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贝加尔矿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总则11 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为确保公司今后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贝加尔矿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应于贝加尔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工作管理。 2、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编号 21固定资产的标准。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22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和性质不同暂分为如下几类(财务入帐根据俄罗斯有关规定调整):221
2、房屋及建筑物:指生活及后勤房屋、工业厂房及建筑物、基建及技措井下巷道及构筑物。222机器设备:指生产及辅助生产所用的设备; 223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商务车及运输车、铲车、挖掘机等运输工具。224办公用具: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电视、饮水机、文件柜、床、衣柜、等办公用具和设备。 2.2.5其它设备:其它一切与公司生产、经营、办公有关的其 它设备。2.3固定资产的编号 2.3.1编号原则:按总公司注册的英文字母(CAS)、资产类别代码、编制顺序号、取得年月日编制。 2.3.2编号代码如下: a房屋及建筑物 代码为01; b机器设备 代码为02 c运输工具 代码为03 d办公用具 代
3、码为04 e其它设备 代码为05 如:生产能源管理部2012年8月1日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 CAS 04 0001 20120801 CAS表示公司注册的英文字母(CAS) 04表示资产类别代码 0001表示编制 顺序号 20120801表示资产购置年月日 3、管理单位及职责:3.1固定资产主管部门为生产能源管理部。负责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3.1.1对固定资产进行进行分类、编号、建档、贴牌。 3.1.2组织财务、审计部门和使用单位、部门搞好固定资产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1.3负责固定资产验收、调拨、报废、封存、让售等管理工作。3.1.4负责监督使用
4、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掌握固定资产的运行状况。确保设备完好.3.2使用部门的职责3.2.1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现场管理工作,按生产能源管理部要求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台帐。3.2.2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3.2.3严格执行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安全文明使用。 3.2.4组织固定资产的季度自查工作,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3.2.5负责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工业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323固定资产核算部门职责:财务部为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a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b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c
5、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年度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324外联经营部负责办公用固定资产和后勤房屋的维护保养及维修管理工作 。3.2.5审计监督部负责参与固定资产盘点清理和实物、财务帐目的审计工作。 3.3 公司分管生产领导对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直接负责,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固定资产负总责。 4、固定资产(设备)的计划、采购 4.1 固定资产(设备)年度采购计划编制:公司各单位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新建、技改工程需要的设备采购项目,编制年度设备固定资产申购表(附表1),于当年11月10日前上报到生产能源部,由生产能源部结合仓库库存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按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进行项
6、目立项编制年度编制年度设备采购计划预算报告和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附表2),于当年11月20日前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提交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和投资管理部,并纳入集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4.2固定资产(设备)采购:固定资产采购按公司采购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执行。5、固定资产(设备)验收、入库和登记 5.1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固定资产收到后,由生产能源管理部负责验收。生产能源管理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负责人会同采购员、使用单位专业人员和仓库管理员共同开箱检查、验收。入库程序按公司物资管理制度执行。采购员凭设备入库单和发票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5.2固定资产(设备)登记
7、: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在领用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附表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品牌。生产能源管理部及时对其进行编号。一份交生产能源管理部存档和登记,落实使用责任人。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固定资产帐务处理,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6、固定资产(设备)出库管理: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按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填写“设备领用申请单”,“设备领用申请单”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连同设备领用单一同办理设备出库手续。 7、固定资产的退换货管理:如在设备入库验收时或出库后使用过程中发现是“不合格”产品,必须进行退货和换货处理,其退换货程序按公司物资管理制度执行。 8、固定资产(设备)
8、的调拨、转移、租赁、让售管理 8.1 固定资产的调拨、转移管理:固定资产调拨和转移统一由生产能源管理部负责,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擅自调拔、转移。 8.1.1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生产能源管理部统一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在“固定资产调拨单”签字后,分别由生产能源部办理固定资产实物调拨倍登记和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 8.2 固定资产的租赁和让售管理: 8.2.1公司设备租赁:公司设备借出实行合同租赁制度。由生产能源管理部与设备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一式四份(财务部、生产能源部、租赁方、行政经营部),并报总经理审批。 8.2.2公
9、司设备对外让售:公司设备对外出售实行有偿出售方式。生产能源管理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出售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并填写设备让售单报总经理审批。生产能源管理部和财务部分别凭设备让售单注销该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和作出财务帐目处理。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擅自让售,一经发现,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9 后勤房屋建筑和生产设施管理:9.1后勤房屋建筑管理:9.1.1后勤房屋建筑项目管理:房屋建筑的计划、施工预算和验收等按方案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9.1.2后勤房屋建筑的固定资产登记: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完工后按规定验收,由建设部门办理“建设
10、项目完工单”,报生产能源管理部及财务部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9.1.3后勤房屋建筑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管理:外联经营部负责房屋建筑的日常维护、维修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使用。9.2生产设施管理:9.2.1生产设施计划:大型生产设施计划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临时用小型工业设施计划由各单位编制计划和预算报生产能源管理部审核,生产能源管理部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提出计划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9.2.2生产设施固定资产登记:按财务会计准则,生产设施达到固定资产列项标准时,必须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根据施工决算金额来确定固定资产原值。根据设施性质和性能来确定折旧年限。 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列项时作为一般设施处理
11、。 9.2.3生产设施维护、保养:各设施使用单位负责其工业设施的维护和保养。10、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10.1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生产能源管理部每年一次组织财务部、审计监督部及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情况。10.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10.2.1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10.2.2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10.2.3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10.2.4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10.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生产
12、能源管理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方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分管领导担任。 10.4清查小组根据生产能源管理部固定资产“实物台帐明细表”对各单位、部门的固定资产逐一清点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调拨和报废等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等。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在清查表中加以注明。10.5固定资产清查完成后,清查小组所有参与清查的人员在清查记录本上签名,固定资产保管责任人在“固定资产实物台帐明细表”上签名。10.6生产能源管理部根据清查结果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并作出相应的固定资产盘点报告
13、。固定资产盘点表一式三份(自留、财务部、审计部)。10.7固定资产盘点差异处理:10.7.1对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生产能源部应查明原因,会同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增补登记手续。 10.7.2发现实物与帐目不相符,造成固定资产帐目资金短缺时,生产能源管理部应填写固定资产盘点盘亏、盘盈表,同时作出固定资产盘点差异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盘点差异在10万元以内报总经理审批,盘点差异超过10万元以上经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审核后报公司总裁审批。10.7.3生产能源管理部根据审批后的固定资产盘点差异表进行固定资产实物台账调整。 10.7.4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固定资产盘点差异表,按照俄罗斯有关规定,做出固
14、定资产账务帐务处理,使财务账目与实际盘存一致。 11、固定资产的报废: 11.1 报废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11.1.1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11.1.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11.1.3 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11.1.4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11.1.5 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11.1.6公司认为的其他需要处置的固定资产。11.2固定资产报废申请:11.2.1凡需要申请固定资产报废的使用单位、部门必须向生产能
15、源管理部提出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单”一式三份报生产能源管理部(生产能源管理部、财务部、自留)。11.2.2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生产能源管理部依据固定资产报废条件对各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单”进行审核,并作出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意见报告(附“固定资产处置单”),报告按报废金额大小情况分层报批。报废金额在10万元以内报由总经理审批,报废金额超过10万元经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审核后报公司总裁审批。11.2.3固定资产报废帐目处理:凡经批准报废后的固定资产由生产能源管理部依据审批后的“固定资产处置单”汇总表,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报废实物台帐的注销手续,财务部作出相应的帐务处理。11.2.4房屋建筑
16、和工业设施的报废:房屋建筑按使用年限折旧报废,生产设施的报废使用年限和实际需要情况报废。12固定资产(设备)封存和启封:12.1各单位凡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按生产能源部提出要求,由各使用单位、部门封存、保管。确定不再原地使用的设备拆除运回仓库封存保管。运回仓库封存保管的设备由生产能源管理部办理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 12.2.封存设备启封: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生产能源管理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该设备进行鉴定,如确认设备性能合格后,在启封单上填写同意启封意见,方可启封投入使用。对鉴定性能不合格的封存设备要进行重新检修后并检验合格后才能启封, 13有关奖惩规定: 13.1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按公司奖罚条例处罚。 13.2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生产能源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