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p>GF—1999—0201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青岛德惠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方:青岛建设集团零零一工程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发包人(全称):青岛旭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际航海俱乐部配套房屋
工程地点:青岛市南海路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约100 m2,地下1层,剪力墙结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除去土石方工程、基础处理工程、外保温外墙涂料、户内装修、所有的弱电穿线工程、给排水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8年11月8日 (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2008年12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7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元(人民币)
¥ :(暂定)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图纸
3、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08 年 11 月 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青岛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地方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要求。(作为合同附件)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在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有特殊要求,双方另议。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双方协商约定有关标准规范。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份数共三套(不含竣工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与本工程无关人员进行保密。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发包人工作
5.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七日内完成,且达到现场施工条件。若达不到上述标准,由双方现场协商办理签证,承包人可配合施工至具备施工条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七日内接至建筑物中心50米内,提供施工电源,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水、电。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七日内完成。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七日内由发包人提供。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七日内办妥工程所需全部证件。若因发包人手续不齐全导致建管局及其它管理部门对该工程进行查处,承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交承包人并现场交验。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若需保护,可由承包人实施,由发包人现场签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协商。
5.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另行协商。
6、承包人工作
6.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十五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完成施工产值报表及下月计划进度报表一式二份(甲方、监理各一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5)需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执行“通用条款”。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发包人如有特殊要求保护的工程部位,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现场办理签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若需保护可由承包人保护并实施,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现场签字,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负责,详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7、计划进度
7.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收到全套施工图纸五天内提供。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文件一周内,由发包人签字认可。
7.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进度执行。
8、工期延误
8.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执行“通用条款”。
四、质量与验收
9、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由甲方直接验收。
五、安全施工 执行“通用条款”。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0、合同价款及调整
10.1本合同价款采用 (2) 方式确定。
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无。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⑵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本工程价款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按实结算。
⑶ 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
10.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发包人、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材料差价、现场签证造成费用增加及可能发生的合同外补充协议、政策性调整等。
11、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30%。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
12、工程量确认
12.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时间:
承包人每15日前提交当月完成施工产值报表一式二份,其余执行“通用条款”。
1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支付方式:支票;首付款合同签订后立即支付30%,混凝土浇筑前支付到7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100%
七、工程变更:按“通用条款”执行。
八、 竣工验收与结算
14、竣工验收
14.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提交竣工图三套(竣工图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绘制,发包人提供原始施工图三套)。
14.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九、 违约、索赔和争议
15、违约
1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若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追索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1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16、争议
16.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所选项下√,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①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 )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
17、不可抗力
17.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1、执行通用条款;2、受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3、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的任何一种自然力作用;4、爆发鼠疫、霍乱、非典、禽流感等流行性疾病;5、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为:台风、烈度6度以上(含6度)的地震等及其权威机构(如青岛市气象、地震等部门)的认定;6、政府出台的导致工程无法进行的措施。
18、合同份数
18.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19、补充条款
1.结算依据:
该工程以每平方米1800元人民币包死,基础开挖后具体确定房屋尺寸及面积。双方确认的面积为结算依据。
2.工程结算:
本工程以面积和平方米单价做最后工程结算
4、经济签证在收到承包人提报资料后五日内给予合理批复,逾期视为认可。
5.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30%工程款,混凝土浇筑前支付到70%,竣工合格后支付到100%。
6、本工程所交纳的税金由承包方自行办理交纳。
7、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7</p>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