪表培训工作实施情况,保证操作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安全事故;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 机电仪厂生产办机械工程师职责
1、在生产办主任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有权制止各种违章行为,杜绝违章指挥;
2、负责机械设备建档和安全运行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负责组织编制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办法,监督检查车间对其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机械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协助整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设备事故,参与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机械专业技改项目投用变动及设备检维修作业过程的风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装置停工大检修风险管理方案》中风险管理方案的审核;
6、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在突发事故中配合做好生产方面的应急措施,配合组织提供现场所需物资和相应的机械专业技术支持;
7、参加重大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并负责统计和上报;
8、检查设备检修的票据风险削减情况及现场人员监护情况;
9、保证通讯设备正常使用,以便在出现安全事故时能够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络;
10、督促检查全厂机械培训工作实施情况,保证操作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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