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生产企业审核系统培训讲义 1
工作流任务管理 2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 2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预审 3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受理 6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人工审核 7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计算机审核 13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调查评估 18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复审 19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核准 21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审批 22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发放 26
生产业务取消暂缓 28
生产业务取消暂缓_调查评估 28
生产业务取消暂缓_复审 29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备案 30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备案受理 30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备案人工审核 32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备案复审 33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备案发放 34
生产企业进料计划分配率变更 34
生产企业进料计划分配率变更受理 34
生产企业进料计划分配率变更人工审核 35
生产企业进料计划分配率变更复审 36
生产企业进料计划分配率变更发放 36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 37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受理 37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人工审核 39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计算机审核 40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复审 40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发放 41
生产企业审核系统培训讲义
此系统最大的变化:
1、 以业务流的方式分岗位审核;每个岗位有时限限制,规范规定所有岗位时限是20个工作日;
2、 疑点分岗位显示,不同岗位显示不同疑点;
3、 系统不能对申报数据编辑:增加、删除、修改;
4、 按不同的分类管理情况审核:
一类企业先退后核,会产生两个数据流:即读入系统后直接审批预退税款并开具退还书退税;同时在业务流中再次进行正常审核;
二三四类企业在人工审核环节增设按比例抽查功能,只对部分数据按规范进行重点审核和随机抽样审核,减少了工作量降低风险;
5、 人工审核环节也有疑点,并可对疑点进行处理;
6、 增加审核时对数据的暂缓退税处理和审核后的取消暂缓功能;
7、 增加回退和撤销操作功能。回退时可录入原因,上个环节会看到。
一类企业处理原则
如果一类企业申报退税后,基层局在正常审核流程中发现申报数据存在问题,如果市局在第一个简易退税流程中还未审批退库,基层局可自行撤销审核流程;如已经审批退库,各基层局应将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不予退税”处理,并及时通知企业在进行下个批次退税申报时,按正确内容进行二次申报。市局退税处将“不予退税”产生负数冲减以后审批的退税金额。
工作流任务管理
一、 任务界面相关功能(我的任务)
1、待办任务:显示当前由其他岗位及人员推送或委派的待办理任务,所有推送任务企业均应属于当前用户管理权限及税务管辖范围内;
2、在办任务:显示当前岗位或人员正在办理的任务;
3、可在在办任务中对任务进行委派:将任务委派给同岗位的其他人员,被委派人员需有操作该节点的权限,无权限不可委派;
可对任务进行筛选,筛选方式应包括企业代码、流程办理信息;
二、任务查询
1、正在办理的任务流程显示已耗用时限,(只剩最后一天时、超期时会有红字显示)
2、各个任务节点均显示办理时限,对办理业务耗用时间进行监控,超过时限的系统予以提示;
3、对同一企业同一批次数据人工审核岗、调查评估岗、计算机审核岗相邻两个岗位间不许为同一人员,复审岗人员不能为以上岗位人员,系统维护岗不能兼任其他岗位;
三、 任务管理:查询某企业的任务流状态.(也可在系统综合信息查询-业务流程信息表查询)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
本工作流程设置预审、受理、人工审核、计算机审核、调查评估、复审、核准、审批、发放九个节点。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预审
主要功能:读取申报数据、预审、查询本环节疑点,但不能处理疑点
Ø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命令树】—【新规范工作项目】—【退税申报受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
该界面由“纳税人基本信息”、“附送资料”、“校验信息”三部分组成。
1.录入海关企业代码,回车后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下一步按钮亮起。
2.在附送资料中,由于该流程需要先预审再到受理环节,所以在本页面无法勾选附送资料,需要预审通过在受理环节勾选。
3.在校验信息区域会显示该企业的校验异常信息,分为提示性校验信息和强制性校验信息。提示性校验信息为黑色字体显示,如:“存在未登记的纳税人信息”,可继续进行下一步操作;强制性校验信息为红色字体显示,系统不允许继续操作。
校验企业申报文件是否正确,是否重复申报,若重复申报,则无法受理。企业注销,放弃退免税,停权等不能进行受理;
4.点击“下一步”按钮,此时流程开始启动并计算时限。界面跳转到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预审
该界面由“处理意见”、“企业信息”、“申报情况”、“处理意见说明”、“审核配置信息”五部分组成,“申报情况”、“处理意见说明”、“审核配置信息”之间可以切换显示。
5.点击“选择文件”按钮时,有远程申报的省(市)需要勾选“读入远程申报数据”选项,不勾选该选项为读入本地申报数据,选择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数据读入,读入后可以在“申报情况”部分查看免抵退下所有底层业务申报数据的受理情况信息(可切换显示所有底层业务表的信息或存在数据的底层业务表信息),如果因文件存在问题无法读入,或有其他问题无需给企业做反馈时,可以点击“作废”按钮,结束流程,同时作废流程及受理文件,否则业务流仍存在,影响计时。
读入数据后,在未关闭界面情况下允许重复读入数据。
要查看明细数据内容,可点击要查看的对应明细数据表后面操作一栏的“查看明细”
6.点击“预审”按钮,系统自动对企业免抵退预申报数据进行预审,
预审完毕后,系统提示本次预审的疑点个数情况
<注>:
(1)如果疑点中存在不可挑过的疑点,流程会直接推送至发放环节,在发放环节将疑点情况反馈给企业(尽量反馈在根目录下,如果目录太深会反馈不出文件),同时要继续推送至“流程结束”才能彻底结束业务流,否则系统仍在计时。
(2)关于FOB疑点情况解析:根据申报数据的离岸价与电子信息的对审出现的美元差异(申报数-海关信息数),系统给出不同的疑点提示:
A.-1<美元离岸价差异额<1或-5%<美元离岸价差异率<5%的范围内,不提示疑点,不用报调整表;大于1且大于5%,作为不可挑过疑点E级别预审环节提示,企业要报《离岸价差异原因情况说明表》,报表后不再提示疑点;
小于-1且小于-5%的计算机审核环节给予提示,
市局明确:(预审环节企业申报的美元离岸价比海关数据大于1美元且大于5%有疑点提示,不可挑过,生产必须报差异表,外贸修改重报;在计算机审核环节,报美元离岸价(XXX)小于海关,控制在小于一美元并小于海关美元离岸价的百分之五提示此疑点,可人工挑过。)
B.对于冲负数数据不对审信息,无疑点提示,但退运冲负会有相关提示。
(3)海关商品码差异,也要报调整表,同上;
(4)已开具退运证明中有冲减所属期的,申报时要有冲减负数数据,否则在此有提示;
(5)不连续申报的有提示;
(6)报关单号重复的有提示(红冲除外)
(7)修理修配船舶出口,属特殊出口业务,退税率为17%,且出口企业已在业务类型中标记“XLXP”,新系统受理后在进行预审时,提示“退税率17%与商品码库中的9%不等”,在预审环节显示,可以正常推送,此疑点到人工审核岗中进行处理。如图所示:(长兴岛
{插入规范内容:
1.免抵退税申报重点审核内容。
(1)出口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与审核系统相关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的,应核对不符项目的电子申报数据与企业报送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一致。
如企业申报电子数据的离岸价与出口发票离岸价一致,但与相应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离岸价不一致,应核对出口企业报送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是否填写准确。
(2)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商品代码与商品码库中的商品代码不符但与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商品代码相符的,应核对企业报送的《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是否准确。}
要查看详细的疑点信息,可点击对应申报表后面操作一栏的“查看疑点”
界面跳转到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疑点信息查询界面,,此处看到的疑点只能逐条点击查看,若要一次性查看全部疑点情况,可点击“查询疑点”,
7.在“处理意见”部分,录入当前环节操作人处理意见并选择是否同意(选择“同意”流程推送至受理环节,选择“不同意”流程推送至发放环节并继续推送结束流程。)),点击“提交意见”按钮提交,已提交的处理意见可以在“处理意见说明”部分查看。如图:
8.在“审核配置信息”部分,可以查看在系统中配置的相关审核配置信息:
9.当预审没有疑点时,点击“推送”,选择下一环节办理人/岗位,将流程推送到受理环节。
按岗位推送时,属于该岗位的人员代办任务均可收到该任务,以最先点击进入该任务的人员获得该任务的办理权限,其他人员不可再办理该任务。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受理
主要功能:受理申报的纸质资料并根据情况给纳税人出具各种通知书
Ø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从【命令树】—【我的任务】点击任务进入(开始未点击时系统默认在“待办任务”中,点击过的任务会转到“在办任务”中)
1. 点击“受理资料”按钮,可以对企业申报的纸质资料进行勾选,并点击“确定”保存。
2. 可根据具体业务的办理情况进开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及补正通知书,开具补正通知书需要等待企业补正资料,这段时间是计算时限的;
3.点击“推送”,选择下一环节办理人/岗位,将流程推送到人工审核环节。
4.若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企业,申报汇总表中有退税额的,系统会生成两个业务流:
(1)受理环节推送人工审核环节后可直接生成审批数据,审批人员可对该企业该期数据(退数额)先进行审批操作(退税申报受理—申报核准业务—批量审批A类企业依职权);
(2)同时还会在正常业务流中继续审核。
如图:加审批图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人工审核
增加疑点提示:该报关单号(XXX)曾经不予退税
主要功能:生成抽查数据,对规程中的重点审核内容和抽查数据进行纸质凭证的审核;可查询处理本环节疑点。
Ø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从【命令树】—【我的任务】点击任务进入
企业申报的报表会自动显示,若需查看没有申报的所有报表,可点击“显示所有报表”,
1. 点击界面中的“人工审核”按钮,审核明细数据中的疑点情况。
(注)需重点审核的2个表《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和《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如果企业申报,系统会在此时给予提示,人工审核人员需重点审核。加调整表提示图
2. 点击“查看明细”按钮,查看明细数据,点击右上角“人工审核”按钮,对有疑点数据(即有人工审核标志的数据)进行审核处理,设置人工审核人、人工审核时间及人工审核通过标志,如果没有疑点(即无人工审核标志),可不进行此操作。
3. 对于重点审核的上述2个报表,要单独点击“查看明细”,进入后再次点击“人工审核”按钮,要对此条数据进行审核处理,否则系统提示存在未审核数据,无法推送下一环节。
如图:
4.点击“抽查”按钮,系统会根据企业的分类管理类别自动带出该类企业需要抽查纸质资料的百分比,可以手工调高,但是不能调低。
1)一类企业:可以不进行抽查;
(2)二类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20%;
(3)三类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60%;
(4)四类企业:抽查比例100%;
5.非一类企业未进行抽查不允许推送下一环节
如图:换新图
按照免抵退业务分类录入抽查明细数据的百分比,点击“抽查”即可生成抽查数据。如图:
抽查数据生成完毕后,系统提示“抽查数据生成完成”,关闭抽查界面。
抽查数据的生成原则:
(1)抽查数据会先抽属于重点审核内容的,再抽属于常规审核内容的;
(2)如果重点审核的条数高于抽查比例,则从这部分数据中随机抽取比例条数,生成抽查数据;
(3)如果重点审核的条数低于抽查比例,则再从剩余数据中随机抽出几条,以达到抽查比例。
审核时对于重点审核内容的数据不仅要按重点内容审核,还要按常规内容审核,无论是否生成抽查数据,对于常规内容数据审核时只按系统随机抽取的数据进行审核
数据举例
(插入规范内容:
1.免抵退税申报重点审核内容。
(1)出口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与审核系统相关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的,应核对不符项目的电子申报数据与企业报送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一致。
如企业申报电子数据的离岸价与出口发票离岸价一致,但与相应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离岸价不一致,应核对出口企业报送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是否填写准确。
(2)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商品代码与商品码库中的商品代码不符但与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商品代码相符的,应核对企业报送的《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是否准确。
(3)审核系统随机抽取审核的,应核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号码与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编号是否一致。
3.对需提供出口收汇凭证企业的重点审核内容。
(1)《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的结汇水单号码重复的,应核对其纸质收汇凭证的收汇金额是否小于或等于该凭证已申报的累计收汇金额。
(2)对报送的《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应核对相应的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与《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上填列的内容相符。
(3)审核系统随机抽取审核的,应核对《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上填写的收汇日期、金融机构代码、银行业务编号等内容是否与企业报送的出口收汇凭证上的内容相符。
)
在人工审核抽查情况部分可以查看生成的抽查数据信息及通过状态(生成抽查数据后,抽查数据全部默认为未通过状态)。如图:
3.生成的抽查数据需要操作人员进行确认,点击操作栏的“查看抽查”进行抽查数据的审核(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为例)。如图:
对比纸质资料无误后可点击“人工审核”按钮,在弹出的人工审核界面中选择“单条审核”或者“批量审核”,确认后系统提示“审核通过XXX条记录”。
如需撤销抽查表人工审核操作,点击“撤销审核”按钮并选择“单条撤销”或“批量撤销”,撤销成功后系统提示“撤销审核XXX条记录”。
审核确认后点击“刷新”按钮可以刷新界面显示信息。
抽查数据只显示抽查比例和疑点通过、未通过条数,不显示抽查数据的审核通过、未通过条数。
如图:
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为例,将所有抽查数据进行人工审核确认操作。如果仍存在人工审核未通过的抽查数据,在推送时系统会提示“存在未审核通过的抽查数据”。如图:
4.对有疑问的数据需转调查评估岗时,点击“疑点意见”按钮,可以进行审核疑点的人工审核意见录入。
点击“增加”按钮可以录入一条新的疑点人工审核意见,操作人员录入申报序号、审核疑点情况,选择调查核实建议信息,点击“确定”按钮保存。
如不需要,可点“删除”,删除此条处理录入
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的,需转调查评估实地核,要重复上述操作,系统在此环节有提示。
5.如需撤销免抵退人工审核环节所有的操作,可以点击“撤销操作”按钮。如图:
6.录入当前环节操作人员处理意见并选择是否同意(选择“同意”,流程会推送至计算机审核环节,选择“不同意”,流程会推送至复审环节,由复审确认意见。)点击“提交意见”按钮提交。
(注):一类企业处理意见不可选择更改。
7.人工审核通过后,点击“推送”,选择下一环节办理人/岗位,将流程推送到计算机审核环节。
如需回退到上一环节,需点击“撤销操作”,进行还原处理,才可回退,可输入回退意见、原因。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计算机审核
主要功能:计算机审核申报数据,可查询并挑过本环节疑点,可对有问题数据转调查评估岗。
1.点击“审核”按钮,系统自动进行免抵退的计算机审核操作。
计算机审核后,在“计算机审核情况”一栏可以查看机审明细数据的通过、不通过条数情况、产生的疑点条数及疑点挑过情况。如图:
2.审核完成后,可以进行人工挑过操作,人工挑过分为两种方式:按疑点挑过和按明细数据挑过,可设置人工挑过P标识,或者转调查评估D标识,设为D的数据自动转入《审核疑点业务处理表》。
(注)疑点级别为空的可不需要进行挑过即可审核通过,也可单独对其挑过(选择“单条挑过”,不能选“批量挑过”);
1)按疑点挑过,点击操作一栏的“查看疑点”(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为例)。
此处是逐条显示疑点,也可点击界面上面的“查询疑点”,可显示全部数据的疑点情况。
点击“挑过”按钮,可以选择“单条挑过”或“批量挑过”,选择“批量挑过”时,可以录入疑点代码对某个疑点进行批量挑过;如果需要转调查评估可以选中调查方式然后点“转调查评估”按钮,挑过标志置上“D”标志,同时会在“审核疑点业务处理表”中自动显示此数据情况,无需手动录入;如果想删除,点击“清除标志”只能清除D标志,无法删除处理表中的数据,必须点击“疑点意见”,点“删除”,逐条删除数据,但无法删除人工审核环节转入的数据意见,只能点击“修改”,将计算机审核情况中的“疑点级别”、“调查核实建议”选空,并删除疑点内容。
如图:换图,增加“其他”了
2)按明细数据挑过,点击操作一栏的“查看明细”也可以进行疑点挑过操作(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为例)。如图:换图
界面跳转到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查询,界面下方的附属窗口中列出了该条明细数据包含的所有疑点信息。如图:
点击“挑过”按钮,弹出疑点挑过界面,疑点挑过方式与“查看疑点”中操作相同。
疑点挑过后,在免抵退计算机审核界面的计算机审核情况一栏中,之前未挑过的疑点状态已经变为挑过,明细数据的状态也从审核未通过变为通过。如图:换图
如果仍存在机审未挑过的疑点,在推送时系统会提示“存在未挑过的疑点”,无法推送。
3.对无法确认的疑点,可新增需调查评估数据,录入“审核疑点业务处理表”。若人工审核录入了审核疑点业务处理表则可查询录入的表内容,不可修改或删除该条审核疑点业务处理数据,并只能对疑点业务处理表进行计算机审核岗的处理,点击“疑点意见”按钮,可录入机审环节疑点处理意见。
界面跳转到审核疑点业务处理表。操作人员可以点击“增加”按钮添加一条新的机审疑点处理意见,或者点击“修改”按钮在人工审核疑点处理意见的基础上添加机审疑点处理意见。
机审疑点处理意见需要选择疑点级别(如果机审没显示疑点,疑点级别可空)、调查核实建议并录入疑点内容,点击“确定”按钮保存。如图:换图
当挑疑点时按疑点代码转调查评估时,审核疑点业务处理表中的疑点内容会自动显示出来,无需手动录入
删除疑点处理意见表时,无法删除包含人工审核处理意见的数据,系统会提示“计算机审核环节不能删除人工审核人员录入的数据”。如图:换图
4.点击“撤销操作”按钮可以撤销所有计算机审核环节已进行过的操作。
5.在“处理意见”部分,录入当前环节操作人处理意见并选择是否同意(选择“同意”,流程推送至调查评估环节,选择“不同意”,流程推送至复审环节)。点击“提交意见”按钮提交。
6.点击“推送”,选择下一环节办理人/岗位,将流程推送到调查评估环节。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调查评估
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环节的操作人员如果录入了审核疑点处理意见表并且计算机审核环节处理意见选择“同意”,流程推送时会直接推送至本环节。
主要功能:对前两个环节转入的调查核实建议先给出评估建议,并将调查核实后的情况给出建议。
1.点击“疑点意见”按钮,进行调查评估核实情况及意见的录入。
界面跳转到审核疑点业务处理表查询。点击“修改”按钮,可根据人工审核环节和计算机审核环节操作人员的调查核实建议将调查核实后的情况进行录入。
(注)实地核查情况中的核查人员需要手动录入实际核查人员名字(汉字),发函的复函编号此时可不录入,待回函后再录入。(在“取消暂缓”功能菜单中)
自查表核查情况中的核查意见可以选择发函调查、实地核查、准予退税;复函处理意见和实地核查意见可以选择准予退税、暂缓退税、不予退税,其中复函情况栏内可以录入具体情况及原因。
完成调查核实后,在免抵退调查评估界面的“调查评估情况”一栏显示该条调查评估已完成。如图:
2.在“处理意见”部分录入当前环节操作人员处理意见,点击“提交意见”按钮提交。
3.如需撤销调查评估环节所有操作,可点击“撤销操作”按钮。
4.点击“推送”,选择下一环节办理人/岗位,将流程推送到复审环节。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复审
主要功能:对前面各岗位审核情况及评估意见予以最终确认,并将审核结果转入历史库。
1.如有调查评估岗转来的需评估数据时,点击“疑点意见”按钮,界面跳转到审核疑点业务处理表查询。
点击“增加”按钮录入一条新的审核疑点复审处理意见,或者点击“修改”按钮在之前环节的审核调查情况基础上添加审核疑点复审处理意见,录入复审处理意见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
2.复审岗可以选择“同意”或“退回继续调查”,选择同意则按照之前岗位的意见进行处理,审核确认后可以推送到审批环节;选择“退回继续调查”,无法继续推送,需要回退调查评估岗,回退时可以填写回退意见。
3.删除疑点处理意见表时,无法删除包含之前环节处理意见的数据,系统会提示“复审人员不能删除其他人录入的数据”。
4.在免抵退税申报复审界面,点击“审核确认”按钮进行确认审核操作。
审核确认检查比对不通过时,弹出审核确认检查比对信息界面,列出审核与申报金额比对不通过的项。不反写时点击“关闭”取消审核确认操作,只能回退重新办理,不能推送发放环节结束流程。需反写点击“确定”将审核金额反写到企业申报汇总表中,表示认同系统审核的金额,系统提示“审核确认完成”。可在发放环节反馈给企业,也可在依职权反馈中反馈。
(注):根据疑点业务处理表填写意见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汇总表结果如下:
(1). 设置为暂缓办理的数据:
一类企业(疑点待处理): 所有数据参与计算,汇总表不发生变化;
二三四类企业:销售额、不得免征抵扣税额及抵减额参与当前计算,免抵退税额及抵减额不参与当期计算,汇总表中增加“暂缓退税”栏次,并单独标识,同时反写汇总表并反馈企业。待取消暂缓后会参与最近一次免抵退计算,再次反馈企业,(通过依职权反馈菜单);
(2)设置为不予退税,则都不参与当期免抵退计算,汇总表单独标识“不予退税”额,反写汇总、反馈,企业不必红冲。
一类企业特殊问题处理:
(1) 如果预退税款已审批,不能回退结束流程;
(2) 如果两个流结果不同(即审批的退税额与复审确认的额不同)复审岗确认后系统会在后台再生成一个差额(不体现在汇总表中)审批岗再次审批,即审批的累计额与复审确认的汇总表额相同。
(3)(此条没写进指南)如果在业务流中审核时发现明细数据申报错误(如汇率录错等),建议可将此条数据做不予退税处理,下月改正二次申报。(正数申报,不用红冲,二次申报时因已跨月对于关单号的重复,系统会提示“海关数据曾被挑过”,如果当月重复申报正数,系统会作为不可挑过疑点提示)
(市局明确:生产企业审核可能需要给企业反写汇总表的原则上只有以下几种情形:1.当期有暂缓或不予退税的2.取消前期暂缓 除此以外请谨慎处理。)
4.点击“推送”,选择下一环节办理人/岗位,将流程推送到核准环节,如果当期免抵退税额为0,则直接推送到发放环节。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核准
1.在“处理意见”部分录入当前环节操作人员处理意见并选择是否同意(选择“同意”,流程推送至审批环节,选择“不同意”,流程推送至发放环节),点击“提交意见”按钮提交,已提交的处理意见可以在“处理意见说明”部分查看。
2.点击“推送”,选择下一环节办理人/岗位,将流程推送到审批环节。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审批
Ø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从【命令树】—【我的任务】点击任务进入
1.点击“审批”按钮,界面跳转到出口货物劳务退税审批界面。如图:
选中要审批的数据,在审批分配方案中可选择“全额审批”、“差额审批”或“不予审批”三种方式。在选择“差额审批”时可勾选“按比例”进行部分审批。点击“审批”按钮进行审批。如图:
系统提示审批成功后,在审批记录表中会出现一条刚才的审批记录数据。如图:
如需撤销审批,可选中审批记录表中的已审批数据,点击“撤销审批”按钮进行撤销审批操作,系统提示“撤销审批成功”。如图:
2.点击“推送”,选择下一环节办理人/岗位,将流程推送到发放环节。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发放
1.点击“反馈”按钮,选择存放反馈文件的路径,点击“确定”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反馈文件保存到本地(最好反馈到根目录下)。如图:
2.点击“推送”,结束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流程。
一类企业特殊讲解加数据演示
1.申报汇总表中有退税额的,系统会生成两个业务流:
(1)受理环节推送人工审核环节后可直接生成审批数据,审批人员可对该企业该期数据(退数额)先进行审批操作(退税申报受理—申报核准业务—批量审批A类企业依职权);
如果退税额和免抵额都有,审批岗只生成退税额,在正常业务流中复审确认后,会将免抵额继续推送核准岗—审批岗,只审批免抵额。
(2)同时还会在正常业务流中继续审核。
2.根据疑点业务处理表填写意见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汇总表结果如下:
(1). 设置为暂缓退税时:
(疑点待处理): 所有数据参与计算,汇总表不发生变化,明细数据置上暂缓退税标志1
(2)设置为不予退税时:
都不参与当期免抵退计算,汇总表单独标识“不予退税”额,明细数据置上不予退税标志1,反写汇总、反馈企业,(可在发放环节,也可通过依职权反馈),企业不必红冲。
3.如果预退税款已审批,不能回退结束流程;
4.如果两个流结果不同(即审批的退税额与复审确认的额不同)复审岗确认后系统会在后台再生成一个差额(不体现在汇总表中)审批岗再次审批,即审批的累计额与复审确认的汇总表额相同。(查询已审批额:核准业务管理—审批数据查询—退税审批数据查询,会有两条数据,累计额同复审确认额相同)
5.如果一类企业申报退税后,审核人员在正常审核业务流中发现申报数据存在问题(如汇率录错等):
如果审批人员在第一个简易退税流程中还未审批退库,审核人员可自行撤销审核流程;
如已经审批退库,建议审核人员将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不予退税”处理,并及时通知企业在进行下个批次退税申报时,按正确内容进行二次申报,不用红冲。因作不予退税时汇总表已扣减相应退税额并反馈给企业。审批岗将“不予退税”产生负数冲减以后审批的退税金额。(正数申报,不用红冲,二次申报时因已跨月对于关单号的重复,系统会提示“海关数据曾被挑过”,如果当月重复申报正数,系统会在预审环节作为不可挑过疑点提示)
生产业务取消暂缓
本工作流程设置调查评估、复审两个节点
生产业务取消暂缓_调查评估
Ø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命令树】—【新规范工作项目】—【退税申报受理】—【申报业务取消暂缓】—输入有暂缓数据的企业代码—点击确定
1.选择需要取消暂缓的数据后点击取消暂缓按钮—进入审核疑点业务处理表(该流程的取消暂缓数据可以通过关联号进行筛选,以便快速查找数据)
2.在审核疑点业务处理表中点击修改可以修改复函处理意见和实地核查意见,业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复函处理意见和实地核查意见进行修改,复函处理意见和实地核查意见可以选择准予退税和不予退税,若选择不予退税则需要选择不予退税类型,不予退税类型选“其它”时,可以在“说明”栏内录入具体情况。如图:
3. 审核疑点业务处理表修改后需要点击确定以保存修改内容,点击确定后需关闭该页面,退回到生产业务取消暂缓调查评估页面。
4. 若不小心操作错误,取消了不应取消的暂缓数据,可以在已取消暂缓页面中勾选相应数据,点击撤销取消暂缓,该条数据就会回到暂缓页面中。加图
5. 在已取消暂缓页面中可以看到已取消暂缓数据的相应疑点信息。加图
6.对相应数据进行取消暂缓操作后,需点击推送,推送至下一环节。
7.生产业务取消暂缓调查评估节点可以结束该流程,避免因操作失误所产生的垃圾数据。
生产业务取消暂缓_复审
Ø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从【命令树】—【我的任务】点击任务进入
1. 生产取消暂缓_复审环节只能查看调查评估环节操作完成的结果数据,不能对数据进行修改。
2. 若有存在问题的被取消暂缓数据,该环节需点击回退,填写好回退原因,交由调查评估岗重新审核。
3. 若取消暂缓数据没有问题,则推送至流程结束,完成工作。
4. 若汇总表有变化,可通过“依职权反馈”给企业反馈。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备案
本工作流程设置受理、人工审核、复审、发放四个节点。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备案受理
Ø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命令树】—【新规范工作项目】—【退税申报受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备案受理】
该界面由“纳税人基本信息”、“附送资料”、“校验信息”三部分组成。
1.录入海关企业代码,回车后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下一步按钮亮起。此环节可核对企业报送的纸质资料进行勾选。
2.点击“下一步”按钮,界面跳转到企业进料加工备案受理,如图:
该界面由“处理意见”、“企业信息”、“处理意见说明”、“进料加工备案”四部分组成,“进料加工备案”、“处理意见”之间可以切换显示。
点击“选择文件”可以读入进料加工备案数据,录入申报年月、申报序号、手账册号可以查看对应的申报数据,如下图:
点击推送,可以将流程推送到下一环节人工审核,如下图: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备案人工审核
点击审核按钮,对进料加工备案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标志变为R,如下图:
点击推送按钮到下一环节复审,查看计划分配率是否正确,如下图: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备案复审
如无问题,点击推送到发放环节,给企业反馈计划分配率,如下图: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备案发放
发放岗给企业提供反馈文件后点推送,结束本业务流程。
生产企业进料计划分配率变更
本工作流程设置受理、人工审核、复审、发放四个节点。
生产企业进料计划分配率变更受理
Ø 操作步骤:
菜单进入方式:【命令树】—【新规范工作项目】—【退税申报受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变更受理】
该界面由“纳税人基本信息”、“附送资料”、“校验信息”三部分组成。
1.录入海关企业代码,回车后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下一步按钮亮起。
2.点击“下一步”按钮,界面跳转到进料计划分配率变更受理,如图:
生产企业进料计划分配率变更人工审核
点击推送,可以将流程推送到下一环节人工审核,如图:
生产企业进料计划分配率变更复审
点击推送,可以将流程推送到下一环节复审,如图:
生产企业进料计划分配率变更发放
点击推送,可以将流程推送到下一环节发放,如图:
发放环节点击反馈,反馈信息给企业,继续推送结束本业务流程。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
1.本工作流程设置受理、人工审核、计算机审核、复审、发放五个节点。
2.可先通过“进料加工依职权反馈”给企业反馈需核销的手册和实际分配率信息。
3.企业核销按照最新规定应在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申请核销完毕,并在当年11月之前核销完毕。
4.系统允许二次核销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受理
菜单进入方式:【命令树】—【新规范工作项目】—【退税申报受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备案受理】
该界面由“纳税人基本信息”、“附送资料”、“校验信息”三部分组成。
1.录入海关企业代码,回车后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下一步按钮亮起。此步可勾选资料
2.点击“下一步”按钮,界面跳转到进料加工核销受理。
3.点击“选择文件”读入申报数据,系统会判断该企业申报手账册是否存在多报、少报、报错会提示,并显示手册号,如“存在未申报的手册数据”等
如图:加图
读入数据后点击查看明细按钮,可以查看到企业申报的数据,如下图:
点击反馈按钮可以给企业提供实际分配率反馈;
点击打印按钮可以打印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一式两份给企业;
企业数据核对相符的处理
1) 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与企业实际核对相符,企业通过“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选择手(账)册明细数据—“修改”—“确认意见”栏填写“XF”—在税务机关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中填写相符意见并签章后连同电子数据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2) 受理岗重新读入数据,无误后推送下一环节。
核对不符的处理
1)申报系统“确认意见”栏填写“BF”—录进/出口调整表并打印—在税务机关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中填写不符意见和实际进出口情况签章后重新申报;
2)受理岗重新读入数据,并根据海关加贸信息和调整表重新计算出新的实际分配率,再次反馈;
3)企业再次在系统中确认是否相符,如相符—申报—税务受理读数据—推送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人工审核
如企业确认意见为相符,可以向下推送人工审核环节,如图: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计算机审核
人工审核环节如无问题,可向下推送计算机审核环节,如下图:
计算机审核岗需点击审核按钮,生成核销确认表;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复审
生成的核销确认表无问题可以点击推送,推送到下一环节复审,如下图: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申报发放
复审如同意,推送到下一环节发放,如下图:
发放岗需给企业提供核销反馈数据(实际分配率和两个抵减额,企业参与最近一次申报计算)并打印进料加工免抵退核销表;
点击推送结束本流程
进料电子账册的核销:
201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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