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节 基金募集与认购
一、基金募集概念
基金募集是指基金管理企业依照关于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出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行为。基金募集通常要经过申请、注册、出售、基金协议生效等四个步骤。
二、基金申请、注册、出售、核准生效流程
(一)基金募集申请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募集,必须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文件,申请募集基金应提交主要文件包含:
(1)基金募集申请汇报
(2)基金协议草案
(3)基金托管协议草案
(4)募集说明书草案
申请期间申请材料设计事项发生重大改变,基金管理人应该自改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
(二)基金募集申请注册
1、对常规基金产品,按照简易程序注册,注册审查时间标准上不超出20个工作日;
2、对其余产品,按照普通程序注册,注册审查时间不超出6个月
走简易程序产品包含以下:
(1)常规股票基金
(2)混合基金
(3)债券基金
(4)指数基金
(5)货币基金
(6)发起式基金
(7)合规境内机构投资者基金
(8)理财基金
(9)交易型指数基金及其联接基金
(三)基金份额出售
1、基金管理人应该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出售。
2、超出6个月开始募集,原注册事项未发生实质性改变,应该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立案
3、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出售之日起计算,募集期限通常不得超出3个月
(四)基金协议生效
1、封闭式基金:达成核准规模80%,人数不少于200人
2、开放式基金:份额不少于2亿份,人数不少于200人
3、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企业股东资金、企业固有资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协议生效3年以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协议自动终止。
4、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该负担以下责任:
(1)以固有财产负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返还投资者已缴纳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基金认购概念
(一)开放式基金
1、认购步骤:
(1)认购:填写认购申请表、按销售机构要求全额缴款、已受理认购申请不得撤消
(2)确认:T日提交申请,T+2日查询认购申请受理情况;如认购申请无效,资金退回
2、认购方式
认购申请时,按金额认购,结束后再将金额换算成投资人应得基金份额
3、收费模式
前端收费:在认购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用
后端收费: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用
4、认购费率
股票基金:前端通常不超出1.5%,后端持有期限越长越低
债券基金:收取认购费,通常不超出1%,一类不收取认购费,成立后收取销售服务费
货币市场基金:通常不收取认购费
5、认购费用和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二)封闭式基金
(一)出售方式
网上出售:证券营业部向公众出售基金份额
网下出售:经过基金管理人指定营业网点和承销商指定账户,向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出售基金份额
(二)认购价格
按1元认购,外加券商自行按认购费率收取认购费
(三)认购程序
1、开立沪深证券账户或沪深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
2、在资金账户里存入足够资金
3、以“份额”为单位提交认购申请
四、各类基金认购方式和程序
(一)ETF份额认购
认购方式:场内现金认购、场外现金认购、证券认购
认购开户:
(1)场内现金认购:具备沪深证券账户
(2)场外现金认购:具备开放式基金账户或沪深证券账户
(3)证券认购:沪深A股证券账户
(二)LOF份额认购
认购方式:
(1)场外认购:注册登记在中证登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2)场内认购:注册登记在中证登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开户:
(1)场内认购:深交所人民币普通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场外认购:中证登深交所开放式基金账户
(三)QDII基金份额认购特点
(1)基金管理人
1、必须具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和经营外汇业务资格
2、能够依照产品特点确定QDII基金份额面值大小
(2)计价货币
人民币、美金或其余外汇货币
(四)分级基金份额认购
1、募集方式
合并募集:投资者以母基金代码进行认购;募集完成后,场外募集基础份额不进行拆分,场内募集基础份额自动分拆成子份额。
分开募集(仅限于债券型分级基金):分别以子代码进行认购、经过百分比配售实现子份额配比
2、认购方式
(1)场外认购:注册登记在中证登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2)场内认购:注册登记在中证登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第二节 基金交易、申购和赎回
一、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条件
(1)基金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要求
(2)基金协议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些人不少于1000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要求其余条件
(二)交易规则
(1)账户开立:必须开立沪深证券账户或沪深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
(2)交易时间:和普通证券交易时间一致
(3)交易标准:“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4)交割:实施T+1交割
(5)报价单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申报数量应为100分或其整数倍。基金单笔最大数量应该低于100万份。
(三)交易费用
佣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额0.3%,起点5元,交易不收取印花税
(四)折(溢)价率
(二级市场价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100%
二级市场价格/(基金份额净值-1)×100%
二、开放式基金申购和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标准
(一)短暂封闭期
依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开放式基金协议生效后,能够在基金协议和招募说明书要求期限内部办理赎回,但该期限最长不超出3个月。
(二)开放式基金交易标准
1、股票基金、债券基金
(1)未知价交易标准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标准。
2、货币市场基金
(1)确定性标准。以1元人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标准: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三)交易场所
经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与基金销售代理网点进行
(四)交易费用
1、申购费用:申购采取全额缴款方式。
2、赎回费用: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25%,并应该归入基金财产。
3、销售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按一定百分比计提。
(五)申购份额计算
1、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2、申购费用=净申请金额×申购费率
3、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六)赎回金额计算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七)申购、赎回款项支付
申购全额支付、赎回7日内支付
(八)申购、赎回登记
T+1日办理登记
四、巨额赎回处理
(一)巨额赎回认定
1、巨额赎回: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出基金总份额10%。
2、单个开发日基金净赎回:赎回申请加上基金转换中该基金转出申请之和,扣除当日发生基金申购及基金转换中该基金转入申请之和后余额。
(二)巨额赎回处理
(1)接收全额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
1、基金管理人能够在当日接收赎回百分比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2、当发生巨额赎回及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该立刻向中国证监会立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最少一个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并说明处理方法
3、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收赎回申请;
4、已经接收赎回申请能够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出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该在最少一个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五、份额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
1、份额转换
开放式基金份额转换是指投资者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基金份额,就能够将其持有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另一基金份额。
2、非交易过户
主要包含继承、司法强制执行
3、转托管与冻结
基金持有些人能够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一样销售机构转托管手续
六、ETF、LOF、 QDII基金及分级基金交易
(一)ETF基金
1、份额折算
(1)折算时间
建仓期不超出3个月建仓后,基金管理人选定一个日期作为基金份额折算日,以标指数0.1%或者1%作为份额净值,对原来基金份额进行折算,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进行份额变更登记。
(2)登记
由基金管理人办理
(3)标准
持有些人持有基金份额占总基金份额总额百分比保持不变,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收益无实质性影响
(4)折算方法
折算百分比=(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份额)/(标指数收盘价/1000)
2、上市交易标准
(1)基金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实施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百分比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施
(3)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份部分能够卖出
(4)基金申报价格变动单位为0.001元
3、申购和赎回
(1)场所:参加券商或参加券商提供其余方式
(2)时间:基金协议生效日后不超出3个月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交易时间,与股票交易时间一致;
(3)数量限制:最小申购、赎回单位通常为10万份或100万份
(4)申购、赎回标准:
①采取份额申购、份额赎回方式
②申购和赎回对价包含:组合证券、现金代替、现金差额及其余对价
③申请提交后不可撤消
(5)程序:提出—确认与通知—清算交收与登记(T+2内)
(6)对价及费用: 场内交付组合证券、现金代替、现金差额及其余对价,场外交付现金对价赎回按照0.5%标准收取佣金
4、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
(1)清单内容
T日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公告内容包含最小申购和赎回单位所对应组合证券内各成份证券数据、现金代替、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现金差额、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余相关内容
(2)组合证券相关内容
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将公告最小申购和赎回单位所对应各成份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及数量。
(3)现金代替相关内容
1、禁止现金代替
2、能够现金代替:代替金额=代替证券数量×该证券最新价格×(1+现金代替溢价百分比);
3、必须现金代替:固定代替金额=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中该证券×该证券经除权调整T-1日收盘价;
4、预估现金部分相关内容。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最小申购和赎回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代替固定代替金额+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中能够用现金代替成份证券数量与T日预计开盘价相乘之和+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代替成份证券数量与T日预计开盘价相乘之和)
5、现金差额相关内容。T日现金余额= T日最小申购和赎回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代替固定代替金额+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中能够用现金代替成份证券数量与T日预计开盘价相乘之和+申购清单和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代替成份证券数量与T日预计开盘价相乘之和)
5、暂停申购和赎回情形
(1)不可抗力造成基金无法接收申购和赎回
(2)证券交易所决定暂时停市,造成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证券交易所、申购和赎回参加券商、登记结算机构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和赎回
(4)法律法规要求或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其余情形
(二)LOF基金
1、上市交易
LOF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后,由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申请在交易所挂牌上市。基金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为上市首日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LOF在交易所交易规则与封闭式基金基本相同。详细内容以下:
(1)买入LOF申报数量应该为100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
(2)深交所对LOF交易实施价格涨跌幅限制,为10%,上市首日起执行
(3)投资者T日卖出基金份额后资金T+1日即可到账,T日也可做回转交易,而赎回资金最少T+2日到账。
2、申购和赎回
(1)注册登记在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内基金份额能够经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在场外办理LOF申购和赎回;
(2)登记在中国结算企业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基金份额,也能够经过具备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风险控制要求深交所会员单位在场内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LOF采取“金额申购、份额赎回”标准,即申购以金额申报,赎回以份额申报
T日在深交所申购基金份额,自T+1日开始能够在神交易卖出或赎回,T日买入基金份额,T+1日能够在深交所卖出或者赎回
3、份额转托管
LOF份额转托管业务包含: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处于以下情况之一,不能转托管
(1)处于质押、冻结状态LOF份额
(2)分红派息前R-2日至R日LOF份额
4、LOF与ETF区分
(1)申购和赎回标不一样。ETF与投资者交换是基金份额与一揽子股票,而LOF申购和赎回是基金份额与现金对价;
(2)申购和赎回场所不一样,ETF申购和赎回经过交易所进行,LOF申购和赎回既能够在代销网点进行,也能够在交易所进行
(3)对申购和赎回限制不一样。只有资金在一定规模以上投资者(基金份额通常要求在50万份以上)才能参加ETF申购和赎回,而LOF没有限制;
(4)在二级市场报价上,ETF 每15秒提供一个基金参考净值报价;而LOF净值报价频率要比ETF低,通常每1天只提供1次或几次基金净值报价;
(5)基金投资策略不一样。ETF通常采取完全被动式管理方法,以拟合某一个指数为目标,而LOF则是普通开放式基金增加了交易所交易方式,它能够是指数型基金,也能够是主动管理型基金。
(三)QDII基金
1、与通常开放式基金相同点
申购和赎回渠道、申购和赎回开放时间、申购和赎回标准与程序
2、与通常开放式基金不一样点
(1)币种:基金管理人能够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情况下,接收其余币种申购和赎回,并进行公告。
(2)申购和赎回登记: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3)拒绝或暂停申购情形:基金规模不可超出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境外证券投资额度等
(四)分级基金
1、上市交易
(1)分开募集分级基金,是分别以子代码进行募集,基金成立后,向深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仅以子代码上市交易,母基金既不上市也不申购、赎回;
(2)对于以母基金代码合并募集分级基金,募集完成后,将基础份额按百分比拆分成不一样风险收益子份额,部分或全部类型份额上市交易。现在我国发行合并募集分级基金,通常是子份额上市交易,基础份额仅进行申购和赎回,不上市交易。
2、申购赎回
(1)分开募集分级基金,以子代码进行申购和赎回,母基金代码不能进行申购和赎回
(2)现在我国发行合并募集分级基金,通常只能以母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和赎回,子基金份额只能上市交易,不能单独申购和赎回。
3、跨系统转托管
因为分级基金份额是分系统登记,登记在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只能申请赎回,不能直接在证券交易所卖出,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基金份额能够在证券交易所卖出。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拟申请将登记在基金注册登记中基金份额进行上市交易,必须先办理跨系统转托管,即将登记在基金注册登记系统中基金份额转托管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第三节 基金登记
一、基金份额登记概念
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经过设置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名册,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持有基金份额事实行为。
二、现行登记模式
(1)基金管理人自建注册登记系统“内置”模式
(2)委托中证登作为注册登记机构“外置”模式
(3)以上两种情况兼有“混合”模式
三、登记机构职责
(1)建立并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负责基金份额登记,确认基金交易
(3)发放红利
(4)建立并保管基金投资者名册
(5)基金协议或者登记代理协议要求其余职责
四、份额登记业务流程
对于不一样基金品种,份额登记时间可能不一样,通常基金通常如上所述,是T+1日登记,而QDII基金则通常是T+2日登记。
登记流程为:
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代销机构网点—代销机构总部—注册登记机构—基金托管人
五、申购和赎回资金结算
基金申购款通常能在T+2日内抵达基金银行存款账户,赎回款通常于T+3日内从基金银行账户划出。货币市场会快些。详细流程以下:
申购为正向,赎回为反向
投资者资金账户—销售机构网点资金清算账户—销售机构资金清算账户—登记机构资金清算账户—基金银行存款账户
第一节 基金信息披露概述
一、基金信息披露含义
基金信息披露是指基金市场上关于当事人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等一系列步骤中,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向社会公众进行信息披露。
二、基金信息披露作用与遵照标准
1、基金信息披露作用
(一)有利于投资者价值判断
(二)有利于预防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
(三)有利于提升证券市场改革
(四)能有效预防信息滥用
2、信息披露内容基本标准: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3、信息披露形式基本标准:规范性、易解性、易得性
三、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层次
1、国家法律:证券投资基金法
2、部门规章: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方法
3、规范性文件: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标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
4、自律性规则: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证券交易所ET业务实施细则、证券交易所LOF业务规范与业务指导。
四、关于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1)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协议、
(3)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份额出售协议、
(5)基金募集情况
(6)基金协议生效公告、
(7)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8)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9)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基金定时汇报、包含基金年度汇报、六个月度汇报、季度汇报;暂时汇报;
(11)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大会决议;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
(13)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诉讼;
(14)澄清公告;
(15)中国证监会要求其余信息
五、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禁止性要求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负担损失
(4)诋毁其余基金管理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余组织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其余行为
六、XBRL在基金信息披露中应用
有利于促进信息披露规范化、透明化和电子化,提升信息在编报、传送和使用过程中效率和质量。
七、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主要内容
(1)向证监会提交基金协议草案、托管协议草案
(2)基金协议生效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发表生效公告
(3)
(4)
(5)
(6)
(7)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些人权益或者基金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事件时,应在2日内编制并披露暂时汇报书,并分别报送证监会。封闭式基金还应在披露暂时汇报前,送基金上市证券交易所审核
(8)当媒体报道或市场流传信息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发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应该在知悉后对该信息进行公开澄清,并报送证监会;
(9)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大会,应最少提前30日公告大会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会议召开后,应将持有些人大会决定事项报证监会核准或立案,并予公告
(10)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给予公告,同时报送证监会立案
八、基金托管人信息披露主要内容
(1)基金份额出售3日前,将基金协议、托管协议登载在托管人网站上;
(2)对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时汇报和定时更新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盖章确认
(3)在基金六个月度汇报及年底汇报中出具托管人汇报,对汇报期内托管人是否尽职尽责推行义务以及管理人是否遵规守约等情况作出申明
(4)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给予公告,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立案
(5)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大会,应最少提升30日公告大会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会议召开后,应将持有些人大会决定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立案,并予公告
(6)当基金发生包括托管人及托管业务重大事件时,比如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责任人变动,该部门主要业务人员在1年内变动超出30%,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大会,托管人法定名称或住所发生变更,发生包括托管业务诉讼,托管人收到监管部门调查或托管热责任人收到严重行政处罚,等等,托管人应该在时间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暂时公告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及地产证监局立案。
九、基金份额持有些人信息披露义务
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当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持有些人大会,而管理人和托管人都不召集时候,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持有些人有权自行召集。此时,该类持有些人应最少提前30日公告持有些人大会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会议召开后,如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持有些人大会决定事项不推行信息披露,召集基金持有些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些人应该推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节 合规管理概述
一、合规管理概念
(1)对基金管理人相关业务是否遵照法律、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订关于准则以及公众投资者基本需求等行为进行风险识别、检验、通报、评定、处置管理活动。
(2)上述相关规则包含:立法机关和证监会公布基本法律规则;基金也协会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制订适适用于全行业规范、标准、通例等;企业章程以及企业各种内部规章制度以及恪守老实、守信职业道德
二、合规管理意义
伴随我国居民财富快速增加,基金管理人面临宽广发展空间,合规管理能够帮助基金管理人控制违规风险,降低违规处罚造成损失以及因为声誉风险造成潜在损失,加强合规管理不但对基金管理人也对基金行业具备非常久远战略意义
三、合规管理目标:
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对合规风险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基金管理人全方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基金管理人依法合规经营。
四、合规管理基本标准:
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专业性、协调性
五、合规管理部门结构、
依照基金管理人实际情况,负责合规管理部门可能有专门合规部,也有可能称为法律合规部,也有称监察稽核部,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和管理层会设置专门风险控制委员会,安排督察长分管合规管理部工作。
六、合规管理部门职责与责任
(1)连续关注法律规则和准则最新发展,正确了解法律规则和准则要求及其精神,准确抱我法律、规则和准则对基金经营影响,并及时为管理层提供合规提议;
(2)制订并执行风险为本合规管理计划,包含特定政策和程序实施与评价、合规风险评定、合规性测试、合规培训与教育;
(3)审核评价基金管理人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合规性,组织、协调和督促各业务条线和内部控制部门对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进行梳理和修订,确保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符正当律、规则和准则要求;
(4)帮助相关培训和教育部门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包含新员工合规培训,以及对全部员工定时合规培训,并成为员工咨询关于合规问题内部联络部门;
(5)组织制订合规管理程序以及合规手册、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并评定合规管理程序和合规指南适当性,为员工恰当执行法律、规则和准则提供指导;
(6)主动主动地识别和评定与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相关合规风险,包含为新产品和新业务开发提供必要合规性审核和测试,识别和评定新业务方式拓展,新客户关系简历以及客户关系性质发生重大改变等所产生合规风险;
(7)搜集、筛选可能预示潜在合规问题数据,如消费者投诉增加数、异常交易等,建立合规风险监测指标,按照风险矩阵衡量合规风险发生可能性和影响,确定合规风险优先考虑序列
(8) 实施充分且有代表性合规风险评定和测试,包含经过现场审查对各项政策和程序合规性进行测试,问询政策和程序存在缺点,并进行对应调查,合规性测试结果应按照基金管理人内部风险管理程序,经过合规风险汇报路线向上汇报,以确保各项政策和程序符正当律、规则和准则要求;
(9)保持与监管机构日常工作联络,跟踪和评定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落实情况。如基金管理合规部门可就基金募集、基金投资、管理人员变动等运作情况主动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经过监管机构相关信息反馈防止合规风险发生。
七、董事会相关要求和合规责任
(1)审议同意合规政策、监督合规政策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定
(2)审议同意企业年度合规汇报,对年度合规汇报中反应出问题,采取方法处理
(3)依照总经理提名决定合规责任人聘请、解聘及薪酬事项
(4)决定企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其职能
(5)确保合规责任人独立与董事会、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或者其余专业委员会沟通
(6)企业章程要求其余合规责任
八、督察长工作关注重点、合规责任
(一)关重视点
(1)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要求制订和修改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2)企业是否对各项业务制订和实施对应风险控制制度
(3)企业员工是否严格执行企业规章制度
(二)合规责任
(1)基金销售是否恪遵法律法规、基金协议和招募说明书要求
(2)基金投资是否符正当律要求和基金协议要求
(3)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基金运行是否安全,信息技术系统运行是否稳定
(5)企业资产是否完整,是否出现被抽逃、挪用、违规担保、冻结等情况
九、管理层人员结构、合规责任
(1)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监管要求
(2)构建企业本身企业文化,保持企业内部机构和人员责任体系,汇报路径清楚完整
(3)按照企业章程、制度和业务流程要求开展工作
(4)公平对待全部股东,不得接收任何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超越股东会董事会指示
(5)对于股东虚假出资,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以任何形式战友或者转移企业资产等行为应该给予抵制
十、业务部门合规责任
企业全部员工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以任何行为坑骗或欺诈任何企业现有或未来客户
(2)对重大事实作虚假陈说或隐瞒主要事实
(3)参加任何对客户或未来客户组成欺诈或坑骗行为、实践或商业交往
(4)参加任何操纵市场行为
(5)向任何其余人透露关于客户企业任何证券交易或与此相关信息
(6)经过单独或合谋包含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作市场价格
(7)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成交量
(8)以自己为主要对象,进行不转移全部权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成交量
(9)为获取利益或降低损失为目标,利用资金、信息等优势或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情况下做出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十一、监事会合规责任
(1)通知业务机构停顿违法行为
(2)随时调查企业财务情况
(3)审核董事会编制提供给股东会各种报表
(4)有必要时,能够提议召开股东会
第二节 合规管理主要内容
一、合规管理主要内容
(1)定时传达监管要求,营造企业合规文化,提升员工合规意识
(2)审核各业务部门对外订立协议,控制风险,防范商业贿赂,审核业务部门修订制度,负责审核企业对外披露各类信息
(3)依照法律法规及企业制度要求,检验评定基金发行及日常运作中各项活动合规性,防范运作风险
(4)梳理整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展合规培训
(5)参加基金管理人组织构架和业务流程再造,为新产品提供合规支持
(6)开展法律咨询,帮助外部律师共同处理企业法律纠纷以及投诉
二、合规文化操作关键点
(1)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合规文化建设工作足够重视
(2)加强合规管理部门与业务部、监察稽核部等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和良好互动性,实现资源共享
(3)有效落实合规考评机制
(4)主动推行全员合规理念,加强合规文化思想教育。
三、合规政策制订与落实
合规政策制订
(1)合规管理部门功效和职责
(2)合规管理部门权限,包含享受与基金管理人任何员工进行沟通并获取推行职责所需任何统计或档案材料权利
(3)合规责任人合规管理职责
(4)确保合规管理人和合规管理部门独立性各项方法,包含确保合规责任人和合规管理人员合规管理职责与其负担任何其余职责之间不产生利益冲突等
(5)合规管理部门与其余部门之间协作关系
(6)设置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部门标准
合规政策落实
(1)企业经理层负责落实执行合规政策
(2)各业务部门应该遵照企业合规政策
(3)合规与风险控制部为合规风险日常管理部门
四、合规审核含义
合规审核是基金管理人内部合规管理活动,伴随基金行业合规要求不停加强,基金行业合规审核越来越必要,其目标是把外部监督可能发生问题及时在内部发觉并进行有效处理。合规审核能把企业可能受到处罚降到最低。
五、合规审核主要程序
制订合规审核机制、合规审核调查、合规审核评价
六、合规检验含义
合规检验主要目标是制度、程序和流程执行情况,不论是基金企业财务管理、企业治理结构、还是投资管理,这些检验每项内容都有专门法律法规及企业制度进行规范,合规检验主要看基金管理人业务部门是否落实了这些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
七、合规检验操作关键点
(1)企业是否独立运作
(2)公平交易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3)重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4)企业员工证券投资活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5)基金企业投资决议依据,以及企业要求和投资决议流程是否有所突破
(6)风险管理制度是否涵盖了不一样风险控制步骤
八、合规培训主要内容
(1)国家制订颁布与基金行业关于法律法规
(2)企业内部员工守则和各项业务合规制度
(3)案例警示教育
九、合规投诉处理主要内容
基金业绩不理想、销售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较差
第四节 合规风险
一、合规风险含义
指因企业及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协议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等而造成企业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风险。
二、合规风险种类
投资合规性风险、销售合规性风险、信息披露合规性风险和反洗钱合规性风险
三、投资合规性风险含义
指基金管理人投资业务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带来处罚和损失风险。
四、投资合规性风险主要管理方法
(1)建立有效投资流程和投资授权制度
(2)经过在交易系统中设置风险参数,对投资合规风险进行自动控制,对于无法再交易系统自动控制得投资合规限制,应经过加强手工监控、多人复核等方法给予控制
(3)重点监控投资组合投资中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和不公平对待不一样投资者等行为
(4)对交易异常行为进行定义,并经过事后评定对基金经理、交易员和其余人员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加强对异常交易跟踪、监测和分析
(5)每日跟踪评定投资百分比、投资范围等合规性指标执行情况,确保投资组合投资合规性指标符正当律法规和基金协议要求
(6)关注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隐含风险,定时评定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估值质量,对于以摊余成本法估值资产,应尤其关注影子价格及二者偏差带来风险,进行情景压力测试并及时制订风险管理情景应对方案。
五、销售合规性风险含义
相关业务人员为了提升销售业绩和争抢客户,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为基金管理人带来处罚和声誉损失风险,被称为销售合规性风险。
六、销售合规性风险主要管理方法
(1)对宣传推介材料进行合规审核
(2)对销售协议订立进行合规审查,对销售机构签约前进行审慎调查,严格选择合作基金销售机构
(3)制订适当销售政策和监督方法,防范销售人员违法违规和违反职业操守
(4)加强销售行为规范和监督,预防延时交易、商业贿赂、误导、欺诈和不公平对待投资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七、信息披露合规性风险
(1)建立信息披露风险责任制,将应披露信息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并明确其对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负全部责任
(2)信息披露前应经过必要合规性审查
八、反洗钱合规性风险
(1)建立风险导向反洗钱防控体系,合理配置资源
(2)制订严格有效开户流程,规范对客户身份认证和授权资格认定,对关于客户身份证实材料给予保留
(3)从严监控客户关键资料信息修改、非交易过户和异户资金划转
(4)严格恪守资金清算制度,对现金支付进行控制和监控
(5)建立符合行业特征客户风险识别和可疑交易分析机制
第一节 内部控制目标和标准
一、内部控制基本概念及其含义
(1)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经营运作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基础上,经过建立组织机制,运作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方法而形成系统
(2)企业风险管理基本框架包含八个方面内容: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定、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行为监控
二、内部控制三目标
(1)确保企业经营运作严格恪守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遵法经营、规范运作经营思绪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升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实现企业连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和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内部控制五标准
健全性、有效性、独立性、相互制约、成本效益
四、内控机制定义
指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运作制约关系,即一个企业组织为了实现计划目标,防范和降低风险发生,由全体员工共同参加,对内部组织机构业务流程进行全过程介入和监控,采取权利分配,相互制衡伎俩,制订出系统,制度确保运行过程。
五、内控机制四个层次
(1)员工自律、
(2)各部门主管检验监督、
(3)管理层对人员和业务监督控制、
(4)董事会或者其领导下专门委员会检验、监督、控制和指导。
六、内控机制建设内容
(1)在设置内控机构上,要从组织上强化内部控制,引导基金管理人全部员工重视内控
(2)在建立内控制度上,要有完善、独立内控制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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