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际私法》教学大纲
大纲阐明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国际私法学是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学员的必修专业课。本课是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培养外向型法律人才服务的。
国际私法学13、14世纪产生于意大利,继后在法国、荷兰、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得到发展。20世纪美国确立了世界经济强国地位后,国际私法的研究中心又移到美国。前苏联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建立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的国际私法学,为国家的对外政策服务。新中国成立后,在废除旧法的同步,初步建立了我国的国际私法学体系。1966年至1977年,我国国际私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中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开放政策使国际私法学获得了新生。通过20数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私法学体系。
国际私法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学科,与宪法学、民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投资法学、国际公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等学科有着亲密的联络。在掌握上述学科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状况下,进入国际私法学领域学习,会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国际私法学的关键内容是在国际经济流转和民事往来中发生法律冲突时怎样选择法律和适使用方法律。围绕这一关键,这一学科分为三大部分展开。第一部分是国际私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第二部分是实务部分,重要论述在各类经济和民事交往中发生法律冲突时的法律选择规则和应合用的法律;第三部分是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论述处理国际民商事争议的途径、措施和环节。
讲授国际私法学这门课,首先要向学员完整地简介这门学科的知识体系,在此基础上,深入浅出、剥茧抽丝般讲授国际私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由于这部分内容基本上是舶来品。在资本主义特定环境中用外国人的思维模式发明出来的国际私法的理论和概念对中国学员来说是陌生的。同步,我国全方位进入国际商品经济市场的时间不长,国内尚未形成国际经济法律气氛,人们缺乏这方面的法律意识,这些都为学员学习这门课程增长了难度。对国际私法实务部分和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部分 ,在采用历史的措施,分析比较的措施讲授基本理论的同步,要重视把理论和中外司法实践,尤其是我国的司法实践结合起来,使教学工作生动、形象、详细,使学生能融会贯穿,学以致用。概言之,以冲突规范和法律合用为关键,以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为重点,以分析比较为措施,以学以致用为目的,即为本学科的教学任务。
二、与有关课程的衔接
国际私法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他与国内法方面的法律学科诸如宪法学、民商法学、婚姻法学、海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等法律学科联络紧密,并在这些学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他与国际法方面的法律学科,诸如国际公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投资法学等法律学科紧密联络,互相补充、相辅相承,调整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民事往来中产生的多种法律关系。学员学习本门课程之前,要对上述学科的知识,至少是民商法学的内容有一定掌握。否则,学习起来困难诸多。教学或学习中应注意本学科与上述学科的课程的互相衔接,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门课程。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规定
本门课程教学的基本规定如下:
1、对的认识本门课程的涉外性质,以及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全面理解课程的体系、构造,对国际私法学形成一种整体的认识。
2、树立以冲突规范,法律合用为关键的观念,并以此观念贯穿整个教学或学习过程。
3、掌握本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有关的法律制度。详细说来,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我国涉外法律和我国参与的国际公约及国际通例为根据,从冲突法的理论,我国冲突法的立法及实践等方面,全面掌握多种涉外民事关系准据法确定的原则与理论,使学员通过学习,能全面理解国际私法的原理及学说,并在国际经济流转和民事往来的实践中应用这些理论和法律合用原则。
4、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讲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措施进行教学,意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完毕本门课程的学习任务之后,可以处理或知晓怎样处理国际经济民事纷争。
四、教学措施与教学形式提议
本学科的明显特性是具有涉外性,且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教学应注意:
1、采用分析比较的措施教学。国际私法学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国际性商品互换和各国人员之间往来成为本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原因的国家中产生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兴衰更替,使国际私法学的研究中心不停发生位移,因此形成了多种理论观点和法学派别。由于各国政治制度不一样,经济实力有差异以及受地理位置、民族老式、风俗习惯等客观原因的影响,形成了形态各异的法律制度。在教学过程中,要采用分析比较的措施,博采众长,为我所用。
2、采用案例教学的措施。国际私法学是论述处理国际民商事争议时法律合用的科学,实践性很强,并且国际私法中的某些理论和制度,是在处理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过程中产生的,与司法实践有着不可分割的渊源。教学过程中,在全面、系统、精确地论述国际私法基本原理的同步,要配合以古今中外的案例,尤其是我国的案例,这样,在忠实国际私法学理论的基础上,又作到了通俗易懂.
3、教学形式采用以文字教材为基础,音像教材为基干,音像讲授(含课堂讨论、直观教材),直接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多媒体教学方式。
4、平常的面授辅导应着重于重点的归纳、难点的剖析以及作业讲解。提议布置3次作业,以综合练习和案例分析的形式为主。
五、课程教学规定的层次
教学过程中,按“识记、理解、掌握、应用”四个层次规定。
“识记”即要明白,懂得有关内容,可以识别并加以记忆,一般以填空、选择、判断的题型进行考核;
“理解”即要领会有关内容,一般以名词解释、填空、选择、判断、简答等题型进行考核;
“掌握”即十分清晰有关内容并能加以运用,一般以简答、论述、案例分析等题型进行考核。
“应用”即熟知有关内容并能纯熟运用,可以多种方式出题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 媒体使用和教学进程提议
一、本门课程的基本构造
本门课程分为总论编、分论编和程序编。
总论编重要论述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其内容包括: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论。讲述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私法的范围和定义;国际私法的渊源;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什么是国际私法学等内容。第二章 国际私法发展史。讲述老式国际私法理论;现代国际私法理论;国际私法立法史;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与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等内容。第三章 冲突规范。讲述冲突规范的构造和类型;准据法及其确定;识别等内容。第四章 冲突规范合用中的几种制度。讲述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确实定等内容。
分论编重要论述国际公约、国际通例、国内立法、国内判例中有关国际私法的规定,国际私法在国际经济交往和民事往来中的合用以及各国的实践,并对国际私法合用过程中的多种分歧意见作某些理论上的探讨。分论编的内容重要有:第五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讲述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自然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组织等内容。第六章 涉外物权的法律合用。讲述涉外物权中的法律冲突;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国有化与赔偿问题等内容。第七章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合用。讲述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与法律合用;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内容。第八章 协议之债的一般法律合用原则。讲述协议之债法律合用概述;涉外协议之债的法律合用原则;我国有关涉外协议的法律合用原则等内容。第九章 国际贸易协议的法律合用。讲述国际货品买卖协议的法律合用;国际货品运送协议的法律合用;国际货品保险协议的法律合用;国际贸易支付等内容。第十章 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议的法律合用。讲述国际投资协议及其法律合用;国际技术转让协议及其法律合用;国际劳务协议及其法律合用;服务贸易协议的法律合用等内容。第十一章 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合用。讲述侵权行为之债概述;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合用;几种特殊类型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合用等内容。第十二章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合用。讲述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合用;夫妻关系的法律合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合用;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及其法律合用;监护与抚养关系的法律合用等内容。第十三章 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合用。讲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合用;有关继承的国际公约等内容。
程序编论述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简介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立法有关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规定,以及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程序编的重要内容有:第十四章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讲述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概述;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外国国家的民事诉讼地位;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司法协助;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内容。第十五章 国际商事仲裁。讲述国际商事仲裁概述;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我国的仲裁立法及仲裁规则;仲裁程序;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内容。
二、课时分派比例
本门课程4学分,课内课时72课时,电视讲课9课时,实践课8课时,作业32课时。
三、多种媒体的教材
1、文字教材
文字教材包括主教材和辅助教材。
主教材是教学的基本根据。主教材指教学大纲和根据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编写的《国际私法学》教科书。本门课大纲1.5万字,教材30万字。大纲和教材系统论述国际私法理论、立法和实践的基本问题,是本学科的基干教材。本教材体系完整,观点对的,脉络清晰,论证严密,方案凝练,言简意赅。案例应用恰当,分析精确,符合成人教育自学为主的规定,体现电大教学的规律和特点。
辅助教材指学习指导和学习参照资料。本门课学习指导书及参照资料25万字(含学习指导、法律条文和经典案例分析。辅导教材的作用重要有:
(1)指导学员学习主教材;
(2)起主教材和录像教材连接的媒介和桥梁作用;
(3)起到协助学员自学和复习作用。
教材形式采用分立型,即教学大纲、教科书、学习指导书各为一体。
2、录像教材
录像教材是文字教材的导读、拓展、深化和补充。录像教材9+2课时(外加2节复习课)。录像教材采用专题讲座与案例讲解相结合的模式。录像教材以章为单位,设置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作业讲评等内容。录像教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到达教学形式生动、形象、直观、简洁的效果,以最大程度地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
3、其他教学手
其他教学手段重要指出版辅导期刊,协助学员自学。期刊定期刊登文章,提出学习规定,指出重点内容,解释难点问题,提供必要的练习思索题,不定期公布教学信息,布置作业。
四、教学环节
1、电视课
电视课是广播电视大学的重要教学环节。电视课以精讲本门课程中的重要知识为主,并分析案例,归纳重点,提醒学习措施。学员对电视课必须认真收看。
2、自学
自学是电视大学学员学习的重要手段。学员自课时以文字教材为主。在自学过程中,学员要自觉培养自己的自学能力,培养和提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法律意识,为未来从事法律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3、面授辅导
面授辅导重要承担两个任务:一是面讲课程,二是答疑解难。本门课程面授辅导不应少于24课时。面授辅导由地方电大辅导教师担任。担任面授辅导的教师应认真钻研教学大纲、文字教材和音像教材,吃透精神,掌握内容。辅导时应以教学大纲为指导,文字教材为根据,采用讲解、分析、作业讲评等方式进行。面授辅导是在学员已经看过电视录像,通读教材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应注意点、线、面的结合。点有两个,一种是本学科的重点,要重点强调;一种电视课未波及的点,这些点重要性虽不及反复强调的重点,但讲一点这方面的内容可以拓展学员的知识面,有助于学员加深对本学科重点的理解。线指本门课程的主脉,辅导时应提纲挈领,抓住主线,使学员对本门课程的体系有一种清晰的理解。面是指本门课程的内容。在抓住重点,突出主线的基础上,还要注意学员对本门课程的总体掌握。本次专升本学历教育具有自学考试的性质,考试题波及的范围较广,要考察学员对本门课程的总体掌握。
4、作业
作业是学员巩固学习成果,检查学习效果的一种措施。本门课程的作业提议不少于3次。在文字教材和期刊上提供必要的作业题,由辅导教师编配布置,学员按期完毕,辅导教师进行讲评。
5、实践
各地方电大可与当地法院联络,组织学习观摩涉外案件的庭审过程,把书本知识与司法实践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组织模拟法庭,由辅导教师选择几种案件,由学员自己审理,大家予以评判。通过实践,可以加深学员对书本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6、考核
考核是对学习效果的检查和验收。考核以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合用为主,检查学员对本门课程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的水平和能力。考试由中央电大统一命题,统一评分原则。考试在同一时间进行。
上述教学环节应紧密衔接、环环相扣,这样,电视大学的教学质量才有保证。
第三部分 教学内容和教学规定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论
教学目的与规定:
通过本章的学习,规定学生重点掌握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以及它的范围和定义,从宏观上对国际私法这门学科有一种概括的认识,为后来各章节的深入学习打下基础。识记和掌握国际私法的渊源和基本原则,理解国际私法学。
教学内容:
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
(一)涉外民事关系的产生和特性
(二)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
(三)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
二、国际私法的范围和定义
(一)国际私法的范围:
1、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合用问题
2、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3、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程序
(二)国际私法的定义
三、国际私法的渊源
(一)国内立法
(二)国内判例
(三)国际公约
(四)国际通例
四、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五、国际私法?
第二章 国际私法发展史
教学目的与规定: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识记国际私法学说的发展历史,理解国际私法的理论及多种学说。重点掌握法则区别说,法律关系本座说,政府利益分析说.
教学内容:
一、老式国际私法理论
(一)法则区别说
(二)国际礼让说
(三)法律关系本座说
(四)既得权说
二、现代国际私法理论
(一)当地法说
(二)成果选择说
(三)政府利益分析说
(四)里斯与《冲突法重述(第二次)》
三、国际私法立法史
四、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与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
(一)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及其性质和组织机构
(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工作方式及其成就
(三)国际私法统一化方向
第三章 冲突规范
教学目的与规定:
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重要规范,需重点讲授与学习。通过本章教学,规定学生必须掌握冲突规范的构造和类型,准据法的概念及其确定,以及识别。
教学内容:
一、冲突规范的构造和类型
(一)冲突规范的构造
(二)冲突规范的类型
(三)系属公式
二、准据法及其确定
(一)准据法的概念与特点
(二)准据法确定过程中的几种问题
三、识别
第四章 冲突规范合用中的几种制度
教学目的与规定?
本章所述几种制度,是冲突规范在合用中逐渐形成的,在实践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通过本章学习,规定学生重点掌握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法律制度以及外国法内容确实定,并充足认识它们各自的作用。
教学内容:
一、反致
(一)反致的概念及反致制度的产生
(二)有关反致的理论分歧
(三)有关反致的立法与实践
二、公共秩序保留
(一)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作用与理论
(二)运用公共秩序保留的几种问题
(三)我国有关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规定
三、法律规避
(一)法律规避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二)法律规避的范围与效力
四、外国法内容确实?
(一)外国法内容确实定问题及其产生原因
(二)确定外国法内容的不一样做法
(三)外国法内容不能确定期的处理措施
第五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
教学目的与规定:
重点掌握自然人国籍、住所、能力的法律合用原则。理解法人国籍及属人法的一般法律制度。识记外国人的民事待遇制度和国家参与国际民事活动的法律地位。
教学内容:
一、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
二、自然人
(一)自然人国籍冲突及其处理
(二)自然人住所冲突及其处理
(三)自然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法律合用
三、法人
(一)法人国籍、住所的冲突及其处理
(二)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法律合用
四、国家
(一)国家参与国际民事活动的体现形式
(二)国家参与国际民事活动的法律地位
第六章 涉外物权的法律合用
教学目的与规定:
重点掌握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有关内容,理解涉外物权的法律冲突及其法律合用,可以应用本章的理论处理司法实践中产生的涉外纷争。
教学内容:
一、涉外物权中的法律冲突
(一)涉外物权的概念及其冲突
(二)涉外物权的法律合用
二、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一)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产生和发展
(二)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确实定
(三)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合用范围
(四)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例外
(五)我国有关涉外物权法律合用的立法与实践
三、国有化与赔偿问题
(一)两种不一样类型的国有化
(二)国有化法令的效力
(三)国有化的赔偿问题
第七章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合用
教学目的与规定:
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及其法律合用。理解《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重要内容。识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教学内容:
一、知识产权概述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与法律合用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合用
三、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一)《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二)《专利合作公约》
(三)几种调整地区性专利法律关系的公约
(四)《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五)《商标注册公约》
(六)《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四、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第八章 协议之债的一般法律合用原则
教学目的与规定:
理解涉外协议之债的法律冲突及其处理途径,重点掌握涉外协议之债的法律合用原则和我国对此的立法和实践,可以应用本章的理论处理司法实践中产生的涉外纷争。
教学内容:
一、协议之债法律合用概述
(一)协议之债的概念及其特性
(二)涉外协议的法律冲突及其处理途径
二、涉外协议之债的法律合用原则
(一)意思自治原则
(二)客观标志说
(三)最亲密联络原则
三、我国有关涉外协议的法律合用原?
(一)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适使用方法律的原则
(二)最亲密联络原则
(三)某些协议强制合用中国法的原则
(四)合用国际公约原则
(五)合用国际通例原则
第九章 国际贸易协议的法律合用
教学目的与规定:
识记国际货品买卖协议,国际货品运送保险协议及支付方式的法律合用。理解国际货品运送协议、国际货品运送保险协议的法律合用和国际贸易支付中的票据制度和法律合用。
教学内容:
一、国际货品买卖协议的法律合用
(一)调整国际货品买卖协议的国际公约
(二)调整国际货品买卖协议的国际通例
二、国际货品运送协议的法律合用
(一)海上货品运送协议及其法律合用
(二)航空货品运送协议及其法律合用
(三)国际铁路货品运送协议及其法律合用
三、国际货品运送保险协议的法律合用
四、国际贸易支付
(一)票据及其法律合用
(二)支付方式及其法律合用
第十章 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议的法律合用
教学目的与规定:
理解国际投资协议及其法律合用原则。识记国际技术转让协议和国际劳务合作协议的冲突法制度。
教学内容:
一、国际投资协议及其法律合用
二、国际技术转让协议及其法律合用
三、国际劳务合作协议及其法律合用
四、服务贸易协议及其法律适?
第十一章 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合用
教学目的与规定:
理解侵权行为之债的概念,重点掌握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合用原则以及海上侵权行为之债,空中侵权行为之债,产品责任等三种特殊类型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合用原则,可以运用本章的理论处理司法实践中产生的涉外纷争.
教学内容:
一、侵权行为之债概述
二、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合用
(一)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确实定
(二)我国有关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法律合用的立法
三、几种特殊类型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合用
(一)海上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合用
(二)空中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合用
(三)公路交通事故的法律合用
(四)产品责任的法律合用
(五)环境污染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合用
第十二章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合用
教学目的与规定:
重点掌握涉外婚姻,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和法律合用。识记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及监护与抚养的法律合用原则,可以运用本章的理论处理司法实践中产生的涉外纷争.
教学内容:
一、涉外婚姻的法律合用
(一)婚姻实质要件的法律冲突及其法律合用
(二)婚姻形式要件的法律冲突及其法律合用
(三)我国涉外婚姻法律制度
二、夫妻关系的法律合用
(一)夫妻人身关系及其法律合用
(二)夫妻财产关系及其法律合用
三、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合用
(一)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合用
(二)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合用
(三)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法律合用
四、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及其法律合用
(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二)离婚的法律合用
(三)我国涉外离婚的法律制度
五、监护与抚养的法律合用
第十三章 涉外继承的法律合用
教学目的与规定:
重点掌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中的冲突法制度。理解有关继承的三个国际公约的重要内容和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合用原则,可以应用本章的理论处理司法实践中产生的涉外纷争。
教学内容:
一、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的法律冲突
(二)法定继承的法律合用
(三)我国有关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
二、遗嘱继承
(一)遗嘱实质要件的法律合用
(二)遗嘱形式要件的法律适
三、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合用
四、有关继承的国际公约
(一)《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
(二)《遗产的国际管理公约》
(三)《死者遗产继承法律合用公约》
第十四章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教学目的与规定:
国际民事诉讼是处理涉外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通过本章学习,要重点掌握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中的管辖权制度,以及司法协助的概念、范围、内容和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法律制度。尤其是我国有关这方面的立法,更是应必须掌握的内容。理解国家在参与国际民事活动中的特殊诉讼地位。识记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教学内容:
一、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二、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一)国民待遇制度
(二)诉讼费用担保制度
(三)外国人的诉讼能力
(四)诉讼代理
三、外国国家的民事诉讼地位
(一)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概念及内
(二)绝对豁免原则和限制豁免原则
(三)我国有关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理论与实践
四、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一)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原则
(二)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冲突及处理措施
(三)我国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法律制度
五、司法协助
(一)司法协助的概念、范围、内容
(二)我国有关司法协助的立法与实践
六、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一)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根据
(二)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三)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四)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 国际商事仲裁
教学目的与规定:
国际商事仲裁是处理涉外商事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本章学习,规定学生理解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仲裁协议、承认与执行等基本问题,掌握我国的仲裁立法和规则。识记仲裁机构,仲裁程序等内容。
教学内容:
一、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二、仲裁协议
(一)概念及形式
(二)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
(三)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四)协议中仲裁条款的独立有效性原则
三、仲裁机构
(一)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组织形式
(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
四、我国的仲裁立法及仲裁规则
(一)国内法
(二)国际公约
五、仲裁程序
六、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一)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含义
(二)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根据
(三)我国有关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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