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格尔木炼油厂达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开展炼油、化工专业达标和装置达标,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挖掘现有装置的潜力,提升装置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投资资本回报率。
第二条 达标工作的目的:努力使生产装置各项指标普遍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提升生产装置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格尔木炼油厂。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四条 生产运行科是达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运行科的职责包括如下内容:
㈠制定达标工作管理办法;
㈡编制达标计划;
㈢严格达标管理与考核体系;
㈣收集、汇总和报送达标数据;
㈤审定年度装置达标和专业达标结果;
㈥分析达标指标,对出现问题的装置或指标及时诊断、核查,并组织车间提出对策;
㈦负责及时更新达标牌。
第五条 质量安全环保科参与达标计划的制定,负责产品质量和环保指标的制订并进行考核,按时将装置产品质量和环保指标达标情况报生产运行科。
第六条 设备管理科参与达标计划的制定,负责设备指标的制订并进行考核,按时将设备达标情况报生产运行科。
第七条 计划科参与达标计划的制定,按时将月度生产完成情况及能耗完成情况报生产运行科。
第八条 各车间是本管理办法的实施部门
㈠认真执行生产运行科制定的达标工作计划。
㈡负责本装置达标工作中各项指标的日常管理和装置达标措施的确定和实施。
㈢负责向生产运行科如实反映达标完成情况。
㈣装置达标数据每月上报,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差距大的指标,有措施,有提出改进建议。每季度、半年要进行总结,并要形成文字材料,全年全面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达标计划。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九条 达标分专业达标和装置达标。
第十条 装置达标和专业达标的年度考核指标,由股份公司炼化板块下达。
第十一条 装置达标考核内容包括产量、物耗(或产品收率)及加工损失率、能耗、产品质量合格率、环保综合合格率、非计划停工次数及时数、大检修周期、设备完好率和静密封点泄漏率等指标。
㈠产量:原则上按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划确定,但产量可能随市场需求变化加以调整,全年产量以月、季度计划为考核依据。
㈡物耗(或产品收率)及加工损失率:根据工艺技术、专利技术的不同分别制定。原则上首先达到设计值,已达到设计值的,以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为目标。
㈢能耗:一般考核装置的综合能耗,即每吨产品(或处理量)的耗能量。原则上首先达到设计值,已达到设计值的,以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为目标。
㈣产品质量合格率:该指标分为两部分,一是属企业内部互供料(或中间物料)的产品考核检测合格率;二是出厂产品考核合格率。
㈤环保合格率:目前条件下主要考核生产装置的污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浓度。污水排放量以装置设计耗水和排水量为指标,若无设计值,参照其它同类装置的耗水和排水指标,或由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参照类似装置指标核定。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场的污染物浓度符合污水处理场接纳污染物浓度的限制;污水直接排出厂界,污染物浓度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排放污水标准。
参加考核的装置必须具备污水排放采样和排放污水计量措施,无措施者视为不合格。
㈥非计划停工次数及时数:非计划停工是指除正常安排装置停工检修(或待料)外,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造成中断进料24小时以上的装置停工。非计划停工次数每年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48小时。各单位必须如实上报实际非计划停工情况。
㈦大检修周期:要求达到三年一修以上水平。
㈧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设备完好率考核在用设备完好率,要求在98%以上;关键设备(指无备用设备的大型机组、主要反应设备和炉子)的完好率在99.5%以上。静密封点泄漏率要求不超过0.5‰,关键部位(如涉及苯、甲醇等剧毒介质部位)必须达到零泄漏。
第十二条 炼油专业达标考核内容包括:全厂炼油综合能耗、全厂炼油环保综合合格率、轻质油收率和全厂综合商品率、原油加工量、综合损失率、高效产品收率、高附加值产品收率等。
㈠全厂综合能耗:含义为消耗的燃料、蒸汽、电、循环水、新鲜水、脱盐水、凝结水以及所需要的各种气体、通风等能耗。全厂综合能耗指标以预算成本能耗为基础,经核实后作为考核指标。
㈡全厂环保综合合格率:目前条件下主要考核加工吨产品的污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以及污水排放合格率。加工吨产品污水和污染物排放量以国家污水排放标准为限;污水排放合格率为排入污水场的污染物浓度符合污水场进水水质设计指标,或排出厂界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排放污水标准。
㈢轻质油收率:轻质油总量与原油及外购原料油加工总量的比值。
第十三条 对各装置进行年度达标考核,考核于次年1月份进行。达标考核包括达标指标和达标管理工作考核两部分。除股份公司要求,炼油专业达标和常减压装置、催化裂化装置、催化重整装置和加氢裂化装置参加股份公司级达标考核,其它装置参加装置达标考核。
㈠达标指标考核
装置达标标准为装置所有单项指标全部达标。
专业达标标准为纳入股份公司达标考核范围的所有装置全部达标、所有专业达标指标全部达标。
㈡达标管理工作考核
达标管理工作考核是考核各单位对达标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实施措施。各生产装置向生产运行科报送达标报表和达标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1.每月5日前报送经过核实后的装置和专业业达标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数据;
2.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上一个季度的达标总结;
3.7月10日前报送达标工作半年小结;
4.12月底报送下一年度的达标工作计划,1月8日前报上一年的达标工作总结;
5.达标工作的小结和年度总结应包括如下内容:
⑴达标指标完成情况;
⑵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所存在的差距及缩短差距的办法;
⑶制约达标的瓶颈及技术措施;
⑷达标实施方案及结果,分析。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十四条 为确保达标工作的顺利进行,达标工作的完成情况与单位业绩指标挂钩。
第十五条 车间未按时上交达标数据和总结的,扣业绩考核分1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生产运行科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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