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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公报
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 2003.02.09 10:34:51
山东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2年11月26日)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2001年12月31日进行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山东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登记工作提前到2001年11月1日组织实施。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全省广大人民的大力支持,以及全体普查工作人员、普查人员的严密组织和艰苦努力,现已全面完成了全省辖区内的法人单位及法人单位所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查登记任务。普查数据顺利通过了国家数据质量检验审核。现将普查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单位总体状况
普查结果显示,2001年末,全省拥有各类法人单位34.85万个,比1996年增加3.65万个,增长11.70%。其中,企业法人20.05万个,占57.53%;事业法人2.53万个,占7.26%;社会团体法人0.66万个,占1.89%;机关法人1.57万个,占4.51%;其他法人10.04万个,占28.81%。
2001年末,全省共有产业活动单位50.35万个,同口径相比,较1996年增加约5万个。其中,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25.72万个,占51.08%;非生产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24.63万个,占48.92%。
2001年末,全省共普查登记个体工商户159.42万户。
表1:按单位类别分组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情况
单位数(个)
(万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48473
100.00
企业法人
200484
57.53
事业法人
25259
7.25
机关法人
15710
4.51
社团法人
6551
1.88
其他法人
100469
28.81
二、产业活动单位
503519
100.00
生产经营性
257229
51.09
非生产经营性
246290
48.91
三、个体工商户
1594210
-
从地区分布看,各类单位的分布,主要是受经济发展状况、城市化水平、人口密度和行政区划设置等因素的影响。法人单位数居全省前五位的分别是:青岛5.66万个、烟台3.38万个、济南3.32万个、潍坊3.19万个、临沂2.37万个,这五个城市法人单位数占全省法人总数的51.43%;产业活动单位数居全省前五位的分别是:青岛6.99万个、潍坊4.83万个、烟台4.52万个、济南4.46万个、临沂4.19万个,五城市集中了全省49.63%的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工商户数量居全省前五位的分别是:青岛17.52万个、临沂17.49万个、潍坊13.26万个、济宁12.24万个、烟台12.02万个,共占全省个体工商户的45.50%。
表2: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与个体工商户的地区分布情况
地区别
法人单位(个)
产业活动单位(个)
个体工商户(个)
合计
348473
503519
1594210
济南市
33209
44572
111421
青岛市
56636
69854
175170
淄博市
20701
31532
86144
枣庄市
11515
17707
78972
东营市
6728
9009
32324
烟台市
33827
45234
120190
潍坊市
31853
48319
132577
济宁市
23617
34504
122417
泰安市
13698
22691
83604
威海市
15383
21104
54841
日照市
11752
17010
54614
莱芜市
4512
6816
19956
临沂市
23685
41908
174903
德州市
20158
30450
113646
聊城市
13906
21814
71993
滨州市
10992
17324
76114
菏泽市
16301
23671
85324
2001年末,全省各类法人单位实有从业人员1669.94万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338.32万人。
二、行业分布状况
1、行业分布情况
从国民经济行业的门类分布看,2001年末,在各类法人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9.85万个,占28.25%;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5.46万个,占15.68%;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含基层群众自治组织)11.25万个,占32.27%;社会服务业1.70万个,占4.88%;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69万个,占4.85%。全省法人单位的分布主要集中于以上五个行业,共占85.93%。
表3:按国民经济行业分布的法人单位状况
行业类别
2001年(个)
1996年(个)
2001年比1996年增加(个)
2001年比1996年增长(%)
合 计
348473
311964
36509
11.70
农、林、牧、渔业
5027
4143
884
21.34
采掘业
2703
4717
-2014
-42.70
制造业
98450
105974
-7524
-7.10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33
550
183
33.27
建筑业
11095
13691
-2596
-18.96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1004
748
256
34.22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4859
3453
1406
40.72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54647
42373
12274
28.97
金融、保险业
3648
3584
64
1.79
房地产业
4207
1672
2535
151.61
社会服务业
16991
7407
9584
129.39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9775
4526
5249
115.97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16896
8498
8398
98.82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3231
2117
1114
52.62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112459
107183
5276
4.92
其他行业
2748
1328
1420
106.93
个体工商户中,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87.37万个,制造业35.19万个,社会服务业16.41万个,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14.92万个。上述四行业个体工商户共占全省总数的96.53%。
2、产业分布
2001年末,在各类法人单位中,从事第一产业的0.25万个,占0.73%,比1996年上升0.11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11.30万个,占32.42%,比1996年下降7.63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23.30万个,占66.85%,比1996年上升7.52个百分点。
三、企业所有制结构
从企业的实收资本构成看,2001年末,在各类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中,国家资本占37.33%,集体资本占13.08%,法人资本占21.66%,个人资本占16.39%,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占11.54%。同1996年相比,国家资本、集体资本分别下降了15.60和7.58个百分点,个人资本、港澳台和外商资本分别上升了11.85和0.12个百分点。
从企业的组织形式看,2001年末,国有、集体企业占全省企业法人单位数的29.46%,私营企业占52.83%,股份制企业占9.38%,外商投资企业占3.2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77%。同1996年相比,国有、集体企业单位比重分别下降了5.24和28.25个百分点;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分别上升了24.25和5.97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比重也有一定程度的上升。
表4:按企业组织形式分组的法人单位状况
2001年
1996年
企业法人(个)
比重(%)
企业法人(个)
比重(%)
总计
200484
100.00
184377
100.01
国有企业
21287
10.62
29238
15.86
集体企业
37768
18.84
86823
47.09
私营企业
105916
52.83
52702
28.58
联营企业
1005
0.50
600
0.33
股份制企业
18800
9.38
6282
3.41
外商投资企业
6561
3.27
5430
2.95
港澳台投资企业
3546
1.77
2899
1.57
其他
5601
2.79
403
0.22
从国有及国有控股情况看,2001年末,国有及国有控股(包括相对控股)企业法人单位2.88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的14.37%,其资本金及年营业收入分别占47.58%和43.01%。分行业看,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资本金和年营业收入占相应行业的资本金总数和年营业收入总数的比例为:采掘业分别占89.47%和78.66%;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分别占86.93%和81.16%;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分别占56.42%和55.46%;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分别占89.34%和90.84%;金融、保险业分别占75.35%和84.80%;铁路、航空运输业分别占97.94%和91.02%;邮电通讯业分别占40.23%和70.22%。
四、企业规模结构
从企业的从业人员规模看,2001年末,全省平均每个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6人。其中,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下的15.80万个,占78.80%;50-499人的 3.81万个,占18.99%;500人以上的0.44万个,占2.21%。
表5:按从业人员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人员规模
单位数(个)
比重(%)
总计
200484
100.00
7人以下
43615
21.75
8-19人
73282
36.55
20-49人
41093
20.50
50-99人
18798
9.38
100-299人
15596
7.78
300-499人
3677
1.83
500-999人
2745
1.37
1000-4999人
1578
0.79
5000人以上
100
0.05
从企业的营业收入规模看,2001年末,全省企业法人单位共实现年营业收入19270.87亿元,平均每个企业961.22万元,分别比1996年增长了72.62%和58.75%。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法人单位11.21万个,占企业法人单位总数的55.90%;100-999万元的6.82万个,占34.04%;1000万元以上的2.02万个,占10.06%。
表6:按营业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全年营业收入
单位数(个)
比重(%)
总 计
200484
100.00
50万元以下
87582
43.69
50-99万元
24487
12.21
100-499万元
57100
28.48
500-999万元
11140
5.56
1000-4999万元
14406
7.19
5000-9999万元
2994
1.49
1亿元以上
2775
1.38
从企业的资产规模看,2001年末全省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共计12737.59亿元,平均每个企业635.34万元,分别比1996年增长了1.28倍和1.10倍。固定资产原值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法人单位18.10万个,占法人单位总数的90.27%;500-4999万的1.64万个,占8.19%;5000万以上的0.31万个,占1.54%。
表7:按资产规模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
单位数(个)
比重(%)
总 计
200484
100.00
50万元以下
121580
60.64
50-99万元
25876
12.91
100-499万元
33526
16.72
500-999万元
8145
4.06
1000-4999万元
8278
4.13
5000-9999万元
1524
0.76
1亿元以上
1555
0.78
五、普查的数据质量
经山东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和抽查,单位漏报率为1.08‰,项目差错率为3.51‰,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普查的技术要求。
[注]
1、法人单位:指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的单位。
3、个体工商户:指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从事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经营户和个人合伙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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