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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员额考试业务资料笔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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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民事行政工作基本要求。 (1)公权监督公权;(2)依职权监督;(3)事后监督;(4)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主动开展类案监督研究,使民事行政监察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促进公正司法。(5)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相结合。 2、怎样处理不符合刑事赔偿立案条件脸申请(赔偿)? 一是不具备成立赔偿案件前提条件,通知,等具备链条件了在行申请赔偿。二是不符合管辖条件,通知;通知赔偿请求人向负有赔偿义务人民检察院提出,或者移交负有赔偿义务人民检察院,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三是申请主体不适格,通知,其坚持申请,应该给予驳回。四是申请已过请求时效,通知已经丧失请求赔偿权,其坚持申请,应该给予驳回。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情况,填写《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 3、侦查活动监督发觉和侦察 那些违法行为? 刑讯逼供、诱供;对被害人、证人体罚、威胁、诱骗;伪造、隐匿、销毁、调换或者私自涂改证据;徇私舞弊、放纵、偏护犯罪分子;制造冤假错案;谋取非法利益;不应该撤案而撤案;贪污、挪用、调换所扣押、冻结款物及其孳息;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消强制方法要求;违反羁押和办案期限要求;在侦查中有其余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要求行为。 4、起诉阶段证据确实充分含义是什么? (1)定罪量刑事实都有证据证实 ;(2)证据均已经 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以合理排除;(4)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地位、作用均已查清;(5)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过程中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结论为唯一结论。 5、转移交审查起诉案件必须对那些内容进行审查? (1)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共同犯罪案件责任认定是否恰当;(3)证据材料是否随案件移交;(4)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有没有遗漏罪行和其余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人;(6)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7)有没有附带民事诉讼;(8)强制方法是否适当;(9)侦察活动是否正当;(10)财务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违禁品或者不宜长久保留物品处理是否妥当,移交证实文件是否完备。 6、检察院有那些职权? (1)法令、政令统一实施重大犯罪案件刑事检察权;(2)直接收理其余案件,进行侦查;(3)侦查机关侦查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逮捕;立案活动、侦察活动是否正当进行监督;(4)对符合条件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刑事审判活动是否正当实施监督;(5)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执行和监狱、看管所活动是否正当实施监督;(6)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是否正当实施法律监督;(7)法律要求其余职权。 7、简述不起诉决定书在刑事诉讼中意义。 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要求提起公诉法定条件或者没有追诉必要,决定不将案件移交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刑事诉讼时所指定法律文书。 作出不起诉决定载体,具备终止刑事诉讼法律效力,经公开宣告后立刻生效,在法律上属无罪之人,被羁押,立刻释放。 8、逮捕条件有那些?应怎样全方面正确把握?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要求,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做出同意或者不一样意逮捕决定。 对于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证据证实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治发生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 有证据证实有犯罪事实,指:(1)证据证实发生了犯罪事实;(2)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3)实施犯罪行为证据已经有查证属实。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是指依照已经查明犯罪事实和情节,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有逮捕必要指:(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2)毁灭、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3)自杀或者逃跑;(4)事实打击报复;(5)有碍本案或者其余案件侦查;(6)居无定所、流窜作案、异地作案,不具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7)不羁押可能发生社会危害性其余情形。 9、检察院审查移交起诉案件必须对那些内容进行审查? (1)犯罪嫌疑人身份(2)事实、情节是否清楚;(3)证据材料;(4)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有没有遗漏罪行和其余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人;(6)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7)有没有附带民事诉讼;(8)强制方法是否适当;(9)侦察活动是否正当;(10)财务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违禁品或者不宜长久保留物品处理是否妥当,移交证实文件是否完备。 10、怎样加强反贪执法公信力建设,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廉洁执法为关键,队伍建设、强化本身监督制约,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确保取得新成效。一是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时分析、通报违纪违法情况,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梳理检察机关执法权威和执法形象。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真正做到有案必办、勇于碰硬,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坚持终于事实,忠于法律,事实求是,客观公正,搜集有罪无罪、罪轻罪重证据,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既不放纵犯罪,又不冤枉无辜;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处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等诉讼参加人权益。深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处理违法违规办案、侵犯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问题,果断杜绝刑讯逼供;处理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存在问题,超期羁押、久侦不结;处理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中存在问题,杜绝受利益驱动办案、侵犯正当权益;办案责任事故。三是强化本身监督制约,依法正确行使。深刻认识主要性和必要性,本身监督摆到与他人监督同等主要位置,主动创造条件,全程同时录音录像制度,监督问询活动;落实逮捕职务嫌疑人报上一级,落实落实好修改后《国家赔偿法》,既又切实尊重和保护人权。强化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强化自我约束为着力点,细化各个办案步骤执法规范、标准和要求,强化案件管理、监督和考评,形成一套充分表现权力监督制约、保障严格规范执法办案流程管理管理机制,增强监督制约系统性和有效性。四是增强工作透明度,回应社会舆论。认真落实检务公开制度,阳光执法,以透明赢公信。加强包括反贪工作舆情信息搜集、研判和处置工作,重视网络民意,回应媒体网络、社会舆论关注案件和问题,即使公布权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赢得社会了解和支持。 11、怎样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1)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主要性;(2)采取有力方法推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3)完善监督制度机制,抓好制度机制创新和落实。 (4)加强队伍建设。 12、回避,办理该案件或与该案其余诉讼活动行为。 13、检察委员会是在检察长主持下业务决议机构。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余重大问题。 14、(1)在不一样阶段由不一样内设机构承接,相互配合、相互制约。(2)侦查权与审查决定权分离。(3)审查逮捕部门与审查起诉部门相互制约。 15、确保一切与案件关于或者了解案情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条件,除特殊情况外,还能够吸收他们帮助调查。 16、举报线索管理有那些制度要求? 统一管理;立案制度;定时清理;信息分析;建立数据库。 17、什么是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责任主体? 指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案件。上级检察院,当地党委政法委,对来访事项处理由案发地检察机关负责处理;教育稳控由来访人户籍地检察机关负责,如户籍地和居住地不一致,由居住地检察机关负责处理。 18、不漏、不重。兼顾法理情,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既要预防走过场,又要预防花钱买平安和就案办案两种倾向。明确工作责任,勇于硬碰硬。 19、对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与立案监督有什么区分? 查案不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或利用职权制造冤假错案等问题。监督工作由侦查监督部门详细负责。不服不立案决定提出复议或申诉,均属于立案监督范围。不以当事人提起为前提,而是举报中心主动实施一个对侦查监督审查。现有对实名举报线索审查,也有对匿名线索审查。发觉问题能够一汇报检察长由举报中心初核;二是也能够经检察长同意直接移交侦查部门重新初查或者立案。区分是:立案监督是权利监督权利,而不立案线索审查是权利制约权利。 20、怎样深化和改进检察机关举报工作? 一是围绕职务犯罪查办重点,强化线索管理。二是强化内部制约,主动推进不立案线索审查工作。三是杜绝线索积压、预防有案不查。四是加强举报宣传工作。五是立足举报工作职能,参加社会管理。六是加强调查研究,主动推进举报工作法制化建设。 21、排查化解工作同时,重视探索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方法和机制。一是构建依法有序信访秩序。二是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加大积案清理和案件评审工作力度。三是协调处理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问题。四是强化源头治理,促进执法规范化和社会管理创新。五是不停创新延伸法律服务新机制。 22、执法办案、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友好能力,包含了法律监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公正廉洁执法能力。一是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二是提升法律监督和内部监督能力。公平正义是控告检察工作生命线。三是提升做群众工作能力。与群众打交道、赢得群众信赖能力,善于释法说理、沟通协调、化解矛盾能力。四是抓好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23、检察机关对服刑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怎样处理?(1)认真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分别情况给予处理;(2)接收移交,应该受理和审查办理,对符合立案复查条件,应该立案复查,并在结案后10日内将审查或者复查结果通知移交人民检察院。 24、怎样处理不符合刑事赔偿立案条件赔偿申请? 一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立案条件;二不符合管辖条件,通知;三申请主体不适格,通知,其坚持申请,应该给予驳回。四是申请已过请求时效,通知丧失请求赔偿权。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情况,应该填写《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在受到赔偿申请日起5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25、怎样确定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救助金额? 刑事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所造成事实损害后果、试剂民事赔偿情况,有没有过失以及过失大小、刑事被害人家庭生活情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最低支出等情况。以救助机构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标准。 26、试论刑事申诉检验工作基本思绪和要求。 (1)质量和效率,化解矛盾纠纷中作用。(2)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公信力。(3)坚持纠错、防错并抓,切实从源头上降低申诉案件发生。(4)坚持工作创新、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联动。(5)检察干警长久有效机制。 27、怎样处理法检就同一申诉同时受理管辖关系,检察院复查案件过程中,法院跳去案宗怎样处理? 当事人不服任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刑事判决、裁定,既能够向法院提出申诉,也能够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法院就同一申诉案件调取案卷进行审查,检察院能够终止审查或者终止复查,法院驳回申诉,则检察院应该恢复复查程序。 法院已经开启再审程序,检察院继续复查已无必要,能够中支付查,并通知申诉人。 28、试论检察机关赔偿监督工作。 赔偿监督是对法院国家赔偿审理活动是否正当所进行:(1)案件起源(2)立案条件(3)补充调查具备法定情形,能够进行补充调查(4)提出重新审查意见(5)文书送达。重新审查意见书副本应该在做出决定后10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29、侦监工作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什么? 主要职责为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察活动监督。业务范围:(1)审查同意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2)复议、复核侦查机关不服不予同意逮捕案件;(3)延长侦查羁押期限;(4)刑事立案活动,移交涉嫌犯罪案件;(5)侦查活动;(6)参加侦查监督步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30、审查逮捕阶段对非法证据怎样处理? 刑讯逼供。提供全部问询笔录、录音录像、健康检验情况、谈话统计以及问询过程正当性说明;能够问询问询人员、其余在场人员或者证人,调取驻所监察室相关材料。对伤势成因和程度进行必要调查和判定。 31、真贱工作应具备基本能力有哪些? (1)证据分析能力(2)适使用方法律和利用形式政策能力(3)文书制作能力(4)案件汇报能力(5)释法说理能力 32、依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对一下四类刑事案件慎用逮捕方法: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人民内部矛盾引发轻微刑事案件。(3)轻微犯罪中初犯、偶犯。(4)对群体性事件中犯罪案件。 33、罪犯在服刑期间发觉漏罪及又犯心醉怎样确定管辖? (1)漏罪原审人民法院和彦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管辖;假如罪犯复兴地或者新发觉罪主要犯罪地司法机关管辖更为适宜,能够。(2)服刑犯新罪,服刑地司法机关管辖。(3)正在服刑罪犯在脱逃期间犯罪,假如实在犯罪地捕捉并发觉,由犯罪地司法机关管辖;假如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觉,由罪犯服刑地司法机关管辖。 34、终止审查条件:一是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及其余严重疾病,丧失诉讼能力;二、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 35、不起诉决定书在刑事诉讼中意义? 不符合提起公诉法定条件或者没有追诉必要,决定不将案件移交人民法院而终止刑事诉讼时所指定。作出不起诉决定载体,具备终止刑事诉讼法律效力,宣告后立刻生效,被不起诉人在法律上属于无罪之人,被羁押应该立刻释放。 36、被告或辩护人提出非法取得证据,公诉人怎样应对? (1)由法庭要求其涉嫌非法取证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证据。(2)正当性有疑问,应该向法庭提供问询笔录、原始问询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余证据,通知问询时其余在场人员或者其余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提请法庭通知问询人员出庭作证;(3)当庭举证,延期审理。 37、二审检察是指与第二审人民法院同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当事人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对下一级还未生效一审判决和裁定。 38、未成年人犯罪公诉标准:寓教于审;全方面调查;诉讼权利保护;分案处理;审查不公开;快速办理;区分对待;综合治理。 39、(1)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主要性。重大意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需要。创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需要。诉讼监督由“软”变“硬”,愈加好地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需要。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执法越来越迫切期待。(2)采取有力举措推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重点放在社会各界反应强烈司法不公案件上,执法不严、违法犯罪微弱步骤上,放在侵犯民生、民权突出问题上。详细工作(3)完善监督制度机制,抓好制度机制创新和落实。简称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具备中国特色 审判法律监督体系。抓好各项制度机制落实落实,及时研究、处理执行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完善。(4)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思想政治建设,二是纪律作风建设。三是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四业务部门力量。 40、怎样在起诉步骤排除非法证据? (1)应该排除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所取得言词证据。(2)关于非法取得物证、书证。不能证实物证、书证起源不能作为立案证据。起源及搜集过程有疑问,不能做出合了解释,不能作为立案依照。其次要依照利益平衡标准,对重大违法行为所取得实物证据应该排除,而对于一些违法取证行为情节轻微,影响不大,假如排除该证据将对全案造成巨大损失,或者一些重大特殊案件,能够采取。 41、怎样制作一份规范起诉书? (1)格式由首部、被告人(被告单位)基本情况、案由、案件审查过程、案件事实、证据、起诉依照和理由、尾部七部分。(2)首部由人民检察院名称和文号两部分组成。尾部由一详细承接案件公诉人法律职务和姓名;二起诉书年月日,为签发起诉书日期。(3)正文:一被告人基本情况二、案由和案件起源,包含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三、案件事实,包含犯罪时间、地点、经过、伎俩、动机、目标、危害后果等事实要素;四、起诉依照和理由。(4)案件事实部分。对起诉书指控全部犯罪事实,必须一一列举。对作案多起但犯罪伎俩、危害后果等方面相同案件事实,能够先对相同公情节进行概括叙述,然后再逐一列举 每起事实详细时间、结果等情况。 42、怎样了解和掌握不起诉条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3)经特赦令免去刑罚。(4)依照刑罚要求,告诉才处理犯罪。(5)犯罪嫌疑人死亡。(6)其余法律要求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142条第2款,相对不起诉适用条件:一犯罪嫌疑人行为已组成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要求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去刑罚”要求。 通常不应作相对不起诉决定:(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2)一人犯数罪(3)脱逃行为组成累犯:(4)主犯,从犯已被提起公诉或者已被判处刑罚;(5)一并起诉、审理更为适宜;(6)订立攻守同盟、毁灭证据,逃避或者反抗侦查;(7)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有严重政治影响;(8)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9)其余。 第140条第4款要求,存疑不起诉适用条件有二:一程序条件,及必须经过补充侦查;二、实体条件,即案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两次以内依照案件情况确定,有因存在证实案件组成事件事实关键证据确已灭失、无法取得等情况,则在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亦能够作出不起诉决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收理立案侦查案件,必须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程序才能作存疑不起诉决定。 43、怎样把握二审程序抗诉条件? 第一,审查判决和裁定认定事实 和采信证据是否确实有错。包含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有错误造成定性或者量刑显著不妥和刑事判决或裁定采信证据有错误造成定性或者量刑显著不妥。 认定事实有错误,造成行错误或者量刑显著不妥,主要包含三种情形:一采信证据不能证实所认定案件事实;二是认定事实与裁判结论有重大矛盾,即依照所认定案件事实不能依法得出 所作裁判结论;三是有新证据证实刑事判决或者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考虑到抗诉必要性而采取了其余监督方式。比如原审以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判决后发觉新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有罪,当实践中应该作重新起诉处理。又如,判决后发觉新证据证实原审认定犯罪时间、地点与客观事实有出入但不影响定罪量刑,通常不做抗诉处理,而经过其余方式给予监督。 刑事判决或裁定采信证据有错误,造成定性错误或者量刑显著不妥,包含:一证据不确实,二据以定案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事实,存在矛盾,即证据不够充分。三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即所采信证据相互矛盾,而且不能合理排除。四。 注意两个问题:一是不能简单以认定事实和采信证据是否错误为标准,关键要看定罪和量刑是否显著不妥。基本事实认定无误,而定罪和量刑无显著不妥。二是提出刑事抗诉,不但要求判决、裁定本身确有错误,还要求人民检察院据以支持抗诉主张证据确实、充分,表明发生了错误。如不确实,不充分,就无法证实判决、裁定是不是有错误、有什么错误。 第二、审查刑事判决或者裁定在适使用方法律方面是否确有错误。不但包含对法律条文引用和解释,运使用方法律处理案件实体问题过程。确有错误分为三类:一是定性错误。造成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混同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界限。二是量刑错误。量刑显著不妥。无依据加重、减轻或者免去处罚;三是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所做判决、裁定显著不妥。假如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裁定有错误,能够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内容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注意显著违反罪刑相适标准,超出法官自由裁量 幅度情形。首先符合诉讼经济标准,另首先有利于维护判决、裁定稳定性和审判权威。 不宜提出抗诉:(1)不明确、存有争议,抗诉法律依据不充分;(2)刑事判决或者裁定认定罪名不妥,但量刑基本适当。(3)(4)(5) 第三,在审判过程中是否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1)违反关于回避:(2)审判组织组成严重不正当;(3)证人证言未经庭审质证直接作为定案依照,或依照律师申请搜集、调取证据材料和合议庭休庭后自行调查取得证据材料没有经过庭审识别、质证直接采纳为定案依照;(4)剥夺或者限制当事人法定诉讼权利;(5)应该中止审理情形而做出有罪判决;(6)当庭审判条件,合议庭不经过评议直接宣判:(7)其余。 第四,审理期间是否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注意:一违法犯罪行为人必须是审判人员;二是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且已经查证属实。三是行为必须与本案审判活动关于。应该判决、裁定本身是否正确进行审查。纠正不公正裁判同时,要注意依法查处裁判不公背后可能存在审判人员违法犯罪行为。 44、监所检察主要任务是什么? 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施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包含: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公平公正;被监管人正当权益;监管秩序稳定;统一正确实施。 45、监所检察职责是什么? 四方面: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二插板和预防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 相关立案、侦察和审判活动监督;四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控告、举报和申诉。主要是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 46、依照四个方法要求发觉违法或不妥按何种程序纠正? 递进检察纠正程序。发觉轻微违法,能够提出口头纠正意见。责任人汇报,填写《检察纠正违法情况记录表》,发觉严重违法情况,在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后被监督单位7日内未予纠正且不说明理由,应该报经本院监察长同意,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被监督单位仍未纠正或者回复意见,应该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汇报。 47、紧闭检察重点是什么? 对严重破坏监管秩序罪犯处罚方法,防范方法。重点是:(1)是否符合要求条件。即使严重破坏监管秩序者;夹带戒具仍不能消除危险者;重新犯罪正在审理者;报处死刑待批者。(2)程序是否符合关于要求。(3)紧闭是否符合关于要求。 48、看管所超期羁押怎样处理? 区分情况给予纠正、汇报:(1)发觉看管所没有汇报超期羁押,提出纠正意见:(2)发觉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应该立刻报经本院检察长同意,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发觉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应及时层报上级办案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4)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5日内,办案机关未回复意见或者依然超期羁押,汇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处理。 49、监外执行检察中,需要对公安机关那些监管活动检察? 包含:(1)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活动检察。(2)对被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罪犯监管。(3)对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管。 50、监所检察职务犯罪范围? 除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员案,渎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继续有外,原由反贪部门和反渎部门负责监管场所发生职务犯罪案件,划归监所检察部门负责侦查。以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为范围,不但包含了监管场所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也包含在社会上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中发生职务犯罪案件。 51、监所检察使用法律文书有哪些? 五种:人民检察院2种《检察提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监所检察部门专用3种《纠正不妥假释裁定意见书》《纠正不妥减刑裁定意见书》《纠正不妥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意见书》。 52、阐述对久押不决检察处理? 被羁押超出3年而案件仍未审结情况。挂牌督办、定时通报、实地督办。 (1)原因:一因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造成一些案件久拖不决。二个别法院案件管理不规范,办案法官不负责任。三法院以维护稳定为由暂缓宣判。四关于法律要求不完善。A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或者集团犯罪B对二审案件一些办案步骤所需时间未做要求。C部分案件因中止审理造成。如精神病、无诉讼能力,中止审理。 (2)处理意见:一应该彩塑有效方法,切实处理案件久押不决问题。请求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参加,集中清理专题活动。死刑二审案件。要加强与高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主动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法委领导和支持,能够专题汇报党委、人大政法委请求协调处理。二检验人员要严格、依法、规范监督,切实加强羁押期限检察监督。主动发挥职能作用,逐案逐人建立检验登记台账,及时统计看管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限执行情况和羁押期限改变情况,掌握案件诉讼进程和超期原因,并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 (3)严格落实落实和完善换押制度。使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验提议等监督方式。 53、怎样认定和处理假立功? (1)准确把握立功法定条件。 犯罪分子经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伎俩,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要求,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露,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将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或者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他人犯罪线索 给予检举揭露,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行为。提供侦破其余案件主要线索,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一下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立功:a本人经过非法伎俩或者非法路径获取;b本人因原担任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c他人违反监管要求向犯罪分子提供;d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余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监所检察部门应该帮助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等关于部门调查核实,依照刑法关于要求和“两高”司法解释来认定。 (2)严格审查立功材料 受奖线索起源是否正当或正当往往不会去过问。重点审查所检举揭露犯罪是否已查证属实、所提供线索其余案件是否已侦破、是否属重大立功及重大立功相关证据、据以立功线索和材料起源是否正当,核实其真实性、正当性。 (3)对于确实符合立功条件,应该配合或提议关于部门兑现奖励政策。 给予在押人员从轻、减轻处理。对于羁押期间立功,经查证属实,对罪犯判决时给予兑现奖励政策。在监狱或看管所服刑期间立功,依法提请减刑。 (4)依法纠正假立功案件并查处背后隐藏职务犯罪问题。 假立功背后通常隐藏着行贿受贿、徇私枉法、偏护放纵、渎职渎职等违法犯罪问题,增强侦查意识,深挖假立功背后职务犯罪问题。 54、怎样插板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 (1)各省级院监所检察处要切实发挥办案主导作用。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有本身特点。以省级院为主导,以市级院为主体,以基层院为基础。依照需要指定管辖,必要时要直接领办案件。要能够整合全市检索检察办案力量,率领派出检察院和派驻检察室,集中突破本辖区内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职务犯罪。在做好对看管所日常监督工作基础上,捕捉案件线索,主动配合市级院做好办案工作。派出检察院办案主力军作用。 (2)要建立健全适合当地办案工作机制 纵向,办案骨干集中突破案件,横向上注意与反贪、反渎部门搞好协作配合。利用反贪和反渎部门侦查资源和侦查技术优势,形成打击协力,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只要在法律要求框架内,能够强化监所检察部门办案工作,办成案,办好案就是好。 (3)提升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安全。 严格恪遵法定办案程序,严把程序关;认真审查、甄别证据,严把证据关。坚持“一要果断,而要慎重,务必搞准”标准。预防发生错案。尤其重视办案安全问题,认真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关于要求,克服麻痹思想,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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