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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绩效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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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绩效考核标准 (暂行) 1 总 则 1.1为提高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水平,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完善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行业自律、竞争激励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规范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的绩效考核工作。 1.3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绩效考核评比工作。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市政公用业协会承担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行单位绩效考核评比的具体工作。 1.4 本标准所涉及的文件、标准、规范、规定和要求以最新版本为准。 2 考核项目要求和加权分值 2.1 规模划分和人员配置(10分) 2.1.1污水处理厂规模划分、人员配置和人员结构要求 规 人 员 配置 模 项 目 第Ⅰ类 第Ⅱ类 第Ⅲ类 第Ⅳ类 满分 ≥20(含) 万立方/日 10~20(不含) 万立方/日 5~10(不含) 万立方/日 1~5(不含) 万立方/日 二级污水厂 (人/万立方/日) 3.5-3.0 5.5-3.5 8.0-5.5 30-8.0 2分 技术管理机构(人) 5 4 —— —— 2分 技 术 负 责 (人) —— —— 2 2 2分 技术人员占总人数比例(%) 25 25 20 20 2分 关键岗位人员持证比例(%) 75 70 60 50 2分 (关键岗位持证人员指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2.1.2计分方法 (1)人员总数每超1%扣0.5分 (2)运行技术管理机构人员达不到要求,扣1分。 (3)技术职称人员比例每降1%,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4)关键岗位人员持证比例每降1%,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2.2 污水处理运行经费(5分) 2.2.1污水处理运行款额到位率,按照污水处理厂全年所需运行款额与实际拨款额的比例计算即: 运行款额到位率 2.2.2计分方法 (1) 运行款额到位率100%,得5分。 (2) 运行款额到位率大于80%(含),小于100%,得4分。 (3) 运行款额到位率小于80%(不含),大于60%(含),得2分。 (4) 运行款额到位率低于60%(不含),不得分。 2.3 处理量(19分) 2.3.1污水处理量(10分) (1)污水量和污水处理运行率的统计 a) 以设计处理水量为准,超过设计处理水量时,按设计处理水量进行统计。 b) 污水处理量以年作为一个时间统计单位,每年按365天计算,即: 污水处理运行率 (2)计分方法 a) 投入运行第一年和第二年,污水处理运行率达到60%(含),得10分。 投入运行第一年和第二年,污水处理运行率大于50%(不含),小于60%(含),得6分。 投入运行第一年和第二年,污水处理运行率小于50%(含),得4分。 b) 投入运行第三年(含)以后,污水处理运行率大于75 %(含),得10分。 投入运行第三年(含)以后,污水处理运行率大于70 %(含),小于75%,得8分。 投入运行第三年(含)以后,污水处理运行率大于50 %(不含),小于70%,得6分。 投入运行第三年(含)以后,小于50%(含),得2分。 2.3.2污泥处置量(4分) (1)污泥安全处置率 (2)计分方法:得分=分值 其中:污泥消化和干化两项满分共2分,污泥制肥和卫生填埋两项满分共2分。 2.3.3污染物削减量(5分) (1)污染物项目: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悬浮物(SS)共三项。 (2)污染物削减率 (3)计分方法:得分 其中:化学需氧量(COD)最高分3分; 氨氮(NH3-N)最高分1分; 悬浮物(SS)最高分1分; 2.4 处理质量(16分) 2.4.1水处理质量(10) (1)水质质量考核项目以GB18918—2002标准规定的项目为依据,同时结合地方规定和要求进行考评。 (2)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以GB18918—2002标准规定的值为准,考核项目中,当天出水水质有一项不达标,视为一天水质不达标。 (3)出水合格率; 出水合格率低于80%,不得分 (4)计分方法:分值 2.4.2污泥处理质量(6分) (1)污泥脱水处理质量(2分) a) 污泥含水率以年平均值进行统计。 b) 年平均含水率小于80%(含)得2分 c) 年平均含水率每增加1%,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2)污泥最终稳定无害化处置质量(4分), a) 污泥最终稳定无害化处置质量指标以GB18918—2002标准中规定的值为准,其考核项目有:蠕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值、总汞、总铅、总砷、总铬、总镉7项。 b) 计分方法: 污泥进行稳定安全无害化处置,达到稳定、安全、无害化处置标准要求,无二次污染的,得4分。未进行稳定、安全无害化处置不得分。 污泥进行稳定安全无害化处置,但未达到稳定、安全、无害化处置标准要求的,扣2分。 2.5 构筑物及设备(20分) 2.5.1构筑物(10分) (1)主体构筑物考评项目:进水泵房、沉砂池、沉淀池、生化池、消化池、浓缩池、储泥池等。 (2)每一个被考评单位,构筑物抽检数量为10座,少于10座的,全部检查。 (3)构筑物合格要求: a) 构筑物无渗漏,表面无鼓起和脱落现象,油漆良好无锈蚀。 b) 堰板出水均匀,池面清洁,闸阀齐全有效,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4) 计分方法:每座构筑物合格得1分,累加计分值,满分为10分。 2.5.2设备(10分) (1) 机械设备考评项目:格栅除污机、吸砂机和砂水分离机、刮泥机、鼓风机、表曝机、各种泵体、脱水机等主要机械设备 (2)每一个被考评单位,机械设备抽检数量为10台。 (3)设备合格要求: a) 外观整洁干净、螺栓齐全牢固、转动部位不失油。 b) 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附属设备工作正常。 c) 整机运行平稳可靠,仪器仪表准确灵敏。 d) 设备台帐及维修维护档案资料齐全。 (4)计分方法: a) 每台合格设备得1分,其中设备0.6分,档案0.4分,累计加分值,满分为10分。 b) 设备不能正常启动,不得分。 2.6 污水处理运行成本(10分) 2.6.1污水厂运行成本是指扣除利润、设备折旧、设备大修、税费以外的直接运行费用。 2.6.2污水处理厂规模划分、运行工艺和处理成本核算要求执行下表 规 模 类 型 <5万立方米/日 5~20万立方米/日 >20万立方米/日 有污泥消化处理工艺 传统活性污泥工艺 0.55~0.70 0.40~0.55 0.30~0.45 氧化沟工艺 0.50~0.60 0.40~0.50 0.25~0.40 AB工艺 0.50~0.60 0.40~0.50 0.30~0.40 A2/0工艺 0.60~0.75 0.50~0.60 0.40~0.50 SBR工艺 0.60~0.70 0.50~0.60 0.40~0.50 无污泥消化处理工艺 传统活性污泥工艺 0.38~0.49 0.31~0.39 0.21~0.31 氧化沟工艺 0.35~0.42 0.28~0.35 0.17~0.28 AB工艺 0.35~0.42 0.28~0.35 0.21~0.28 A2/0工艺 0.42~0.52 0.35~0.42 0.28~0.35 SBR工艺 0.45~0.55 0.35~0.45 0.25~0.35 注:运行成本单位:元/立方米 2.6.3计分办法: (1)应按照上述表格内容归类, a) 符合其中一种且在规定范围内得6分。 b) 高于所规定范围上限5%(含)内,得5分, c) 高于所规定范围上限10%(含)内,得4分, d) 高于所规定范围上限15%(含)内,得3分, e) 高于所规定范围上限20%(含)内,得2分, f) 大于所规定范围上限20%,不得分。 (2)能够提供详细的运行成本分析一览表,得4分 2.7 化验分析(13分) 2.7.1化验分析方法、化验检测项目和周期,以GB18918-2002标准及CJJ60“城市污水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为依据,并适当考虑地方标准和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情况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考评,具体规定如表: 序号 项目 传统污泥法 生物除磷脱氮 序号 项目 传统污泥法 生物除磷脱氮 周期 满分 周期 满分 周期 满分 周期 满分 1 PH值 每日一次 0.4 每日一次 0.35 16 总固体 每周一次 0.3 每周一次 0.35 2 SS 0.4 0.35 17 溶性固体 0.3 0.35 3 BOD 0.4 0.35 18 TOC 0.3 0.35 4 COD 0.4 0.35 19 细菌总数 0.3 0.35 5 SV% 0.4 0.35 20 大肠杆菌 0.3 0.35 6 MLSS 0.4 0.35 21 蛔虫卵 0.1 0.1 7 MLVSS 0.4 0.35 22 LAS 每 月 一 次 0.1 每月一次 0.1 8 DO 0.4 0.35 23 醛类 0.1 0.1 9 氯化物 0.4 0.35 24 氰化物 0.1 0.1 10 NH3-N 0.4 0.35 25 硫化物 0.1 0.1 11 NO3-N 每周一次 0.3 0.35 26 氟化物 0.1 0.1 12 NO2-N 0.3 0.35 27 油类 0.1 0.1 13 T-N 0.3 0.35 28 苯胺 0.1 0.1 14 TON 0.3 0.35 29 挥发酚 0.1 0.1 15 PO43- 0.3 0.35 2.7.2水质化验分析(8分) (1)水质化验分析项目、周期和评分计算要求 a) 传统活性污泥法化验分析项目中,序号1~10项共计4分,11~20项共计3分,21~29项共计1分 b) 生物除磷脱氮化验分析项目中,序号1~20项共计7分,21~29项满分共计1分。 c) 检验频率,检验频率小于50%不得分 (2)计分方法:实际得分值 2.7.3污泥化验分析(5分) (1)污泥化验分析项目、周期和评分计算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满分 序号 项目 周期 满分 污泥消化 污泥脱水 污泥消化 污泥脱水 1 有机物含量 每日一次 0.4 0.23 14 锌 每季一次 0.16 0.16 2 含水率 0.4 0.23 15 铜 0.16 0.16 3 PH值 0.4 0.23 16 铅 0.18 0.18 4 脂肪酸 0.4 0.23 17 铬 0.18 0.18 5 总碱度 0.4 0.23 18 镍 0.16 0.16 6 沼气成份 周一次 0.125 0.23 19 镉 0.18 0.18 7 酚类 每月一次 0.125 0.23 20 汞 0.18 0.18 8 氰化物 0.125 0.23 21 砷 0.18 0.18 9 矿物油 0.125 0.23 22 硼 0.16 0.16 10 苯并芘 0.125 0.23 23 总氮 0.16 0.16 11 细菌总数 0.125 0.23 24 总磷 0.16 0.16 12 大肠杆菌 0.125 0.23 25 总钾 0.16 0.16 13 蛔虫卵 0.125 0.23 a) 污泥消化化验分析项目中,序号1~5项共计2分,7~13项共计1分,14~25项共计2分。 b) 污泥脱水化验分析项目,序号1~13项共计3分,14~25项共计2分。 c) 检验频率,检验频率小于50%不得分。 (2)计分方法:实际得分值。 2.8运行管理(10分) 2.8.1有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且执行到位、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得2分。 2.8.2有生产月度计划、年度计划,并安排合理,生产组织有保证,工艺调整有控制方案,得2分。 2.8.3运行操作人员,定时巡查,维护保养到位,得2分。 2.8.4运行原始记录、报表填写按时、真实、齐全、准确、工整,得2分。 2.8.5运行数据统计分析到位,并能及时进行传递和报告,得2分。 2.9 安全管理(10分) 2.9.1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得2分。 2.9.2操作现场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和设施,易发事故地点设有警示牌,有毒有害场所安全防护的仪器、仪表等齐全,得2分。 2.9.3安全检查有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得2分。 2.9.4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有培训,并有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培训证书,得2分。 2.9.5有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能按规定进行处置,得2分。 2.9.6发生过一般性安全事故的运行单位,须酌情扣分。 2.9.7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运行单位,不得参加绩效考核评比。 2.10计量仪器、仪表和器具(10分) 2.10.1污水处理运行单位的计量仪器、仪表和器具包括用于控制生产工艺指标的计量仪器、仪表和器具以及用于检验监测污水、污泥质量指标的计量仪器、仪表和器具。 2.10.2污水处理运行单位应完善配置用于控制生产工艺指标的计量仪器、仪表和器具以及用于检验监测污水、污泥质量指标的计量仪器、仪表和器具。 2.10.3计分要求 (1)计量仪器、仪表和器具台帐、卡片。有,并完善,得2分;有,不完善得1分,无,不得分。 (2)计量仪器、仪表、器具的周检、强检、抽检计划。有,得2分;无,不得分。 (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检定计划,对计量仪器、仪表和器具进行正常维护、校验和检定并取得合格证。共2分,每缺少一项扣0.2分,直至扣完。 (4)对计量仪器、仪表和器具进行运行期间核查。共2分,每缺少一项扣0.1分,直至扣完。 (5)计量仪器、仪表和器具使用、维护维修记录。共2分,每缺少一项扣0.2分,直至扣完。 2.11自动监控测量仪器设备( 7 分) 2.11.1自动监控测量仪器设备是指能够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污染物和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状况进行在线自动监控和测量的装置。 2.11.2各污水处理运行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和安装自动在线监控测量系统。 2.11.3计分要求 (1)有自动监控测量仪器设备,并能够与相关规定要求的信息平台联网。得2分 (2)自动监控测量仪器设备的使用、运行、维护符合规定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得2分。 (3)自动监控测量仪器设备能够正常采集、传输数据,得2分。 (4)连续保持自动监控测量仪器设备监测数据,得1分。 2.12厂容厂貌(10分) 2.12.1室外要求(4分) (1)场内厂内道路通畅,道路设施完好 (2)车辆有固定存放场所,摆放整齐 (3) 厂内照明设施分布整齐、完好 (4)全厂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95% 2.12.2室内要求(6分) (1)办公室、操作室、机房内无垃圾堆放、无烟头、无痰迹、照明灯具齐全 (2)门、窗、玻璃明亮、无破损 (3)墙壁无乱涂画、整洁 (4)淋浴室、卫生间设施齐全,干净整洁,无破损 (5)办公桌椅、操作工具,摆放整齐有序 (6)操作人员着装整齐,文明礼貌 2.13加分项目(10分) 2.13.1 开展了国际标准的贯标和认证工作(4分)。 (1)取得ISO9001一项认证,得2分 (2)取得ISO14000认证,得1分 (3)取得ISO18000认证,得1分 2.13.2 污水回用(2分) (1)供社会回用,得1.5分 (2)供厂内回用,得0.5分 2.13.3 泥饼能够合理的资源化利用 得1分 2.13.4 沼气能够合理的资源化利用 得1分 2.13.5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抽查连续的历史资料、数据齐全,得1分 2.13.6 脱磷、除氮指标按照规定能够达到GB18918—2002标准,得1分 3 参考标准和文件规定 3.1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设部 发改委〔2001〕77号 3.2 建设部污水厂信息报告、核查、和评估办法 建城〔2007〕277号 3.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建城〔2009〕23号 3.4 城市污水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1994 3.5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 建城〔2004〕153号 3.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3.7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劳动岗位定员标准(暂定)豫建城〔2006〕96号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鉴定管理办法(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 4 附录说明 4.1本标准考评项目共计150分,考评结果分值越高,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绩效越好。 4.2在实施考核评比工作时,原则上按照本标准进行评分。如果标准条文与被考评单位无关的,则有关条文不予评分。 4.3本标准条文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主题词:城乡建设 市政 标准 通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省政府办公厅、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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