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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评册作业1
一、1.禹刑 2.汤刑3.九刑4.杀5.醢6.兄终弟及7.媒氏8.神权法指导思想9.田里不鬻10.七出
四、名词解释
1.质剂:买卖双方各执二分之一。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
2、六礼:西周结婚程序;包含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 ,日后封建社会基本上沿用西周六礼制度。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备礼前往求婚。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额外内女方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纺结婚姻。纳征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又叫纳市。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其同意。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六礼始于奴隶社会,对后世影响很大,是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相结合表现,并充满浓厚迷信色彩。
3.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辞听指听当事人陈说,理亏则语无伦次;色听指观察当事人表情,理亏则面红耳赤;气听指听当事人陈说时呼吸,理亏则气喘;耳听指观察当事人听觉反应,理亏则听觉失灵;目听指观察当事人眼睛,理亏则不敢正视。"五听"表现出浓厚形式主义特点,但就其注意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而言,有一定借鉴意义。
4.《法经》: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封建法律。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订了《法经》。 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诸侯国立法经验基础上,制订《法经》六篇。它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一部粗详细系封建法典。《法经》六篇,分别是盗、贼、囚、捕、杂、具。李悝认为 "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 ,所以把盗、贼放在开头部分,而把相当于刑法总则具律放在了篇尾。从《法经》内容,可看出其阶级本质:第一,它锋芒主要是指向农民和其余劳感人民;第二,维护君主专制制度;第三,维护封建等级制度。总之,《法经》是新兴地主阶级意志和利益集中表现,是封建地主阶级镇压农民反抗暴力工具。5.以古非今罪:秦朝设置罪名,就是以过去事例指责现实各项政策和制度
五、案例分析
1.商纣争太子案
(1)在商代妻和妾区分是什么?答:妻妾地位截然不一样,二者处于极不平等地位。大多数妾是奴隶主贵族从女奴中强娶来,还有是经过"嫔嫁"来,即奴隶主贵族娶妻,往往同妻隋嫁女一同收为妾。一妻多妾制是因为奴隶社会私有制决定嫡长子继承制,假如多妻就会造成王位混乱和争斗财产,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统治秩序。
(2)嫡长子继承制含义及意义。答:嫡长子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长子继承制度。此制度始于商朝末期,至西周早期正式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决定了奴隶社会私有制下一妻多妾制,假如在多妻情况下,就会因争夺财产和王位产生混乱,乃至战乱。所以妻妾之分,也就有了嫡子和庶子之分,就以防止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吵,进而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统治秩序。嫡长子继承制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
2.车裂商秧案
(1)结合教材,简述商秧改革主要内容答:商鞅在秦国进行两次变法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9)。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政治势力。详细内容是:一是整理户籍,设置连坐法,预防隐匿坏人;二是奖励告奸;三是.奖励农业生产;四是.奖励军功。第二次变法(公元前350)。重点是废除奴隶制土地制度。详细内容是:一是.深入强调分户居住;二是.取消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三是.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四是.统一度量衡制度。商鞅变法意义,在于经过变法改革,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发展,使得秦国国势日强,在战国"七雄"中跃居六国之首,为日后秦始皇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
(2)请叙述刑、法、律概念。答:从词源看,汉字"法"确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含义。与"法"字有亲密联络另一个字是"律"。据(说文解字)解释,"律,均布也"。可见,"法"总是指一个判断平、正、直标准,而"律"则主要强调是人人必须恪守东西。把"法"与"律"连用,就是说"律"是一个包含有国家确认判断公、正、直标准"律"。"法律"一词在清末民初才被广泛使用,听说是受日本影响。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评册作业2答案
三、名词解释
1.亲亲得相首匿:允许一定范围亲属之间对于一定犯罪能够首谋隐匿。汉律要求,卑幼匿尊亲长,不负刑事责任;尊亲长首匿犯死罪卑幼,虽应处刑,但能够请求减免,首匿犯通常罪卑幼也不负刑事责任。
2.官当: 中国封建社会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或爵位折抵徒刑和流刑刑罚。《北魏律》最先做此要求,隋律、唐律相继沿袭。唐律要求,五品以上官可抵私 罪"(因私事或假公济私而犯罪)徒二年,"公罪"(因公事而犯 罪)徒三年;九品以上官可抵"私罪"徒一年,"公罪"徒二年等。明、清律无此要求。
3.唐律疏议:《唐律疏义》就是《永徽律疏》,它是我们研究唐律范本,而且是我国封建法典典范,成为中华法系代表。唐初在隋朝《开皇律》基础上修成了一部《唐律》。《永徽律疏》是唐高祖命长孙无忌等人依照《武德律》和《贞观律》编撰法典,共二十篇,五百零二条,篇名依次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捕亡、断狱等,于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永徽律》以保护封建土地全部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加强皇帝权力,统治和镇压农民为主要内容,是中国现存最完备一部封建法典,全文保留在《唐律疏议》中。
4.宋刑统: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宋建盛大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封建法典。其条文只是《唐律疏议》翻版,改变之处于于:增加"折杖法";搜集自唐末至宋初150年间敕、令、格、式中刑事规范209条附于律文之后;篇目仍是12篇、502条,但在每篇下设有门,共计213门。
5.秋审:秋审是清朝一个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清朝将朝审发展为两种,即朝审和秋审。秋审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被处以死刑囚犯。秋审开始执行于顺治十五年,首先要求各省督抚将自己省内全部被判处斩和斩监候(相当于当代死缓)案件和布政使、按察史会通复审,分别提出四种处理意见: (1)情实。罪情属实,罪名恰当,奏请执行死刑。(2)缓决。案情即使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办。(3)可矜。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死刑,通常减为徒、流。(4)留养承祀。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单丁情形,合乎申请留养者,按留养案奏请皇帝裁决。
四、案例分析
1.缇萦上书救父。
(1)奴隶制五刑答:奴隶制五刑:即黥(墨)、劓、刖、宫、大辟。墨刑是在罪犯面部或额上刻辞后涂以墨;劓刑是割鼻;刖刑即断足;宫刑即男子割去生殖器,女子幽闭刑罚;大辟即死刑。
(2)分析汉文帝废除肉刑原因。答:这次刑制改革,经过文景两位皇帝,时间长达20多年,反应了一项制度改革,是由不完善到完善过程;后世多认为是出于"悲怜"缇萦,表现文帝德政,但本质在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统治者既要处罚犯罪者,又能使其保留劳动能力,以利于其统治。不过,在中国法制史上意义重大。它是中国古代刑制由横蛮阶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标志和转折点。为封建制五刑建立奠定了基础,而且也有利于封建经济发展。
(3)汉初立法指导思想。答: 汉初至文景时期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治指导思想。汉初,因为秦朝苛政和连年战争,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统治者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局面,使人民得以休息生养,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巩固刚才建立封建政权。这时,刘邦总结秦亡教训,作为借鉴。刘邦手下陆贾依照黄老思想,结合当初社会情况,提出"道莫大于无为"。当初统治阶级从皇帝到丞相无不尊崇黄老思想。文景时期尤为显著。无为而治思想反应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结果,出现了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改进繁荣景象。
(4)秦汉徒刑种类。答:秦朝徒刑:
A .城旦、舂。城旦,适适用于男犯,即强制男犯白天修筑长城一个徒刑。 舂,适适用于女犯。秦朝依照生理条件,对罪应城旦女犯施以舂米以供刑徒口粮劳役。舂刑期与城旦一样。
B.鬼薪、白粲。鬼薪,适适用于男犯;白粲,适适用于女犯。鬼薪是指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以供宗庙祭奠之用。白粲指强制女犯择米使正白,以供宗庙祭奠之用。二者刑期皆为三年。
C.司寇、作如司寇。 司寇,就是强制男犯到边远地域服劳役,主要从事防御外寇入侵,刑期为二年。作如司寇,适适用于女犯,相当于司寇,是指强制女犯服相当于防御外寇入侵刑罚,刑期也为二年。
D.罚作、复作。"罚作,适适用于男犯,指强制男犯到边远地域戍守,刑期为三个月到一年。复作,适适用于女犯。就是强制女犯到官府服劳役。罚作和复作是徒刑中最轻,刑期为三个月到一年。
汉朝徒刑基本是沿用秦朝:A .髡钳城旦舂(5岁刑)。B. 完为城旦舂(4岁刑)。C. 鬼薪白粲(3岁刑)。D. 司寇和作如司寇(2岁刑)。E.男罚作、妇女复作(1岁刑-3个月)。F."女徒顾山"。(指是妇女犯罪判处鬼薪上山砍柴徒刑,能够不亲自服役,每个月花三百钱雇人代替。
2.长孙无忌带刀入宫案(1)"八议"内容答:中国封建王朝要求对八种人犯罪要上奏皇帝进行尤其审议,方便对其减刑或免刑一个制度。"八议"是由《周礼"秋官"桐寇》中"八辟"演变来,曹魏制订魏律时将"八辟"改为"八议",指示:"功臣之子,法应人议"。"八议"从魏律开始正式载入律典,成为刑法一项基本标准,今后代相沿至明清律。所谓"八议",即有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封建德行所谓贤臣)、议能(所谓大才能大臣)、议功(对封建王朝有大功勋者)、议贵(高官显爵)、议勤(对封建统治有特殊勤劳者)、议宾(先朝君主后代)。这八类人犯罪,依法享受免刑或减刑特权。这是封建等级制在法律上表现,并使之法典化。(2)"十恶"内容答:将北齐律"重罪十条"发展为"十恶"大罪,它是将危及封建国家根本利益十条最严重罪名,集中置于律首,以强调这十种犯罪是打击主要对象。加强对危害封建统治秩序行为镇压;所谓"十恶"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3)"八议" 与"十恶"关系。答:"八议"是指八类人犯罪,依法享受免刑或减刑特权,封建贵族特权,这是封建等级制在法律上表现,并使之法典化。在名例律中立下"十恶"专条,强调这些罪行严重性质。②犯"十恶"罪人即使属于八议范围,也不得享受议、请、减照料。)"八议" 与"十恶"相辅相成,共同为封建统治服务。
3.胡蓝之狱(1)明初时怎样加强中央集权答:一是确立重典治乱世立法指导思想。首先,重典治乱世。详细表现在重典治吏和重典治民两方面。朱元璋认为,国家稳定,首先取决于封建国家能否实施对于各级官吏有效管理。他试图经过重典治吏,来达成愈加好治民、治国,强化中央集权。其次,礼刑并用。朱元璋也从历史中意识到,一味强调镇压,仅靠严刑峻法,虽能够取得一时之效,但不能从根本上处理问题。他主张礼法并用,将礼预防犯罪职能同法镇压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坚持严刑酷法,又强调德礼教化,儒法结合,礼刑并用。再次,加强法制宣传。朱元璋将立法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要求老百姓知晓法律是怎样要求,用实际案例来教育老百姓。二是禁止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明朝统治者鉴于唐、宋两朝臣下结党、减弱皇权、分散统治力量教训,在采取废除丞相制度,不准后宫与宦官干预朝政等一系列方法以外,《大明律》中还专设"奸党"条,要求:"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 "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行法律,听从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等都组成奸党罪,要受到严厉惩治:本人处死,子为奴,财产入官。三是严酷镇压危害君主专制统治反抗行为。明律对"谋反、大逆"一律采取重罪加重处罚标准。如凡谋反及大逆者,不但本人要凌迟处死,其被株连亲属,包含祖父、父、子、孙、弟兄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弟兄之子、不限籍之异同,亦不论笃疾、废疾,凡年十六岁以上者,一律处以死刑,明律株连范围比唐律广泛得多。三是严厉惩治贪官污吏。在《大明律》中要求:对于受财枉法所谓"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所谓"风宪官"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它官吏加重两等处刑。(2)明初朱元璋立法指导思想答:明朝处于我国封建社会后期,为了维持政治、经济不遭受严重破坏,君主专制统治愈加强化,并发展到极端化程序。这一时期立法指导思想是开国皇帝朱元璋确立,对整个明朝立法活动都有深刻影响。一是重典治乱世。详细表现在重典治吏和重典治民两方面。朱元璋认为,国家稳定,首先取决于封建国家能否实施对于各级官吏有效管理。他试图经过重典治吏,来达成愈加好治民、治国,强化中央集权。二是礼刑并用。朱元璋也从历史中意识到,一味强调镇压,仅靠严刑峻法,虽能够取得一时之效,但不能从根本上处理问题。他主张礼法并用,将礼预防犯罪职能同法镇压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坚持严刑酷法,又强调德礼教化,儒法结合,礼刑并用。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朱元璋将立法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要求老百姓知晓法律是怎样要求,用实际案例来教育老百姓。(3)朱元璋重典治吏方法 答:明朝从维护封建国家根本利益出发,严惩贪官污吏。一是制订明《大诰》。是朱元璋洪武18-间亲手制订刑事尤其法,兼有朱元璋对臣民训诫,是朱元璋重典治乱世,尤其是重典治吏主张、实践和方法。《大诰》包含《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三编》、《御制大诰武臣》4篇,共236条。内容是惩治贪官污吏经典案例汇编。二是采取严厉方法严惩贪官污吏。《大明律》要求:对受财枉法所谓"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 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风宪官"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它官吏加重两等处刑。明《大诰》也侧重打击贪官污吏,且刑罚残酷,如有"剥皮实草"等。(4)《大明律》禁止臣下结党法律要求。答:明朝统治者鉴于唐、宋两朝臣下结党、减弱皇权、分散统治力量教训,在采取废除丞相制度,不准后宫与宦官干预朝政等一系列方法以外,《大明律》中还专设"奸党"条,要求:"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 "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行法律,听从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等都组成奸党罪,要受到严厉惩治:本人处死,妻子为奴,财产入官。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评册作业3答案
1.清政府立宪举措及对中国法律近代化意义?答:清政府立宪举措:自1840年鸦片战争至19,清政府面临列强蚕食中国局面,于19清廷派大臣考查列国宪政,以期仿效谋国家富强,其目标有三:一是皇位永固;二是抵抗外侮;三是兼有削藩统权。实施预备立宪是清廷不得巳而为之结果。19,清政府设置考查政治馆,第二年改建为宪政编查馆,作为预备立宪办事机构,今后,进行了一些预备立宪活动。一是设置咨议局和筹建资政院。二是制订颁布《钦定宪法纲领》,并于19宣告立宪以九年为期。纲领精义有:君主神圣不可侵犯;君主独揽统治权;臣民按照法律有应得权利义务。清末钦定宪法纲领最突出特点就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以维护封建专制主义为根本目标,它首先激起了人民激愤,同时也让立宪派大失所望。三是《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则是在武昌起义沉重打击下,清政府为了渡过危机而暂时炮制"宪法"。其采取责任内阁制,在形式上限制了君权,扩大了国会和总理权力,但用君主立宪形式保持皇帝统治地位,对人民民主权利只字未提,暴露了它坑骗性和反动性。意义:认识晚清预备立宪保守性和坑骗性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对待它主动意义:一是加速了清朝灭亡。预备立宪方法加剧了中央与地方、满汉之间、阶级之间矛盾,引发了社会极大混乱,加速了它覆灭。二是清政府在实施"预备立宪"过程中,对应地对旧有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它缩小了皇帝与国会之间权力百分比,调整和改造了君主专制制度,直接冲击了二千多年专制政体,拉开了封建中国政治近代化进程序幕。三是预备立宪传输了宪政知识,进行了民主政治思想启蒙,培养了一大批具备初步民主自治能力知识分子,为我国近代宪政运动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四是《钦定宪法纲领》所确立君主立宪宪政制度在当初历史条件下,不失民主政治成份,客观上对当初人们思想起到了不小冲击作用。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备近代意义宪法有其值得必定价值。五是《钦定宪法纲领》它即使带有浓厚封建性,但毕竟同旧有传统封建法典不一样,它打破了传统中华法系传统结构,使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独立于刑法、民法等普通法之外,全方面、集中地要求了国家与社会制度基本标准。六是《钦定宪法纲领》结构比较完整。具备了名称、正文、附录、实施日期。
2.中华法系"诸法合体"是怎样走向"诸法分立"?答:中国法制历史源远流长,从我国封建社会最早一部粗详细系封建法典《法经》,到秦朝在《法经》基础上制订《秦律》、汉朝《九章律》,隋朝《开皇律》、《大业律》,唐朝《永徽律疏》,宋朝《宋刑统》,明朝《大明律》,直到清朝《大清律例》,一脉相承,形成以中华法系,中华法系在结构上一个基本特点,就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内容于一体,用刑罚方法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在这么法律架构中,实体法和程序法完全融合,刑事法律规范异常发达,民事法律规范则处于隶属地位,形成了"重刑轻民"规范格局。清末变法修律造成中华法系走向解体。伴随修律过程中一系列新法典法规出现,中国封建法律制度传统格局开始被打破,延续几千年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传统中华法系发生了重大改变,法典"诸法合体,以刑为主"体例被西方式由多个部门法共同组成体系所取代;以儒家纲常伦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标准,以"一本于礼"、"家族本位"为基本特征法律文化受到了西方法律思想和法制标准巨大冲击,形成中西法律文化汇合新特征。晚清政府新制订法律,均参考了西方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结构模式,从而彻底改造了传统中华法系法律结构。如在修律中产生了中国首部宪法性文件,要求了中国法律史上从未有过国会权力、权利义务等概念和内容。从19到19,经过大规模立法活动,初步形成了以公法与私法为主体新法律架构,迈出了与世界法律接轨第一步,为我国最终融入传统大陆法系奠定了形式和思想基础。
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清廷法制改革不了了之。不过,中国法制"诸法分立"进程没有停顿。民国时期,中国法制"大陆法系化"深入发展,基本形成了 "大陆法系化""六法全书"。新中国法律体系有两大源头:一是革命依照地法,二是苏联法。革命依照地法首先受苏联法律影响,另首先也受当初国统区法律影响。不过前者是公开,后者是潜在。苏联法前身是作为大陆法系组员俄国法;国民党政府法律则自清末以来一直以大陆法系为师,内容上即使不停有改变,但形式、格调、组织、程序上自有难以逃脱习性或胎记。所以,新中国法两个源头都是大陆法系,而大陆法系一个特点就是"诸法分立"。
3.孙中山南京暂时政府在法制建设上建树。答:南京暂时政府法制建设建树颇多:
一是南京暂时政府制订具备宪法性质政府组织法。《组织纲领》,共4章21条。其特点主要是:(1)受美国宪法影响,基本上采取总统制共和政体;(2)中央国家机关权力分配实施资产阶级三权分立标准;(3)采取一院制议会政制体制,参议院是国家立法机关。其历史意义在于,作为政府组织法,《中华民国暂时政府组织纲领》起着暂时宪法作用。它使以孙中山为首中华民国第一届政府得以依法成立,树立起法治良好开端。
二是具备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质文件《暂时约法》。《暂时约法》是辛亥革命主动结果,也是当初国内资产阶革命党人、立宪派袁世凯为首大地主买办阶级等各派政治势力,在列强暗中干预下,相互斗争妥协产物。制订《暂时约法》目标在力图使用方法律制约袁氏,防范其专权,用以保卫尊重民国政体。
《暂时约法》共7章56条。依照孙中山民权主义为理论基础,吸收吸收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平等自由"等宪法标准而制订,集中反应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精神。
其主要内容:(1)《暂时约法》确认中华民国是民主共和国。它以根本法形式宣告朕及国家君主专制制度灭亡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诞生;(2)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政治制度。预防个人独裁,彻底否定了君主集权专制政体;(3)详细要求了人民权利和义务和保有财产和营业自由。
《暂时约法》特点:(1)要求政权形式和权利关系是为了预防袁世凯专权独裁;(2)要求了修改《暂时约法》严格程序。要求了严格修改修改宪法程序,只能由2/3以上参议院议员或暂时大总统提出,并经参议员4/5以上出席,出席议员3/4同意后,才能进行。
《暂时约法》历史意义:(1)它首次以根本大法形式废除了封建帝制和等级特权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国家制度。首次将人民渴望民主、平等、自由赋予法律效益,是中国历史上一项伟大创举。它确认了辛亥革命主动结果,使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思想深入人心,唤起了民主意识,为以后反对帝制复辟奠定了思想基础。(2)它确立民主法制标准,在中国法制史上也是创举,在维护民主权利,一切依法办事,彻底否定了封建法统。
三是颁布了其余革命法令。(1)保障人权废除封建等级特权制度。如解除"贱民"身分,禁止买卖人口;提升女权;取消官僚特权与革除官厅陋习。(2)发扬"国魂"革除封建陋习。禁烟禁赌;劝禁缠足;公布《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3)整饬吏治任人唯贤。
四是建立了新型司法制度。(1)建立新型司法机关。为落实三权分立,实现司法独立资产阶级法制标准,中央设"暂时中央裁判所",后改称"法院";地方审判机构称作"审判厅",实施四级三审制。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干涉。(2)改革审判制度。仿效西方文明审判方式,颁布《禁止刑讯文》、《禁止体罚文》,废除封建刑讯体罚制度。(3)采取律师制度。为确保当事人正当权益,草拟《律师法草案》,实施律师辩护制度、公审制度、陪审制度。
南京暂时政府法制建设,暂时政府法制具备鲜明反封建进步性,给几千年封建法制笼罩下中国带来了一线新曙光,民主共和、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保障人权、司法独立、法制标准等等开始深入人心,表现了民主思想和法律观,对提升人民民主觉悟,争取人权,维护国家尊严,具备很大启蒙作用,意义深远。
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西周土地王有主要标志是"溥天之下 "。
2.公元前5"郑驷颛杀邓析,而用其 "。
3.秦国在孝公时,商鞅以《 》为蓝本,改法为律。
4.秦朝民间起诉,有公室告和 之分。
5.汉律要求为起义农民通情报、当向导、供给饮食,便组成 罪。
6.南北朝时,东魏以格代科,制订一部法典,叫《 》。
7.隋炀帝时《大业律》共 篇。
8.《宋刑统》在每篇之下设"门",共 门。
9.元朝建立后,便下令禁止使用 律,并着手制订新律。
10.清朝人关后制订第一部完备成文法典是《 》。
11. 《大清新刑律》公布于 年。
12.《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 年颁布。
13.北洋政府时期曹锟"贿选宪法",正式名称叫《 》。
14.目内民主政权时期,"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全部"要求在《 》。
15.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在政权组织方面详细化表现是实施" "标准。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择1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提干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0分)
1.赎刑作为一个制度始于( )。
A. 夏朝 B. 商朝 C. 西周 D. 春秋
2.春秋时期楚国最高司法官叫( )。
A. 司寇 B. 廷理 C. 廷尉 D.大理
3.中国古代中央司法机关设律博士始于( )。
A.曹魏 B. 晋 C.南朝陈 D. 北魏
4.典卖与买卖严格区分在于典卖是( )。
A. 活卖 B. 断卖 C.绝卖 D.永卖
5.将《钦定律诰》附于律后是( )。
A. 吴元年律 B. 洪武六年律 C. 洪武二十二年律 D.洪武三十三年律
6.清末政府19宣告立宪预备期为( )。
A. 五年 B. 无期限 C. 九年 D.三年
7.《中华民国暂时政府组织纲领》确立了( )。
A. 责任内阁制 B. 总统制 C.立宪制 D.帝制
8.《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颁布时间是( )。
A. 1928年7月 B. 1930年3月 C.1930年5月 D.1931年11月
9.太平天国早期纲领性文件是( )。
A. 资政新篇 B.太平刑律 C. 十款天条 D. 天朝田亩制度
10.解放战争时期,民主政权土地立法主要有( )。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B.《土地暂行法》 C.《中国土地法纲领》 D.《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
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2个至5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题干后括号内。多项选择、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0分)
1.西周刑法标准主要有( )。
A. 区分有意与过失 B.区分偶犯与惯犯
C. 罪疑从赦 D.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 E.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
2.汉《九章律》是在《法经》基础上增加了( )。
A. 兴律 B.厩律
C.盗律 D. 户律 E. 囚律
3.参加《晋律》编纂者主要有( )。
A. 贾充 B.羊祜 C. 杜预 D.房玄龄 E. 裴楷
4."十恶"罪中危害国家安全是( )。
A. 内乱 B.谋反 C. 谋叛 D. 恶逆 E.不道
5.清代经秋审或朝审案件确定四种意见是( )。
A. 情实 B.缓决 C.可矜 D. 留养承祀 E.复奏
6.《暂时约法》要求南京暂时政府行使行政权机关是( )。
A. 参议院 B. 暂时大总统 C.副总统 D. 国务员 E.法院
7."袁记约法"要求大总统大权包含( )。
A. 行政 B. 立法 C.司法 D. 军事 E. 财政
8.南京国民政府法律要求男女结婚年纪为( )。
A. 男17 B. 男18 C. 男20 D. 女15 E. 女16
9.抗日民主政权婚姻法反对( )。
A. 包办强迫 B.买卖婚姻 C. 禁止童养媳 D.禁止重婚 E. 禁止纳妾
10.《资政新篇》提出带有资本主义色彩主张有( )。
A. 发展近代经济 B. 修铁路 C. 建公路 D.造轮船 E.开矿山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宫刑
2.六礼
3.禁榷制度
4.都察院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8分)
1.简述邓析作竹刑。
2.简述宋朝"重法地"法。
3.简述清末立法指导思想。
4.简述"十恶"。
六、阐述题(共21分)
1.试述唐朝几部主要唐律制订情况。(11分)
2.试述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纲领》相比较有哪些特点。
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莫非王土
2.竹刑
3.法经
4.非公室告
5.通行饮食
6.麟趾格
7.18
8.213
9.金
10.大清律集解附例
11.1911
12.1853
13.中华民国宪法
14.井冈山土地法
15.三三制
二、单项选择题:在以下各题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每小题1分,共10分)
1. A 2. B 3.A 4.A
5. D 6. C 7. B 8. D
9. D 10. C
三、多项选择题。在以下各题备选答案中选择2至5个正确,并将其序号字母填入题中空格处。多项选择、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0分)
1. A B C D E 2. A B D 3. A B C E 4. B C
5. A B C D 6. B C D 7. A B C D E 5. B E
9. A B C D E 10.A B C D E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割掉男性生殖器(2分),破坏女性生殖机能刑罚。(2分)
2.西周时期结婚六道程序(1分),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3分)
3.指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一些主要商品实施专卖制度。(4分)
4.明朝改唐宋以来御史台为都察院为最高监察机关。(4分)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8分)
1.春秋'期郑国人邓析作(2分),因将法律条文写在竹简上故称竹刑(3分)。便于携带使用。(2分)
2.宋朝为镇压农民起义,要求京城附近为"重法地"(2分),在重法地内凡属犯劫盗罪者,本人处死,没其家产,妻子编置千里之外。(5分)
3.反应在两道上谕里。(1分)第一道上谕是光绪28年要求修订法律大臣"参考各国法律""务期中外通行"(2分)。第二道是宣统二年又提出"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行变更"(2分)。反应了立法既要考虑保护帝国主义侵略者利益,又要考虑保护封建地主买办阶级利益。(2分)
4.由"重罪十条"发展而来,(1分)最早要求在《开皇律》里,(1分)将"十恶"罪名全列出来(5分)
六、阐述题(共21分)
1. 唐朝先后颁布五部唐律,唐初高祖时期依照《开皇律》制订《武德律》,共12篇500条。(2分)太宗贞观年间在《武德律》基础上制订《贞观律》,这部法典比旧律在刑罚方面又减轻很多,从而为唐律奠定了基本面貌。(2分)高宗永徽年间又进行修订颁布,是为《永徽律》,永徽四年又颁布解释律文《永徽律疏》,与律文具备一样法律效力。(3分)玄宗开元年间修订颁布了《开元律》。上述唐律均十二篇五百条。(2分)宣宗大中年间制订《大中刑律统类》,体例发生改变,共121门。(2分)
2. 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纲领》制订历史背景不一样。(1分)前者在政治上实施抗日民主统一战线标准,边区人民包含地主、资本家,只要拥护抗日,不反共,皆可参加政府工作。(3分)经济上调解各阶级之间利益,协调各种经济成份发展标准,不立刻消亡封建地主经济。(3分)在民主与法制方面,作出了更系统、更成熟要求,如保障人权,建立逮捕与审判制度等。(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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