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徐圩港区干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一路、散货堆场一期工程
规划二路、散货堆场二期工程规划三路
安全环保监理规划
(修改稿)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安全环保监理规划内部审核表
致:江苏华宁工程咨询监理公司(总工办)
徐圩港区干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一路、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二路、散货堆场二期工程规划三路工程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环保监理规划已经组织编制完成,请予以审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意见:
公司技术负责人: 日期:
徐圩港区干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一路、散货堆场一期工程
规划二路、散货堆场二期工程规划三路
安全环保监理规划
前 言
按合同规定,江苏华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在工程现场组建监理机构,成立“江苏华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徐圩港区干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一路、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二路、散货堆场二期工程规划三路监理部”,监理部总负责人为总监理工程师邵学文。该机构对监理公司负责,接受质监站的行业管理,在业主单位的领导下完成项目安全监理任务。
本安全环保监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是实施安全环保监理的纲领性文件。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监理部都将视具体情况通过发文的方式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努力实现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安全环保监理工作,确保施工和安全环保监理合同的顺利执行。
监理部欢迎各级领导、承包单位监督本规划的执行。同时,对于本文存在的错误和不适之处欢迎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以便修订时参考。
目 录
一、工程概述
二、安全监理依据
三、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四、项目安全监理体系及安全监理部织的建立
五、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六、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七、危险源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八、安全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九、防范重点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点
十、事故报告与处置
十一、安全生产险情及应急预案
十二、安全环保主要监理工作程序
第一章 工程概述
1、工程概况
徐圩港区干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一路、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二路及二期工程规划三路位于连云港徐圩港区内,拟建场地原为海域浅滩,现已冲填形成陆域,浅部主要为吹填形成的淤泥,地形起伏较小,表面淤泥质土裸露,本项目全段主要为淤泥质冲填土。横一路路线起于吹填区西侧现状围堤,终点顺接东侧现状围堤,道路红线宽35m,是一条徐圩港区内干散货运输通道,为临港工业区钢铁产业所需各类原材料、辅料及其他物质运输服务。道路等级为一级疏港道路,道路全路段软基处理宽度75m,道路宽度为35m(2.5m绿化带+3m人行道+24m机动车道+3m人行道+2.5m绿化带),行车速度35km/h,路线里程为4017.726m。根据规划,本项目道路周边为港口商务区、口岸综合服务区、公用配套设施区、杂件货泊位区。
2、主要工程内容
本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塑料排水板+真空堆载预压,局部采用山场碎石抛石处理,路面结构层及交安设施。
3、监理服务期
本合同监理服务期为:自监理合同签订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其中:对应施工工期450日历天(与施工期同步)。
第二章 安全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2、经审核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3、地方性相关的劳动及安全方面的法规标准和文件通知
4、《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6、《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70号主席令。
第三章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本项目监理安全目标:
我监理部是江苏华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组建的,监理公司一贯强调安全监管是重要的监理工作内容之一,要把安全监理工作覆盖全部施工项目。实践表明,规范化、程序化的监理工作开展,是实现工程质量监理和安全生产监管“两手抓、两手硬”的重要保证。正确的监理工作思路的落实是需要完善的组织体系保障和严密监理程序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人有责任管安全、事事有程序抓安全”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1、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2、无重大安全隐患;
3、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4、和谐施工,确保无刑事案件发生;
5、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工地”市级示范工地项目建设.
第四章 项目安全监理体系及安全监理部织的建立
1、项目监理部安全体系
安全生产监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监理部织机构的建立、人员的组成、明确的职责、可行的安全监理制度、应急与处置预案等,监理部是对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统一实施安全监理的部门。
2、安全监理部织机构
监理部成立“监理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监理。现场监理是在监理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理。
监理部的安全领导小组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邵学文 联系电话:1520303918
副组长:王宏 联系电话:18013355052
领导小组组员:杨建伟 联系电话:15262774406
王义兵 联系电话:18352828971
郑良朋 联系电话:13962708193
第五章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部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2)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3)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
4)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制定的重点部位、关键性设备和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
5)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项工程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由施工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施工承包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补充,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监理部审查;
6)检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行为;
7)对本项目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项目业主并按规定按限时上报其他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时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的时限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报告;
8)参与、配合上级部门和项目业主对本项目内发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积极参加项目业主及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
10)履行法律、规章、安全监理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2、监理部安全监理责任制
1)安全生产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本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总领导者,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本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组织者,现场分管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为本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落实者。
2)安全监理工作的总领导者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订安全生产监理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布置、检查、督促安全监理措施和制度的落实,负责重大事故的处理,并对安全生产监理负领导责任。
3)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组织者,应全面履行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具体包括实施各项安全监理措施,组织安全会议,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等,同时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安全生产监理负主要责任。
4)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落实者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或区域内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组织或督促各部门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搞好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指导,协助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监理责任。
5)直接监理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程、规范,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履行职责,做好监理的自身安全工作的同时监督落实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任何人不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批示或强迫现场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如因以上原因发生事故,指挥人或强迫人应负主要责任。
第六章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部编制本项目安全监理制度时研究了本工程的具体特点,同时也汲取了江苏华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往类似监理项目的经验。对各个岗位监理人员开展安全监理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随着工程进展和现场施工监理的开展,执行中有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制度,监理部将及时修订增补。
1、安全监理会议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徐圩港区干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一路、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二路及二期工程规划三路工程中监理部内部会议以及由监理部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
2)监理部不定期的举行安全教育培训会,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全体监理人员参加,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等,形成会议记录,归入安全监理档案。
3)在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内部安全技术交底会,全体监理人员参加,其中安全交底由安全专监主讲,最后形成会议记录,归入安全监理档案。
4)总监理工程师针对施工生产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随时组织项目部项目经理、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人员召开安全会议,研究问题,制定对策,组织落实实施,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5)监理部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当前工作进行总结、点评,对下周工作进行部署,每次会议都应有记录,使研究的对策、措施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并且将其结果记录在案,一并纳入安全监理台账。
6)对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调查会、事故分析会和事故处理会以及事故通报的会议记录内容都应记入安全监理台账。
7)安全会议记录应实事求是,不要有疏漏处,总监理工程师应每月检查一次会议台帐的记录情况。
2、安全检查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徐圩港区干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一路、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二路及二期工程规划三路工程监理部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以及内页资料的全面检查。
2)监理部定期安全大检查每半月安排组织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牵头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要求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一并参加,检查后由专监形成检查通报,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签发,主送施工单位抄送建设单位。
3)监理部应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由总监或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并由专监形成检查通报。
4)安全专监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及复杂程度,可以随时组织安排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也应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频率,记入日常的巡视检查记录中。
5)安全检查活动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存在的问题监理部及时下发检查通报,要求整改不允许超过三天,对涉及到人身安全危害的隐患,要求当天整改到位,不准隔夜;
6)监理部建立监理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整改台帐。
3、专项经费审查审批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徐圩港区干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一路、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二路及二期工程规划三路工程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生产经费的审查。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专项经费及时审批
2)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省厅相关文件使用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之初就要编制安全经费的使用计划,经过项目总监、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指导后续施工中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3)安全专监根据安全工作计划、专项方案和规范要求,开展现场安全防护、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同时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经费的使用,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台账,保证安全生产经费全部做到专款专用。
4)对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使用和支付,建立使用台帐,每月的安全专项经费计量必须凭发票凭证,涉及劳动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等一些以实物形式购入的,同时要提供入库台帐及领用流水账单,经过安全监理工程签字认可,方可进行计量。
5)监理部要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必须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教育等方面。
4、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徐圩港区干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一路、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二路及二期工程规划三路工程监理部隐患督促整改检查工作。
2)监理部每半月由总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施工单位的内部建设安全及现场施工安全。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施工单位内部建设和施工的安全问题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监理部及时下发检查通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抄送建设单位。
3)安全专监每天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要加强巡视检查的频率,对在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期限并随时跟踪整改进度,对短时间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整改计划,记录整改全过程。对施工单位拒绝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总监汇报,及时下发局部停工令。
4)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本专业的施工内容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通知安全专监,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5)现场分管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对旁站工序的安全隐患,可以现场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记入监理巡查日记中。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应立即向主管专监或安全专监汇报。
5、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审查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徐圩港区干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一路、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二路及二期工程中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填报《承包人施工报审表》报监理机构审查,报审时应附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对超过一定危险等级的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补充,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监理机构审查。
3)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目录应根据本工程的单元划分来进一步细化。
4)对于符合报审条件的专项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方法对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意见。
程序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应退回。
符合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规定的十一项内容。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
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以及施工条件、环境条件的影响,并应有施工详图,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有明确的施工计划和节点控制安排,应有满足施工要求的组织(包括人员、机械、材料)以及详细的施工工艺。
6)总监应及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审意见进行总结和评述,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方案,在方案修改和完善后及时审批。
7)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8)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方案内容不能指导施工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修改,重大修改应重新办理报审手续,需要专家论证的,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6、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徐圩港区干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一路、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二路及二期工程规划三路工程监理部内部日常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2)在项目进场初期项目的全体监理人员要参加有公司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培训,以及新的安全文件的学习。
3)监理部安全工程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监理制度、安全责任制组织交底到每个监理人员,做到制度明确、责任清晰。
4)监理部安全管理领导层要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并详细记录活动内容。
5)安全工程师要及时传达管委会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必要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
6)有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教育,使每个监理人员了解到本项目监理组的应急程序及应急措施,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急方案的培训与教育工作。
7、内部考核制度
1)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徐圩港区干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一路、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二路及二期工程规划三路工程监理部开展的安全生产内部考核。
2)安全监理工作人员考核范围,参加本工程施工监理的全体监理人员。
3)考核标准有安全工程师拟定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确定。
4)凡在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监理人员,均给予奖励,对未履行考核标准或考核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监理组将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
5)考核形式:每季度年由总监对监理组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考核,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对专监和现场监理员进行各自安全监理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监理员的考核要由主管专监提出初步意见。
6)奖惩规定:每季度监理组将拿出人民币1000元作为本季度安全考核奖励基金,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监理人员,将给与5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从当月的工资中直接扣除,纳入季度的奖励基金中。
7)奖金发放:对在季度考核中成绩优秀的监理人员,将给与100元/人次的奖励,由总监来发放。
8、安全奖惩制度
1)凡在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给予处罚,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奖励规定:每季度对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内业资料和现场生产安全情况、是否发生安全事故、检查监理人员的安全检查资料等。对于工作出色的现场监理人员,监理部按公司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3)乘法规定:现场监理组组长和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凡未实现安全责任状,年终将按公司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9、监理内部安全保卫制度
(一)安全纪律
1)企业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专业工作;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件,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上下。
6)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二)安全防盗制度
1)每个监理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防盗意识。
2)员工宿舍的私人物品,必须个人自行保管好,分开摆放整齐;钥匙要保管好,不可丢失,严禁交给本宿舍以外的人使用。
3)人员离开宿舍时,要随手关好窗,锁好门。如果发现人员离开宿舍,门未锁而造成室内物品被盗,应全额赔偿被盗人的经济损失。
4)人员下班时,最后离开的人要及时关锁好办公室的门窗,如果因最后离开的人员疏忽大意,没有关锁好门窗造成室内的办公用品及仪器等物品被盗,应按被盗物品的全价赔偿。
5)如果发生被盗情况,应立即主动报警,同时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人员的调查和处理。
(三)安全防火制度
1)每个职工都必须牢固树立“防火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遵守消防法规和各项防火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履行本岗位安全防火职责。
3)不准在禁止烟火区域内吸烟、动火。如因工作需要在禁区内动火的,必须报告领导批准,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4)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各种灭火工具的使用方法,爱护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消防器材、防火标志。
5)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除因工作需要以外,严禁使用电炉。
6)下班以前清理检查监理现场及办公室然后切断工作电源,消除火险隐患。
7)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即时扑救。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8)违章用火、用电,违反消防法规定和内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50- 500元,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
(四)用火用电制度
1)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要符合供电局的规定。
2)监理现场办公室、试验室、宿舍等电器设备安装、拆除、暂设电源的架设维修、拆除,应由电工进行,任何部门和工种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炉,违者除没收电炉以外,并罚款50元。
3)宿舍内禁止乱搭乱接电源,照明灯泡不得大于100W。
4)各种电器设备要采取防雨、防雷措施,接地必须牢固,电源线头必须有插头,否则不准使用。
5)监理现场和宿舍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6)严禁在有易燃易爆和可燃性物品的区域内使用明火。
7)在易燃易爆和可燃性物品区域内要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8)违反用火制度尚没有造成后果的罚款5-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现场监理安全防范措施制度
1)上下地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被高空落下的物体砸伤,进入水上作业区必须穿救生衣,同时要系好救生衣的扣带。
2)如果因工作需要,需登高时,要事先检查登高的搭板和扶手是否牢固后再进行攀爬。
3)构造物施工时,在现场预留有许多钢筋接头,现场监理人员在现场行走时要密切注意脚下和周围以防被钢筋头等杂物刺伤身体或刮坏衣裤。
4)夜间监理作业时,应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在工作区域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以防止发生不测。
第七章 危险源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序号
危险源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监控要点
预防措施
1
塑料排水板打设工程
1、审查塑料排水板施工专项方案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或暂停令
4、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5、审查机械的进场报验手续及涉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6、督促做好施工废弃原材料的收集及集中堆放
7、施工作业区域要设置警示标志,夜间施工要悬挂醒目警示灯
1、专项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2、检查交底记录
3、督促实施
4、检查与罚款相结合
5、检查报验手续应齐全
6、巡视检查
7、督促实施
2
路基山场碎石填筑
1、审查路基填筑施工专项方案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或暂停令
4、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5、检查中小型设备的登记台帐及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6、施工作业区域要设置警示标志及交通导行标志牌
1、专项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2、检查交底记录
3、督促实施
4、检查与罚款相结合
5、检查台帐建立情况
6、督促实施
3
路面工程施工
1、审查路面施工专项方案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或暂停令
4、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5、检查中小型设备的登记台帐及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6、施工作业区域要设置警示标志及交通导行标志牌
1、专项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2、检查交底记录
3、督促实施
4、检查与罚款相结合
5、检查台帐建立情况
6、督促实施
4
临时用电
1、审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2、检查临时用电安全交底情况
2、检查现场临时用电布设
3、 检查“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检查电线架空和入地埋设情况
5、电箱应统一编号,电箱固定、上锁、防雨等措施
6、场内照明及安全电压使用
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接地
8、现场备齐灭火器、绝缘手套等
9、用电设备标识完善
1、专项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2、检查交底记录
3、督促实施
4、现场检查与巡查
5、现场检查与巡查
6、现场检查与巡查
7、现场检查与巡查
8、现场检查与巡查
9、现场检查与巡查
5
施工小型机具
1、机具设置防护棚,设专用开关电箱,安全装置齐全并验收合格
2、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外壳有可靠的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并挂验收合格牌
1、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
第八章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1、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1)监理通知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有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开具监理通知单,要求限时整改。
2)停工指令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有严重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要求现场暂停施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或整改违规施工行为,总监理工程师在征得业主单位同意后及时下达书面停工指令。
3)报告
监理月报—项目监理部根据情况将月度安全情况在月报中或单独向建设单位和有关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专题报告—针对某项具体的安全问题,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使用专题报告向建设单位和有关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工地例会
安全监理开展过程中需要参建各方协调解决的事宜,应通过工地例会及时解决。会上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
5)现场巡视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巡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全作业面要巡视到位,重要施工部位进行安全旁站施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对暂停施工的,应关注施工承包单位的动向。
其他部位的巡视—根据现场施工作业情况确定巡视部位。
巡视检查应按照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的要求执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2、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措施
1)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1)核查施工承包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人数、人员素质与工程规模相匹配。
(2)核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性。
(3)核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持“三类人员”考核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进场“三类人员”资格、实际岗位与合同文件或变更文件对应。
(4)核查已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与相应工作对应。
(5)制定主要施工设备进场计划,已进场主要施工设备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资料证明及报验计划齐全。
(6)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编制安全措施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且经监理审批。
(7)主要施工风险已辨识评估,并制定预控措施。
(8)拟开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应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承包单位应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填报《承包人施工报审表》报监理机构审查,报审时应附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对超过一定危险等级的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施工承包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补充,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监理机构审查。
(2)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目录应根据本工程的单元划分来进一步细化,超过一定危险等级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目录应根据《连云港市交通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来编制。
(3)对于符合报审条件的专项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方法对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意见。
程序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应退回。
符合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规定的十一项内容。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
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以及施工条件、环境条件的影响,并应有施工详图,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有明确的施工计划和节点控制安排,应有满足施工要求的组织(包括人员、机械、材料)以及详细的施工工艺。
(5)总监应及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审意见进行总结和评述,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方案,在方案修改和完善后及时审批。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7)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方案内容不能指导施工时,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进行补充、修改,重大修改应重新办理报审手续,需要专家论证的,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3)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1)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形式
①监理部定期安全生产检查,2次/月;
②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③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季节变化,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如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雨期重点检查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在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④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是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安全检查;
⑤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承包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必要时可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性评价;
(2)监理部除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综合性安全检查外,每半月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进行季节性及大型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进行特种设备、大型临时设施、临时用电等专项安全检查。
(3)各种安全检查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明确检查负责人,邀请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4)施工承包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开展本项目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施工承包单位应经常组织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①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②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③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后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一道工序使用。
(5)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承包单位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时停工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管理办。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7)监理部按照规定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并有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将每次巡查、视察、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承包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帐。总监工程师定期检查安全监理台帐记录情况。
(8)监理部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检查,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情况。施工承包单位应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三类人员证书、危险源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特种人员持证、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整改、安全管理台帐和日志等方面的内业资料记录。同时,施工承包单位要落实施工现场布置和防护、临时用电、施工机具、起重作业、高处作业等方面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9)施工承包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
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应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应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10)安全检查记录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11)对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受检单位落实“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12)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①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逐项登记;
②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下达通报、指令或整改通知书,引起整改单位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可责令停工,受检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③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要当场指出,立即纠正;
④受检单位领导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⑤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监理部,监理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13)对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力,或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隐患不采取防范措施的,监理部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可做出处罚、停工处理。
(14)监理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根据工程进展,开展适当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施工承包单位每周的生产调度会应有布署安全生产的内容。
第九章 防范重点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点
1、总述
1)参加徐圩港区干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一路、散货堆场一期工程规划二路、散货堆场二期工程规划三路建设的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意识;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规定;要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并根据本项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临边必有护栏、有洞必有盖板、登高必备带索、轮轴必备罩套”,将各种安全风险的规避、化解、转移、排除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的预控范围,切实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负有安全监理责任,应加强监督、指导、巡查、报告。
3)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必须配戴安全帽及其他规定的防护用具。
4)施工作业危险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
2、塑料排水板打设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1)审查塑料排水板施工专项方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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