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税理论与实务
主讲:王玉韩
第一讲 中国关税概论
第一节 关税的概念
一、关税的定义
1、什么是关税?
关税(tariff)是指货品经过一国关境时征收的税收。因此,它是一种国境关税,所谓“通过其关境”即表明关税为通过税的一种。
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关境又称税境或海关境域、关税境域等,是执行统一海关法令的领土。
关境:是一个国家海关法适用的区域。
国境:是一个国家以边界为界限,全面行使主权的境域,包括领土、领海和领空。
问题:国境和关境是否一致?请举例
2、关税的特点
(1)关税的征税对象必须是有形的
(2)以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 (海关对这些商品所征收的税并非全部都是关税)
什么是货物?什么是物品?
物品包括属于入境旅客携带的、个人邮递的、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的,以及用其他方式进口个人自用的非贸易性商品。
二、关税的分类
(一)按征收对象分类的关税,可以分成
1、进口税:是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关税。
n 增加财政收入保护本民族的产业
n 制定进口税率时应该考虑的因素
A 关税升级:一般地说,进口税率随着进口商品加工程度的提高而提高,这称为关税升级。(工业制成品,半制成品,原料等初级产品税率)
B 对国内紧缺而又急需的生活必需品和机器设备应该给与低关税或免税,国内能大量生产的商品和奢侈品征收高关税;
C 根据各国政治经济关系的需要,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同一种商品实行不同的税率。
2、出口税:是海关对出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关税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出口税。我国在2002年出口税则中仅对一小部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出口商品征收出口税,一共有36个税目,其中对23个税目实行出口暂定税率,其余的不征税。
发展中国家开征出口税的原因
1)增加财政收入(乌干达、巴西对咖啡、古巴烟草)
2)保护本国经济、防止资源枯竭(稀土)
3)应对各种临时性需要(粮食)
3、过境税:是对外国经过本国国境运往另一国的货物所征收的关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过境税,我国也不征收过境税。
(二)按征收目的分类:财政关税、保护关税
保护关税
保护关税是指以保护本国产业和国内市场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保护关税的税率要高,越高越能达到保护的目的。有时税率高达100%以上,等于禁止进口,成为禁止关税。
目前,各国所使用的关税大部分是保护关税。
财政关税与保护关税的区分。 (石油)
(三)正税、附加税
1、正税
是按海关税则公布征收的关税。
进口正税的税目税率是在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公布实施的。
2、附加税
是对进口货物除征收正税之外另外征收的进口税。
进口附加税的种类,一般包括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特别关税(报复性关税)等。
只有符合我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规定的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才可以征收。
(四)按征收关税的标准,可以分成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选择关税p(45)、差价关税、季节税、滑准税
1.从价税
从价税是一种最常用的关税计税标准。它是以货物的价格或者价值为征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或者价值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越高,税额越高。
货物进口时,以税率和海关审定的实际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
关税税额=进(出)口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例1某企业进口护肤护发品,关税完税价格50万元,关税的税率20%。
关税=50×20%=10(万元)
从价税的特点是,相对进口商品价格的高低,其税额也相应高低。
优点是:税负公平明确;但是,从价税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不同品种、规格、质量的同一货物价格有很大差异,海关估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计征关税的手续也较繁杂。目前,我国海关计征关税标准主要是从价税。
2.从量税
从量税是以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等计量单位为计税标准,以每计量单位货物的应征税额为税率。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例2:某公司进口1000箱啤酒,每箱24听,每瓶净重335ml,价格为CIFUS$10 000。 100美元兑换人民币824元。关税普通税率7.5元/升。 计算关税税额?
进口啤酒数量:335ml×1 000×24÷1 000ml=8040升
关税税额:7.5元×8 040=60 300元
特点:每一种货物的单位应税额固定,不受该货物价格的影响。
优点是:计算简便,通关手续快捷,并能起到抑制低廉商品或故意低瞒价格货物的进口。但是,由于应税额固定,物价涨落时,税额不能相应变化,因此,在物价上涨时,关税的调控作用相对减弱。我国目前对原油、啤酒和胶卷等进口商品征收从量税。
3.复合税
复合税又称混合税,即订立从价、从量两种税率,随着完税价格和进口数量而变化,征收时两种税率合并计征。它是对某种进口货物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的一种关税计征标准。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特点: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的方法有多种,如:对某种货物同时征收一定数额的从价税和从量税;或对低于某一价格进口的货物只按从价税计征关税,高于这一价格,则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等等。
优点:复合税既可发挥从量税抑制低价进口货物的特点,又可发挥从价税税负合理、稳定的特点。我国目前仅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和摄录一体机等进口商品征收复合税。
例:某企业进口广播级录像机5台, 每台价格2800美元, 共支付运费、保险费等150美元,假定人民币汇价为1美元=8.27人民币。从量关税税额每台5480元,从价关税税率3%。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关税。
应纳关税=5×5480+(5×2800+150)×8.27×3﹪=30910.62
4、选择关税
选择关税是指关税税则中,对同一种商品同时制定从价征收和从量征收两种税率标准,海关在执行过程中选择其中一种的关税。
一般是选择税额较多的一种,只有在优惠税率是才选择税率较低的一种。
Eg俄罗斯的白兰地80卢比/公斤 ;270%
5、差价关税
当某种商品的进口价格低于国内价格时,为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两者间价格差额征收的进口关税。
如:欧洲共同体为推行农业保护政策,一直对非成员国谷物进口征收差价关税。
根据差价关税与价格差价的关系,可以将差价关税分为以下三种:a、部分差价税 b、全部差价税 c、倍数差价税
6、季节税
季节税(Season Duties)是指对某种商品在不同季节进口适用不同关税税率的计征关税的一种方法。季节税一般是对生产季节性较强的农产品而设置的。(生产旺季征高关税、生产淡季征低关税)
例:我国对出口尿素增收季节性关税(06 09)
1月1日-9月30日 30% 35%
10月1日-12月31日 15% 10%
7、滑准税
滑准税是根据货物的不同价格适用不同税率的一类特殊的从价关税。它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货物价格由高至低而由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通俗地讲:就是进口货物的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口商品的价格越低,其进口关税税率越高。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特点:可保持实行滑准税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而不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1997年10月1日起,对进口新闻纸实行了滑准税;于 2005年5月开始,对超配额进口的棉花实行征收滑准税政策 。
滑准税税率的计算:Ri=8.686/Pi+2.526%×Pi-1
其中Ri为滑准税税率、 Pi为完税价格
例题 :某日印度J-34报价为74美分/磅,按滑准税计算方式计算每吨的关税税额。
滑准税配额下的报价折算分两种情况:
(1) 当进口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397元/吨时,按570元/吨计征从量税;
(2)当进口完税价格低于11397元/吨时,暂定关税税率按下式计算:
滑准税税率=8686/完税价格 +2.526%×完税价格/1000–1
上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其中滑准税税率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取值40%;
(五)按差别待遇分类,可以分成特惠关税、普惠税、协定关税、最惠国关税和普通关税
1、特惠税:宗主国对它的前殖民地,为了照顾殖民地的发展,你给我的商品我征收非常低的关税,目前表现在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源性产品需求。Eg筷子,废纸
2、普惠税:普遍优惠制
阿根廷的经济学家首先提出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做对外贸易的时候,发展中国家是因为没有外汇,发展中国家怎么才能有外汇积累呢,发达国家要给发展中国家一系列的关税优惠,不要片面的强调对等,我可以不回报你。eg美国普惠的条件,欧盟对中国的自行车和鞋,欧盟普惠的四个档次
欧盟对中国普惠的四个档次:
1)、最不敏感:没有竞争力的,轿车;
2)、半敏感:中国的船舶、化工产品,乐器、
3)、敏感:锁、灯具;
4)、最敏感:玩具、纺织品;
3、协定关税
是优惠贸易协定缔约方之间相互给予的比最惠国税率个更优惠的待遇,是对最惠国税率的一个例外。享受最惠国待遇的国家中非非协定缔约方,不能要求根据最惠国待遇享受贸易协定缔约方享受的待遇。Eg亚太贸易协定 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老挝、印度
4、正常贸易关税
在最惠国待遇下(世贸组织成员)最平常不过的关税。
中国产品到美国最惠国待遇平均关税8.8%,否则普通贸易关税59.1%。Eg中国加入wto中国与美国的最惠国待遇谈了20 年,美国把中国经济政治化。原来是双边谈判,现在是永久的多边的正常贸易关税。
5、普通贸易关税
中国与非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还可能发生普通贸易关税。
俄罗斯、沙特、越南之间的贸易还可能发生普通关税。
6、反补贴税
补贴:
政府和其他组织对价格的支持、出口补贴、生产补贴、出口信贷、出口退税,世贸组织不再允许出口补贴。生产补贴被允许
7、 反倾销税
倾销是错误的,是要被指责的,倾销只有在反了倾销了他才成为不公平贸易。
习题
计算题
1、中成进出口公司进口仪器一批,到岸价格为人民币1500万元,计算该公司应纳的关税。关税税率为10%。
2、中成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400吨化肥,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每吨2000美元,货物运达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用为每吨人民币1500元,计算应纳的关税。关税税率为5%,美元汇率为1/8.3
3、信达进出口公司从韩国进口卷烟一批,货价420万元 ,运费80万元 ,保险费按货价加运费的3%确定,其他杂费10万元,计算应纳关税。关税税率40%。
4、北方进出口公司某月进口小轿车300辆,每辆货价75000元,该批小轿车运抵我国上海港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共计150000元,计算该批小轿车应纳的关税。关税税率为30%。
选择题
1、我国关税由( )征收。
A、税务机关 B、海关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人民政府
第二节 关税的起源与发展
一、外国关税的起源
埃及:10%过境税
古希腊的荷马时代:雅典的商业中心
古罗马共和国:边界税 25%;市税2.5%;过境税25%
二、我国关税的起源
西周-汉唐-鸦片战争
三、关税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使用费时代
第二阶段:国内关税时代
第三阶段:国境关税或关境关税
第三节 关税的特征
(一)关税的课税对象,仅为进出境货物和物品
(二)关税通常具有保护作用(抑制外国商品的进口)
(三)关税具有涉外性(会影响贸易方的经济利益)
(四)关税具有对外统一性 (税往低处流)
(五)关税的征收机关是海关(其他税种由税务部门征收)
作业题
1、征收关税的方法有哪些?
2、简述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 ?
第二讲 中国关税制度总论
第一节 关税制度的概念
关税制度:调整海关与当事人之间的有关关税计征、减免、缴纳、追补、退还、保税以及关税纳税争议及其复议等关税征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关税制度由关税征收制度,减免制度,保税制度,退补制度,缴纳制度,纳税争议复议制度和违法行为处罚制度构成。
关税制度是海关管理制度的核心制度,海关依照海关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等。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二节 关税制度构成要素
一、纳税人
《进出口关税条例》第4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接受委托办理有关手续的代理人,也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有关关税法的规定,直接负有纳税责任的义务人,具体包括:(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2)出口货物的发货人;(3)拥有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入境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员,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收件人;
n 关税纳税义务人:依法负有实际缴纳税款义务的人。
n 关税负税人:最终承担关税税赋的人
关税纳税义务人可以通过提高货物价格将关税税赋全部或部分转嫁给其他人。
例1张某在从日本探亲回国时,受朋友王某之托,为其在日本购买价值人民币1400元奥林巴斯照相机一部。入境时,张某按规定缴纳了关税400元并取得了完税凭证。张某回国后,在将照相机连同购货发票和完税凭证交付王某时,王某付给张某货款1400元,税款400元。
问题:谁是关税纳税义务人,谁是关税负税人
中国海关纳税义务人
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但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征税对象
课税对象又称课税客体,即征税对象,是法律规定的征收关税的标的物。《海关法规定》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
1、进出口货物:
a、进出我国大陆关境的货物(港澳台具有单独关税地区的性质)
b、不同于进出境货物(包括进出口,过境,转运,通运)。过转通不征收关税。
2、进出境物品:个人使用的东西。各国都规定有自用合理数量的限制,并适用简化税率。(例如,出国留学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限20公斤)
n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手表“分段”征税:如果手表价格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的,按20%的税率征税;如果手表价格超过了1万元,则按30%的税率征税。
一位去香港游玩的内地旅客,在香港购买了价值7000元人民币的手表,返回通关时要求征收多少关税。
n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
手机:150元/台
手提电脑:1000元/台
台式机主机:400元/台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600元/台
数码相机:400元/台
奶粉、咖啡、茶:20元/kg
MP3: 2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10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 200元/台
U盘:20元/个
高档手表(完税价10000元以上):海关估价×30%
例1:深圳居民张先生到香港购买了一台iPad,但在返回深圳入境时,为什么尽管其一再解释是自用物件,但仍需缴税后才能过关?张先生必须为ipad缴纳多少关税?
带出去的也要申报
旅客出境时若携带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或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则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称《申报单》)进行申报。
旅客应当妥善保管申报单,该单据将作为复入境时相关物品的免税证明。
例2:内地居民朱小姐经香港回深圳时,即便向海关人员出示了自己iPad里的文档、照片等资料,也还是为自己使用了近一个月的iPad缴纳了1000元人民币税款。
n 进口关税课税对象的本质:是在境外物化了的劳动
1) 课税对象是物化了的劳动
2)课税对象的物化过程必须发生在我国的境外(复进口货物)
n 出口关税课税对象的本质:是在境内物化了的劳动
n 古代关税课税对象:包括进出口货物或物品和过境货物或物品。
n 现代关税课税对象:主要是进口货物和物品,只有少数包括出口货物或物品。绝大多数国家不征收过境货物或物品。
三、关税纳税环节
n 纳税环节。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
n 关税纳税环节是进口货物供关境内使用(for home use)或出口货物关境外使用 的环节。
n 判断进口货物是否流转到关税纳税环节:
n 有关货品在空间上实际进入关境;
n 该货品依法可以供境内使用或实际上已经在境内使用。(关税的经济学意义,进出境货品)
按规定本应在结关放行时,货品才可以合法的在境内使用。第二个充要条件在海关放行有关货品时得以满足。但实际在关税纳税义务人申请供境内使用被接受为满足条件。
海关应该根据纳税义务人向海关做的供境内使用的申报被接受之日的有关事实和法律,确定关税纳税义务的具体内容。如果在结关放行前的法律事实发生改变,则以结关放行时的法律事实确定纳税义务的具体内容
n 非法进境货品、虽然合法进境但是擅自转为境内使用(非法脱离海关监管):采用稽查 纳税制,以违法行为发生之时的法律事实确定关税纳税义务。海关以违法行为被发现之日的法律、事实确定纳税义务。
我国关税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纳税方式:
1.口岸纳税方式。这是关税最基本的纳税方式,也是我国关税的最基本纳税方式。由于征税手续在前,结关放行在后,因此税款能够及时入库,防止并尽可能地避免了拖欠税款的现象,不易发生漏征、错征等问题。故口岸纳税方式是世界各国所普通采用的纳税方式。
2.先放行后纳税的方式。这种方式是指海关允许某些纳税人办理了有关担保手续后,先行办理放行货物,然后再办理纳税事项。先放行后纳税的方式一般是在口岸纳税的基础上对某些易腐货物、急需货物或有关手续无法立即办理结关等特殊情况下而采取的一种比较灵活的纳税方式。该方式有利于货物能够及时地进出关境和投放市场,防止口岸积压货物;同时也有利于纳税人能有充足的时间办理纳税手续。这种纳税方式在我国过去很少采用。这些年来,出于客观需要对某些进出口货物也采取了先放行后纳税的方式。
3.定期汇总纳税方式。这种纳税方式是对进出关境的应税货物,逐票申报并计算应纳税款,经纳税人汇总之后,每10天向其管辖海关缴纳一次税款的纳税方式。该方式主要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数量多、信誉高以及管理组织好的企业。要采用这种纳税方式时,须由纳税人首先向其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之后方可以实行。采用这种定期汇总纳税方式可以简化纳税手续,便于纳税人纳税,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四、关税课税标准
为了规范的对课税对象计征关税,必须对课税对象进行量化。课税标准就是对课税对象进行量化的尺度。根据课税标准不同,关税可分为:
(1)从价税: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或价值作为课税标准的一种税。
n 从价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从量税:从量税是以课税对象的数量作为课税标准的一种税。
n 从量税税额=进口数量×每单位数量的关税税额
(3)复合税: 复合税是兼以课税对象的数量和价值为课税标准的一种税。
n 复合税税额=从量税税额+从价税税额
五、关税税率
税收调控经济运行、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都在税率中得以体现。
eg对国内紧缺而又急需的生活必需品和机器设备应该给与低关税或免税,国内能大量生产的商品和奢侈品征收高关税;
关税税率是根据课税标准计算关税税额的比率。
n 从价税的税率通常表现为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的百分比。
n 从量税的税率表现为每个计量单位的课税对象的应纳税额。
六、关税征纳程序
n 关税征收程序:也称关税纳税义务确定程序,是海关确定关税纳税义务的具体内容时必须遵守的方法、顺序和手续方面的规定。
n 关税缴纳手续:关税制度中关于纳税人履行关税给付义务手续的规定即是关税缴纳程序。
第三节 关税立法与关税法律体系
狭义关税立法: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关关税征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活动;广义关税立法还包括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的活动。
我国关税立法实行三级立法体系。相应地,关税法律体系也分为三级。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国务院
3、海关总署
第四节 关税法律的效力范围
一、 关税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
(一)关境的概念,关税大于国境,关境小于国境的情况。
(二)几个与关境有关的概念:单独关境、海关监管区、海关边界与海关边境、海关飞地。
(三)关税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
关税与国境练习题
(单选)
1.关境与国境相比:
A.关境可以小于国境 B.关境可以大于国境C.关境可以等于国境 D.以上都对
判断题
缔结关税同盟的国家关境大于国境。
二、关税法律的时间上的效力
(一)关税法律的生效
1、法律直接规定生效时间
(1)法律公布一段时间后生效
(2)法律公布后立即生效
2、以法律文件到达为生效时间
3、法律中没有规定生效的时间
(二)关税法律的失效
1、 明令废止
①有关国家机关用专门的决议或决定废止某些法律,从宣布废除之日起,该法停止生效。
②以新的法律的颁行取代原有法律并在新法中用专门条款宣布原有的法律废止
2、所依据的上位法失去法律效力
关税行政法规,海关规章是为执行某些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定的,当相应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失效后,它也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3、 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失效
4、 新法公布实施后,旧法自然终止生效;
溯及既往的效力
溯及力:是指在新法生效后,对于发生在新法生效前的行为是否适用新法。
我国规定的原则:没有规定有溯及力的,视为没有溯及力。
第三讲 中国关税纳税义务人
一 关税纳税义务人
关税纳税义务人(customs debtor),又称纳税人,是法律规定的直接负有关税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关税的纳税义务人负有向海关缴纳关税的义务,如果其不依法缴纳关税,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税纳税义务人的货物可以供境内使用也可以供境外使用。货物供境内外使用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具体有以下几种
l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单上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
l 将货物供境内使用的行为人
l 海关监管货物的保管人
l 海关变卖的进出境货品的购买人
l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1、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
应税货物供境内使用或供境外使用的申报行为使关税纳税环节的两个充分必要条件得以满足,该货物在向海关申报并被海关接受时产生关税纳税义务。货物供境内使用或供境外使用的申报称为纳税申报。向海关作纳税申报的进出口人是关税纳税人。
2、将货物供境内使用的行为人
对于海关放行了的海关监管货物,如果转为或继续在境内使用,应向海关进行纳税申报。申报人就是纳税义务人。
Eg暂时进口货物在我国境内停留超过海关批准的期限,相对人是关税纳税义务人。
3、海关监管货物的保管人
在保管海关监管货物期间非因不可抗力造成其保管的海关监管货物损毁或者灭失,负责保管该货物的仓库保管人应当为关税纳税人;
运输工具进境后,未经海关允许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起卸货物,使货物脱离海关监管,则运输工具的负责人为关税纳税义务人。
n 经营转关运输货物的承运人,非因不可抗力,在转关货物的运输中发生损坏、短少、灭失情事,转关运输的承运人应为关税纳税人。
n 加工企业或暂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由于其对保税货物保管不善而丢失遗失的,则该加工企业或暂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为关税纳税义务人。
4、海关变卖的进出境货物的购买人
海关依法变卖被没收的货物,以及海关作为强制措施处理滞报货品和以其价款充抵海关罚款而变卖的进出境货品,购买海关变卖的进出境货品的购买人是关税纳税人。
但海关依法强制变卖滞纳货物时,则不需要再确定关税纳税人。
5、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拥有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入境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员,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收件人为关税纳税义务人。
中国关税的纳税人
一)纳税人 《进出口关税条例》第4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进出口货物,分为两类,属于进出口贸易的,称为货物;
属于非贸易性的出入境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或个人邮递的,均称物品,不论该物品属于自用或馈赠。
根据有关关税法的规定,直接负有纳税责任的义务人,具体包括:(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2)出口货物的发货人;(3)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法定纳税义务人的有( )。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B.进口货物的代理人
C.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D.出口货物的代理人
【例题】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纳税人的有( )。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B、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C、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
D、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二、连带关税纳税人的概念
(一)连带关税纳税人的概念
共同承担同一关税纳税义务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关税纳税人。
1、报关代理人
n 报关代理人以其委托人的名义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报关代理人是本身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但可以代理其他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仓储、运输和报关业务的企业。这类企业包括外运公司、外代公司等。
相关法律责任
(1)如果报关 代理人未履行纳税义务,其未履行纳税义务的后果仍应归属委托人(P71案例)
(2)如果报关代理人在代理办理通关手续时有违反海关法的行为,则报关企业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果报关代理人为了骗取税款而违法,对于短征关税的,报关企业应作为短征部分的纳税义务人,与收发货人共同承担连带纳税义务。
设立一家代理报关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业务。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万元以上。
(3)缴纳风险担保金人民币20万元以上
(4)海关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2、报关经纪人
n 报关企业接受其委托人的委托, 以报关企业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n 《关税条例》第五十四条第2款
相关法律责任
n 由于其行为为行纪行为,报关企业应当承担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自己报关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同的法律责任。所以,报关企业无论是否违法海关法,都应与其委托人共同承担纳税义务。
n
3、连带关税纳税义务人
(关税纳税义务人为合伙)
无论合伙企业是否终止,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各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是联营企业,则联营各方也同样承担连带责任。
三、 关税纳税义务人的过渡
(一) 关税纳税义务人过渡的概念
(二)关税纳税义务人的过渡
纳税义务转由新纳税人承担。
当关税纳税义务人变更、终止时,或关税纳税义务人虽然尚未终止,但其财产已不足以履行关税纳税义务时,某些与关税纳税义务人有关系的第三人,作为新的关税 纳税义务人有义务代替原关税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
当纳税义务人撤资、解散、破产或者发生其他依法终止经营情形时纳税主体不复存在,所以不会发生纳税义务人的过渡,这种情况海关应当依法对纳税义务人的应交税款予以清缴。
关税纳税义务人在延迟缴纳税款的情况下,在缴纳税款之前又发生了合并、分立的,如何不能在合并分立前缴纳税款,就会发生关税纳税义务人的过渡。
1、关税纳税义务人改换名称
2、关税纳税义务人与他人合并
欠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在合并、分立前,应当向海关报告,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义务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如果只是将自己的某部分与他人合并,主体资格仍存在,一般不发生过渡。
3、关税纳税义务人分立
纳税义务人分立时未缴清税的,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准关税纳税义务人的过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五条
纳税义务人在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监管期间,有合并、分立或者其他资产重组情形的,应当向海关报告。按照规定需要缴税的,应当依法缴清税款;按照规定可以继续享受减免税、保税待遇的,应当到海关办理变更纳税义务人的手续。
纳税义务人欠税或者在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监管期间,有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依法终止经营情形的,应当在清算前向海关报告。海关应当依法对纳税义务人的应缴税款予以清缴。
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由下列哪个部门作出:
A.海关总署 B.直属海关 C.隶属海关 D.海关总署授权的直属海关或隶属海关
2、以下关于关税分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既妨碍国际商品流通,而且还减少港口、运输、仓储等方面的收入的关税种类是出口税
B.财政关税的税率比保护关税低
C.对同一种货物在税则中规定从价、从量两种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中征收税额较多或较少的一种的关税是复合关税
D.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性的和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待遇的制度是最惠国待遇
3、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纳税人的有( )。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B.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C.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
D.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计算题:某城建公司为修建城市地铁,从日本进口设备一批,成交价格20万美元(汇率1:8.4)不包括从起运地至境内口岸运输费0.1万美元,包装材料0.8万美元,保险费按货价与运费的3‰计算确定。计算该批进口设备应纳的关税(关税税率40%)
简答题:在哪些情况下发生纳税义务人的过渡?应当如何过渡?
第四章 关税税率的适用
第一节 海关税则制度
一、税则制度的分类
(一) 进口税则与出口税则
1、进口税则:只有进口关税税率的海关税则称为进口税则
2、出口税则:只有出口关税税率的海关税则称为出口税则
3、进出口税则:同时列出进口关税税率和出口关税税率的税则为进出口税则
(二)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
按税率的栏目,税则可分为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
1、单式税则:是指在海关税则中,对每一个税目只规定一个税率,对来自任何国家的商品没有差别待遇,均用同一税率征收。
2、复式税则:又称多栏税则,既一个税目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以便对不同国家或地区采用不同的税率。
(三)国定税则和协定税则
n 按税率制订的权限,税则又可分为国定税则和协定税则
1、国定税则 :凡税率是由一国政府根据本国财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自主制订,税率的调整不受对外条约约束的 。
n 国定税则根据税率栏目,又可分为自主单一税则、自主最高、最低税则和自主多重税则三种 。
(1)自主单一税则:对进口货物一律以本国制定的单一税率征收,而不区分贸易对象。这种制度是关税制度最早、最简单的一种,适用于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国家。
(2)自主最高、最低税则:国家在制定税则时,分别制定最高税率和最低税率。最高税率适用于与本国没有贸易协定或互惠协定的国家;最低税率适用于与本国有贸易协定或互惠协定的国家。
(3)自主多重税则:是国家对同一税目自主制定三种或三种以上税率的制度。
2、协定税则
协定税则:税则税率不是由一国政府自主制订,而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通过缔结单边或多边贸易协定制订的。
(1)不自主的协定税则:是一国对由他国进口的货物降低税率,为其进口提供方便,而 他国并不以降低税率回报的一种税则制度。(也就是一个国家获得协定税则所带来的利益,不必付出相应的代价,而另一国付出协定税则所带来的牺牲,得不到应有的 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权利和义务分属不同国家,而非各自都有义务,都有权利,实际上是不平等的、一方强制另一方执行的、具有掠夺性的税则。 )
(2)自主协定税则:主权国家之间为促进各自贸易的发展,经谈判签订协议,互相降低关税税率的税则制度。
二、税率栏目的适用
㈠最惠国税率
1.适用于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的缔约方(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进口货物
2.适用于原产于与我国签定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3.适用于原产于我国关境内的复进口货物。
㈡协定税率
适用于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各缔约方。是对最惠国待遇的一个例外。
1.《曼谷协定》的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印度、老挝五国
2.《中巴优惠安排》的巴基斯坦的进口货物;
3.《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的进口货物。
(三)特惠税率
n 适用于原产于与我国签定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1.《曼谷协定》项下,我国对原产于孟加拉、老挝的20个税目的商品适用特惠税率。
2. 《中国—东南亚国家联盟自由贸易区协议》项下,对原产于柬埔寨、老挝、缅甸三国进口的部分税目的进口货物分别适用特惠税率。
3. 对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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